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pdfVIP专享VIP免费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
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PZB-2021-07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23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33
第七章 合同格式.......................................................................................................................60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 166 号泽洋大厦 10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
2021 年 11 月 0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PZB-2021-071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87 万元
最高限价:354.87 万元
采购需求:《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1
项,本项目为编制《石景山区“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规划科学
合理制定我区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碳减排措施,提早谋划、
统筹设计、综合施策,有效指导我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碳减排、碳中和工作。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PZB-2021-071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第四章项目需求书...................................................................................................................23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28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33第七章合同格式.......................................................................................................................60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PZB-2021-071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4.87万元最高限价:354.87万元采购需求:《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1项,本项目为编制《石景山区“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规划》,科学合理制定我区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碳减排措施,提早谋划、统筹设计、综合施策,有效指导我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碳减排、碳中和工作。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要求:(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方式:现场购买。售价:¥5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8层开标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五、开启时间:2021年11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8层开标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4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期限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石景山区分平台(网站:http://www.bjsjs.gov.cn/sjsggzy)关注项目,网上关注成功后到现场获取纸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石景山区分平台(网站:http://www.bjsjs.gov.cn/sjsggzy)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2、供应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未经向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3、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www.ccgp.gov.cn/)、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bjsjs.gov.cn/zfcg/#maincontent)、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石景山区分平台http://www.bjsjs.gov.cn/sjsggzy)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街道老山西街3号院1号楼联系方式:王女士,010-688614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联系方式:王薇,138106003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薇电话:1381060031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街道老山西街3号院1号楼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861477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电话:010-8890975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预算354.87万元1.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2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2.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服务:否2.4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3.2本文件售价:500元。5.1澄清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5日7.1语言:中文8.1.2资格证明文件: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6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C、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无法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D、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E、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纳税申报表。F、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G、“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H、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USB存储设备)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1)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2)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3)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10.1响应币种:人民币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址: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提交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名称: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石景山支行营业部账号:0301000103000040192(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行号:402100001205退还保证金形式:支票(北京地区单位)、电汇(外埠单位)12.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1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暨响应时间:2021年11月01日上午14:00(北京时间)。磋商次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磋商小组电话或传真等磋商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磋商地点。磋商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8层开标区(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8层))磋商内容: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磋商。19.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8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如适用)23.1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1)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在磋商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汇款账户:(请备注项目编号)开户名称: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农商银行石景山支行营业部账号:0301000103000040192行号:402100001205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1.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区县财政性资金。1.4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磋商邀请、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2.1供应商资格要求:2.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102.3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服务,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报服务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服务,供应商以进口服务参与报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2.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报价(如适用)2.4.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如适用)2.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如适用)2.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如适用)2.4.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2.4.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如适用)2.4.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相关报价均无效。(如适用)2.4.8对联合体报价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适用)2.5凡受托为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2.6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磋商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112.7供应商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2.8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递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3.报价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二、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磋商过程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需求书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12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资料表中所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前收到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6.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6.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回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语言7.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报价部分(1)报价函(2)总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8.1.2商务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A、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3B、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C、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申请人无法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D、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E、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纳税申报表。F、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4G、“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以磋商现场查询结果为准;H、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业绩案例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5)供应商情况表(6)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7)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8.1.3技术服务部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2)服务方案;(3)进度保障措施;(4)质量保障措施;(5)保密措施(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7)技术偏离表。8.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文件应为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版,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存储载体为只读光盘、U盘或一次写入光盘。)8.2.1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8.2.2每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并附有相关页码,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15密封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便确认密封情况。