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的已建成项目,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在 2025 年
之前),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力
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
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
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企业实施改造升级。充分利用秦创原创新驱
动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
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
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对于重点领域企业,积极推广《高
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绿色技术
推广目录》、《国家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
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提高生产工艺和技
术装备绿色化水平。对于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
的装置(生产线),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参照标杆水平
要求实施改造升级。推动国有企业、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
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改造过
程中,在落实产能置换等要求前提下,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
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生产基地。〔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利用能耗、环
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