【招标】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2023 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
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采购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采购编号:ZHDL2023-STHJT-04
采 购 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4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L2023-STHJT-04
项目名称:2023 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标项一:2190000;标项二:722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一:2190000;标项二:722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完成全省(除宁波外)10 个设区
市约 361 家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约 219 家企业的复查的工作。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内容为:
2022 年度碳排放报告和 2022 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复查内容为:2022 年度碳排放核
查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标项 标项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采购内容
单价最
高限价
(元)
备注
标项一(1) 2023 年
浙江省碳
交易纳入
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
报告复查
1 项 75
碳报告复查,碳交
易(约 75 家):10
个地市
1000
0复查标项一(2) 1 项 73
碳报告复查,碳交
易(约 73 家):10
个地市
标项一(3) 1 项 71
碳报告复查,碳交
易(约 71 家):10
个地市
标项二(1) 2023 年
浙江省碳
交易纳入
1 84 碳报告核查,碳交
易(约 42 家):嘉
兴+丽水
2000
0
核查
项目概况
2023 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
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5408:00
(北京时间)
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采购编号:ZHDL2023-STHJT-04采购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DL2023-STHJT-04项目名称: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预算金额(元):标项一:2190000;标项二:722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一:2190000;标项二:7220000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完成全省(除宁波外)10个设区市约361家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约219家企业的复查的工作。碳交易纳入企业核查内容为: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和2022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复查内容为:2022年度碳排放核查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标项一(1)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复查1项75碳报告复查,碳交易(约75家):10个地市10000复查标项一(2)1项73碳报告复查,碳交易(约73家):10个地市标项一(3)1项71碳报告复查,碳交易(约71家):10个地市标项二(1)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1项84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2家):嘉兴+丽水20000核查项目概况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4日08: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标项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标项二(2)1项84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2家):杭州+舟山标项二(3)1项82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1家):金华+衢州标项二(4)1项80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0家):衢州+台州标项二(5)1项80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0家):杭州+嘉兴标项二(6)1项80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0家):温州+绍兴标项二(7)1项78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39家):嘉兴+衢州标项二(8)1项78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39家):嘉兴+湖州标项二(9)1项76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38家):湖州+绍兴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核查机构与从事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的公司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的活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一经查实承诺与事实不符,将会取消中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年5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8: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8: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⑴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⑵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⑶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⑸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⑺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jzhenghaozb@163.com,邮件主题为“ZHDL2023-STHJT-04备份文件”。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传真:0571-28869121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992126质疑联系人:陈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28893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黎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883236644质疑联系人:刘工质疑联系方式:1886811470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二、采购内容: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担2022年度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核查复查任务的服务机构。通过查阅文本、数据和实地调研,依据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对碳交易纳入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进行核查和复查,提交核查和复查报告。此外,核查标项中标单位需对本单位核查的发电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开展2023年月度存证工作审核。项目共设复查和核查两个标项,其中复查标项包含3个子标项,核查标项包含9个子标项,每个子标项确定一家服务机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项目不可预见的风险等一切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费、材料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序号项目内容▲《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分包或转包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作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6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jzhenghaozb@163.com,邮件主题为“ZHDL2023-STHJT-04备份文件”。1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zjzhenghaozb@163.com,邮件主题为“ZHDL2023-STHJT-04备份文件”。;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序号项目内容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2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13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同采购公告1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5样品提供不要求。16演示不要求。17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每个标项定额1000元。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开户名: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科技城支,帐号:19036401040031211)18节能环保要求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适用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序号项目内容19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履约保证金无22注意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适用)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节能环保要求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也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6质疑接收人:刘工;联系电话:18868114708;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108号。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6.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投标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10.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0.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项目有要求);10.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项目有要求);10.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开标)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优惠政策适用证明材料(如果有)。10.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维护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联合协议;(4)分包意向协议;(5)符合性审查资料;(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商务技术偏离说明表;(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1.3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无。13.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4.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4.1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4.2备份投标文件包装封面物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1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5.