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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 | 题报告
研究结论
气候问题长期以来离不开发展权及发展模式之争(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
间)。这一点除了在联合国气候峰会这样的多边气候谈判机制上有所体现之外,
2021 年欧美还试图将气候政策和贸易政策结合,构建以碳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
保证其在气候领域的发言权以及相应的产业竞争力。后续欧美将会如何组建“气候
俱乐部”?我国“十四五”期间在气候方面能够达到什么程度?气候政治将如何外
溢到经济领域?本文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碳排放成本的测度是欧美达成气候合作的主要技术难点,双方正在就这一问题寻求
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水平、减排技术等方面的
差异,发达国家将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能够提升其制造业优势,但是包括美国
在内的相当数量的国家是没有成熟的全国性碳市场的,导致欧盟在推广以碳成本为
核心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时频频受阻。不过从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克里的发言和欧
CBAM 修正案的内容来看,欧美双方正在就这一问题寻求“共识”。
在碳排放方面,当下中国与海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在于能耗强度和碳排强
度。与德国、美国相比,我国有以下特征:(1)碳排放总量高,但人均不高,
2019 年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仅为德国的 96%,美国的 52.1%;(2)清洁能源占
比较高,投资力度大,当前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和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
比重均大于美国但小于德国;(3)能耗强度和工业碳排放强度的差距要大于能源结
构,可能与节能减排技术差距以及工业结构有关。
目前中美、中欧之间在气候问题上的共识大于分歧,但是,当前国际气候合作依然
存在不少“暗礁”,考虑到欧美之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仍有分歧,美国气候政策的
摇摆不定,以及中欧之间能否通过协商制定更有利的碳价规则等等,我们很难准确
预测未来以碳为核心的贸易规则框架,不过我们认为目前气候政治很可能通过如下
途径外溢到经济领域:1)如我们在《从欧洲到中国:全球开启能源安全时代》所
论述,CBAM(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短期影响较小,但长期对我国减排技术和工
业升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国的优势在于较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投资,而要真正
实现对“碳价”机制的“免疫”、保持我国的制造业竞争力,就意味着“十四五”
乃至后续时期都需要加大技改投入,追赶减排方面的差距;(2)发展中国家短期内
稳增长、保民生需要稳定煤炭等化石能源供应,而欧美对化石能源的态度更为强
硬,这一差别叠加部分发达国家“去中国化”的倾向,未来需要提防欧美组成的
“气候俱乐部”以气候变化的名义(如指责中国制造业使用高碳排放的能源获得不
公平的优势)对中国的制造业出口设置障碍;(3)中国可能无法得到发展中国家相
应的待遇,存在不仅得不到资金和技术支持,反而还要承担出资义务的风险;(4
境外投资的高碳排放项目可能会面临争议。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高碳排制造
业和能源(含水泥、化肥、钢铁、铝等 CBAM 覆盖的商品以及分歧较大的核电)投
资依然有较高的需求,且中国的相关技术更加先进,短期内这些项目投资的占比降
幅有限。展望后续,一方面发达国家可能会以气候为由妨碍境外投资,具体影响可
以一定程度上借鉴美国以地缘政治为由对“北溪二号”的阻挠(特朗普执政时期签
署法案对参与“北溪-2”项目的企业实施制裁),另一方面这些投资可能会引发国
际社会减排方面的争议,影响中国在国际碳价规则谈判中的话语权。
风险提示:(1)美国防疫政策逐步走向宽松,存在全球产业链修复,美国以气候
名义加快“去中国化”进程的风险。同时,疫情与俄乌冲突发生之后,各个国家对
本土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重视程度都在提升,未来贸易环境存在进一步变差的风险;
2)美国两党执政的特点导致其气候政策摇摆不定,拖累欧美“气候俱乐部”建
设进程。
报告发布日期
2022 0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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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
济领域
从欧洲到中国:全球开启能源安全时代
2022-03-16
宏观经济 | 专题报告 —— 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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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政策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施压的手 ..................................... 4
各国减排目标缺乏充分保障 ................................................................................................ 4
发达国家正在试图模糊共区原则 ...................................................................................... 4
气候问题已经扩大到贸易领域 ............................................................................................ 5
欧美正在编制以碳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 5
欧美在碳关税上逐渐达成共识,其中碳成本测算是难点 ..................................................... 5
双方主导的气候俱乐部框架尚未成型 ............................................................................... 6
十四五后中国将达到怎样的减排水平? ........................................................ 6
