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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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存在于欧盟为实现 2030 减排目标推出的一揽
子计划。2021 年7月14 日,欧盟委员会通过“Fit for 55”一揽子提案,使欧
盟的政策和法规更适合欧盟“2030 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至少降至 1990 年水
平的 55%”的气候目标。一揽子计划包括六个方面:完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
系(EU ETS);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近期配套出台了 Repower EU 计
划);完善土地利用、林业和农业生产中的自然汇碳去除目标;完善可持续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完善能源产品税收制度;以及完善碳边境调节机
制。
图表
10
:欧盟
2030
减排目标一揽子提案
来源:欧盟 2030 减排目标一揽子提案手册、国金证券研究所
CBAM 与EU ETS 并行运作,本质是通过征税解决生产主体碳排放成本不
对称问题,促进减碳。一方面,在欧盟碳市场配额价格上涨、免费配额逐
渐减少的背景下,欧盟境内部分企业可能选择将投资和生产转移到碳定价
机制不完善的境外国家,造成碳泄漏的风险;另一方面,碳排放成本相对
更低地区的竞争对手,可能对本地市场带来冲击。鉴于此,CBAM 将与
EU ETS 并行运作,防止欧盟企业生产转移或进口碳密集产品。
CBAM 与EU ETS 的联系点:(1)价格挂钩:进口商承担为商品的隐含碳
排放量清缴相应数量 CBAM 证书的财务义务(其中扣减生产商在原产国已
支付的碳成本),CBAM 价格对标 EU ETS 配额拍卖的前周平均价;( 2)排
放范围相同:同样覆盖三种温室气体排,即二氧化碳、氧化亚氮和全氟化
碳。
CBAM 与EU ETS 的差异点:(1)CBAM 针对产品定价、EU ETS 针对生
产排放定价;(2)CBAM 不设配额上限,而 EU ETS 有配额限制(3)
CBAM 证书价格按周结算、证书 2年内有效,而 EU ETS 配额价格实时变
动、配额永久有效。
CBAM 机制正式实施要到 2026 年后。在2025 年前为试点阶段,只有申报
义务,无需缴纳任何费用;2026~2034 年为第二阶段,进口商须于每年 5
月31 日前申报上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以及其中含有的碳排放量,
购买相应数量的 CBAM 证书(在原产国已支付的碳成本可以扣除),碳排
放量可以扣除欧盟同类产品企业获得的免费排放额度。2035 年后,碳完全
取消 CBAM 覆盖产品的免费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