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组织培训与形成ESG评级提升建议。
1家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预计在2024年年底完成。
2.6实施地点:北京。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9个月内开具
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
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具有金融保险行业绿色金融工作咨询服务项目实施案
例(不包括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的鉴证),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
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
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9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
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
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
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
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
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
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磋商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