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福建师大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VIP专享VIP免费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采购
备案编号:K-SDU-GK-202203-B0761-IDN
招标编号:[3500]ZXFZ[GK]2022007
采购人: 福建师范大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 年 03 月
第一章 投标邀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
汇试验林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
标。
1、备案编号:K-SDU-GK-202203-B0761-IDN。
2、招标编号:[3500]ZXFZ[GK]2022007。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财库
[2019]19 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 1),按照财
库[2019]18 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
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 1)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 1)信用记录,
适用于(合同包 1),(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
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
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
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
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
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
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 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特别规定(若有)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
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
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
(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
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
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
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
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
明细
描述
〔2017〕213 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 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
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
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
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
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
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
林、牧、渔业”)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
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 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
(若有)为准。
7.2 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
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
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
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 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
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
公告(若有)为准。
9.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
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
投标人的 CA 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10 条载明的地
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采购备案编号:K-SDU-GK-202203-B0761-IDN招标编号:[3500]ZXFZ[GK]2022007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03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K-SDU-GK-202203-B0761-IDN。2、招标编号:[3500]ZXFZ[GK]2022007。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包:1明细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特别规定(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明细描述〔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报名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获取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8.3、招标文件售价:0元。9、投标截止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1、公告期限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12、采购人:福建师范大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联系方法:孙老师,0591-8346523113、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联系方法:郑雪妹、何敏捷、廖丽松,0591-87616211-810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11-1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否1(项)1,960,000.0000196000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纸质投标文件: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5-(2)-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4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5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610.10-(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3)其他:无。712.1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8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9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10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116.1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2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3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其他:收费标准:以合同包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05%;中标金额在100-500万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7%;收取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账号:087739120100304037933。(3)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5)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①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中投标无效规定的;②出现第三章投标无效规定的;③出现第四章投标无效规定的;④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投标无效规定的;⑤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⑦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⑧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使用福建师范大学合同范本,具体下载地址:http://zcc.fjnu.edu.cn/e1/af/c8852a188847/page.htm,合同范本各条款的详细内容要求请自行下载查看。(7)本项目支持供应商通过邮寄等方式参与投标,但邮寄过程产生的延误、丢失、损坏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邮寄需要包含纸质投标文件、可读介质、CA、招标文件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各投标人要密切关注各地的疫情防控特别是现场准入、管理要求,防止影响自身参加投标。(8)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中1.