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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农村地区减少用气和散烧用煤。推动火锅、烧烤等特
色餐饮使用电力能源。完善“碳惠天府”正向引导机制,
鼓励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三)加大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力度。支持加油(气)
站新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加快综合能源站改造;根
据停车位数量配建充电桩,新建建筑按 15%—25%分类
配建,既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按不低于 20%配建。支持
既有非居民小区增设充电设施,按 200 元/千瓦时给予建
设补贴;支持既有居民小区规模化增设充电设施并实行
“统建统管、有序充电”,按 3000 元/桩给予建设补贴。〔责
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
二、能源利用政策措施
(四)加快生产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开展工业节能服
务行动,对规上工业企业实施免费诊断,指导节能改造,
按节能效率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助。实施智能制造和工业
互联网三年行动,开展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智慧
园区创建,最高给予 500 万元补助。加强重点行业能效管
理,实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数据中心等行业
节能监察全覆盖,综合运用绿色电价、信用监管、行政监
督等方式,推动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对落后产能淘汰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