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三、鼓励新建电源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支持开展出售、
租赁调峰容量等共享服务,建立完善协调运营、利益共享机制,
促进产业多元化、市场化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自
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
公司〕
四、支持企业在电网关键节点、薄弱区域合理布局电网侧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系统灵活调节和供电能力。电网
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可自主选择参与电能量(中长期交易、现
货)、辅助服务等市场,也可部分容量分别参与上述市场交
易。〔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电
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五、支持用能企业建设用户侧储能,支持聚合利用不间断
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蓄热式电供暖等分散式储能设
施,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责任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科技厅)
六、开展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建设,通过竞争性招
标方式确定示范项目,原则上单个储能电站规模不小于 10 万千
瓦、时长不低于 2 小时。〔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电
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