当下差距主要在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 .......................................................................... 6
部分发达国家能源转型计划更为激进.................................................................................. 7
未来中欧之间或难以就核能是否清洁达成广泛共识 .......................................................... 8
未来气候政治可能外溢至经济领域的几种渠道 ................................................................... 9
风险提示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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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目录
1:采取不同途径确保完成气候目标的国家数量(个) ............................................................ 5
2:历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援助(十亿美元) ......................................................... 5
32019 年中美德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以及清洁能源发电占比(% ...................................... 7
4:中美德能耗强度以及工业部门碳排强度(% .................................................................... 7
5:一带一路可再生投资项目 .................................................................................................. 10
6:中巴煤电污染物排放对比(mg/Nm3 ............................................................................. 10
1:中美欧德的气候承诺 ........................................................................................................... 8
2:各国气候目标对比 .............................................................................................................. 8
3:欧盟内部对核电的意见 ....................................................................................................... 9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宏观经济专题报告研究结论⚫气候问题长期以来离不开发展权及发展模式之争(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这一点除了在联合国气候峰会这样的多边气候谈判机制上有所体现之外,2021年欧美还试图将气候政策和贸易政策结合,构建以碳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保证其在气候领域的发言权以及相应的产业竞争力。后续欧美将会如何组建“气候俱乐部”?我国“十四五”期间在气候方面能够达到什么程度?气候政治将如何外溢到经济领域?本文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碳排放成本的测度是欧美达成气候合作的主要技术难点,双方正在就这一问题寻求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水平、减排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发达国家将气候问题扩大到贸易领域能够提升其制造业优势,但是包括美国在内的相当数量的国家是没有成熟的全国性碳市场的,导致欧盟在推广以碳成本为核心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时频频受阻。不过从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克里的发言和欧盟CBAM修正案的内容来看,欧美双方正在就这一问题寻求“共识”。⚫在碳排放方面,当下中国与海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在于能耗强度和碳排强度。与德国、美国相比,我国有以下特征:(1)碳排放总量高,但人均不高,2019年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仅为德国的96%,美国的52.1%;(2)清洁能源占比较高,投资力度大,当前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和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均大于美国但小于德国;(3)能耗强度和工业碳排放强度的差距要大于能源结构,可能与节能减排技术差距以及工业结构有关。⚫目前中美、中欧之间在气候问题上的共识大于分歧,但是,当前国际气候合作依然存在不少“暗礁”,考虑到欧美之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仍有分歧,美国气候政策的摇摆不定,以及中欧之间能否通过协商制定更有利的碳价规则等等,我们很难准确预测未来以碳为核心的贸易规则框架,不过我们认为目前气候政治很可能通过如下途径外溢到经济领域:(1)如我们在《从欧洲到中国:全球开启能源安全时代》所论述,CBAM(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短期影响较小,但长期对我国减排技术和工业升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国的优势在于较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投资,而要真正实现对“碳价”机制的“免疫”、保持我国的制造业竞争力,就意味着“十四五”乃至后续时期都需要加大技改投入,追赶减排方面的差距;(2)发展中国家短期内稳增长、保民生需要稳定煤炭等化石能源供应,而欧美对化石能源的态度更为强硬,这一差别叠加部分发达国家“去中国化”的倾向,未来需要提防欧美组成的“气候俱乐部”以气候变化的名义(如指责中国制造业使用高碳排放的能源获得不公平的优势)对中国的制造业出口设置障碍;(3)中国可能无法得到发展中国家相应的待遇,存在不仅得不到资金和技术支持,反而还要承担出资义务的风险;(4)境外投资的高碳排放项目可能会面临争议。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高碳排制造业和能源(含水泥、化肥、钢铁、铝等CBAM覆盖的商品以及分歧较大的核电)投资依然有较高的需求,且中国的相关技术更加先进,短期内这些项目投资的占比降幅有限。