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2022年)-中规院VIP专享VIP免费

2022
中国主要城市
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
ANNUAL REPORT ON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IN MAJOR CHINESE CITIES
2022 6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National Big Data Alliance of New Energy Vehicles
我们力争通过大数据分析,客观、系统呈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主要特征。因数据覆
盖面、推算方法等原因,相关指标值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所载全部内容仅供参考。
影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状况的因素众多,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评价与诊断还需
持续深入研究。未来期待与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我国城市新型基础设
施建设与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献策出力。
声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研究团队
北京满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赵一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院长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伍速锋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院长助理
冉江宇 高级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报告负责人
王 森 助理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
廖璟瑒 助理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
张凌波 助理工程师 城市交通研究分院
刘 硕 高级产品经理
王 慧 数据产品经理
刘玉杰 数据分析师
陈 仝 技术工程师
胡 鹏 技术工程师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王震坡 教授 秘书长
刘 鹏 副教授 副秘书长
李 阳 高级工程师 执行秘书长
康医飞 高级工程师 研究员
樊春艳 高级工程师 研究员
邵来鹤 助理工程师 研究员
2022年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ANNUALREPORTONELECTRICVEHICLECHARGINGINFRASTRUCTUREINMAJORCHINESECITIES2022年6月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NationalBigDataAllianceofNewEnergyVehicles我们力争通过大数据分析,客观、系统呈现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主要特征。因数据覆盖面、推算方法等原因,相关指标值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所载全部内容仅供参考。影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状况的因素众多,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评价与诊断还需持续深入研究。未来期待与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我国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献策出力。声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研究团队北京满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赵一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院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伍速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院长助理冉江宇高级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报告负责人王森助理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廖璟瑒助理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张凌波助理工程师城市交通研究分院刘硕高级产品经理王慧数据产品经理刘玉杰数据分析师陈仝技术工程师胡鹏技术工程师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王震坡教授秘书长刘鹏副教授副秘书长李阳高级工程师执行秘书长康医飞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樊春艳高级工程师研究员邵来鹤助理工程师研究员目录Contents编制说明城际解析31中心城区解析2对策建议41.11.21.31.42.12.22.32.43.13.23.33.44.14.24.34.4编制背景······································································数据来源······································································城市选取······································································对象及指标说明··························································规模················································································7布局················································································10快充服务········································································12服务效能········································································14规模及结构··································································22沿线布局······································································22服务效能······································································23服务车型······································································24量质共抓,建管并重·················································26纵横对标,因城施策·················································27追本溯源,业态共促·················································28挖潜城际,分类引导·················································29234511.1编制背景编制说明Introduction122021年,中国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保有量从2020年的167.2万台增加到2021年的261.7万台,同比增幅超过56%。