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采、燃煤发电、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碳排放现状和转型分析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2022年11月课题总顾问:鞠建东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讲席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课题顾问:董文娟副研究员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张达副教授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课题组成员:黎菁高级研究专员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课题负责人)曲洋博士后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周天滢研究助理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团队(按参与先后顺序):卢镜仙(清华大学)、杨海琪(清华大学)、黄律引(清华大学)、宫再佐(清华大学)、陈励业(香港科技大学)、杨佩格(香港大学)本课题特别感谢景顺集团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提供的全力支持和赞助,同时感谢来自景顺集团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专家的宝贵建议。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1煤炭开采、燃煤发电、钢铁等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对于我国顺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至关重要。企业的碳排放现状,是衡量企业未来的碳减排措施是否到位、企业转型路线规划是否合适的基础。同时,行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可持续发展及相应的投融资需求也受到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目前,与行业和项目层面的碳排放计算与披露相比较,企业层面的碳排放信息披露相对不足。由于高碳行业转型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企业碳排放信息不足会导致金融机构缺乏准确和足够的判断依据,给金融机构支持高碳企业低碳转型带来障碍。企业内部可持续经济活动有待进一步识别和披露。随着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等指引的出台,国际市场关注的重点从最初的纯绿色经济活动扩大到范围更广的可持续经济活动。在市场越来越关注企业转型风险的背景下,企业可持续经济活动信息披露的缺乏,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全面评估企业的转型风险。如何基于已有公开信息估算企业的碳排放?如何基于最新的指引识别企业的可持续经济活动?信息披露的最新监管与实践趋势如何?金融如何支持三个高碳行业的转型?针对这些问题,本报告结合三个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进行案例研究,整理并分析企业和行业的碳排放现状,识别企业的可持续活动,基于最新趋势评估企业信息披露现状。对企业应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转型路径进行分析,探索企业低碳转型的未来趋势,并从企业、金融机构的角度,提出相关建议。执行摘要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21.高碳行业上市公司的碳排放总量计算对于燃煤发电企业,报告应用供电煤耗、排放系数和发电量计算碳排放。报告计算所得碳排放数据与企业公布的数据差距较小。燃煤发电的企业样本中,企业单位收入碳排放在行业中有较大差异,但单位排放均呈现持平或者下降趋势。对于煤炭开采企业,报告应用综合能耗与排放因子计算碳排放。因信息披露不足使用近似替代数据,报告计算得值与企业排放公布值有一定差异。煤炭开采行业整体的能耗信息披露相对缺乏,行业整体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于钢铁行业,报告主要应用吨钢能耗数据与排放因子进行计算。因披露的信息颗粒度较粗使用近似替代数据,报告计算所得值与企业公布值有一定差异。钢铁行业的碳排放计算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复杂的生产工艺和丰富的产品门类,使得基于公开信息估算的排放值有一定误差。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吨钢二氧化碳排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吨钢能耗及各工序能耗都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2.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企业的绿色收入计算国际金融市场对于可持续的金融产品有了越来越明确的要求。以欧盟为例,监管机构要求贴标“可持续”的金融产品需要具体明确并披露相关内容,这一监管要求会显著影响位于欧洲且对中国企业有投资行为或者意向的金融机构。中国作为主要牵头方发布的IPSF《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具备国际可比性和兼容性,为中国企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提供了信息基础。报告应用该目录对钢铁行业的可持续经济活动进行了识别,在定义“绿色收入”之后,进一步计算了企业的绿色收入占比。研究发现,钢铁行业企业的生产工艺不同,使得企业的绿色收入占比在行业内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关信息披露的完善,有助于企业绿色收入的识别,从而获得更多国际融资机会。3.企业信息披露趋势及ISSB要求下企业的信息披露现状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监管机构均加强了企业可持续信息的披露。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来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方案。尽管目前该方案在短期内不会对国内上市公司产生直接影响,但是ISSB的要求向市场释放了明确信号:未来,全球市场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将会趋同和统一。基于此,报告参照ISSB可持续信息披露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对钢铁行业进行企业信息披露表现进行评价。研究发现,头部钢铁企业的信息披露较全面。对于国内市场关注度高的问题和指标,大部分的企业均有披露,而部分指标的披露在企业加强对指标的认知之后可进一步改善。通过提升对可持续发展的全面认识并加强相关指引,行业的整体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可进一步得到提升。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34.高碳行业企业的转型路径煤炭开采及燃煤发电企业的转型,受到保供、环保、低碳、控煤等多方面的约束。当前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未来对能源需求依然强劲。行业需要在保供、增效的政策指引下,努力通过减碳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对于企业来说,要在稳定能源供应的前提下,立足于自身特色和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拓宽转型路径。不断完善企业创新链、建强企业产业链、优化企业生态链。钢铁企业的低碳转型应在控制产能的基础上,布局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和转型路径。短期来看,要注重调整能源结构和节能技术的应用,并通过智能管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长期来看,要重点关注钢化联产、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先进技术。企业应在“1+N”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下,制定各自的减碳目标和实施战略。一要加强企业的碳核算能力和对可持续活动的识别能力。二要加强信息披露方面,具体包括:遵循指引进行披露;丰富碳排放相关信息;加强可持续经济活动和先进技术投资的披露;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平衡信息安全和信息披露。三要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相关工具,助力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5.