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8)-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
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
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
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
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
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
未提供其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
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
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
符合下列条件:①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
头方、联合体方承担的工作、相应的责任及利益分配方案等,并授权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接受指示和承
担责任,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该协议对联合体成员均有合法约束力。②根据福建省财
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
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应明确以某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其余成员不参与商务部分的评
标。若未明确的,则统一以联合体牵头方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招标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8月 25日至2023年
09月01日(节假日正常发售),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的
注册中心“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登录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
易平台2.0》,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
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等资料)售价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6.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
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
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70258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
(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企业操
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
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
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09月15日 09: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
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
号东海大厦B栋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