同时,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渗透率从2020年的5.4%增长到13.4%,其中新能源乘用车的销售渗透率已经超过1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2020年的492万辆增长到2021年的784万辆,同比增幅超过充电桩近3个百分点。在“车桩齐飞”的发展节奏中,车桩比由2020年的2.9略微上升至2021年的3,充电设施紧跟电动汽车的规模化发展步伐。“双碳”目标下,新能源汽车产业继续强化顶层设计,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布局。国家层面出台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发展环境。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渗透率达到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于2021年底发布的团体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导则》(T/UPSC0008-2021)填补了充电设施规划类国标的空白。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从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新技术研发应用等7个方面明确了21项保障措施。2022年4月,中央财经委在第十一次会议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交通、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中国主要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报告》在去年的框架基础上,融合了充电设施和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平台的相关数据,更新补充了部分样例城市,并进一步完善了大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群城际高速沿线的充电基础设施监测指标体系。希望从实证案例出发,归纳提炼充电基础设施在空间发展与运营效能等方面的特征和变化趋势,为提高国家部委相关部门对充电基础设施的管控能力与治理水平提供必要支撑。•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合理布局和建设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2021年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明确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指出要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相关技术、模式与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要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优化充电网络布局。加快建设加强保障图1-1国家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发布情况(部分)报告所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数据主要来自北京满电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电公司”)。截至2021年12月底,满电公司的充电基础设施平台共有94万台公共充电桩,其中公共开放桩(即“公用桩”)约72万台,与充电联盟平台的公共开放桩整体规模相对接近,因此本次报告将主要以公用桩为分析对象。报告所用的大城市中心城区电动私家车保有量数据及典型城市群高速公路沿线充电车辆的车型结构数据主要由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提供。充电设施静态数据充电站属性:名称,空间,所属类别,直流桩和交流桩数量。所属类别:中心城区范围标识,对外开放标识,服务用地类型标识。其中,对外开放标识均通过满电公司外业现场调查予以核实;服务用地类型标识主要综合外业验证、POI信息提取及名称分词等技术,划分为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三种。数据时间:截至2021年12月底。充电设施动态指标设施使用率,车均充电时长,充电服务车辆数:以实际提供充电服务为准进行指标提取。特征日选择:2021年10月1日和10月4日(国庆节)、10月11日-24日(常规周)。电动车相关指标电动私家车保有量:截至2021年12月底,以2021年10月-12月间私人乘用车夜间常停放地点为车辆归属点做统计提取。车型结构:统计2021年10月1日-10月7日、2021年10月18日-10月24日特征日内典型城市群城际高速公路沿线进行充电的车辆。其中,车辆类型包括乘用车、专用车和客车等三大类;乘用车包括私家车、出租车、公务车(含单位用车)、租赁车等小类,专用车包括物流车和工程车,客车分为公交车、公路客车和通勤客车。编制说明Introduction11.2数据来源3横向比较:聚焦32座城市静态指标筛选条件:满电公司平台记录的充电桩规模大于1000台的城市。动态指标筛选条件:(1)中心城区动态公用桩占比超过20%,动态公用桩点位数超过30个;(2)中心城区动态公用桩900米半径覆盖率超过20%。选取32座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南京市、天津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青岛市、东莞市、厦门市、大连市、太原市、常州市、无锡市、昆明市、济南市、温州市、苏州市、长沙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海口市、烟台市、石家庄市、福州市、贵阳市纵向对比:选取24座城市结合两年报告数据,以2020年充电桩相关数据作为基期,对比报告期2021年同等指标数据,分析两年间充电基础设施的变化趋势。为保证两年间同一指标的可比性,对比分析剔除了平台本身数据接入变化等因素,因此部分城市的纵向对比分析指标值与横向比较指标值略有区别。选取24座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南京市、天津市、成都市、杭州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青岛市、厦门市、大连市、太原市、昆明市、济南市、长沙市、南昌市、宁波市、海口市、石家庄市、福州市城市分类以城区人口规模为依据,将32座大城市划分为4座超大城市、9座特大城市、11座Ⅰ型大城市和8座Ⅱ型大城市。本次报告沿用既有报告分类,待第七次人口普查全面发布城区人口数据后进行调整更新。以秦岭—淮河地理分界线为标准,将32座大城市划分为22座南方城市和10座北方城市。