金融机构支持高碳行业转型的建议煤炭开采、燃煤发电、钢铁行业的体量巨大,转型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高碳行业的低碳转型发展,对金融机构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关注企业的碳排放现状、转型目标和规划,以及可持续活动等信息,判断企业的低碳转型风险和收益,评估企业未来的估值变化和投资机会。转型金融是未来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点方向,在关注最新监管指引和趋势时,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和开发转型金融工具,主动引导企业制定转型计划,助力企业提升转型活动的透明度,并不断创新和丰富各类转型金融工具。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4第一章问题的提出1.1能源部门是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1.2煤炭与燃煤发电行业1.3钢铁行业1.4双碳目标推动行业的低碳发展第二章三个行业上市公司的碳排放现状2.1不同层面的碳核算方法依据2.2电力行业碳排放计算计算2.3煤炭开采行业碳排放计算2.4钢铁行业碳排放计算第三章绿色金融政策与绿色收入计算3.1国内绿色金融政策3.2可持续金融国际指引和政策3.3为什么关注绿色收入3.4绿色收入计算的国际实践3.5绿色收入的计算3.6绿色收入计算的建议第四章企业信息披露趋势4.1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4.2信息披露的国际要求4.3ISSB关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新趋势4.4ISSB对钢铁行业信息披露的最新要求和企业表现4.5信息披露的总结0608101011131422263343444445484952535455565758目录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5第五章煤炭开采和燃煤发电企业低碳转型路径分析5.1政策指引5.2减少碳排放的技术路径5.3相关建议第六章钢铁行业低碳转型路径分析6.1政策指引6.2碳排放来源分析6.3如何减少碳排放6.4相关建议第七章金融支持高碳排放行业转型7.1绿色金融支持工具7.2转型金融第八章建议8.1对于高排放企业的相关转型建议8.2对于金融机构的相关建议参考文献59606164656667697475767779808283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606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问题的提出第一章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7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发展的重要主题。2000年9月,联合国发布了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DevelopmentGoals),其中第七项目标为“确保环境可持续性”,是国际社会就可持续发展所达成的共识。根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IPCC)数十年的科学研究表明,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与全球温升等气候变化有着非常强的相关性。2015年,全球共196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旨在通过改变各国的发展道路,将全球变暖温升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2°C以下,以实际行动共促全球实施可持续发展。这是国际社会有史以来第一次就发展优先领域达成协议,并制定出到2030年的可行方案。由此,各国共同确立了协调气候、环境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人类就实现气候变化目标所采取的重要发展路径达成共识。为了应对全球变暖对气候系统造成深远影响,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取得的成绩,联合国于2016年发布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并提出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SDGs)。第13项可持续发展目标(SDG13)“气候行动:采取经济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主要任务是减缓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议程》强调了社会、经济和环境领域的损害之间的互相关联和不可分割的特点。例如,与空气质量有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与健康、可持续城市、生产模式和减缓气候变化等优先政策议程密切相关。此外,气候行动和气候损害恢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其影响贯穿整个可持续发展议程。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提出了碳中和目标,覆盖了全球88%的碳排放、90%的GDP和85%的人口。控制碳排放、推动能源转型、在21世纪中叶左右实现碳中和目标,已经成为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共识。2020年9月,中国提出“双碳目标”,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也被称作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各行业的共同参与。煤炭开采、燃煤发电和钢铁行业是高能耗且高碳排的行业。这些重点行业的碳减排措施和成效,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保证。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8图1.1IEA关于全球各部门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统计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也是全球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2020年我国温室气体总排放约为139亿吨,约占全球的27%(UNEP,EmissionGapReport2021),其中CO2排放为116亿吨,能源活动CO2排放为101亿吨,工业过程CO2排放为15亿吨;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约为23亿吨。碳排放主要发生在能源燃烧和工业过程,其中能源相关排放约有70%来自煤炭,12%来自石油,6%来自天然气。据我国的分部门碳排放统计(表1.1)显示,电力部门中燃煤电厂的排放占全部排放的34.11%1。无论是全球范围,还是中国范围来看,能源部门都是碳排放的主要部门。0%10%20%30%40%50%60%70%80%90%100%1990199520002005201020152019终端消费渔业农业商业和公共服务住宅运输工业能源行业其他部门电力和热力生产商表1.1我国各部门分行业排放情况年份行业大类细分行业CO2排放单位占比%2020电力燃煤电厂35.39亿吨34.112020工业钢铁15.98亿吨15.402020工业水泥11.12亿吨10.722020工业石油化工5.49亿吨5.292020工业工业燃煤供热5.00亿吨4.822020工业工业燃煤锅炉4.16亿吨4.012020移动源汽油车3.98亿吨3.842020移动源柴油车3.59亿吨3.462020工业其他工业锅炉3.51亿吨3.382020民用其他民用燃烧2.67亿吨2.572020工业民用燃煤供热2.57亿吨2.482020民用乡村民用燃煤2.48亿吨2.392020工业其他建材生产1.92亿吨1.852020移动源非道路机械1.51亿吨1.462020工业有色金属治炼1.39亿吨1.342020电力其他燃料电厂1.26亿吨1.212020民用城镇民用燃煤1.25亿吨1.202020工业其他燃料供热0.50亿吨0.482020民用民用生物质0亿吨02020溶剂使用溶液使用源0亿吨02020合计103.76亿吨1001根据贺克斌院士报告整理https://money.163.com/special/tanzhonghebaogao/1.1能源部门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全球各经济部门的排放中,能源、工业和交通是排放较多的三个部门。国际能源署(IEA)的研究显示(图1.1),能源部门是碳排放的最主要部门。以2019年为例,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占全部排放的42%,包括电力热力以外能源行业其他部门(5%)后,能源部门总排放占全部排放的47%。