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关于公开征求《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
知
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工作,助力“双碳”
目标如期实现,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代起草了《毕节市人民政
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
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
定》(省政府第 212 号令)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
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毕府发〔2021〕19 号)文件规定,现将《毕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
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6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加强全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
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
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林业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