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15.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分密封送交到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15.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6.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6.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6.3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8.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8.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9.开标形式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9.2开标准备19.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19.2.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9.3开标流程19.3.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3.2开标时,在线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19.3.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投标人在线签字确认投标报价,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0、资格审查20.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0.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0.3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0.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1、信用信息查询2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1.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1.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2.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3.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4.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24.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及中标公告期限。24.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5.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合同的签订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采购人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字盖章,并在财政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解释权凡涉及本次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背景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7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第19号令)、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工作部署,我省积极稳妥推进2023年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2022年度我省碳交易纳入企业约361家(宁波除外),核查率100%,复查率60%。核查复查内容为:碳交易纳入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目前,发电企业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已完成报送,其他碳交易纳入企业根据工作文件安排后续开展报送,下一步将组织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第三方核查复查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核实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信息为顺利推进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数据支撑。二、采购内容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承担2022年度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核查复查任务的服务机构。通过查阅文本、数据和实地调研,依据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对碳交易纳入企业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和数据质量控制计划进行核查和复查,提交核查和复查报告。此外,核查标项中标单位需对本单位核查的发电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开展2023年月度存证工作审核。项目共设复查和核查两个标项,其中复查标项包含3个子标项,核查标项包含9个子标项,每个子标项确定一家服务机构。每个投标单位自主选择核查或复查标项投标,不能同时报名两个标项。标项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标项一(1)2023年1项75碳报告复查,碳交1000复查标项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复查易(约75家):10个地市0标项一(2)1项73碳报告复查,碳交易(约73家):10个地市标项一(3)1项71碳报告复查,碳交易(约71家):10个地市标项二(1)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1项84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2家):嘉兴+丽水20000核查标项二(2)1项84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2家):杭州+舟山标项二(3)1项82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1家):金华+衢州标项二(4)1项80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0家):衢州+台州标项二(5)1项80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0家):杭州+嘉兴标项二(6)1项80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40家):温州+绍兴标项二(7)1项78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39家):嘉兴+衢州标项二(8)1项78碳报告核查,碳交标项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易(约39家):嘉兴+湖州标项二(9)1项76碳报告核查,碳交易(约38家):湖州+绍兴三、服务要求(一)机构要求。核复查机构应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核查机构相关条件,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能够在当地独立开展核查工作。核复查机构应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二)工作范围和具体内容。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43号)要求,核查机构应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发电设施》(环办气候函〔2022〕485号)要求,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文件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递交采购人,确保核查全过程电子化留痕,同时,核查机构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核查的发电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2023年月度存证工作审核。复查机构按照采购人安排,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碳核查报告开展复核工作,出具复查报告;针对申请复议的重点排放单位,由复查机构开展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现场复查比例不低于20%。(三)工作要求。核复查机构须秉承“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和技术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核查复查工作,保证核复查资料采集完整、工作过程标准规范、结果真实准确、工作按时完成。在工作前期、中期、后期阶段,分别做好核复查的准备、实施和报告编制工作,细化工作内容,加强质量管理。核查、复查机构在完成年度工作后,根据采购人要求,需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四)人员要求。核复查机构在接到采购人委托任务通知后,须及时安排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开展工作,所有人员应具备与核复查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五)报告要求。核复查报告应当真实、客观、逻辑清晰,核复查机构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提交报告,初始报告需要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六)保密要求。核复查机构应建立并实施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工作过程中获得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七)进度要求。核复查机构应根据国家和浙江省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复查各项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根据上述要求制定科学工作计划和合理时间进度安排。计划及进度主要节点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核查机构需在5月30日之前完成发电行业全部的核查工作,复查机构需在6月15日完成发电行业的复查工作。其他行业的核查工作于采购人确定时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工作于确定时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1页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1-5.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第2页四、评审程序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比较与评价。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9.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10.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0.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设备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3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0.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0.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0.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11.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2.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推荐。定标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应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其中标项一中,综合得分第一的单位中标标项一(1),综合得分第二的单位中标标项一(2),依次类推;其中标项二中,综合得分第一的单位中标标项二(1),综合得分第二的单位中标标项二(2)以此类推,并编写评标报告。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人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第3页则按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则抽签决定。13.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3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3.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13.