8.2.3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响应地点及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填写所报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9.2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9.3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9.4供应商按上述9.1款要求填写报价,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9.5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10.报价币种10.1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原因而16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1.7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3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票(北京地区)、电汇。11.4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11.1和11.3条的规定随响应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的有关规定视其为非响应性磋商文件并拒绝与其磋商。11.5未能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11.6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1.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磋商文件有效期应自本须知规定的磋商文件递交截至日起,并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予以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13.1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13.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17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磋商14.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专业要求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并负责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磋商小组工作。15.磋商时间和顺序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15.2磋商小组将与进入磋商的供应商依照递交磋商文件次序分别进行一对一磋商。磋商轮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现场决定。供应商的磋商代表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为加快磋商进程,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16.响应文件的初审16.1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16.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18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6.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1)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字(或名章)、签署日期、盖章的;(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4)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响应文件的澄清17.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7.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磋商18.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8.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19件,并由其响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响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5若磋商小组对原磋商文件进了实质性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8.6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并须由响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详细评审19.1经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响应文件和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提交的最后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分标准。19.3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情况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0.磋商过程要求20.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020.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1.磋商项目终止2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磋商项目予以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六、成交22.成交通知书2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3.成交服务费23.1相关服务费用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后,将成交通知书通知供应商领取。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本次报价,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23.2成交服务费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等形式。23.3在磋商时,供应商应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未提供者按无效响应处理。23.4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以上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24.在磋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询问、质疑(一)询问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询问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二)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备注: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如质疑答复的内容涉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商业秘密的,不在答复范围之内。(三)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四)供应商进行质疑时,应当书面提交质疑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word版)。(五)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2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该日期为送达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的日期)。(六)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质疑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主管部门进行汇报。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联系部门: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1001室联系电话:13810600315联系人:王薇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本项目不适用)(三)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及其澄清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3第四章项目需求书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席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北京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做到“碳排放稳中有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北京示范”。当前,北京市已率先开展碳中和研究工作,提出《关于推动我市实现碳中和的建议》,并初步制定《北京市碳中和纲要(报审稿)》。5月29日,市委书记蔡奇到城市副中心调研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北京作为首都,理应在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项目目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探索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依据北京市《关于推动我市实现碳中和的建议》《北京市碳中和纲要(报审稿)》等已有文件,按照区委领导要求,拟开展“十四五”和中长期碳中和实现目标和发展思路研究,编制《石景山区“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规划》,科学合理制定我区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碳减排措施,提早谋划、统筹设计、综合施策,有效指导我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碳减排、碳中和工作。二、适用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文件:1.国家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1〕4号24《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环气候[2020]57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7)《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于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关于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建科[2008]126号)《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2.北京市政策文件《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DB11/T1781-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水泥制造业》(DB11/T1782-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石油化工生产业》(DB11/T1783-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B11/T1784-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服务业》(DB11/T1785-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道路运输业》(DB11/T1786-2020)《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其他行业》(DB11/T1787-2020)3.石景山区政策文件《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工作报告》《北京石景山区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石景山区“十三五”时期构建高端的生态文明体系建设规划》《石景山“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石景山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石景山区“十三五”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5三、服务内容规划研究应包含以下主要服务内容:(1)建立石景山关键源动态碳排放清单。通过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座谈走访等工作,调研工业企业、重点建筑(服务业)及移动源负责单位,制定碳排放工业企业名录、重点建设单位及移动源清单。分析研究石景山碳排放历史趋势和现状特征,明确我区碳排放基数。系统梳理十四五和中长期我区拟建或在建重要设施工程,建立石景山区关键源动态碳排放清单。(2)提出碳排放网格精细化管理框架。基于关键源动态排放清单,构建石景山1km网格碳排放源动态清单数据库,紧扣石景山碳中和总体目标,实施目标和任务分解,研究提出石景山碳排放网格精细化管理方法和框架,提升石景山碳减排综合管理能力。(3)提出我区碳中和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基于石景山碳排放现状、动态源清单构建和减排潜力分析,合理提出石景山十四五及中长期碳中和总体目标、目标指标、时间表和实施路线图。(4)制定我区“十四五”碳减排专项方案。构建石景山碳中和中长期预测分析模型,紧扣“十四五”及中长期石景山各项规划,基于源排放清单和网格化管理体系,系统分析碳中和重要任务,分阶段、分区域、分领域研究制定“十四五”碳减排专项实施方案。(5)提出我区支撑碳中和重大工程清单建议。围绕石景山碳中和目标、主要任务和评估体系,研究提出推动实现我区碳中和“十四五”重大工程清单,从能源结构、交通运输、低碳生活等方面,促进支撑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四、服务要求(1)各阶段工作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省、市)下发的有关技术要求文件执行,满足相关管理要求;(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负责;(3)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对外公布。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石景山区“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26长期规划》及研究报告编制。六、提交成果《石景山区“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研究报告(含碳排放清单)。27七、工作量要求序号工作内容工作量要求1石景山区碳排放历史资料整理分析资料收集与整理,包括行政区(共计9个街道)和分行业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2开展现场调研、走访座谈开展现场调研、走访座谈、调研和座谈资料整理分析,组织召开调研成果专家咨询会(9个街道、重点领域、重点碳排放单位、一般碳排放单位、重点用油单位)3构建石景山区动态碳排放清单构建石景山区动态碳排放关键源清单;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最新要求明确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构建石景山碳排放1km空间网格清单数据库;开展国内外碳排放网格管理体系方法研究,建立服务于“十四五”石景山碳减排目标的碳排放网格精细化管理体系4制定石景山区“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规划识别二氧化碳排放主要驱动因素,分析减排潜力,提出石景山十四五及中长期碳中和目标;构建石景山碳减排碳中和预测分析模型;建立重大项目碳中和评估体系;提出我区支撑碳中和重大工程清单建议;编制石景山“十四五”碳减排实施方案和中长期规划。