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减排 HFC-23 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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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上达成了《基加利修正
案》,加入修正案的缔约国从 2020 年1月1日起,必须采用缔约国
大会认可的处置技术尽可能销毁 HFC-23。中国已经接受《基加利修
正案》,将于 2021 年9月15 日开始正式履行《基加利修正案》,最
重要的首要任务就是所有的 HCFC-22 生产企业必须采用缔约国大会
批准的处置技术销毁 HFC-23,并依据公约要求进行排放数据报告。
中国已经实施不同管控程度的 HFC-23 减排超过十五年。在《京
都议定书》生效后,国际社会开展了一系列 HFC-23 减排项目以减缓
温室效应。2005-2014 年期间,全球通过 HFC-23 清洁发展机制(CDM)
项目累计减排 HFC-23 约5.33 万吨,折合二氧化碳当量 7.89 亿吨;
其中,中国贡献了 75.8%的HFC-23 减排量。HFC-23 分解 CDM 项目
停止执行后,发达国家按照其既定减排方式持续减排,中印等发展中
国家则开始了自愿自主减排行动。中国政府开展了资助企业减排
HFC-23 的行动。依据中国气候变化管理部门的信息,2014—2019 年,
中国自主减排 HFC-23 累计约 6.49 万吨(9.61 亿吨 CO2-eq)。
据初步统计,截止 2020 年底中国在册共有 21 家HCFC-22 生产
企业,已建成 HCFC-22 生产线共 19 家企业,年产能达 88.95 万吨;
2家企业 HCFC-22 生产线在建,预计将在 2021 或2022 年建成投产。
19 家建成企业中 18 家企业在产,1家(江西莹光)企业长期处于停
产状态。HCFC-22 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的东南部地区,其中浙江
省下属的 HCFC-22 企业数量最多共 7家,其次江西省下属 4家,江
苏省、福建省分别下属 3家,山东省有 2家,四川省和内蒙古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