编制说明Introduction11.3城市选取41.4对象及指标说明编制说明Introduction1公共桩公用桩直流桩交流桩专用桩市域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建成区分析对象中心城区解析:面向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的公用桩城际解析:面向城市群一定区域内主要高速公路沿线的公用桩。本次报告提取上海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作为长三角区域的代表,提取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作为珠三角区域的代表。相关名词及指标解释公共桩:建设安装在相对开放的区域,为所有社会车辆或特定集团内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桩。服务车种包括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直流桩: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将交流电转换为可调直流电,为电动汽车充电。由于输出功率较大,能够实现快速充电,即为“快充桩”。交流桩: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需要通过车载充电机,将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为电动汽车充电。受车载充电机的限制,交流充电桩的输出功率较小,充电时间较长,即为“慢充桩”。公用桩:对社会车辆开放的公共充电桩。专用桩:仅供特定车辆群体使用的公共充电桩。公用桩密度:中心城区范围内为单位建设用地面积的公用桩数量,城市群范围为单位城际高速公路长度经过的沿线公用桩数量,数量以终端数为准。车公桩比:以车辆常驻地为基准,统计中心城区内电动私人乘用车数量与公用桩桩数的比值。公用桩覆盖率:中心城区范围内以公用桩900米半径覆盖的建设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总面积之比。城市群范围以公用桩30、50km间距覆盖的高速公路长度与城际高速总长度之比。平均桩数利用率:充电站内提供充电服务的桩数与公用桩总量的比值。平均时间利用率:充电站内所有公用桩的充电工作时长与一天内可提供服务总时长的比值。平均周转率:充电站全日实际服务的车辆总数与公用桩总数的比值。平均充电时长:充电站所有公用桩的充电工作时长与实际服务车辆数的比值。图1-2城市空间范围示意图图1-3充电桩研究类型56020406080100120深圳市上海市广州市长沙市南京市海口市西安市武汉市厦门市杭州市天津市郑州市北京市成都市太原市东莞市昆明市石家庄市重庆市青岛市福州市南昌市贵阳市宁波市无锡市苏州市济南市常州市温州市泉州市大连市烟台市私人乘用车的平均车公桩比小于4.5,中心城区公用桩供给规模较高以中心城区公用桩的服务主体私人乘用车为对象,统计发现32座主要城市中心城区内的车公桩比均值为4.3,其中接近60%的城市车公桩比小于4.3。而充电联盟公布的全国所有车辆车公桩比为6.8,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心城区主要面向私家车服务的公用桩供给相对较多。所有案例城市中,杭州、北京、天津、温州等四座城市的车公桩比大于等于8,中心城区公用桩的供给相对滞后于电动车辆的发展进程。2.1规模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中心城区公用桩密度整体超过21台/平方公里,城市间差异较大32座全国主要城市公用桩的平均密度为21.5台/平方公里。深圳、上海、广州、长沙、南京和海口排名靠前,公用桩密度超过30台/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市的公用桩密度最高,达到129台/平方公里。公用桩密度低于10台/平方公里的城市有8座,分别为无锡、苏州、济南、常州、温州、泉州、大连以及烟台,其中烟台市的公用桩密度最低,仅为3.2台/平方公里。在北上广深四座超大城市中,公用桩密度水平依次为深圳>上海>广州>北京。图2-132座城市公用桩密度分布(单位:台/平方公里)均值:21.575%分位:24.550%分位:14.925%分位:9.27图2-232座城市车公桩比(单位:辆/台)024681012南京市厦门市长沙市昆明市武汉市太原市西安市济南市大连市深圳市福州市贵阳市泉州市广州市烟台市重庆市无锡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苏州市常州市东莞市成都市青岛市石家庄市郑州市上海市杭州市北京市天津市温州市图2-232座城市车公桩比(单位:辆/台)均值:4.375%分位:2.950%分位:3.825%分位:4.72.1规模多数城市的公用桩密度和车公桩比指标局部集中,负相关性不显著在充电桩快速发展时期,多数城市的建桩规模与电动车保有量均属于“快变量”,而城市空间已进入到相对稳定的存量发展期,因此32座城市的车公桩比与公用桩密度间仅仅存在较弱的负相关关系,并未在公用桩规模排序方面体现出相对一致的结果。超过半数的城市车公桩比在6以内并且公用桩密度不超过20台/平方公里,也有25%的城市车公桩比小于4并且公用桩密度超过20台/平方公里,具有一定的统计分布集聚特征。图2-3车公桩比-公用桩密度相关分析802468101214020406080100120140车公桩比(辆/台)公用桩密度(台/平方公里)02468101214020406080100120140西安市天津市郑州市北京市太原市石家庄市青岛市济南市大连市烟台市深圳市上海市广州市长沙市南京市海口市武汉市厦门市杭州市成都市东莞市昆明市重庆市福州市南昌市贵阳市宁波市无锡市苏州市常州市温州市泉州市北方南方公用桩密度车公桩比南方城市公用桩配置规模整体优于北方城市南方城市的平均公用桩密度为24.3台/平方公里,高于北方城市的15.2台/平方公里。同时,南方城市私人乘用车辆的平均车公桩比为4.1,低于北方城市的4.9。公用桩密度排名前6位、车公桩比排名前5位的均是南方城市。图2-4南北方城市公用桩密度、车公桩比对比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公用桩密度(台/平方公里)车公桩比(辆/台)南方城市的公用桩密度增长幅度相对较大从公用桩密度绝对增长值上看,南方城市和北方城市平均分别增长9.3台/平方公里和5.0台/平方公里,南方城市在公用桩建设力度上相对更强。从相对增长率上看,南方城市和北方城市的公用桩密度平均分别增长了45.1%和43.4%,同比发展速度相对接近。2.1规模:年度变化中心城区公用桩密度大幅提高,充电设施建设投入持续扩大与2020年相比,24座城市公用桩密度平均增加7.7台/平方公里,相对增长率高达44%。深圳、海口、西安的公用桩密度增幅超过10台/平方公里,海口、昆明、郑州等6座城市的公用桩密度相对增长率超过50%。其中,深圳公用桩密度同比增幅最高,海口市公用桩密度相对增长率超过100%。2021年度公用桩密度排名靠前的城市与排名靠后的城市相比,其年度增幅整体更高,侧面反映了当前充电桩建设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相对更盛。表2-124座城市公用桩密度年度变化(单位:台/平方公里)9图2-5南北方城市公用桩密度年度变化量比较(单位:台/平方公里)051015202530354045深圳市海口市长沙市上海市广州市杭州市武汉市南京市成都市昆明市重庆市福州市南昌市厦门市宁波市西安市郑州市天津市太原市北京市青岛市石家庄市济南市大连市南方北方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城市名称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变化城市名称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变化深圳市1118.673.245.4北京市1319.414.74.7上海市249.941.38.6成都市1419.013.65.4广州市334.425.88.6太原市1518.713.75.0长沙市432.022.89.2石家庄市1614.611.13.5南京市531.324.56.8重庆市1714.39.94.4海口市629.612.117.5青岛市1814.39.84.5西安市727.617.510.1昆明市1912.77.45.3武汉市826.419.27.2福州市2012.38.73.6厦门市924.521