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等纳入投资决策体系与保费定价机制。探索依托碳账户对
发放贷款及债券的项目进行碳效分析,对比贷前贷后的碳减
排量、单位贷款碳排放强度等,形成经济科学便捷的信贷碳
效益评估体系。
4.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
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建
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将个人
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助力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碳减排
信息纳入碳账户,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授信优惠、差异化
保险费率及增值服务等。
(二)碳金融试点示范行动
5.开展碳金融区域试点。围绕碳账户、转型金融、区域
碳金融中心建设、“零碳银行”、碳资产证券化等,在全省
布局一批试点。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山东开展碳金融
创新试点,高质量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
支持威海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引导各级
金融机构支持近零碳试点及示范区建设,吸引各类金融资本
和社会资本参与试点项目设计、改造和运营。
6.推进碳金融供给创新。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将发展战略、
风险偏好与践行绿色金融、碳金融相匹配,建立完善与碳金
融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机制流程。加强银行保险
机构总分支联动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设立碳金融、
绿色金融事业部、专营机构,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
权限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产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