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09根据清华大学2统计,我国的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桑基图如图1.2所示。以原煤为例(黑色条块),主要的消费流向了电力(亮蓝色条块)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浅灰色条块)。2来源:章景皓,麻林巍,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3来源:CDIAC;Friedlingsteinetal2020;GlobalCarbonBudget2020.图1.22020年中国能源生产与消费桑基图人均碳排放在21世纪初有较快增长。根据最新统计3,我国人均碳排放在7.1吨左右,高于世界平均水平(4.7吨)。其他主要各国人均碳排放如图1.3所示。图1.3各国人均CO2排放比较EmissionsProjectionsfor2020GlobalfossilCO2emissionsareprojectedtodeclinebyabout7%in2020BasedonthemedianoffourdifferentestimatesThe2020projectionsarebasedonpreliminarydataandmodelling,andisthemedianofthefourstudies.Source:CDIAC;Friedlingsteinetal2020;GlobalCarbonBudget2020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01.2煤炭与燃煤发电行业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煤炭生产国,2020年全国原煤产量39.0亿吨4,占全球比重达50.7%5。同时,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进口国,2020年进口规模3.04亿吨。近年来,中国政府出于安全生产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因不断关闭小型煤矿,全国煤矿数量由2010年的1.4万多座减少到2020年的4700座左右。此外,中国废弃矿井数量巨大,预计到2030年废弃矿井数量将达到1.5万处。从类别上来看,中国的煤矿以井工煤矿为主,近年来露天煤矿发展较快,中国深层矿井数量大,甲烷泄漏量也相对较高。从矿井类型来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占比约为13%;高瓦斯矿井占比约为18%;低瓦斯矿井占比约为69%6。“双碳”背景下,煤炭行业将是面临低碳发展转型的重点行业。我国也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电力行业和燃煤发电装机容量。2020年,我国电力行业(含供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占全国能源体系总排放量的47%。近年来,电力供给低碳化发展,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大幅提升,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效果显著。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304.9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1.5克/千瓦时;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约为565克/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34.1%。“双碳”背景下,电力部门的角色更为关键,一方面要大规模发展新能源,实现电力生产的快速脱碳,另一方面要提高终端消费电气化率,通过低碳电力支撑终端部门的深度减排,最终实现全经济口径脱碳。电力部门作为我国煤炭消耗和碳排放最大的单一部门,其转型的特点是:减排路径与技术需求清晰,但低碳转型难度大、安全可靠性要求高,需要以技术创新突破转型限制,率先实现碳中和。1.3钢铁行业根据国际能源署统计,近十年来全球钢产量增速趋缓。然而,我国钢产量仍处于稳步上升状态(图1.4上图)。根据全球钢铁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钢产量占全球粗钢总产量比例已从2010年的44.4%上升至56.7%(图1.4下图)。4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5https://www.bp.com.cn/content/dam/bp/country-sites/zh_cn/china/home/reports/statistical-review-of-world-energy/2021/BP_Stats_2021.pdf6董文娟,李政,孙铄,张丹玮,唐若瑶,2020.能源行业甲烷排放清单编制研究。www.iccsd.tsinghua.edu.cn图1.4全球与中国钢产量历史轨迹78与2020全球粗钢生产情况9040,00080,000120,000160,000200,000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全球粗钢产量(万吨)中国粗钢产量(万吨)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1钢铁行业是我国终端部门中能源消费占比最高的行业。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数据显示,2019年碳排放占比前四的行业依次为供电与供热(44.37%)、钢铁冶炼及加工(17.96%)、非金属矿产(12.53%)、运输仓储及邮电(7.75%),合计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80%以上。钢铁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化石燃料和电能,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的特点,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减排部门。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对我国的长期低碳转型路径的研究结论,工业部门二氧化碳排放仍主要发生在钢铁、化工、水泥等产业,属于难减排部门,实现深度减排需要清洁燃料替代、低碳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突破。1.4“双碳”目标推动行业的低碳发展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2021年4月,习主席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宣布,“中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2021年9月,习主席在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2021年全国两会,“碳中和”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国政府已经对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战略和政策的系统部署,即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1+N”中的“1”提出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2021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作为“1+N”中的“N”,更加聚焦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目标和行动,明确了“十四五”、“十五五”两阶段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指导各行业、地区制定本领域内的碳达峰行动方案。“1+N”相关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实现“双碳”目标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发展路径及方案。中国的“1+N”政策体系具有全面系统、注重落实的特点,“双碳”目标已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顶层设计的各项目标通过部门、重点行业和区域进行分解,通过提出的各项行动加以落实,并出台多项措施作为保障支撑条件。