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G 021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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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节能协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交易有限公司、韶关市粤北中
小企业服务中心、河南省能碳研究院有限公司、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广州顺倬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中能碳投(山西)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通三可节能评估有限公司、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青辉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新世纪检验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礼慧碳(河
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工之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麟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一新能
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嘉尉碳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碳宝科技有限公司、捷碳(上海)科技有限公
司、济南经纬方达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云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领
低碳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乐卡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润城汇(北京)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质量认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孟早明、黄金凤、李石波、廖海林、纵南南、黎兆嶟、尹宗杰、王文堂、林丽
芳、张爱平、王璘姬、刘开成、何勇、王侃宏、孟亚芳、于仲波、刘颖、曾建微、王彦斌、王星海、孟
少华、余传志、周钢、刘军、杨健、王峥、孙彬、朱益群、赵楠、赵耀华、王林成、孟琰峰、魏国立、
张云、包明鑫、殷咏梅、周舞阗、何洋、李凌风、李迪、黄鑫、余涵、刘旭光、任起龙、蔡倩倩、张东、
张济龙、黄善繁、许春华、余毅、郑建能、吴天龙、于洁、赵学智、姚玉栋、张军涛、王挺、陈军、孟
帆、杨卫华、柴玉文、张京良、李慧、王少江。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