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215:10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索引号MB1803251/2024-45096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发布机构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日期2024-11-1515:10文号鄂环函〔2024〕148号效力状态有效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函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函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各市州分行,省直有关部门:为建立健全湖北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省生态环境厅等11部门组织编制了《湖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做好组织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共湖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政府国资委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2024年11月15日附件湖北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省级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委印发的《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先行先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加快构建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建设产品碳足迹数据库,逐步推行产品碳标识认证,拓宽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区域互认与国际衔接,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产品碳足迹制度、数据、应用与保障体系,助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聚焦磷化工、动力电池、纸及纸制品、农产品等优势产业出台一批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基本建成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显著拓展碳标识应用场景。到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磷化工、动力电池、纸及纸制品、农产品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得到广泛推行。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产品碳足迹管理、认证等工作更加规范化,核算与应用更加精准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助力碳减排。三、重点任务(一)建立碳足迹标准体系。1.制定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在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框架下,推动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在国家已出台的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的基础上,聚焦湖北省重点优势产业链与外贸企业关注的重点产品,如水泥、玻璃、磷化工、有色金属、机电产品、动力电池、光纤光缆、纸及纸制品、农产品等,优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研究和标准研制,以适应湖北产业特色和需求。鼓励省内龙头企业先行先试,创制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相关团体标准,促进优秀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向地方标准转化,并争取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湖北宏泰集团、省碳交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建设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以湖北省碳排放数据管理相关重要平台为依托,建设科学规范的碳排放因子数据库、产品模型库和基础数据库线上平台。指导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依法合规收集整理数据资源,研究电力、钢铁、磷化工、动力电池、纸及纸制品、农产品等细分领域的区域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在注明数据来源的基础上建立细分产品碳足迹数据库,融通产业链上下游数据,建立数据采集、数据溯源性核验、专家评审、主管部门抽查验证等一系列规范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经过核验后的数据,纳入湖北省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