“1+N”政策体系,是“双碳”目标实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7IEA,GlobalsteelproductionintheNetZeroScenario,2010-2030,IEA,Parishttps://www.iea.org/data-and-statistics/charts/global-steel-production-in-the-net-zero-scenario-2010-20308国家统计局9<2021worldsteelinfigures>https://www.worldsteel.org/en/dam/jcr:976723ed-74b3-47b4-92f6-81b6a452b86e/World%2520Steel%2520in%2520Figures%25202021.pdf中国,56.7%印度,5.3%日本,4.4%亚洲其他国国其他国家,5.7%欧盟28国,7.4%欧洲其他国家,2.1%独立国家联合体(CIS),5.3%美墨加(USMCA),5.4%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2图1.5中国双碳“1+N”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和阶段性目标10“碳达峰”是指碳排放量由升转降的过程中,碳排放量达到最高值即碳峰值,内涵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化石资源使用脱钩。“碳中和”是指人为碳排放与人为碳吸收之间达到平衡,碳排放绝对值降为零,内涵是经济社会发展彻底摆脱对化石资源的依赖。从减碳途径来看,减少碳排放的方式主要包括:改变能源结构,从化石燃料转向太阳能、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生产过程提高能效;消费过程选择绿色产品和低碳生活方式。增加碳汇的方式包括:生物固碳,即植树造林、保护湿地等,将大气二氧化碳转化为有机碳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物理固碳,即通过碳捕获、利用与封存技术将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提纯、资源化。行业中的基本生产单位是企业。因此,要分析各行业排放历史轨迹,设计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以企业为单位的碳核算是决策基础。企业碳核算也为加强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管控、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运行提供数据支持。10来源:杨姗姗,清华-力拓资源能源与可持续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3三个行业上市公司的碳排放现状13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第二章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42.1不同层面的碳核算方法依据2.1.1国家层面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于1992年通过。该公约自1994年生效,确立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采用缔约方大会议定的可比方法,定期编制并提交所有温室气体人为源排放量和吸收汇的国家清单。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PanelonClimateChange,IPCC)是评估与气候变化相关科学的国际机构。IPCC由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8年建立,旨在为决策者定期提供针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其影响和未来风险的评估、以及适应和缓和的可选方案。IPCC定期进行全球气候变化评估,为各级政府制定与气候相关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是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谈判的基础。此外,IPCC还出版了系列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为各缔约方提交准确、透明、可比、一致和完整的国家清单提供方法论。IPCC为各国编制清单提供了方法学。自第一版《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1995年)以来,IPCC后续出版了《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1996修订版)》(以下简称《1996指南》)。在此基础上,整合指南和与之配合使用的相关文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编制了《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下称《2006年指南》)。2019年,在《2006年指南》的基础上,IPCC通过了《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对内容进行了精进和修改,是迄今最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温室气体清单指南11。中国作为《公约》非附件一的缔约方,积极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已分别于2004年、2012年和2018年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分别报告了中国1994年、2005年和2010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并于2016年和2018年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两年更新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两年更新报告》,分别披露了2012年和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排放信息12。清单编制方法主要遵循《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和《IPCC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优良做法指南》,其中的关键类别在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中都尽量采用层级较高的计算方法以及本国排放因子。IPCC指南定义了温室气体的种类,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PFCs)、六氟化硫(SF6)。同时,指南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的估算分为几个部门:能源;工业过程与产品使用;农业、林业和其他土地利用;废弃物;其他。每一部门包含相关的过程、源和汇。11蔡博峰,朱松丽,于胜民,董红敏,张称意,王长科,朱建华,高庆先,方双喜,潘学标,郑循华.《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解读[J].环境工程,2019,37(08):1-11.12https://www.mee.gov.cn/ywgz/ydqhbh/wsqtkz/201907/P020190701765971866571.pdf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52.1.2省级和行业层面经过近20年的时间,中国逐渐建立起了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及管理体系,重点企业已经建立起年度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建设,原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牵头编制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下称《省级指南》)。《省级指南》中给出的碳排放因子是针对我国国情进行修改的,更加符合我国能源消耗结构具体情况。即使是没有给出具体的碳排放因子,《省级指南》给出了计算碳排放因子所需的具体数值以及核算步骤,这些具体数值也更符合我国国情。2014年1月,国家发改委启动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要求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的法人企(事)业单位,必须核算和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由地方政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单位报告的数据信息进行必要的核查。当前,围绕碳排放交易工作完成了对8000多家企业2013至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国家发改委在2013至2015年陆续发布了24个重点耗能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下文简称《行业指南》),参考《2006年清单指南》以及《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编制而成,给出了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基本方法和程序。