.23.3南昌市2112.08.43.6杭州市1023.214.78.5宁波市2210.77.92.8天津市1121.414.56.9济南市238.16.21.9郑州市1220.512.28.3大连市244.44.20.2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北京市西安市天津市杭州市成都市武汉市南京市郑州市青岛市重庆市长沙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东莞市济南市无锡市太原市温州市常州市大连市石家庄市海口市南昌市贵阳市福州市宁波市烟台市泉州市超大城市特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上海市深圳市西安市天津市广州市长沙市杭州市成都市武汉市石家庄市北京市南京市郑州市海口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东莞市青岛市南昌市济南市贵阳市福州市重庆市宁波市无锡市太原市温州市常州市大连市烟台市泉州市2.2布局10注:标注为城市规模分类的指标均值90.6%83.3%66.3%63.1%图2-632座城市公用桩覆盖率分布图2-7不同城市规模的公用桩覆盖率比较城市规模越大,中心城区公用桩的覆盖率越高从地理区位上看,南北方城市的公用桩覆盖率平均值分别为73.4%和73.1%,总体差异较小,而在城市规模分类中公用桩的覆盖率差别体现得更加明显。其中,超大城市公用桩的平均覆盖率最高为90.6%,特大城市次之为83.3%,显著高于Ⅰ型大城市和Ⅱ型大城市。中心城区公用桩的平均覆盖率超过70%32座城市中心城区公用桩的平均覆盖率为73.3%。其中,公用桩覆盖率超过80%的有上海、深圳、西安等13座城市,上海、深圳、西安、天津、广州和长沙等6座城市覆盖率超过90%。公用桩覆盖率较低的城市中,烟台、大连、常州等7座城市的公用桩覆盖率小于60%,泉州市的公用桩覆盖率最低,仅为37.7%。均值:73.3%75%分位:87.6%50%分位:74.4%25%分位:62.0%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北方城市的公用桩覆盖率总体增加显著南方城市公用桩覆盖率平均提高4.3%,而北方城市的公用桩覆盖率平均提高5.4%。增幅排名前六的城市中,石家庄、太原、郑州、青岛均为北方城市。2.2布局:年度变化11图2-8南北方城市公用桩覆盖率年度变化比较城市公用桩覆盖率稳步提高,排名靠后的城市提升较大同口径统计指标显示,2021年24座城市的公用桩覆盖率比2020年提高4.7%,相对变化率远小于公用桩密度。其中,23座城市的中心城区公用桩覆盖率较2020年度稳步提高,仅大连的中心城区公用桩覆盖率同比下降1.7%。石家庄(13.1%)、昆明(8.8%)、太原(8.8%)、郑州(8.3%)、重庆(8.2%)中心城区公用桩覆盖率提升显著。2021年度城市中心城区公用桩覆盖率排名相对靠后的城市,其年度变化量相对更大。表2-224座城市公用桩覆盖率年度变化-2.0%0.0%2.0%4.0%6.0%8.0%10.0%12.0%14.0%昆明市重庆市海口市福州市南昌市长沙市成都市厦门市广州市宁波市杭州市武汉市深圳市南京市上海市石家庄市太原市郑州市青岛市天津市济南市北京市西安市大连市南方北方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城市名称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变化城市名称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变化上海市193.3%91.9%1.4%郑州市1383.8%75.5%8.3%西安市292.0%89.4%2.6%海口市1478.2%72.3%5.9%深圳市391.9%88.8%3.1%厦门市1576.3%72.4%3.9%天津市491.9%88.0%3.9%昆明市1672.4%63.6%8.8%长沙市590.7%86.4%4.3%青岛市1771.1%63.6%7.5%广州市690.6%86.8%3.8%南昌市1869.6%65.2%4.4%杭州市788.7%85.4%3.3%济南市1966.2%62.6%3.6%成都市888.3%84.4%3.9%重庆市2062.0%53.8%8.2%武汉市987.4%84.1%3.3%福州市2162.0%57.6%4.4%石家庄市1086.4%73.3%13.1%宁波市2261.8%58.0%3.8%北京市1186.1%83.2%2.9%太原市2356.9%48.1%8.8%南京市1284.6%82.3%2.3%大连市2451.2%52.9%-1.7%2.3快充服务直流快充服务在多数城市中心城区的公用桩中已经占到主体近几年随着快速充电技术的发展,以及居民对直流快充服务诉求的提高,公用桩的供给结构开始向直流快充桩方向侧重。32座城市中心城区的直流公用桩占比均值约为57.3%,23座城市的直流公用桩占比超过50%。其中,厦门市中心城区直流公用桩规模是交流公用桩的5倍以上,位居所有城市之首。超大型城市中,上海市、深圳市的直流公用桩占比最低。城市规模越大,直流公用桩覆盖率越大,但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存在提升空间北上广深等超大城市的直流公用桩平均覆盖率超过77%,远高于其它规模城市。其中广州市直流公用桩覆盖率最大,为86.8%。特大城市的平均直流公用桩覆盖率仅次于超大城市,为76.2%。32座城市直流公用桩平均覆盖率为65.7%,较所有公用桩的平均覆盖率低8%。其中上海、济南、深圳、成都、常州等城市的直流公用桩覆盖率显著低于所有公用桩覆盖率;厦门市直流公用桩占比约84%,在32座城市中排名第一,但其直流公用桩覆盖率仅为71.5%,排名第十五位,空间布局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上海市深圳市广州市北京市西安市天津市杭州市成都市武汉市南京市郑州市青岛市重庆市长沙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东莞市济南市无锡市太原市温州市常州市大连市石家庄市海口市南昌市贵阳市福州市宁波市烟台市泉州市超大城市特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公用桩覆盖率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图2-10不同城市规模的直流公用桩覆盖率比较73.3%65.7%12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广州市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西安市成都市郑州市杭州市重庆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南京市厦门市昆明市温州市东莞市济南市苏州市大连市长沙市常州市太原市无锡市泉州市福州市烟台市石家庄市贵阳市南昌市宁波市海口市超大城市特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直流公用桩交流公用桩图2-932座城市直流公用桩占比汇总40.4%59.9%59.7%59.5%注:标注为城市规模分类的指标均值57.3%2.3快充服务:年度变化1324座城市直流公用桩占比有增有减,覆盖率增幅高于公用桩整体与2020年度相比,24座城市直流公用桩占比平均增加5.6%,服务结构变化存在一定差异。长沙、太原、郑州、重庆、昆明、西安等城市直流公用桩占比年度增长量超过10%;海口、天津、北京、厦门、武汉等城市直流公用桩占比下降,其中海口直流公用桩占比减少约9.3%。24座城市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平均增长约7.1%,其中23座城市的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增幅高于公用桩整体覆盖率增幅。郑州、太原、昆明、重庆、成都、长沙等城市直流公用桩覆盖率较2020年度增加超过10%。大连、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直流公用桩覆盖率较2020年度增幅不超过5%。