展望后续,一方面发达国家可能会以气候为由妨碍境外投资,具体影响可以一定程度上借鉴美国以地缘政治为由对“北溪二号”的阻挠(特朗普执政时期签署法案对参与“北溪-2”项目的企业实施制裁),另一方面这些投资可能会引发国际社会减排方面的争议,影响中国在国际碳价规则谈判中的话语权。⚫风险提示:(1)美国防疫政策逐步走向宽松,存在全球产业链修复,美国以气候名义加快“去中国化”进程的风险。同时,疫情与俄乌冲突发生之后,各个国家对本土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重视程度都在提升,未来贸易环境存在进一步变差的风险;(2)美国两党执政的特点导致其气候政策摇摆不定,拖累欧美“气候俱乐部”建设进程。报告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陈至奕021-633258886044chenzhiyi@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9090001孙金霞021-633258887590sunjinxia@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070001王仲尧021-633258883267wangzhongyao1@orientsec.com.cn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8050001香港证监会牌照:BQJ932孙国翔sunguoxiang@orientsec.com.cn陈玮chenwei3@orientsec.com.cn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从欧洲到中国:全球开启能源安全时代2022-03-16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2目录气候政策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施压的手段.....................................4各国减排目标缺乏充分保障................................................................................................4发达国家正在试图模糊“共区原则”......................................................................................4气候问题已经扩大到贸易领域............................................................................................5欧美正在编制以碳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5欧美在碳关税上逐渐达成共识,其中碳成本测算是难点.....................................................5双方主导的“气候俱乐部”框架尚未成型...............................................................................6“十四五”后中国将达到怎样的减排水平?........................................................6当下差距主要在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6部分发达国家能源转型计划更为激进..................................................................................7未来中欧之间或难以就核能是否“清洁”达成广泛共识..........................................................8未来气候政治可能外溢至经济领域的几种渠道...................................................................9风险提示......................................................................................................10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3图表目录图1:采取不同途径确保完成气候目标的国家数量(个)............................................................5图2:历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援助(十亿美元).........................................................5图3:2019年中美德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以及清洁能源发电占比(%)......................................7图4:中美德能耗强度以及工业部门碳排强度(%)....................................................................7图5:一带一路可再生投资项目..................................................................................................10图6:中巴煤电污染物排放对比(mg/Nm3).............................................................................10表1:中美欧德的气候承诺...........................................................................................................8表2:各国气候目标对比..............................................................................................................8表3:欧盟内部对核电的意见.......................................................................................................9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4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各地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气候变化逐渐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优先议程。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中国再次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之前一次是在2015年巴黎气候峰会),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提出“3060目标”,全面落实《巴黎协定》,向世界释放中国将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信号。