具体如表2.1所示:表2.1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相比国际上典型的企业层面温室气体量化方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4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量化方法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指南综合参考了IPCC《2006清单指南》和《省级指南》;(2)核算范围都是范围一和范围二13;(3)指南中仅考虑了CO2、CH4、SF6、N2O四种气体,且CH4、SF6、N2O仅在特定的行业才被纳入核算范围;(4)核算方法基本上都是采用碳排放因子法或物料平衡法;(5)所有已发布的指南都没有考虑不确定性的计算14。发布年份批次行业类别2013年首批发电;电网;钢铁生产;化工生产;电解铝生产;镁冶炼;平板玻璃生产;水泥生产;陶瓷生产;民航2014年第二批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石油化工;独立焦化;煤炭生产2015年第三批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工业;电子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制造;矿山企业;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公共建筑运营;陆上交通运输;氟化工;工业及其他行业13注:此处按《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中对“范围”的定义:范围一是指直接温室气体排放,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其中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直接CO2排放不计入范围一,范围二是指能源间接排放,指组织所消耗的外部电力、蒸汽、热而造成的排放;范围三是指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指因组织活动引起的,而被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排放。14刘强,陈亮,段茂盛,郑晓奇.中国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的对策建议[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6,12(03):236-242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62.1.3企业层面企业是碳排放的主体。实现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是加强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也是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和履行国际气候减排承诺的重要措施。表2.2企业层面核算的国际通用标准目前国际上应用较多的两项企业层面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分别是:(1)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ISO14064-1《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2)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两者具有一致性和兼容性,非衍生关系,但是ISO14064-1并未提供具体操作层面上的方法,也缺乏案例来帮助组织理解计量边界和具体计量的活动,需要由第三方进行核算和认证。而GHGProtocol由公益组织编写,是国际上广泛接受的标准,提供丰富的案例,对于具体的计量项目也有详细说明,能够帮助企业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为企业计算、公开报告、参与自愿或强制性的温室气体市场交易提供指导。图2.1范围一、二、三的区别(课题组基于GHGProtocol原图调整)范围一直接范围二间接范围三间接燃料燃烧物理或化学工艺公司所有车辆无组织排放自用的采购电力废物处置雇员公务旅行外包的活动产品使用生产采购的原料2642名称发布机构目的适用发布年份区别20062018公司2004价值链2011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Protocol)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为企业开发一套国际公认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标准,并推广其使用,以实现低碳经济确定、解释并提供温室气体清单最佳实践的选项ISO14064-1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帮助各类组织量化并报告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温室气体组织风险公司、项目建立了遵守这些最佳实践的最低标准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7表2.3范围一、二、三的区别在我国,在发改委编制的重点耗能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的基础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等11项国家标准,以及GB/T32151.1-10各行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要求的标准系列,包括发电、电网、镁冶炼、铝冶炼、钢铁、民用航空、平板玻璃、水泥、陶瓷、化工等10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之后在2018年发布了煤炭生产企业、纺织服装企业两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该标准属于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且编制过程考虑了中国相关行业的实际情况与国家实施重点企业直报、碳排放交易权等任务的需要。同时,这些标准与ISO14064-1(2006版)17系列标准采用了基本一致的核心方法,为未来可能的交流衔接提供了基础。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进一步规范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碳排放核算技术及管理要求,未来还将进一步组织制定、修订有关行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相关技术规范,强化碳排放数据全链条管理。本课题的碳排放计算是基于IPCC提出的“排放因子法”(也称“排放系数法”)。排放因子法是碳核算中较高效、适用范围广、应用最普遍、且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方法,也是国际标准和中国已颁布的行业指南和标准中所采用的方法。一是由于排放因子在一定范围内是可推广的。经过权威机构统一测算得到缺省值后,企业可以直接使用缺省值进行计算,而不需要自己测量。二是活动水平数据的可得性。相较于直接测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一般企业更易统计其燃料消耗量和产品产量这类直观信息。以燃料燃烧排放这一部分的排放为例,其活动水平数据是指在报告期内导致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的人为活动量,如化石燃烧的燃烧量,而排放因子则指的是量化单位活动水平温室气体排放量或清除量的系数。GHGProtocol在组织企业温室气体计量方面主要发布了两篇标准15。《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是量化和报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化方法;《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则是企业用于量化和报告其价值链的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三)的标准化方法。GHGProtocol对于组织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按照三个范围进行了划分。范围一是企业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是企业外购电力、蒸汽和冷气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三是企业的其他间接排放,主要是价值链相关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目前大部分企业或组织计量了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排放,但是范围三排放仅有少部分企业进行了核算和报告。本报告主要关注范围一的排放16。