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系指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备注后有表2,请勿遗漏。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出现《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进行处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明细描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明细描述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明细描述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联合体协议(若有)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明细描述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特别规定(若有)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明细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明细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明细技术和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因素总分50%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款“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明细数出现负偏离的。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商务条件”响应有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项报价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技术符合性明细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因素总分50%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款“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商务符合性明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款“商务条件”响应有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的。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40分。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无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4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项目管理规章制度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制度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制度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制度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项目制度的不得分。2.对本项目了解情况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植物生长特性、种植、养护注意要点、当地气候和地理环境等的文字陈述情况是否合理、规范,方案全面详细、合理、操作性强的得3分,方案较全面详细、较合理、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方案不够全面、合理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项目实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情况(包括组织方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施方案案、实施方法和机械选择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4.项目进度计划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方案情况(至少包括时间进度安排、风险的控制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苗木运送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苗木运送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苗木养护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苗木养护方案情况(至少包含洒水、施肥、锄草、松土等),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7.病虫害防治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病虫害防治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8.苗木补植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苗木补植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9.劳保用品配置、安全保证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劳保用品配置、安全保证方案情况(至少含安全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等具体实施办法),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0.绿化垃圾无害化处理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绿化垃圾无害化(可生态循环利用)处理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1.服务保障机制方案3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自律承诺、投诉处理、问题整改的速度等服务保障机制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得分。12.人员配备、各种作业设备等情况312.1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种植人员、割灌除草、补植修枝人员配备方案(至少包括工作需要投入的人员数量、组织分工等情况的文字陈述)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人员配备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人员配备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人员配备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12.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各种作业设备日常使用、满足情况、维护保养考核办法是否规范、健全(至少含领用、使用、保管等),由评委进行评分:内容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2分,内容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设备工具保障及操作内容的不得分。13.员工奖罚条例情况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员工奖罚条例是否使各项奖罚行为规范化并有章可循,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4.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至少包括单位监督检查、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方案内容过于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15.过渡交接计划服务方案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过渡交接计划服务方案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较可行的得1分,方案简单且可行性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应急响应时间3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响应服务时间情况进行评分: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小时内到达交付地点的得3分;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小时内到达交付地点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或林业相关专业)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否则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1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技术服务团队3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服务团队中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或林业相关专业)施工员、市政工程(或林业相关专业)质量员、材料员证书进行评分:提供三本上述技术岗位证书的得3分;提供二本上述技术岗位证书的得2分;提供一本上述技术岗位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至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5.售后服务15.1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栽种及养护技术支持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承诺加一年技术支持的得0.5分,承诺加二年技术支持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35.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周全、实施性高,合理性强、可行性强,与本项目符合的得3分;方案较为全面,实施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与本项目较为符合的得2分;方案不够全面,实施性、合理化、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6.