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重要支撑,高质量的环境信息
披露可有效防范金融市场主体洗绿行为,促进环境风险有效暴露。气候与环
境相关风险对金融系统的影响日益加剧。防范气候和环境风险,推动经济社
会绿色转型发展是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迫切要求,也是双碳目标实现
的必要保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曾指出,2030 年前,中国碳减排年均投
资需求为 2.2 万亿元;2030-2060 年,年均投资需求为 3.9 万亿元,仅依靠
政府的资金,难以满足绿色转型发展的投资需求,需要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社
会资本参与其中。在此背景下,我国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环境信息披露作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五
大支柱”之一,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促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遏制洗绿
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机构发挥中介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服务经济社会低
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
我国现行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与国外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无实质性差异,未来的
工作重点在于推动高质量环境信息披露。国内外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并无实质
性差别,国外披露标准的重要议题国内披露标准均有覆盖,并且在此基础上
加入了一些本土化的特色指标。但是从具体的披露内容来看,国内资管机构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治理制度,落实高质量信息披露工作,而国外资管机构
先于我国开展了相关的信息披露,积攒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值得借鉴。
标准制定易、推进高质量信息披露难。
完善投后管理制度、明确短中长期减排目标。国内资管机构在内部政策制度
建设方面,主要关注于投前管理,而在投后管理方面的制度普遍缺失。虽然
通过完善的投前管理制度可以引导资源向低碳产业流动,但是引导传统高碳
产业进行低碳转型同样重要。同时,投后管理也是约束被投公司行为,推动
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具体而言,投后管理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
是参与公司治理,明确被投公司环境绩效以及相关风险和机遇,并提供必要
的咨询服务;二是通过代理投票方式,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降低被投公
司环境足迹,推动被投公司绿色转型发展。
聚焦碳排放、落实产品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在标准制定方面,央行和深圳
市的环境信披标准均要求资管机构披露绿色投资情况,但是,关于“绿色”
的定义尚不明确,缺乏可定量的划分界限,各个资管机构在披露环境信息披
露报告时,均是根据自身对“绿色”的理解,定性对自身投资进行“绿色”
划分,这样的划分结果不具备横向的可比性,并且存在一定的“洗绿”嫌疑。
可以采取以下两方面措施:一方面,可以聚焦于碳排放,推动资管机构对在
管资产进行碳排放和碳足迹的定量核算与公开披露。另一方面,还需要推进
产品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特别是与碳排放相关的信息披露。
逐步开展气候情景分析、量化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国内资管机构主要采用定
性的方法对气候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但是结果模棱两可,难以对具体的投
资实践或是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因此有必要开展气候情景分析,量化
评估气候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文中列举的公司仅作为案例梳理,不作为投资推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