表2-324座城市直流公用桩占比及覆盖率年度变化占比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变化覆盖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变化厦门市184.0%85.2%-1.2%1571.5%65.6%5.9%西安市274.7%64.5%10.2%187.1%78.3%8.8%昆明市371.9%59.3%12.6%1767.0%56.3%10.7%广州市468.2%59.1%9.1%286.3%81.4%4.9%成都市568.1%65.7%2.4%978.4%68.3%10.1%郑州市667.4%54.3%13.1%1275.6%60.7%14.9%福州市766.3%58.0%8.3%2155.0%47.4%7.6%济南市865.6%56.4%9.2%2347.2%41.2%6.0%杭州市964.8%64.3%0.5%383.3%76.7%6.6%重庆市1063.3%51.2%12.1%1957.5%47.1%10.4%石家庄市1159.2%56.5%2.7%1372.6%66.5%6.1%大连市1255.4%50.3%5.1%2443.8%42.9%0.9%青岛市1355.0%49.9%5.1%1667.3%59.4%7.9%南昌市1454.7%45.0%9.7%1861.4%54.5%6.9%天津市1552.3%54.4%-2.1%581.5%76.0%5.5%长沙市1651.1%34.3%16.8%482.7%72.7%10.0%宁波市1751.1%44.7%6.4%2056.4%50.7%5.7%北京市1849.8%51.1%-1.3%681.5%75.8%5.7%武汉市1948.8%49.8%-1.0%1175.7%68.6%7.1%太原市2046.1%32.9%13.2%2250.3%39.3%11.0%南京市2144.4%37.9%6.5%879.5%76.2%3.3%海口市2243.5%52.8%-9.3%1472.2%64.4%7.8%上海市2327.3%23.2%4.1%780.7%78.9%1.8%深圳市2415.5%12.8%2.7%1077.3%72.5%4.8%城市名称直流公用桩占比直流公用桩覆盖率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0.0%5.0%10.0%15.0%20.0%25.0%太原市成都市郑州市广州市温州市贵阳市重庆市苏州市无锡市福州市西安市杭州市长沙市厦门市天津市青岛市泉州市东莞市宁波市大连市济南市海口市烟台市昆明市武汉市北京市南京市上海市常州市石家庄市深圳市南昌市多数城市公用桩的平均桩数利用率超过50%32座城市公用桩的平均桩数利用率为54.6%,75%、50%和25%分位数分别为62.9%、56.5%和43.5%。平均桩数利用率不足50%的城市仅有10座。其中,最大的太原市达到80.1%,最小的深圳市仅为21.8%。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太原市无锡市泉州市郑州市温州市贵阳市厦门市广州市西安市成都市天津市青岛市苏州市昆明市重庆市杭州市福州市东莞市长沙市宁波市烟台市大连市济南市武汉市北京市海口市南京市石家庄市上海市常州市南昌市深圳市均值:54.6%图2-1132座城市平均桩数利用率分布多数城市公用桩的平均时间利用率超过10%32座城市公用桩的平均时间利用率为12.4%,75%、50%和25%分位数分别为14.8%、12.6%和8.7%。平均时间利用率不足10%的城市仅有10座。其中,太原市的公用桩平均时间利用率最高,达到23.9%,南昌市的公用桩平均时间利用率最低,仅为3.7%。均值:12.4%图2-1232座城市平均时间利用率分布142.4服务效能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30.040.050.060.070.080.0深圳市大连市海口市上海市北京市太原市烟台市天津市南昌市石家庄市青岛市杭州市常州市苏州市贵阳市重庆市西安市济南市长沙市昆明市无锡市成都市郑州市广州市温州市宁波市南京市泉州市东莞市武汉市福州市厦门市0.01.02.03.04.05.06.07.0太原市成都市郑州市广州市温州市贵阳市福州市厦门市重庆市无锡市苏州市西安市长沙市杭州市东莞市泉州市宁波市天津市青岛市济南市昆明市武汉市烟台市大连市海口市南京市北京市常州市上海市石家庄市南昌市深圳市15多数城市公用桩的日平均周转率偏低,桩均服务车辆数超过3辆32座城市公用桩的平均周转率为3.6,其75%、50%和25%分位数分别为4.7、3.9和2.5。公用桩平均周转率不足2的城市仅有5座。其中,平均周转率最大的太原市达到6.0,平均周转率最小的深圳市仅为0.8。均值:3.6公用桩的平均充电时长较短,以快速补电为主32座城市公用桩的平均充电时长为50.8分钟。75%、50%和25%分位数分别为53分钟、49.2分钟和46.6分钟。平均充电时间较长的城市(超过60分钟)仅有3座。其中,深圳市公用桩的平均充电时长最长,达到76.8分钟;厦门市公用桩的平均充电时长最短,仅为41分钟。图2-1332座城市平均周转率分布图2-1432座城市平均充电时长分布(单位:分钟)均值:50.82.4服务效能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16表2-432座城市直流公用桩及交流公用桩整体服务效能指标对比直流公用桩的服务效能显著高于交流公用桩32座城市的整体统计结果显示,直流公用桩在平均桩数利用率、平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三项服务效能指标上都显著高于交流公用桩。同时,交流公用桩的平均充电时长约为170分钟,是直流公用桩平均充电时长(46分钟)的3.7倍。图2-15各城市直流公用桩及交流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对比2.4服务效能32座城市中,仅太原、泉州等城市的直流交流桩服务效能与整体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如太原直流、交流公用桩的平均桩数利用率分别为82.5%、76%,交直流公用桩呈现相当的使用水平;泉州交流公用桩的平均时间利用率(13.9%)略高于直流公用桩(12.4%)。0%20%40%60%80%100%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桩数利用率直流交流0%5%10%15%20%25%30%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时间利用率直流交流0246810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周转率直流交流04080120160200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充电时长(单位:分钟)直流交流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直流公用桩交流公用桩平均桩数利用率71.8%19.5%平均时间利用率16.2%4.7%平均周转率5.10.5平均充电时长(分钟)4617017表2-532座城市分业态类型的公用桩整体服务效能指标对比公建类建筑周边配置的公用桩服务效能相对最高,单位类、居住类次之32座城市的整体统计结果显示,公建类建筑周边配置的公用桩在平均桩数利用率、平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上最高,单位类建筑其次,居住类建筑最低。平均充电时长则呈现出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的递减特征,与公建类建筑、单位类建筑中直流桩配置比例较高有关。图2-16各城市分业态类型的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对比2.4服务效能不同城市的各类业态公用桩服务效能存在差异32座城市的各类业态公用桩服务效能呈现出较大的差异。以平均桩数利用率指标为例,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在分业态特征上与整体统计特征一致;广州、杭州、南京等城市单位类建筑周边配置的公用桩在桩数利用率上高于其它类建筑;成都、郑州、重庆等城市居住类建筑周边配置的公用桩的桩数利用率最高。