大多数欧美发达国家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也支持气候安全问题,近几年纷纷做出碳中和承诺。但不容忽视的是,气候问题离不开发展权及发展模式之争(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这一点除了在联合国气候峰会这样的多边气候谈判机制上有所体现之外,2021年欧美还试图将气候政策和贸易政策结合,构建以碳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保证其在气候领域的发言权以及相应的产业竞争力。后续欧美将会如何组建“气候俱乐部”?我国“十四五”期间在气候方面能够达到什么程度?气候政治将如何外溢到经济领域以及“十四五”后能多大程度上“免疫”这些影响?本文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气候政策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施压的手段各国减排目标缺乏充分保障为落实《巴黎协定》,大多数国家(至少137国,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四分之三以上)都提出了2030年的减排目标以及到21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的远景目标,但是气候行动依然存在一些缺陷:一方面,迫于经济增速压力,各方制定的2030年短期减排目标都较为保守。IMF的研究表明,即便各方兑现了关于2030年的现有承诺,也只能达到控温目标(较工业化前升温2摄氏度以内)所需减排量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虽然部分研究表明碳定价改革等减排措施并不会牺牲长期经济增速或者就业,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绿色转型所带来的“先立后破”和经济增速之间依然需要一定权衡。加之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进一步提高自主贡献力度。另一方面,长期减排目标缺乏充分保障和清晰的实现路径。在国际共识和压力之下,各国踊跃设立和更新“碳中和”目标,但受制于技术、供应链安全、监管等问题,目前为止大多数国家的长期目标都未能进入法律程序或国家战略层面。其中,部分能源出口大国(如澳大利亚)和排放大国(如印度)的气候目标停留在讨论阶段,并未实质性推进更多有效的气候治理措施。发达国家正在试图模糊“共区原则”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基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区原则”)源于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于1997年《京都议定书》中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和细化。但从最近一段时间来看,发达国家正在以“气候雄心”为理由模糊国家类型划分,试图弱化其历史责任——发达国家(如美国、欧盟、英国等)在不断提出新的国际倡议,在要求发展中国家减排的同时(如美国加拿大的“绿色政府倡议”、美国和欧盟的《全球甲烷承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却远远达不到之前承诺的水平(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曾承诺2020年后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1000亿美元的气候援助,其中欧盟对发展中国家气候援助力度远超美国)。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5图1:采取不同途径确保完成气候目标的国家数量(个)图2:历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气候援助(十亿美元)数据来源:VisualCapitalist、东方证券研究所备注:俄罗斯的气候法案还是草案,但已通过初审,算入立法提案&法律分类中数据来源:《ClimateFinanceProvidedandMobilisedbyDevelopedCountriesAggregatetrendsupdatedwith2019data》、东方证券研究所备注:蓝色斜线部分代表和1000亿美元的距离气候问题已经扩大到贸易领域由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发展水平、减排技术等方面的差异,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这样的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单边措施,将气候问题扩大到了贸易领域。但需要注意的是,可持续发展也是WTO的宗旨之一(其余分别为保证充分就业、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确保发展中国家的权益),气候变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维度,因此以碳价为核心的单边自发行为和现有国际贸易规则之间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欧美正在编制以碳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欧美在碳关税上逐渐达成共识,其中碳成本测算是难点在2021年6月欧美联合峰会上,欧美双方提出“促进绿色增长”、“加强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这两个合作目标,并表示要保护其企业和工人不受不公平贸易的影响,特别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对世界贸易体系构成的破坏。同年7月欧盟为保护自己的减排成果,推出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实施细则,预计2026年起对进口到欧盟的水泥、电力、化肥、钢铁和铝征收“碳关税”。虽然尚有意见分歧和技术上的困难,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21年度政策报告(3月份)中曾指出,在适当情形下酌情考虑对全球范围内未达到减排义务的国家征收碳关税,说明双方在实施“碳关税”上有一定共识。碳排放成本的测度是欧美达成气候合作的主要技术难点。根据CBAM细则,最初欧洲只承认“以碳税或者碳市场配额形式支付的货币金额”,而包括美国在内的相当数量的国家是没有成熟的全国性碳市场的,这很大程度上引起了美方的顾虑。同年7月美国提出了FAIR法案(碳关税立法提案)作为回应,考虑到美国两党对待气候问题的两极态度,该法案通过的可能性并不大,但其中的国别豁免条款(该国不对美国产品征收碳关税、该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法规和美国一样严格)充分体现了美方对欧盟强硬单边贸易政策的抵触。欧美正在就碳成本测算问题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美国方面,2021年对碳边境调整机制的态度有明显好转。