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续开展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深化知识价
值信用贷款改革,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价值。支持各类商业银行通过设立投资子公司、建立
投贷合作联盟、开发类信贷产品等多种方式,创新投贷联动服务模式。
六、优化金融机构内部政策安排
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鼓励安排近零碳园区、绿色园区内的企业
和绿色工厂的贷款内部专项费用补贴,加大对基层分支机构和信贷员的激励。要对符合绿
色标准的贷款项目开辟绿色办贷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入库、优先调查、优先审查、
优先审议审批等政策,并在经济资本占用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七、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
业、绿色工厂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
利。依托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查询,优化商品和货权融
资业务,基于订单形成、库存调度、流转分销、信息传导等各环节信息加大供应链融资推
广,推动生产设备、原材料、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
八、提升债券融资支持
加大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创新产品运用力度,一企一策建立融资辅导
工作专班,支持符合条件的近零碳园区、绿色园区内的企业和绿色工厂开展债券融资。积
极探索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产业园区企业发行科创票据等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并将募集
资金用于投资基金、项目建设和改造园区基础设施,为园区内绿色工厂提供股权、债权融
资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等专项金融债券,加大对绿色工厂信贷支持力度。
九、发挥股权融资作用
发挥好国家先进制造业基金、市战略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定向支持作用,对创新
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绿色工厂后备项目给予重点投资扶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科
创引导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股权投资机构以及融资租赁之间的深度合作,通过创
新投贷联动、融资租赁等产品或服务,满足不同阶段绿色工厂及后备项目的融资需求。
十、用好跨境融资渠道
支持近零碳园区、绿色园区内的企业和绿色工厂项目业主采取银行跨境直贷、关联企
业借款、境外发债、境外上市等方式,多渠道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高新技术和“专精特
新”企业可在 1000 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优化企业外债登记管理,支持制造业企
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企业
原则上应以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
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完善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提高资本项目收入便利化支付占比,支持企业直接到银行
办理外债注销、内保外贷注销、境外放款注销等业务。深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
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绿色工厂项目业主纳入便利化试点范围,开展跨境人
民币“首办户”扩展行动,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范围。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国
内转化落地。建设绿色综合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中国新型绿色技术装备“走出
去”和标准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