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规范公告示范: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4.能效、水效“领跑者”示范: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5.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示范:奖励,单个国
家级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同一型号产品累计只能
获得一次奖励。
6.绿色工厂: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7.绿色产品: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单个企
业单年度累计不超过 50 万元(含国家、省、市级产品奖励总
和)。
8.绿色工业园区: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9.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
元。
10.绿色企业: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11.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100 万元。
12.工业绿色发展支撑机构: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
13.自愿性清洁生产: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 10 万
元(本项目仅按所获得最高荣誉标准资助,即单个企业获
得本项目的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 30 万元)。
(注:实际资助的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四、项目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