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13.6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13.7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3.8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13.9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3.10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13.1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没有提供样品的;13.12采购人拟采购的设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设备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设备认证证书的;13.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1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3.15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3.1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3.17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的;13.1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设备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报价中出现补贴、赠送、“零”报价的;13.19《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13.2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3.2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3.2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3.21.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3.2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第4页13.2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3.21.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22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3.22.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2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3.23.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2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3.2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2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3.22.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3.2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2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评标报告14.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15.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六、废标1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第5页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重新组织采购17.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8.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8.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8.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8.1-18.4规定处理。八、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9.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0.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九、具体评标标准标项一:复查项目(1-3),标项二:核查项目(1-9),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满分90分,报价满分10分。具体分值安排如下:第6页标项一:复查项目(1-3)(一)商务技术部分评审(9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资信部分(1分)1分投标人自2020年4月份以来承接过类似复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技术部分(89分)40分对本次项目背景及需求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议:对项目理解和认识全面、针对性强的,分析科学的5分;对项目理解和认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分析较科学3分;理解和认识不全面、无针对性、分析科学性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根据本项目的重难点提出的分析及解决措施针对性的、合理的、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情况进行程度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全面、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5分;提出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较全面、较有针对性、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结合项目实际,针对3个及以上重点排放企业行业的特色和工作重点进行的阐述;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复查技术准备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复查工作组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复查报告编制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总结反馈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基础数据报告真实性复核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1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的质量保障及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工作制度保障。(0-5分)提供的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全面、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第7页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得5分;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较全面、有效、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存在明显的漏洞或未提供的得0分。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0-5分)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主次分明、合理,措施严密、能按工期完成、符合采购要求的得5分;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较严密,能按工期完成,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③工作后勤保障。(0-3分)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投入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完善、合理得3分;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投入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较完善、合理得2分;无固定办公场所,未能投入相关的硬件设施设备得0分。24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绿色低碳相关课题的(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得1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相关页面复印件,应能体现人员岗位职责,例如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等等。加盖公章)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2年及以上复查工作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佐证材料,不提供不得分)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个及以上复查报告经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相关页面复印件,应能体现人员岗位职责,加盖公章)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4分6、团队人员结构,专业背景能充分满足项目工作开展得5分,较好满足项目工作开展得3分,不满足的得0分。7、团队人员中每一人具有3个及以上复查报告经验的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近三年复查报告)(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及经验相关的佐证资料,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均需提供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9分1、内部工作保密性保证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严密、科学、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有承诺且措施较严密、科学、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有承诺无相关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2、确保从业人员廉政建设相关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严密、科学、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有承诺且措施较严密、科学、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有承诺无相关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第8页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3、确保按时完成工作的保证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严密、科学、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有承诺且措施较严密、科学、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有承诺无相关措施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3分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及其他特色服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具有实际意义且合理可行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标项二:核查项目(1-9)(一)商务技术部分评审(9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资信部分(1分)1分投标人自2020年4月份以来承接过类似核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25分,最高得1;(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技术部分(89分)50分对本次项目背景及需求的理解和认识进行综合评议:对项目理解和认识全面、针对性强的,分析科学的5分;对项目理解和认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的,分析较科学3分;理解和认识不全面、无针对性、分析科学性差或未提供的得0分。