业绩1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与本项目同类科研项目业绩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合格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1分。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7.风险防控保障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所投入的人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④加分项(F4×A4)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81、投标人应对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的苗木树种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价格扣除部分(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上传分项报价表,否则视为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提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报价有关的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给予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加分。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采购,试验平台位于龙岩市上杭县白砂镇官洋村。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苗木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种植、补植、抚育、养护、交付验收和相应的技术培训、指导、售后服务、后勤保障等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4、合同包1品目号1-1采购标的上杭白砂林场森林经营碳汇试验林的苗木树种序号树种株数1楓香45002观光木50003光皮桦50004火力楠50005江南桤木45006米槠45007木荷50008丝栗栲45009青冈1200010马尾松1200011杉木30000注:投标人须对上述各项标的内容进行分项报价,投标人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的价格扣除部分(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上传分项报价表,否则视为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提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报价有关的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实验设置的11种2年生苗木(即楓香、观光木、光皮桦、火力楠、江南桤木、米槠、木荷、丝栗栲、青冈、马尾松、杉木)均为核心产品,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6、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尺寸等数值没有规定范围的,允许±3%的偏差。7、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其中包括技术规格在内的所有细则。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样地设置(1)本试验地要求采伐迹地上不炼山,保留采伐剩余物。在此基础上,设置正北朝向、空间连续的标准地138个,标准地规格为20米×20米,标准地4个顶点采用RTK定位,水平误差≤5厘米,标准地顶点和中心点插上PVC管,四周围上绳子。采伐剩余物去除部分较粗的枝杆,外运至试验地外,按标准地边界和预设的密度整理成条带状。试验地分三个区,分别开展人工林碳汇树种选择,森林经营管理与针阔混交维持地力试验,其中人工林碳汇树种选择:杉木,马尾松,青冈,米槠、丝栗栲、光皮桦、观光木、木荷、江南桤木、枫香、火力楠11个树种,分4个区组,密度3000株每公顷;森林经营管理碳汇:3树种(杉、松、青冈)、3造林密度(2250,3000,3600株/公顷)、2磷肥P水平对人工林固碳能力的影响,3区组各18个处理;针阔混交维持地力与多样性:3区组各8处理,8种杉阔模式,分别为外生菌根的青冈、米槠、观光木、光皮桦,以及内生菌根的火力楠、木荷、江南桤木、枫香。对应样方内株数分别为90,120和144株,采伐剩余物捡条带分别为9、10、11行,每行对应挖穴数量分别为10、12、13个,每行和每列应排列整齐,穴规格为60厘米×40厘米×40厘米(12个森林粗放经营处理的样方除外)。穴的位置离样方边界线1.5米,即相邻标准地之间的株间距3米。回表土,回土高度必须高于地面10厘米,回穴泥土大小不能出现石块、树根及其它杂质,不能出现≥2厘米泥块。(2)考虑到山地土壤质地和理化性质差异的影响,在样地布设时在138个样方中,以单个样方为单位,用土钻取0-10厘米,10-20厘米,20-40厘米土样测定土壤碳、氮、磷、钾、钙、钠、镁等养分含量,5点混合取样,采用环刀法测定土壤容重、孔隙度、沙粒和粘粒含量。结合激光雷达无人机测定的1米等高线地图,利用AutoCAD绘制土壤养分空间分布图,结合GIS进行地学统计,分析土壤理化性质的空间变异,并进一步在不同养分变异等级区进行土壤剖面取样。(3)试验地四周全部用牛栏网围起来,围栏高度≥1.2米,确保试验地不会被牛羊危害,围栏保质期5年。(4)上中下坡的样地间修步道便于今后调查采样。★2、苗木选择和管理(1)实验设置11种树种,要求为2年生苗木,苗木规格及要求详见下表,实验对每个标准的穴位进行了树种配置,要求按每个穴位对应栽植的配置苗木,苗木栽植要求签定合同之日起45天内完成,未能按时完成按合同金额1%每天收取违约金。树种地径(cm)苗高(cm)株数备注楓香2.211045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观光木3.620050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光皮桦1.615050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火力楠1.810050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江南桤木2.815045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米槠2.512045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木荷1.2805000口径10公分无纺布容器苗丝栗栲1.510045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青冈3.2210120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马尾松1.38012000口径10公分无纺布容器苗杉木1.49030000口径12公分无纺布容器苗(2)施磷肥:对森林经营管理试验中的9个样方进行施磷肥,采用的磷肥为钙镁磷肥,含有效磷12%~18%,于造林后第二年4月雨后进行施肥,此时幼树正处于生长旺季,施肥后易被林木根系吸收。为了避免影响肥效,施肥前进行松土并清除杂草及林地内的萌芽条。施肥采用沟施方法施肥采用沟施方法,在每株树的两侧各开1条沟,沟长40~60cm,宽10~20cm,深15~20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100克/株后立即覆土,每穴施肥料数量误差控制在3%以内。(3)为不影响试验结果,11种树种在2022年10月份验收成活率要求达90%以上(2022年10月份验收)。2023年10月份树种成活率要求达95%以上,为不影响试验结果,补植苗木要求与栽植苗木是同一批次苗木。(4)2022、2023年要求各扩穴培土抚育2次。(5)前三年或郁闭前锄草、松土抚育,进行病虫害防治。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龙岩市上杭县白砂镇官洋村。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种植完成,采购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验收。若因采购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延迟交付,交付期可顺延。3、交付条件:种植完毕且验收合格。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将在养护期满后无息退还。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1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100货到种植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发票后付清合同全款。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100%全额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采购人当地税务部门能认可,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8、中标人需协调采购人单位科研人员顺利开展试验地科研工作,如车辆使用、用工、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年限为6年。9、采购人派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试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工序的质量和进度。对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实施的,采购人有权及时制止,并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并赔偿因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所造成的损失。10、苗木栽植地林权不属于采购人,中标人需自行与试验地周边村民及林权所有人协调通试验地道路开设等,与林地所有权人及林地使用权人沟通配合使项目顺利进行。11、中标人接受、服从采购人对作业和试验结果实施质量的指导、监督、检查。中标人积极向采购人报告实施工作进展,出现问题协助采购人尽快处理和解决。各工序实施完毕采购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12、质量要求12.1本招标项目要求各投标人提供的苗木必须是无病虫害且有当地苗木检疫证明,提供的所有苗木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提供相应的完善配套服务。12.2本项目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中规定的合格等级。投标人可承诺更高的质量等级标准,投标人的承诺将作为项目实施过程及验收的质量验收标准之一。13、验收要求及标准13.1验收依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规范、标准规定,均为本采购项目的验收依据。