温室气体范围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公司所有或者控制的锅炉、熔炉、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范围二电力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通过采购或者其他方式进入企业组织边界内的电力范围三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上游和下游活动产生的其他间接排放)开采和生产采购的原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售出产品和服务的使用CO2CH4N2OHFCSPFCSSF615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自1998年开始逐步制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由四个相互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标准组成,包括:《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企业价值链(范围3)核算和报告标准》《产品生命周期核算和报告标准》和《温室气体核算体系项目量化方法》。16更具体地说,主要包括生产电力、热力或蒸汽(来自固定排放源燃烧);物理或化学工艺;运输原料、产品、废弃物和员工(运输工具燃烧排放源);无组织排放。17陈健华,孙亮,陈亮,林翎,刘玫,鲍威,郭慧婷.国内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的比较分析.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6,12(6):545-553.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8“排放因子法”的基本原则是:排放总量=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活动水平数据(称“AD”)指相关活动发生程度的信息;排放因子(称“EF”)指量化单位活动的排放量或清除量的系数。排放因子可以分为三类,其精细度也由低到高。首先,在没有国家级的排放因子的情况下,IPCC提供了排放因子的缺省值,精度较低。其次,国家相关指南提供的一国范围内可供参考的排放因子,这类因子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平均水平。最后,由企业自己监测,提供的更加准确的厂站级别的排放因子。表2.4国家、行业、企业、厂级方法学比较尺度方法学大类方法学名称来源具体步骤所需数据备注地区、企业、厂级排放清单IPCC方法2IPCC2006分化石燃料、分国家、分技术有不同排放因子进行计算。例如火力发电厂:煤炭燃烧碳排;柴油点火碳排;脱硫碳排-脱硫剂中的碳酸盐;外购电力碳排化石能源消耗量;特定国家排放因子目前最为常用的方法厂级排放清单IPCC方法3IPCC自主进行实地测量设置特定的排放因子并计算化石能源消耗量;各个技术特定排放因子在适当情况下使用烟气排放连续检测系统(CEMS)厂级排放清单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IPCC方法2的详细版,有明确的系统边界和相应的计算导则化石能源消耗量及其对应的发电技术对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进行规范企业、厂级物料平衡物料平衡法学术因为物质守恒,核对比较输入输出物料的差别得到过程中的碳排放详细的输入输出物料清单需要详细的工业生产过程数据厂级生命周期评价生命周期评价法学术考虑全环节碳排放,包括前期化石燃料的开采、运输以及后期的电力网络传输化石能源消耗量、运输数据、开采数据(开采部分可利用文献估算)需要确定生命周期阶段和边界18厂级考虑碳减排的核算碳减排核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考虑企业的碳减排行动以调整排放因子或抵扣排放量:采购洁净煤;购置节能设备;投资购买或自行研发低碳技术碳减排行动方案及其对应的排放因子(自主测量、文献)CDM\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需要通过项目实地论证估算基准值遵循此方法,中国编制了2010和2014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并对2005年清单进行回算国家排放清单IPCC方法1,2,3IPCC1996,2006分化石燃料有不同的排放因子,以此进行计算化石能源消耗量;缺省排放因子18白伟荣,王震,吕佳.碳足迹核算的国际标准概述与解析[J].生态学报,2014,34(24):7486-7493.2.1.4基于“排放因子法”和“物料平衡法”的企业碳排放测算在《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的基础上,发改委于2013年发布了十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这其中便包含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发布了关于发电设施的排放指南,包括《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征求意见稿)》《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19重点行业企业《行业指南》参考建立了企业层面碳核算的方法学,具体明确了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计算过程、数据收集方式、缺省值使用规则等。《行业指南》使用的方法是“排放因子法”和“物料平衡法”,其中,“排放因子法”多用于化石燃料消耗计算,“物料平衡法”多用于工业过程排放计算。以钢铁行业为例,在《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充分给出了各类缺省值,包括常用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单位热值含碳量、燃料碳氧化率,工业生产过程中含碳原料的碳排放因子,电力和热力使用的碳排放因子,以及粗钢、甲醇等固碳产品的碳排放因子。企业可通过查阅《行业指南》来确定自身需要使用的缺省值,并根据《行业指南》中给出的报告模板进行统一框架下的报告。基于排放清单的温室气体核算方法是最为通用的碳排放测算方法。由于这一方法所需要获取的数据量较少,可获得性高,所提供的排放因子反映了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结果也较为精确,因此被广泛在业界使用。图2.2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流程(一)确定组织边界和运行边界组织边界的概念是针对企业集团而言,在对企业集团进行碳排放核算时,企业旗下的子公司、合资企业、转投资公司等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机构都要划在组织边界内。以煤电产业链为主线的煤炭企业,其组织边界涵盖了企业内所有生产部门。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范围包括基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运行边界是指核算清单所包含的排放源类型,按照规定,排放源可以分为直接排放源和间接排放源,间接排放又细分为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对于具有全产业链的煤炭企业而言,企业生产的全生命周期包括从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运输、煤炭利用(如燃煤发电),到废弃物处理19。直接碳排放主要来自矿井和选煤厂的生产排放、电厂的锅炉燃煤、尾气脱硫过程,以及运输环节的燃料燃烧排放。能源间接排放是指企业(组织)在生产过程所消耗的由组织边界外输入的电力、热量等在其生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此处主要指电力和热力消耗。其他间接排放源因组织活动引起,但是被其他组织拥有或控制。以煤电企业为例,企业进行碳排放测算有以下步骤。设定组织边界设定运营边界调研具体活动收集活动数据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形成温室气体报告19安英莉.煤炭全生命周期环境行为及其对土地资源的影响[D].中国矿业大学,2017.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0(二)确定碳排放源在我国,煤炭企业多以煤电产业链为主,但近些年由于政策引导,加之煤层气利用技术逐渐成熟,对煤炭开釆过程的瓦斯利用也成为综合型煤炭企业实施清洁煤生产的新突破点。所以煤炭企业碳排放的测算,需要考虑企业的生产中煤炭开釆、洗选加工、火力发电、瓦斯发电等过程的排放。(三)火力发电的具体测算一般来说,火力发电厂是通过原煤、煤泥等掺和形成配煤来燃烧发电,电厂生产还产生运输排放和耗电排放,煤炭中含有硫元素,因此燃煤尾气里有大量二氧化硫,需对其进行脱硫处理,从而转化产生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所以,在测算中要包含脱硫过程产生的碳排放。(2013版《指南》提出核算边界包括脱硫脱硝装置,2022年版进一步规定为脱硫脱硝装置使用化石燃料加热烟气的二氧化碳排放,且脱硫脱硝装置消耗电量均应计入厂用电量。)2.1.5其他计算方法碳排放核算的主要形式可分为基于测量和基于计算两种方式。目前发改委公布的《指南》,主要是基于计算的方式。