根据本项目的重难点提出的分析及解决措施针对性的、合理的、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情况进行程度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全面、有针对性、合理、可行的得5分;提出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较全面、较有针对性、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结合项目实际,针对3个及以上重点排放企业行业的特色和工作重点进行的阐述;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核查工作组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核查工作技术准备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文件评审技术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第9页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核查技术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核查报告编制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总结反馈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基础数据报告真实性复核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得5分;内容较全面、较有针对性得3分;未提供得0分。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情况采取的质量保障及措施进行综合评议:①工作制度保障。(0-4分)提供的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全面、有效、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较全面、有效、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内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内部技术培训体系存在明显的漏洞或未提供的得0分。②工作进度计划安排。(0-3分)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主次分明、合理,措施严密、能按工期完成、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本项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较合理,措施较严密,能按工期完成,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③技术力量投入。(0-3分)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投入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完善、合理得3分;具备固定办公场所,投入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较完善、合理得2分;无固定办公场所,未能投入相关的硬件设施设备得0分。22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单位委托的绿色低碳或环保相关课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得1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相关页面复印件,应能体现人员岗位职责,例如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等等。加盖公章)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核查工作从业经验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佐证材料,不提供不得分)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个及以上核查报告经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有效第10页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证明材料:合同或报告相关页面复印件,应能体现人员岗位职责,加盖公章)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最高3分6、团队人员结构,专业背景能充分满足项目工作开展得5分,较好满足项目工作开展得3分,不满足的得0分。7、团队人员中每一人具有3份及以上核查报告经验的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近三年核查报告)(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证书、合同及报告相关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均需提供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4分1、内部工作保密性保证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严密、科学、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有承诺且措施较严密、科学、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2、确保从业人员廉政建设相关承诺及措施:有承诺且措施严密、科学、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有承诺且措施较严密、科学、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3分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及其他特色服务,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具有实际意义且合理可行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3分。(二)报价(10分)1.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2.商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即10%)×100关于价格分计算的说明: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第11页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其他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当场统一计算。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二部分得分的总和。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第12页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条款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为指引性文件。在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有权合理修改本合同条款。若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要求的内容相一致,同时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在评标答疑时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中标通知书等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复查标项参考)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仅代表乙方承接甲方服务期内(年月日-年月日)复查服务,具体内容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确定。一、合同内容(详见标项内容)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将资料交给乙方,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适合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第三方复查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及评估。4、对不合格的复查报告,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时整改。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复查工作,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根据采购时间和工作要求,乙方提出完整的书面复查结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定。现场复查比例不低于20%。2、乙方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在接到甲方的第三方复查服务通知后及时接收资料及安排相关复查人员。复查人员应具备与核查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复查任务,乙方项目组成员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替换人员资质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3、乙方不得将甲方组织的复查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故不能接受委托任务安排第13页的,应向甲方报告并经同意,否则视作该乙方自动放弃复查服务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复查人员在办理复查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复查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复查结果,客观评价核查事项。5、乙方不得泄露与复查服务有关的保密数据资料,复查报告只向甲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复查过程取得的核查资料、企业信息应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露。6、乙方在完成年度工作后,根据甲方要求,需提交工作总结报告。针对申请复议的重点排放单位,由复查机构开展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7、因乙方原因导致复查结果有严重错误,并造成被复查企业和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乙方如因其他原因被中止或终止参与复查,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核查项目的后续工作。9、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复查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违约。因乙方原因,复查报告提交超过约定的复查时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扣减该单项工程5%的复查费,以该单项复查费用总额为上限。由于第三方的原因使复查工作延期,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复查时限。10、乙方应确保项目复查工作质量,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复查工作。11、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复查、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甲方在服务期间发现复查服务单位存在廉政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付款方式合同金额:总价元,单价元;数量:详见“合同内容”。支付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乙方按要求提交核查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给乙方(3)以上价款用人民币结算。五、违约责任1、项目委托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项目委托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付款延误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项目委托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提出要求项目委托方支付复查费用,如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可以提出中止合同,项目委托方赔偿相应损失。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第14页3、乙方或其派遣的复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乙方直接责任人员今后不得在甲方业务范围内从事复查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没有按照复查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导致复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3.2将其受聘的第三方复查服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承担;3.3参审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原投标申报主要复查人员不满足项目要求,已不具备第三方复查服务条件的;3.4在一个年度内同一家企业累计两次以上复查报告被甲方或项目委托方退回的,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查工作的;3.