28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磋商小组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按商务、技术评议和价格两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其中商务、技术分满分为90分、价格分满分为10分,磋商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为两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的审查满足“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商务、技术评议,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9序号评审内容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纳税申报表。6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7“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资格评审结论: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2、符合性及完整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制作、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打印、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未出现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未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磋商的306未出现选择性报价7不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的情形资格评审结论: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未通过资格评审标注为×三、商务、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磋商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其内容包括:类似业绩、服务方案等,根据评标细则对每一评审项打分,从而得出磋商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评分细则如下:评分细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商务部分(19分)文件编制(3分)响应文件内容完整规范,装订整齐、双面打印得3分;缺少目录、目录与内容不对应、未双面打印、前后矛盾者每涉及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类似业绩(10分)近三年(2018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供应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体系认证证书(6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得0分。(供应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技术部分(71分)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10分)熟悉本项目相关业务和本项目工作并进行理解描述,熟悉石景山区产业结构分布、工业和生活碳排放基础、碳减排工作基础等实际情况,对本项目需求、工作内容及工作重难点分析到位、全面的得6-10分;对本项目工作和石景山基本情况理解模糊、描述不够准确的得1-5分;对上述内容完全不理解、不熟悉的得0分。服务方案(30分)服务方案满足项目需要,技术路线清晰,服务内容全面满足项目需求书相关要求,工作程序、调研计划、资料需求、技术方法等可行性和针对性强,整体方案可有效支撑项目成果产出,可得20-30分;基本满足上述要求,但服务内容、技术路线、程序方法针对性不强的得10-20分;上述内容不完善、不能全面满足项目需要的得0-10分。进度保障措施(8分)根据服务方案拟定进度保障措施,措施切实有效、针对性充足、人员、机制、软硬件支撑保障完善的得5-8分;进度保障措施针对性欠缺且方案不够完善的得1-4分;不提供的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8分)根据服务方案拟定质量保障措施,措施全面有效、涵盖服务全过程、针对性充足、完善的得5-8分;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欠缺,不够完善的得1-4分;不提供的得0分。保密措施(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了完善的保密措施,满足本项目和采购人管理需求,科学合理可行且有针对性,得3-5分;提供了简单、通用的保密措施,得1-2分;不提供的得0分。32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团队人员配备(10分)详细描述项目团队人员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人员规模等,人员数量和投入情况与工作量匹配,专业结构配备合理,职称配备完善的得3-5分;组织结构、专业配备不够完善,人员数量不足10人的得1-2分;不提供的得0分。项目负责人有主持类似项目的经验,能力较强且具有环境类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有主持类似项目的经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下的,得2分;经验不丰富,能力欠缺的得1分;不提供的得0分。报价(1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为最终报价的最低价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如适用)。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一、报价部分(1)报价函(2)首次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二、商务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2)业绩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5)供应商情况表(6)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7)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三、技术服务部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2)服务方案;(3)进度保障措施;(4)质量保障措施;(5)保密措施;(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7)技术偏离表。34一、报价部分1、报价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磋商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1.报价部分1.1报价函1.2总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2.商务部分2.1资格证明文件2.2业绩案例一览表2.3商务条款偏离表……3.技术服务部分3.1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3.2服务方案;3.3进度保障措施;3.4质量保障措施;3.5防疫及应急安全措施;3.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3.7技术偏离表。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我单位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35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单位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根据投标须知第1条规定,我单位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单位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7)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362、总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总价服务期备注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它分项报价;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373、分项报价表格式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总价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货物/服务的报价方式为项目现场交货和服务价。4、报价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卖方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5、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6、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38二、商务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1.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39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1.2.1法定代表人声明: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声明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系(单位名称: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_)的采购,代表本单位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01.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磋商时必须出具,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名章)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职务: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11.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42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记录1.4.1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31.4.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近半年内纳税申报表。441.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致:(采购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451.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致:(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我单位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投标处理。特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46以下网页截屏样式内容仅为参考。(1)查询页面47(2)下载信用报告页面48黑框点击下载报告,附下载后的信用报告49(3)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501.7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12、业绩案例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注:(所提供合同必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评委保留对上述资料原件审核的权力)523、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偏离偏离说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53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中若获成交(项目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成交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用。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545、供应商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隶属情况(如有)控股情况(如有)组织结构简介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人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人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其他……55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566、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承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此承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577、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适用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58三、技术服务部分(格式自拟)3.1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3.2服务方案;3.3进度保障措施;3.4质量保障措施;3.5保密措施;3.6团队人员配备;593.7技术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偏离偏离说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日期: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3、此表格经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60第七章合同格式(参考)合同登记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61填写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五、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及中远期碳中和规划》编制项目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咨询内容、形式和要求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北京市履行。63三、甲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4.1本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为甲乙方双方共享。未经乙方允许,除用于本合同目的外,甲方不得擅自外传;乙方不得将研究成果转让第三者。乙方及其完成本合同任务的研究人员拥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署名和申报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双方均对合同内容和相关技术资料具有保密义务。64五、验收、评价方法项目成果要求合同签订后的180天完成;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____________方式验收。评价方法: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报酬(大写):元。(二)支付方式(②)①一次总付元,时间:②分期支付第一笔款,合同总金额的70%,共计_______元,时间:第二笔款,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_______元,时间:③其它方式:65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二)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一)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双方约定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其它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9.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66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项目负责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67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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