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定量化评估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影响环境气象评估模式系统,解决现有环境评估模式无法热启动的问题
以及模式不统一问题,并具备城市/区域/多圈层环境气象条件模拟评估能力,实现气象条件和减排措施对空气
质量改善贡献的定量评估,重污染天气成因的定量解析,区域输送的定量估算,支撑精细化大气污染气象条件
动态评估业务。
高性能计算租赁:为支持环境气象预报与评估数值预报分系统的业务运行,租用一年独享59Tflops以上峰
值计算资源的高性能计算服务,70TB以上的在线存储。要求性能稳定,有成熟的应用案例。
环境模式前后处理功能:研发一套界面化且适用于环境模式调试改进以及模式产品二次开发的软件系统,
前处理功能技术上实现环境气象模式同化模块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天擎系统)的对接,开发模式下垫面加工
模块,可基于卫星遥感数据对天津地区模式下垫面优化,动态排放源制作;后处理功能技术上实现模式产品框
架式二次开发(神经网络MOS订正和组合指标计算),模式配置出图以及站点数据加工,环境智能网格底板数
据预处理,环境模式敏感性测试,软件系统同时兼容天津环境预报模式、评估模式、CMA模式、ECMWF模
式、天气和气候预报数据、多源资料和再分析资料,并为环境数值模式开发应用功能(产品界面)提供服务接
口和数据支撑。
环境气象数值模式开发应用功能:以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基础,实现环境模式数据、算法和存储与天擎对
接,降低现有环境模式数据传输和存储的不确定性。基于B/S架构模式,优化原有一体化平台,在环境模式产品
升级的基础上,保障原有显示应用功能无缝衔接,新增环境气象数值模式可视化功能(嵌入一体化平台),实
现9类天津环境气象模式预报产品交互式分析和5类环境气象模式评估产品可视化,并开发相应的应用功能界
面,实现环境气象预报和评估模式系统数据资料管理,运行监控,模式产品自动检验,并通过模式升级优化原
有的智能网格环境预报衔功能。
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完成系统试运行,15个月内完成项目合同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此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评标方法。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在开标当日项目评审结束时前由评审小组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
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记录由评审小组通过截屏的方式留
存并签字确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最近1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距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若开业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