美国总统气候问题特使约翰·克里对碳关税的表述从“美国并不会对碳边境调节机制进行讨论”,到“关于碳定价、CBAM和碳泄漏的所有问题都会在2022年进行讨论”、“碳边境调节机制是可以讨论的合理想法”;欧盟方面,欧委会对碳市场以外机制的接受度有所020406080100120已完成碳中和立法提案&法律政策文件正在讨论中0204060801002016201720182019双边气候公共融资多边气候公共融资出口信贷私人部门提供融资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6提升,2022年初公布的《修正意见稿》中修改了一段内容——如果第三方国家(不使用EUETS)在排放检测、报告和核查上存在与欧盟ETS碳定价系统类似的机制,并承诺实现碳中和,那么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这些国家的货物能够得到CBAM的豁免。这项改动的意义在于,对像美国(拜登或民主党执政时期)这样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贸易政策的核心内容但尚未有明确碳价的国家,欧盟至少可以承认对方国内的碳成本,但如何测量、覆盖范围、如何转换等这些技术难题将会是两方未来争论的重点。此外值得关注的是,目前给予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还没有体现在法案中。双方主导的“气候俱乐部”框架尚未成型2021年10月,欧美双方同意启动《全球可持续钢铝协议》工作,用于解决美国和欧盟之间持续了三年的钢铁和铝关税争端(起于特朗普执政时期)。该协议允许欧盟各国以较低的关税向美国出口特定数量的产品,但对高于预先确定门槛的产品征收更高的关税。美国希望通过这份协议与欧盟合作,刺激钢铁生产实施减排,限制“肮脏”的钢铁生产商进入欧美市场,并提出愿意在两年内就相同的问题启动新协议。对此,欧盟表示这份协议并不是一个永久性的解决方案,希望新的钢铝协议能够进一步触及碳边境调整机制。目前,双方承诺将会成立技术工作组以加强合作,推进谈判,并邀请志同道合的经济体加入这些计划。此外,在2022年初欧盟公布的《修正意见稿》中明确提及,未来要与合作伙伴合作,制定全球碳价格,可能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建立气候俱乐部,作为长期解决方案。“十四五”后中国将达到怎样的减排水平?发达国家采取气候单边行为的目的之一在于通过争夺“碳定价权”提升产业优势。CBAM中体现得最为明显,除欧盟以外的国家(如中国、南非)或地区(如美国部分州和加拿大部分省)的碳市场定价能力普遍较弱,因此欧盟可以借由该提案人为抬高其他国家的排放成本,提升欧盟产品的竞争优势,树立起由欧盟为主导,以碳排放定价体系作为核心的国际贸易准则。此外,碳边境调节机制还规定其他国家要提供碳排放相关数据,这也有利于欧盟打造全球排放数据中心和交易中心。当下差距主要在于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在碳定价权问题上获得更多话语权,一方面需要与发达国家协商、博弈,制定更有利于中国的“碳定价”规则,另一方面是加强国内减排力度和机制建设,练好“内功”。根据Ourworldindata和世界银行的数据(和国内的减排数据有一定出入但可比),与德国(煤炭依赖度和制造业比例均较高的发达国家)、美国相比,目前我国在气候领域的现状有以下特征(考虑到2020年有疫情冲击,主要使用2019年的数据对比):一是碳排放总量高,但人均不高。中国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04.9亿吨,约占全球总二氧化碳排放的28.6%,为美国的2.3倍,且由于发达国家普遍已经完成碳达峰(美国特朗普执政时期除外),未来这一比例可能更高。不过,2019年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仅7.32吨,为德国的96%,美国的52.1%。二是清洁能源占比较高,投资力度大。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和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均大于美国但小于德国——2019年中、德、美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2.6%、16.57%、7.17%;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分别为27.89%、40.3%、18.2%。此外,2015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已经达到GDP的0.9%,分别高于德国和美国0.6和0.7个百分点。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7三是能耗强度和工业碳排放强度的差距要大于能源结构。我国2018年能耗强度为2.11千瓦时/美元GDP,为美国的1.4倍、德国的2.2倍。此外,我们还计算了工业部门单位工业增加值的碳排放(工业部门碳排放/美元口径下2010年不变价的工业增加值),2018年这一数值为美国的2倍,德国的3.1倍,差距较大,或与工业产业结构不同以及节能减排技术差距有关。图3:2019年中美德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以及清洁能源发电占比图4:2018年中美德能耗强度以及工业部门碳排强度数据来源:Ourworldindata、WorldBank、东方证券研究所数据来源:Ourworldindata、WorldBank、东方证券研究所部分发达国家能源转型计划更为激进国内正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过去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测算,2005-2020年间9成的减排的主要贡献源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提升效能等措施,仅不到1成源于能源结构清洁化。而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期间将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1)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2025年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要提升到39%(十三五计划2020年提升至31%,十二五并无硬性指标);(2)深入推动能源消费革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25年要提高至20%,2030年至25%,年均提升幅度要远大于十二五和十三五计划。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发达国家的能源结构转型计划较我国更快,尤其是美国。根据十四五规划,2021-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左右,增幅低于德国0.4个百分点(计划至2030年),低于美国2个百分点左右(计划至2050年);2021-2025年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年均增长1.6个百分点左右,年均增长幅度低于德国2.1个百分点(至2030年),低于美国6.4个百分点左右(至2035年)。单位GDP能耗追赶发达国家的速度可能偏慢。