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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林场林
业碳汇先行基地建
设 规 划 ( 2023-20
25年)
丽水市莲都林场林
业碳汇先行基地建
设 规 划 ( 2023-20
25年)
见 磋
商 文
件 第
三章
见 磋
商 文
件 第
三章
见 磋
商 文
件 第
三章
见 磋
商 文
件 第
三章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灵,张雪芳,项华伟(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
项供应商名称 专家
1
专家
2
专家
3
商务技术
得分
报价得
分总分
1 浙江农林大学 71.8 72.0 64.0 69.27 9.95 79.2
2
1杭州 亿 衡 碳科 技 有 限
公司 46.4 46.0 35.0 42.47 10.0 52.4
7
1杭州 之 优 节能 环 保 有
限公司 45.9 45.0 32.5 41.13 9.94 51.0
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