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
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
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
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
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
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
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
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
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
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
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