0%20%40%60%80%100%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桩数利用率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0%5%10%15%20%25%30%35%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时间利用率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012345678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周转率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平均桩数利用率41.8%49.1%57.7%平均时间利用率9.3%10.4%13.2%平均周转率2.43.13.9平均充电时长(分钟)625250020406080100120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深圳市成都市杭州市南京市青岛市天津市武汉市西安市郑州市重庆市常州市大连市东莞市济南市昆明市厦门市苏州市太原市温州市无锡市长沙市福州市贵阳市海口市南昌市宁波市泉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平均充电时长(单位:分钟)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182.4服务效能效能与规模布局并非此消彼长,部分城市呈现出“量质并进”的特征将32座城市中心城区的公用桩效能类指标与规模布局类指标的排名进行叠加分析后发现,公用桩的密度、覆盖率与效能之间并非呈现绝对的此消彼长关系。海口、深圳、上海、武汉、南京等城市呈现出“桩多面广、效能较低”的特点,太原、贵阳、无锡、温州等城市呈现出“桩少面窄、效能较高”的特点。而广州、成都、郑州、西安等城市与同类城市相比,公用桩密度、覆盖率和效能类指标均相对较高,体现出“量质并进”的特点。表2-632座城市多指标综合排名列表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城市名称公用桩密度公用桩覆盖率直流桩占比平均桩数利用率平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综合排名广州市3558441成都市148610222郑州市121374323西安市733911124长沙市45221913135厦门市916171486杭州市107121611147天津市114211114188贵阳市2322176569太原市15272711110重庆市192313157911福州市2123101710712温州市2928755513苏州市2617141381114东莞市1618918181415海口市6142926222516深圳市123232313217上海市213129282918昆明市1715414242119武汉市892524252120青岛市19191912161821南京市5122827272622无锡市252630291023北京市13112425262724济南市27211123212025泉州市303223171626石家庄市18101628303027宁波市24252220191728烟台市32311521232329大连市31301822202430南昌市22202031323131常州市2829263028283219各城市平均桩数利用率、平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等效能指标均大幅提升与2020年度相比,24座城市公用桩的平均桩数利用率、平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在绝对值上分别提高16.9%、5.2%和1.6,相对增长率分别高达47.5%、75%和84%。厦门、广州、福州、长沙、济南等城市的公用桩效能提升幅度较大,海口、石家庄、南昌、深圳等城市的公用桩效能提升幅度较小。表2-724座城市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年度变化2.4服务效能:年度变化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排名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太原市180.1%64.0%16.1%123.9%19.6%4.3%16.05.10.9郑州市269.0%52.5%16.5%318.6%8.5%10.1%35.82.53.3厦门市365.7%33.9%31.8%1013.7%5.7%8.0%64.82.02.8广州市463.6%26.7%36.9%418.0%5.6%12.4%45.51.44.1西安市562.9%45.9%17.0%714.5%11.4%3.1%84.33.21.1成都市661.0%52.1%8.9%218.9%12.9%6.0%25.84.01.8天津市760.9%35.1%25.8%1113.7%6.8%6.9%123.71.52.2青岛市860.7%48.6%12.1%1213.0%7.6%5.4%133.72.11.6昆明市959.7%42.6%17.1%179.3%9.5%-0.2%152.92.60.3重庆市1059.0%40.9%18.1%516.2%9.4%6.8%74.72.81.9杭州市1157.9%46.8%11.1%814.5%9.6%4.9%104.12.61.5福州市1256.5%35.8%20.7%614.7%5.8%8.9%54.91.83.1长沙市1355.3%29.5%25.8%913.8%5.6%8.2%94.21.42.8宁波市1455.1%34.8%20.3%1312.4%5.3%7.1%113.81.62.2大连市1553.2%40.3%12.9%1410.9%5.4%5.5%172.51.51.0济南市1648.8%16.2%32.6%1510.6%2.3%8.3%143.20.52.7武汉市1744.2%33.4%10.8%188.7%5.9%2.8%162.92.50.4北京市1843.5%24.9%18.6%198.0%4.3%3.7%202.00.61.4海口市1938.7%33.3%5.4%1610.0%6.5%3.5%182.31.31.0南京市2038.1%26.1%12.0%206.8%4.9%1.9%192.11.50.6石家庄市2135.2%32.5%2.7%224.8%3.9%0.9%221.31.30.1上海市2233.5%19.0%14.5%215.8%2.8%3.0%211.40.60.8南昌市2332.9%23.5%9.4%243.7%3.1%0.6%231.00.70.3深圳市2421.8%14.2%7.6%234.5%2.5%2.0%240.80.30.5平均桩数利用率平均时间利用率城市名称平均周转率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20多数城市平均充电时长明显缩短公用桩中直流占比的提升势必导致平均充电时长减少,与2020年度相比24座城市公用桩平均充电时长缩短6.3分钟。深圳、北京平均充电时长下降趋势显著,分别缩短49.2分钟和40分钟;仅厦门、重庆、太原、石家庄、武汉、大连等六座城市平均充电时长有所增加,石家庄、武汉、大连分别增加8.1分钟、9.4分钟、9.5分钟。表2-824座城市公用桩平均充电时长年度变化(单位:分钟)2.4服务效能:年度变化公建类建筑周边效能提升幅度最大,居住类建筑周边效能提升变化率最显著与2020年相比,居住类、单位类和公建类建筑周边的公用桩效能指标均改善明显,桩数利用率、时间利用率的增幅分别在13%和4%以上。其中,公建类建筑周边公用桩的各项服务效能指标变化量绝对值最大,桩数利用率、时间利用率和周转率分别增加了16.8%、5.6%和1.8。而从相对变化率看,居住类建筑周边公用桩的各项服务效能指标变化最大,桩数利用率、时间利用率分别提高了53%和84%。