基于计算的方式,除了排放因子法,还有物料平衡法和生命周期法。物料平衡法就是利用物质在反应前后元素的物质的量相等即质量守恒定律来计算。物料平衡法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通过对进入系统的各种物质的量和排出系统各物质的量进行比较,来确认在此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渣中所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某厂区为例,根据该厂的投入产出清单,通过核算之后,投入和产出之间缺失的碳的部分即被认定为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该方法的优势在于不仅可以用于整个生产过程的核算,还可以在某一特定工艺中对之进行核算。从企业层面考虑,综合整个厂区范围内的进出物料量,得出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对于确认企业内部的温室气体管理工作很有帮助。然而该方法对数据精准度要求很高,碳排放的测算完全依赖于全部进出物料的详细数据。生命周期法,是指在计算某一产品或服务的全生命周期产生的排放,即从原材料开采到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直至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的排放。以钢铁行业为例,一般的碳排放测算中,主要计算钢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碳排放,如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净购入电力热力等产生的碳排放。而采用生命周期法计算的碳排放需要将产品整个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全部计算,包括上游的开采和运输原材料(铁矿石等)、化石燃料(煤炭等)、辅料(耐火材料等)产生的碳排放,到钢铁生产环节产生的碳排放,再到下游的钢铁的使用、报废及回收再利用的全过程产生的碳排放。相比于适用于行业碳排放计算的物料平衡法及排放因子法,生命周期法更适用于产品或服务产生的碳排放。2.1.6连续监测法除了基于计算的方法,还有一种基于连续监测的方法也称实测法,对碳排放量进行实际测算。一般只适用于化石燃料燃烧或者工业过程排放。连续监测法是通过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ontinuousEmissionMonitoringSystem,CEMS)来实现,是连续监测碳排放量并将信息实时上传到主管部门的方法。CEMS是一个用于监测工业中燃烧产生废气(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的工具。作为一个集成系统,CEMS会对排放源的燃料流量、烟气流速、和空气污染物的浓度等进行持续测量。CEMS的工作原理是:废气稀释后进入采样管,然后传输到气体分析仪,气体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120https://www.environics.com/2022/06/07/how-does-continuous-emissions-monitoring-work/表2.5核算法与连续监测法比较准确、可靠的碳排放数据是碳市场有效规范运行的重要基础。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应当优先开展化石燃料低位热值和含碳量实测。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工作(表2.6)。表2.6碳排放连续监测政策汇总目前,相关试点省份包括:浙江省“电力系统碳排放监测平台”,用于监测浙江省各地级市二氧化碳排放情况;江苏省“江苏电网碳结构电子沙盘”,对江苏省风电、光电、水电、火电的电网碳结构进行实时信息采集和分析,同时也对电网电力调度进行控制。华能集团等大型央企也开展了厂级碳排放监测试点工作。发布时间机构政策文件内容摘要2021生态环境部《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城市大气温室气体及海洋碳汇监测试点、区域大气温室气体及生态系统碳汇监测试点。2021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组织火电、钢铁、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炭开采、废弃物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试点工作。加快推动大气碳监测相关卫星研制发射,统筹运用现有遥感监测资源,提高天空地海一体化碳监测水平。2021国家能源局《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火电厂烟气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L/T2376—2021)公开发布。碳排放连续监测政策汇总排放因子法连续监测法核算方法简单分析工作少,直接获得成本较低数据频率高(实时)有大量实例参考便于监管部门核验MRV可实现自动化存在数据造假、数据漏报和错报的可能成本较高数据频率低(月度或者年度)难以大规模推广优点缺点2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分析仪对废气样本中的污染物浓度水平进行评估与分析,最后废气过滤后从通风口排出。输出数据与排放数据由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DataAcquisitionandHandlingSystem,DAHS)记录并上传。20在《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称《规范》)中称“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叫做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规范》表明“CEMS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同时,《规范》也对CEMS的功能进行了阐述:“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21计算法难免会存在数据漏报、错报甚至数据造假的情况。相比于计算法,连续监测法有以下优点(如表2.5),但同时也面临高成本的限制。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22.2电力行业碳排放计算2.2.1电力行业的碳排放现状(一)电力行业是主要的碳排放行业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煤炭占比达到57%,呈现“富煤、贫油、少气”的现状。以发电来源划分,电力可分为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和核电。各来源发电情况如图2.3所示。图2.3各来源发电量(亿千瓦时)近几年来,我国的非化石能源发电迅速上升,非化石能源装机量呈现上升趋势。根据中电联22的统计,截至2021年年底,非化石能源装机总量达到11.2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量的47%。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的累计装机容量较2015年翻番。在2021年新增的各类型发电装机中,70%以上为非化石能源。(二)上市电力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现状基于市值、资本市场的关注度和数据可得性,课题组在电力行业共选取了9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进行考察。所有样本企业均发布了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有2家企业披露了当年二氧化碳排放相关定量信息,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等信息。2.2.2电力行业碳排放的测算原则(一)排放源分析按照能源来源,电力的产生可分为从煤炭、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燃烧产生,以及非化石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等产生。本课题主要关注火电企业燃煤产生电力及其碳排放情况。火电是指以化石燃料包括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将热能转化成电能的发电方式。火力发电厂的核心设备是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其他的辅助设备包括水处理设备、除尘设备、燃料运输与储存设备等等。如图2.4所示,火力发电的过程主要如下:原煤转化成合适的方式进入锅炉,同时输入空气和给水,利用燃烧释放的热能使水变成高温、高压的蒸汽,带动汽轮机旋转做功从而带动发电机发电。020,00040,00060,00080,000100,000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核电光伏风电水电火电22中电联《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3图2.4电力生产过程(根据世界煤炭协会23信息整理)(二)相关指南发改委于2013年发布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明确了使用范围、参考文献、术语、核算边界等问题。