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合格;4、乙方在复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单位工作纪律,若发现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复查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重大违约等情况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复查费用,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六、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终止1、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年月日之前承接的项目完成时终止。2、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七、协议的文本及生效。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2、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以“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15页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核查标项参考)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仅代表乙方承接甲方服务期内(年月日-年月日)核查服务,具体内容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确定。一、合同内容(详见标项内容)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交企业碳报告资料给乙方,并组好组织协调工作。2、甲方将对乙方的核查工作的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适合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4、对不合格的核查报告,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时整改。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核查工作,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核查对象为碳交易纳入企业,乙方须在甲方下达相应批次核查任务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核查报告。经复查后如果核查报告需要修改,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并提交修改后的报告。如有现场复查工作安排,乙方应配合做好现场复查工作。乙方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核查的发电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2023年月度存证工作审核。2、乙方应在人员安排上给予及时保障,在接到甲方的第三方核查服务通知后及时接收资料及安排相关核查人员。核查人员应具备与核查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核查任务。每个企业核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赴现场不少于2人。乙方项目组成员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替换人员资质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3、乙方不得将甲方组织的第三方核查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故不能接受委托任务安排的,应向甲方报告并经同意,否则视作该乙方自动放弃核查服务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核查人员在办理核查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核查任务时,应真实反映核查结果,客观评价核查事项。5、乙方不得泄露与第三方核查服务有关的保密数据资料,核查报告只向甲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核查过程取得的核查资料、企业信息应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露。第16页6、乙方在完成年度工作后,根据甲方要求,需提交工作总结报告。7、因乙方原因导致核查结果有严重错误,并造成被核查企业和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乙方核查的发电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月度存证工作被生态环境部通报批评的,将限制参与下一年度本项目投标,月度存证工作被甲方通报批评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将纳入生态环境部核查机构评估。8、乙方如因其他原因被中止或终止参与核查,仍应协助甲方完成已核查项目的后续工作。9、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核查报告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违约。因乙方原因,核查报告提交超过约定的核查时限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扣减该单项工程5%的核查费,以该单项核查费用总额为上限。由于第三方的原因使核查工作延期,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核查时限经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10、乙方应确保项目核查工作质量,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核查工作。11、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核查、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甲方在服务期间发现乙方单位存在廉政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总价元,单价元;数量:详见“合同内容”。2、支付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乙方按要求提交核查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给乙方;(3)以上价款用人民币结算。五、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付款延误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要求支付核查费用,如甲方不予配合,乙方可以提出中止合同。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追究其他经济责任等处罚措施。3、乙方或其派遣的核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甲方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的乙方直接责任人员今后不得在甲方业务范围内从事核查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没有按照核查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导致核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3.2将其受聘的第三方核查服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承担;第17页3.3参审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原投标申报主要核查人员不满足项目要求,已不具备第三方核查服务条件的;3.4在一个年度内同一家企业累计两次以上核查报告被甲方或项目委托方退回的,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工作的;3.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年度考核不合格;4、乙方在核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的单位工作纪律,若发现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核查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甲方有权不支付剩余核查费用,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或部分返还已支付的预付,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六、协议的有效期限和终止1、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年月日之前承接的项目完成时终止。2、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七、协议的文本及生效。1、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2、本协议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协议未涉及的部分“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如有)为准,上述文件和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18页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第19页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20页(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第21页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第22页七、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第23页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第24页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联合协议………………………………………………………………………………(页码)(4)分包意向协议…………………………………………………………………………(页码)(5)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第25页一、投标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联合协议(如果有);2.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5符合性审查资料;2.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第26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27页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28页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联合协议第29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扣除)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公开招标文件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第30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日期:年月日五、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第31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第32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第33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第34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第35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正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2…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小写)投标综合单价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第36页共71页公开招标文件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37页共71页第38页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第39页1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第40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第41页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第42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第43页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44页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5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2023年浙江省碳交易纳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资料来源: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304/t20230414_19711283.htm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碳中和
已认证
内容提供者

碳中和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
微信客服
  • 管理员微信
QQ客服
  • QQ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