采购人根据此依据进行树种、规格标准、数量、种植成果等方面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将退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3.2苗木及材料验收:苗木、材料等运抵采购人处后由采购单位对照招标文件中的苗木规格和采购清单要求进行苗木验收。验收完成后必须立即填写苗木到货验收单。13.3苗木验收的方法及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3.3.1苗木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点,总检查数不得少于5点,若每个树种苗木少于10株时将全数检查。13.3.2检查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13.4拒收条件:13.4.1达不到规格要求的苗木;13.4.2有病虫害的苗木;13.4.3生长势很差可能影响成活率的;13.4.4土球破裂的;13.4.5运输过程中损毁的苗木;13.4.6严重畸形影响景观效果的;13.4.7影响苗木成活率的;13.5中标人在供货、搬运、吊装及验收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13.6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3.7验收时中标人须派代表在场。14、与苗木有关的质量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明确响应)。14.1地径:土球与树干交接处以上1cm处测量。14.2米径:土球与树干交接处以上1.0m处测量;14.3头径:土球与树干交接处以上0.1m处测量;14.4分枝高:从土球与树干交接处往上至第一分枝点的高度;14.5脱杆高:从土球与树干交接处往上至顶芽以下第七片叶痕的高度;14.6分枝:规格中有要求分枝的,分枝直径应≥3cm,长度≥30cm,小于此规格的不计入分枝数量;14.7高度与冠幅:高度为自然高度,土球或种植袋高度不计入苗木高度;冠幅为自然冠幅,取乔、灌木蓬径投影面直径的最小值的平均值;14.8株型要求:灌木与球型植物要求树冠饱满、匀称(灌木蓬径投影面直径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小于1.5),乔木要求枝条分布均匀,树干基本挺直。14.9苗木生长茂盛,姿态优美,无病虫害。枝条修剪合理,剪口平滑无劈裂。14.10土球坚实不松散。树干通直,树冠分枝均匀。14.11关于假植苗的定义:要求规格的苗木经过断根迁地移植,一定时间生长恢复后,原有土球保持完好,树冠根系恢复功能,生长平衡自然。具体要求为:(1)明显经过移植过程,原土球完好,新生根系已初木质化,恢复吸收功能;(2)种植时间经过越冬期后至少三个月以上;(3)移植苗明显有新生长的健康根系和第三级分标,形成合同要求的冠幅标准;(4)移植地到交货地点、运输时间不超过24小时。15、种植养护要求本次招标的苗木包含种植,养护期1年,成活率要求达到95%以上。在苗木供应、种植及养护期,若出现苗木死亡的现象,投标人应免费更换同品种、同等质量或以上的苗木,重新进行种植养护。16、安全要求:16.1投标人应已充分综合考虑现场苗木的搬运,堆放、恢复及相应的安全问题,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全部费用,中标以后及结算时均不再调整,搬运过程及堆放地点服从采购单的要求。16.2具体要求:中标人应按照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进行现场维护,对所有设施均有责任进行防护和爱惜,造成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修复。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周围边界隔离等,并达到采购单位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条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16.3投标人应提供在天气异常情况下确保苗木供应质量的应对措施。16.4中标人应做到安全生产,出现事故,将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责任。17、违约责任17.1采购人在中标人将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拾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中标人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福建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采购人赔偿中标人损失。17.2中标人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17.3中标人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17.4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中标人除了应向采购人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17.5因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采购人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18、本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使用福建师范大学合同范本,具体下载地址:http://zcc.fjnu.edu.cn/e1/af/c8852a188847/page.htm,合同范本各条款的详细内容要求请自行下载查看。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无。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中标人全称)根据招标编号为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2、合同标的(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4.2交付地点:;4.3交付条件:。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8、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9、合同有效期(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0、违约责任(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13、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14、合同条款(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5、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住所:住所: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一、投标函致: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致: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以下无正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注意: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致:()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致:()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致: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致: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现附上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致: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致:现附上截至年月日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注意: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致: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1、牵头方(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2、成员方:2.1(成员一的全称):(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联合体各方约定: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以下无正文)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致: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注意: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三、投标保证金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分项报价表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备注投标总价(大写金额):。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投标总价(大写金额):。★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规格来源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制造厂商企业类型-1…备注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注意: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招标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单价(现场)数量总价(现场)认证种类-1…备注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封面格式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一、标的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条件响应表招标编号:合同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采购文件相关附件资料来源:http://zfcg.czt.fujian.gov.cn/3500/notice/d2bad35854053876b45269f56e50dee2/f16c3d77bd174b1898acaaa3b6f97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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