据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间全国单位GDP能耗年均要下降约2.86%,高于德国的2.1%(德国为到2050年的长期计划),但低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测算的数据,该测算认为,到2030年前碳达峰意味着单位GDP能耗需要年均下行3.3%(2005-2030年需要下降59%,截至2019年已经下降43%)。同时,如果中德都按照上述年均降幅计算,2025年两国能耗强度的差距会缩小至2020年的96.2%,2030年至92.5%,2050年至79.2%。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中德美中德美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0.02.04.06.08.010.012.014.016.018.020.0中德美中德美单位GDP的能耗(千瓦时/美元)工业部门碳排强度(吨/万美元,2010年不变价美元)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8表1:中美欧德的气候承诺国家&地区气候承诺政策依托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美国2030年前把美国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50%—52%,到2050年让美国实现净零排放《重建美好未来法案》以及各类行政命令欧盟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减少50%~55%,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碳中和目标《欧洲绿色协议》以及《欧洲气候法》德国2030年时应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1990年至少减少55%,到2050年时应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气候保护法》数据来源:《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重建美好未来法案》、《欧洲绿色协议》、《欧洲气候法》、《气候保护法》,东方证券研究所表2:各国气候目标对比当前2025203020352050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总能源消费的比重中15.9%20%25%————美8.7%——————100%德16.5%——30%——60%清洁能源占发电量的比重中31.0%39%——————美20.4%——100%————德43.9%————100%——全国单位GDP能耗中——下降13.5%————美——————————德————————下降47%数据来源:《“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三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重建美好未来法案》、《ClimateActionProgramme2030》,东方证券研究所备注:——代表该时点没有具体值未来中欧之间或难以就核能是否“清洁”达成广泛共识中国和欧洲之间对核能是否“绿色”可能会出现分歧。核电产生1千万时电能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仅为煤电的百分之一,为太阳能的五分之一,与风电水电相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考虑到我国天然气禀赋相对较少以及转型时间紧迫,难以走欧美使用天然气作为过渡性能源的老路,因而核能是中国能源结构低碳转型的过程中重要的过渡性能源。《“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及,继续在山东、江苏、广东等沿海地区推动核电项目,到2025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目前在5000万千瓦左右),年均增幅约为7%。但与此同时,长期以来欧盟内部对核电存在一定认知差异,近期受制于能源安全问题,欧盟重新为核电贴上“绿色”标签(此前为核电获得的氢能源定义为“黄氢”),但欧盟内部依然对核电是否符合真正“绿色”的标准而争执不休。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9表3:欧盟内部对核电的意见反对支持中立(不反对)德国、奥地利、卢森堡、丹麦、葡萄牙法国、罗马尼亚、捷克、芬兰、斯洛伐克、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波兰和匈牙利爱尔兰、希腊数据来源:根据新闻整理,东方证券研究所未来气候政治可能外溢至经济领域的几种渠道2020年以来中欧、中美之间气候合作频繁,中欧之间不仅建立了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机制,就能源转型、技术转让、可持续供应链等方面进行了高频率的交流,还将制定《中欧能源合作路线图(2021-2025)》;中美之间在拜登上任之后发表了气候行动联合申明(《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综合来看,目前中美、中欧之间在气候问题上的共识大于分歧,但是难免存在“暗礁”,尤其是考虑到欧美之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仍有分歧、美国气候政策的摇摆不定,以及中欧之间能否通过协商制定更有利的碳价规则等等问题,我们很难预测未来以碳为核心的贸易规则框架将是怎样的形态,这种气候政治可能通过如下途径外溢到经济领域:(1)根据现有规则,CBAM短期影响较小,但长期对我国减排技术和工业升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我们在《从欧洲到中国:全球开启能源安全时代》所说,短期内CBAM影响较为有限,而且扩大征收产品范围和纳入间接排放的节奏预计较慢。但是长期来看,降低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方面的差距并非一蹴而就,我国的优势在于较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但要真正实现对“碳价”机制的“免疫”、保持我国的制造业优势,就意味着“十四五”乃至后续时期都需要加大技改投入,追赶减排方面的差距。(2)考虑到欧美对化石能源的强硬态度,以及美国“去中国化”的决心,随着全球供应链修复,未来需要警惕气候政策成为下一个开启贸易摩擦的借口。发展中国家短期内稳增长、保民生需要稳定煤炭等化石能源供应,不论是2021年四季度的COP26上中印共同提出将“逐步淘汰煤电”改为“逐渐减少煤电”(并得到了南非、伊朗等发展中国家的支持),还是中国国内强调能源转型要先立后破都充分体现了这点。相较之下,欧盟一直以来都是推动能源清洁化转型的急先锋,而《巴黎协定》后欧盟部分国家更是宣布要“淘汰煤炭”,包括欧盟最大的煤炭消费国之一德国(尽管近期俄乌冲突影响下有迹象短期内要加大化石能源相关投资);与此同时,拜登政府对待化石能源的态度也非常强硬(如撤销美加输油管道批准、取消特朗普执政时期的化石燃料补贴),即便近期能源价格高企,依然未彻底放开石油开采(如页岩气开采)。这一差别叠加部分发达国家“去中国化”的倾向,欧美或其他发达国家所组成的“气候俱乐部”可能以气候变化的名义(如指责中国制造业使用高碳排放的能源获得不公平的优势)对中国的制造业出口设置障碍,或采取CBAM以外的单边措施。(3)中国可能无法得到发展中国家相应的待遇,存在不仅得不到资金和技术支持,反而还要承担出资义务的风险。