表2-924座城市不同业态建筑周边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年度变化中心城区解析Central-cityAnalysis2城市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城市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变化量深圳市76.8126.0-49.2西安市48.651.3-2.7北京市57.797.7-40.0青岛市51.152.8-1.7上海市58.373.1-14.8杭州市50.952.3-1.4济南市48.061.9-13.9南京市45.646.6-1.0天津市53.464.3-10.9宁波市46.447.0-0.6广州市46.656.3-9.7成都市46.746.9-0.2长沙市47.256.0-8.8厦门市41.040.70.3南昌市52.861.0-8.2重庆市49.848.71.1海口市62.069.5-7.5太原市57.655.91.7昆明市47.052.3-5.3石家庄市52.544.48.1福州市43.346.2-2.9武汉市43.534.19.4郑州市46.649.4-2.8大连市62.753.29.52021年2020年变化量2021年2020年变化量2021年2020年变化量平均桩数利用率40.2%26.3%13.9%46.4%31.0%15.4%56.5%39.7%16.8%平均时间利用率9.0%4.9%4.1%9.8%5.7%4.1%13.0%7.4%5.6%平均周转率2.41.21.22.91.61.33.82.11.8平均充电时长(分钟)60.173.6-13.553.462.2-8.850.254.9-4.7服务效能指标居住类单位类公建类21广深莞区域强化了直流桩在高速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主体地位珠三角广深莞区域高速公路沿线直流公用桩整体占比达到96%,与长三角沪苏锡常区域95%基本持平。长三角常州市域内的沪蓉、江宜、沪武等直流占比较低的高速实现了指标的稳步增长,苏州市域内常台高速直流占比从100%降至75%。珠三角广州市中部和东莞市东南部片区仍有提升空间。高速沿线公用桩规模:广深莞区域反超沪苏锡常区域50%以上沪苏锡常区域的高速公路沿线单位里程配置的公用桩数达到0.15台/公里,广深莞区域超过沪锡常区域,达到0.23台/公里。沪苏锡常区域中的杭州湾环线规模超过了0.4台/公里;广深莞区域机场第二高速,以及莞佛、广台、济广、大广高速均超过0.4台/公里。沪苏锡常区域的申嘉湖高速和绕城西南线规模不足0.1台/公里;广深莞区域高速公路全面超过0.1台/公里。3.1规模及结构城际解析Inter-cityAnalysis322表3-1典型区域高速公路沿线公用桩配置指标汇总3.2沿线布局高速公路沿线公用桩间距:广深莞区域基本追平沪苏锡常区域本报告采用30公里和50公里间距计算高速公路沿线公用桩点位的覆盖长度比例,发现沪苏锡常区域的覆盖比例与去年保持一致,分别为80%和98%;广深莞区域的覆盖比例增长至79%和94%。高速公路公用桩50公里间距的覆盖目标基本实现,珠三角典型区域高速公路沿线覆盖率基本追平长三角典型区域。区域高速公路名称直流占比单位里程桩数(台/公里)杭州湾环线高速公路100%0.40沪蓉高速公路92%0.39江宜高速公路83%0.38常嘉高速公路100%0.36沪陕高速公路100%0.28沈海高速公路100%0.21沪武高速公路88%0.20沪芦高速公路100%0.19通锡高速公路100%0.19长深高速公路100%0.19扬溧高速公路100%0.19沪渝高速公路100%0.16常台高速公路75%0.16京沪高速公路100%0.13沪宜高速公路100%0.13绕城北线100%0.12上海绕城高速公路100%0.10申嘉湖高速公路100%0.09绕城西南线100%0.08机场第二高速公路100%2.60莞佛高速公路81%0.95广台高速公路75%0.73济广高速公路100%0.71大广高速公路100%0.70广河高速公路86%0.39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100%0.34广深沿江高速公路100%0.30广州绕城高速公路100%0.26乐广高速公路100%0.21武深高速公路100%0.19从莞深高速公路100%0.17沈海高速公路100%0.12广州环城高速公路100%0.11京港澳高速公路100%0.10长三角沪苏锡常区域珠三角广深莞区域0.0%5.0%10.0%15.0%20.0%25.0%024681012202110012021100420211018202110192021102020211021202110222021102320211024周转率时间利用率23图3-1长三角城际高速沿线充电站特征日周转率和时间利用率对比较高较低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图3-2长三角典型城际高速段国庆假期充电桩时间利用率对比节假日长三角城际高速公路网的充电效能分布不均,网络充电潜力有待挖掘沪苏锡常城际高速沿线的充电站统计数据显示,国庆假期单桩平均时间利用率仅为21.8%,即单桩平均充电服务时间约为5.2小时,整体服务强度并不饱和。而不同高速公路、不同场站间的充电效能差异较大。例如沪芦高速公路的平均时间利用率仅为15.8%,而长深高速和京沪高速各充电站的时间利用率分别达到了38.3%和36.9%;同样以京沪高速上的两个充电站为例,在国庆假期的10月1日和4日,梅村服务区充电站的时间利用率高达54.9%和63.8%,而同样日期位于同一条高速上的堰桥服务区充电站的时间利用率仅为14.2%和14.0%。当充电站的时间利用率超过一定阈值时,加上车辆流转、充电准备、拔枪计费等耗时,易导致用户排队时间过长,充电体验感不佳。高速沿线充电站呈现出典型的节假日高峰特征以长三角沪苏锡常地区城际高速沿线66个充电站为例,其单桩日周转率均值为6.5辆/桩·天。其中94%的充电站国庆假期的周转率高于平常日,国庆假期的周转率均值为9.2辆/桩.天,高于平常日的5.7辆/桩.天。沿线样例场站的时间利用率指标同样显示出节假日特征,国庆假期的时间利用率高于平常日。3.3服务效能城际解析Inter-cityAnalysis324高速公路沿线场站服务车辆以乘用车和物流车为主高速沿线充电场站的车桩匹配推算结果表明,目前沪苏锡常城际高速沿线充电站服务的车辆类型以乘用车和物流车为主,分别占总车辆的72.5%和27.3%。将电动乘用车进一步细分为私家车、出租车、公务车(含单位用车)和租赁车,可以发现私家车占比最高,为31.7%,公务车、租赁车、出租车(含单位用车)占比依次为15.2%、12.9%和12.7%,占比差别不大。国庆节假期间乘用车增幅最大,物流车辆降幅明显2021年10月国庆长假期间跨市长途出行需求较为旺盛。乘用车充电车辆增长明显,增幅达到69%,而物流车的充电行为大幅减少,数量减少47%。尽管各类乘用车中,私人乘用车仍是充电车辆的主力车型,占比达到43%,但与平常日相比,国庆节假日期间增幅最高为租赁车,达到153%,其次为出租车,增幅也达到111%,私家车增幅为66%。租赁车的高增幅体现出用户对新能源乘用车在长途出行中的信心,反映出用户对新能源乘用车出行经济性优势的肯定。3.4服务车型图3-3高速充电站主要充电车辆类型及占比(左),乘用车细分类别及占比(右)图3-4高速充电站2021年国庆假期和平常日充电车辆类型对比客车0.2%物流车27.3%出租车12.7%公务车15.2%私家车31.7%租赁车12.9%乘用车72.5%客车物流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租赁车69%-47%-16%-60%-40%-20%0%20%40%60%8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乘用车物流车客车平常日国庆假期国庆假期较平常日充电车辆增幅111%9%66%153%0%50%100%150%200%010002000300040005000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租赁车平常日国庆假期国庆假期较平常日充电车辆增幅城际解析Inter-cityAnalysis32526规划管控超前宜适度,处理好增量与存量平衡发展关系尽管公用桩的服务效能类指标相比于去年有了大幅提升,但典型城市中心城区公用桩的供给相对于充电需求仍然富余,突出表现为平均桩数利用率不到60%,平均时间利用率不到13%,超过半数的城市公用桩桩数利用率不到60%,75%的城市时间利用率不到15%。其中,深圳、上海、南京、海口、武汉等城市应当将存量公用桩运营管理的提升放在相对更重的位置,加大运营补贴、占位处罚、平台统合等措施的出台及实施力度;而南昌、宁波、济南、常州等为代表的城市,应同步增加公用桩的规模、完善空间布局和提升运营效能,通过三者的齐抓共管,推进充电桩网络规模效应的发挥。