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监控、及时发现、精准判别人为水土流失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有关违
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造成生态环
境损害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
评价。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行基于企业自主监控的远程视频监管
等方式。加强对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九)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建立完善监管信
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健全与纪检监
察机关沟通机制,及时将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
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水
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保障必要的
经费和装备投入。
(十)强化企业责任落实。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大力推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严格控制耕地占用
和地表扰动,严禁滥采乱挖、乱堆乱弃,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
综合利用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
有针对性加强行业指导。
四、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十一)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在大江
大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岩溶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三峡库区等水土流
失重点区域全面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各地要将小流域综合治理纳入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
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以水系、村
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提供
更多更优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
(十二)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面源
污染防治,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坡耕
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加快推进长江上中游坡耕地水土
流失治理,因地制宜完善田间道路、坡面水系等配套措施,提升耕地质量和效
益。推进黄土高原旱作梯田建设,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发展高效旱作农业。加
大东北黑土区坡耕地和侵蚀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统筹推进保护性耕作和高标
准农田建设,保护好黑土资源。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缓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与高
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
(十三)抓好泥沙集中来源区水土流失治理。以减少入河入库泥沙为重点,
突出抓好黄河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综合治理,大力开展黄土高
原高标准淤地坝建设,加强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