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期限和地点
方式一:
2023年08月11日至08月18日(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
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获取招标文
件。
方式二:
2023年08月11日至08月18日(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
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
料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748513@qq.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点后收到的
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标书费用汇款至: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 201000184691837 义乌农商银行江东
支行 行号:402338717385(汇款请加备注:项目名称+工本费)。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
17:0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
件规定执行。
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6室。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
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适用于授权代表使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使用);
(4)汇款凭证。
9.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与2023年09月08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09:30时。
11.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05开标室。
12.投标保证金:无
13.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毅强 电话:0579-85388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