2021年24座城市的公用桩覆盖率比2020年提高4.7%,相对变化率远小于公用桩密度。在所有公桩中,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平均增长约7.1%,其中23座城市的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增幅高于公用桩整体覆盖率增幅。建议国内大城市在大幅提高公用桩规模时重视布局的优化,精准覆盖布设盲区,尤其是中心城区边缘、外围乡镇等薄弱区域。除了提高直流公用桩覆盖率外,可结合地区发展实际分析交流公用桩的适用场景,适度增加交流公用桩的规模、布局覆盖和服务效能。对策建议Suggestions44.1量质共抓,建管并重公用桩量质可以实现双赢,建设与运营可两手并抓24座城市的同比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城市中心城区公用桩的规模、覆盖率和服务效能同步提高,不仅说明充电桩的总体发展趋势向好,也意味着规模、覆盖率和服务效能间是可以彼此促进,相互形成正向反馈。选取同规模量级的城市进行横向对比,可以发现广州市的公用桩规模、覆盖率和使用效能均高于北京市,西安市的公用桩规模、覆盖率和使用效能均高于武汉市,厦门市的公用桩规模、覆盖率和使用效能均高于东莞市。两个维度的比较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为公用桩的建设与运营可实现两手并抓提供了案例基础。地理区位、城市规模等要素对公用桩供需影响减小南北方城市由于所处的地理区位不同,气候差异也相对较大,突出表现为北方城市冬季温度较低,电动汽车的电池性能和实际续航里程在寒冷季节衰退明显。但是,今年报告的统计结果表明,地理区位及气候差异对于电动车的保有量、充电需求的影响并不明显,南北方城市间的公用桩配置差异正在缩小。与去年相比南方城市规模提升快,北方城市覆盖率增加多,但2021年南北方城市公用桩除了规模类指标外,其余指标的均值已相对接近。从城市规模的维度看,2021年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的公用桩在密度和覆盖率指标方面显著高于大城市,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间的效能类指标均值也相对接近。具体到城市个例,均不同程度地突破单一维度的平均结果,难以分类界定各项指标的建设管理标准区间。城市公桩应以纵向发展管控为主,横向类比为辅大城市的新能源车辆和新基建设施处于“双快”发展阶段,其中公桩的发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须结合地理区位、城市规模、经济发展阶段、新能源车辆保有及使用状态、私桩发展情况等要素综合研判,才能找到类似城市进行横向对标,作为自身发展的参考。相对于横向类比而言,以城市新能源车辆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年度监测指标为基准,尊重城市的发展个性和自身的变化特点,更易从本源寻找问题短板,实时调整规划建设进度计划,避免僵化发展目标。27对策建议Suggestions44.2纵横对标,因城施策表4-1分城市规模相关指标数据汇总表4-2分城市区位相关指标数据汇总城市分类密度车公桩比覆盖率直流桩比例桩数利用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南方城市24.34.173.4%56.7%53.5%12.2%3.7北方城市15.24.973.1%58.6%56.9%12.8%3.5城市分类密度车公桩比覆盖率直流桩比例桩数利用率时间利用率平均周转率超大城市58.95.390.6%40.4%40.6%9.1%2.4特大城市224.983.3%59.9%57.1%13.9%4.1Ⅰ型大城市13.83.966.3%59.7%59.6%13.5%4Ⅱ型大城市12.73.963.1%59.5%51.9%10.7%3.128注重各类业态建筑周边公用桩的分类研究和均衡发展《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中不仅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还要优先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且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由于既有居住社区并非都具备安装私桩的条件,因此公用桩有效补充了私桩布局的不足,在中心城区的居住、单位、公建等各类业态建筑周边均具有布设价值。今年的公用桩服务效能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各类业态周边的公用桩服务效能相对于去年均有显著提升,但在绝对值上均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以平均服务效能最高的公建类建筑为例,其2021年的平均时间利用率不到15%,上海、深圳、南昌等城市内公建类建筑周边的平均时间利用率甚至不到7%,其它类别的建筑周边公用桩服务效能更低。通常情况下,城市会优先在商场、公园、交通枢纽等公建场所配置数量充足的公用桩,为未来的充电服务提前储备了过多的供给,因而在现有发展阶段其服务效能难以快速提升。相比之下,居住类和单位类建筑周边配置的公用桩数量较为有限,但作为车辆固定长期停放端,通常会受到私桩共享、私桩本身、单位内部专用桩等其它类桩的竞争,在综合费用方面尚不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同时,居住类、单位类建筑周边配置的公用桩中交流桩占比相对高一些,充电时间较长,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其服务效能的提高。除了上述几点原因外,城市还应当结合充电需求的时空分布和周期频次,深入中心城局部片区分析各类业态建筑周边公用桩服务效能偏低的原因,因地制宜确定对策。对策建议Suggestions44.3追本溯源,业态共促29挖潜改善为主,加密新建为辅,着力提升节假日高速充电体验节假日期间城际高速公路沿线的充电车辆数量明显飙升,车主充电体验不佳,春节、国庆高速充电难成为2021年消费者投诉热点。本次长三角典型片区的效能类指标显示,国庆假期全网充电设施的服务效能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潜力,可以通过提升直流充电桩功率、打通各充电运营商网络、统一智能充电平台等措施,引导用户合理选择充电场站和充电时段,平衡区域高速公路网中邻近充电站的利用效率,减少用户等待时间,提升节假日的充电体验。在上述挖潜措施的实施基础上,可结合评估结果考虑高速沿线加密新建充电站、引入换电设施等辅助措施,进一步化解城际出行者的里程焦虑,促进电动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分时分类差异引导高速车辆充电行为,营造客货分离、兼容有序的充电服务环境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提供的2021年纯电动汽车接入量显示,纯电动乘用车为464.0万辆,纯电动物流车为47.5万辆,前者约为后者9.8倍。而长三角高速公路沿线的充电车辆类型结构统计结果表明,乘用车数量仅为物流车的2.5倍,可见城际高速公路上物流车的充电需求占比更高,显示出在当前能源价格体系下,纯电动物流车的经济性得到认可,绿色物流发展迅猛。节假日期间面对井喷的乘用车辆,可利用价格杠杆、充电准入对象分时限制等措施引导物流车错峰充电,减少节假日期间的充电集中度。受多重因素影响,2021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迎来涨价潮,配送运营企业利润下降。为持续支持建立绿色城际物流的快速稳定发展,建议在平常周综合施策,推出纯电动物流车绿色通道、特定时段部分充换电站物流车专用等措施,共同打造绿色城际配送体系。对策建议Suggestions44.4挖潜城际,分类引导34utilab@caupd.com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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