受疫情影响,大部分经济体都受到了重创,这极大程度削弱了发达国家的筹资能力,进一步拖累本来就不及计划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问题的资金援助。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以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很可能会被要求一同填补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援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10助资金的“窟窿”。即便2024年拜登政府的气候援助上升100亿美元至承诺的114亿美元,在其他发达国家不变的情况下还差100亿美元(金额约为2020年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全部投资)才能达到2020年承诺的年均1000亿美元。(4)境外投资的高碳排放项目可能会面临争议。一方面中国早已在境外开展了一大批清洁能源投资,2020年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达57%(2019年为38%),首次超过50%(2020、2021年一带一路投资总额分别为177.9、203亿美元),另一方面逐渐减少高污染项目,如2021年9月正式承诺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但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高碳排制造业和能源(含水泥、化肥、钢铁、铝等CBAM覆盖的商品以及分歧较大的核电)投资依然有较高的需求,且中国的相关技术更加先进(以煤电为例,中方设备的氮氧化物、硫化物、粉尘排放强度仅分别为巴基斯坦当地设备的1/6、1/100、1/25),短期内这些项目投资的占比降幅有限。展望后续,一方面发达国家可能会以气候为由妨碍境外投资,具体影响可以一定程度上借鉴美国以地缘政治为由对“北溪二号”的阻挠(特朗普执政时期签署法案对参与“北溪-2”项目的企业实施制裁),另一方面这些投资可能会引发国际社会减排方面的争议,影响中国在国际碳价规则谈判中的话语权。图5:一带一路总投资规模(美元口径)图6:中巴煤电污染物排放对比(mg/Nm3)数据来源:商务部,东方证券研究所数据来源:《全球低碳转型下的绿色“一带一路”:困难、机遇及可能出路——徐占忱》,东方证券研究所风险提示⚫美国防疫政策逐步走向宽松,存在全球产业链修复,美国以气候名义加快“去中国化”进程的风险。同时,疫情与俄乌冲突发生之后,各个国家对本土供应链自主可控的重视程度都在提升,未来贸易环境存在进一步变差的风险。⚫美国两党执政的特点导致其气候政策摇摆不定,拖累欧美“气候俱乐部”建设进程。-505101520050100150200250201920202021投资规模(亿美元)同比(%)05001000150020002500氮氧化物硫化物粉尘中国设备巴基斯坦设备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以下条宏观经济专题报告——走向碳中和系列:气候政治如何外溢至经济领域有关分析师的申明,见本报告最后部分。其他重要信息披露见分析师申明之后部分,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并请阅读本证券研究报告最后一页的免责申明。11Table_Disclaimer分析师申明每位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作以下声明:分析师在本报告中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发行人发表的任何建议和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其个人对该证券或发行人的看法和判断;分析师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与其在本研究报告中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投资评级和相关定义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的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上证指数/深证成指的涨跌幅为基准;公司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买入: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15%以上;增持: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15%;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减持:相对弱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股票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股票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相关信息。暂停评级——根据监管制度及本公司相关规定,研究报告发布之时该投资对象可能与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情形;亦或是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股票的价值和价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股票给予投资评级等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股票的投资评级、盈利预测及目标价格等信息不再有效。行业投资评级的量化标准:看好:相对强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5%以上;中性: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5%之间波动;看淡:相对于市场基准指数收益率在-5%以下。未评级:由于在报告发出之时该行业不在本公司研究覆盖范围内,分析师基于当时对该行业的研究状况,未给予投资评级等相关信息。暂停评级:由于研究报告发布当时该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缺乏足够的研究依据支持分析师给出明确行业投资评级;分析师在上述情况下暂停对该行业给予投资评级信息,投资者需要注意在此报告发布之前曾给予该行业的投资评级信息不再有效。HeadertTable_Disclaimer免责声明本证券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作及发布。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报告的全体接收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本报告被转发给他人。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证券研究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证券研究报告之外,绝大多数证券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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