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票—背景
1997 年12 月《京都议定书》
承认林业碳汇对减缓气候变暖的贡献,确立 CDM 等三大减排机制, CDM 旨在提高发展中国家能源利用率、减少
排放,或通过造林等增加二氧化碳吸收。
2003 年12 月国家林业局
成立碳汇管理办公室。
2008 年6月国家林业局
依托中国林科院成立碳汇计量与研究中心和国家林业局生物质能源研究所。
2008 年8月国家林业局
印发《关于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及碳汇管理工作的通知》(造碳函〔 2008 〕72 号),要求努力增加
碳汇、积极开展林业碳汇项目。
2014 年4月国家林业局
印发《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林造发〔 2014 〕55 号),要求完善 CDM 林业碳汇
项目交易、推进林业碳汇自愿交易、探索碳排放权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
2014 年4月中办、国办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鼓励地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探索碳汇权
益交易试点等。
2022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启动“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建设项目”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建设”工作,从森林碳汇交易模式、林业
碳汇价值实现方式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林业碳汇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