核算边界以企业法人为界,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底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印发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文件明确了该《指南》适用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使用化石燃料的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通过统计期内发电设施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𝐸𝐸燃烧=∑(𝐹𝐹𝐹𝐹𝑖𝑖∗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𝑖𝑖∗𝑂𝑂𝑂𝑂𝑖𝑖∗4412𝑛𝑛𝑖𝑖=1)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100−𝑀𝑀𝑀𝑀𝑀𝑀100−𝑀𝑀𝑀𝑀𝑀𝑀或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𝐶𝐶𝐶𝐶∗100−𝑀𝑀𝑀𝑀𝑀𝑀100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𝑖𝑖=𝑁𝑁𝑁𝑁𝑁𝑁𝑎𝑎𝑎𝑎,𝑖𝑖∗𝐶𝐶𝐶𝐶𝑖𝑖其中,𝐸𝐸燃烧为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𝐹𝐹𝐹𝐹𝑖𝑖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𝑖𝑖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收到基元素含碳量𝑂𝑂𝑂𝑂𝑖𝑖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𝐸𝐸燃烧=∑(𝐹𝐹𝐹𝐹𝑖𝑖∗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𝑖𝑖∗𝑂𝑂𝑂𝑂𝑖𝑖∗4412𝑛𝑛𝑖𝑖=1)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𝐶∗100−𝑀𝑀𝑀𝑀𝑀𝑀100−𝑀𝑀𝑀𝑀𝑀𝑀或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𝐶𝐶𝐶𝐶∗100−𝑀𝑀𝑀𝑀𝑀𝑀100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𝑖𝑖=𝑁𝑁𝑁𝑁𝑁𝑁𝑎𝑎𝑎𝑎,𝑖𝑖∗𝐶𝐶𝐶𝐶𝑖𝑖其中,𝐸𝐸燃烧为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𝐹𝐹𝐹𝐹𝑖𝑖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𝐶𝐶𝑎𝑎𝑎𝑎,𝑖𝑖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收到基元素含碳量𝑂𝑂𝑂𝑂𝑖𝑖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锅炉冷凝器粉煤灰系统磨煤机煤烟囱水净化汽轮机发电机变电站电力23https://www.worldcoal.org/coal-facts/coal-electricity/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4最新的《指南》明确了核算边界为发电设施(图2.5),主要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和除尘及脱硫脱硝等装置。发电设施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一般包括发电锅炉(含启动锅炉)、燃气轮机等主要生产系统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脱硫脱硝等装置使用化石燃料加热烟气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包括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移动源、食堂等其他设施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对于掺烧化石燃料的生物质发电机组、垃圾(含污泥)焚烧发电机组等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仅统计燃料中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并应计算掺烧化石燃料热量年均占比。图2.5发电企业核算边界2013年版的《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组织主体为发改委,主要用于碳排放核查,由国家强制执行,是控制重点排放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引导企业低碳转型的工具。2021年版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的组织主体为生态环境部,主要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目的在于规范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中交易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核算范围为重点排放行业中年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重要的变化是把之前版本中推荐的电网排放因子从0.6101tCO2/MWh降低到0.5810tCO2/MWh,并增加了对于元素含碳量、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检测要求,进一步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应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24。2.2.3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碳排放的测算课题组对样本内不同的电力企业进行年碳排放量的测算。在参考上述指南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可以获得的公开数据计算得到。目前也有许多第三方机构通过与企业直接沟通和搜集相关信息,以达到计算和核查的目的。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对于所使用的能源或者所使用的工艺的披露信息较少,此处课题组使用排放清单的方法进行计算。根据《指南》中所示的计算框架,碳排放计算主要需要囊括化石燃料燃烧、外购电力两个部分,分别需要获取企业分类型化石燃料消耗量、电力/热力净购入量。课题组获取相关信息的主要的数据来源包括企业自身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第三方发布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等。24https://www.mee.gov.cn/zcwj/zcjd/202203/t20220315_971493.shtml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5(一)估算案例公司AA公司在过去几年均披露了碳排放的相关信息。根据公司的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信息,可以获取得到碳排放计算相关的原始数据。估算公式:火力发电排放系数为折标准煤系数(千克标准煤/千瓦时)与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千克/千克标准煤)的乘积。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吨二氧化碳/吨标煤)选取了国家发改委重点节能技术推荐的排放因子,即为2.64吨二氧化碳/吨标煤。由此,课题组得到了属于A公司自己的火力发电排放系数,代入公式即可得到火力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当量。最后,通过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的计算过程和所得结果,披露值与根据信息计算的计算值差距在8%。计算所得碳排放数据与企业公布的数据差距较小,主要是因为计算的碳排放是按照火力发电值和供电煤耗算出的煤消耗产生的排放,即为煤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根据企业公布的碳排放数据,企业按煤消耗、天然气消耗、燃油消耗和脱硫过程分别公布了二氧化碳排放,可见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来自煤消耗产生的排放(占总排放的96%)。因此,计算所得的煤消耗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结果与企业公布数据非常接近。造成误差的最主要原因可能是计算采用排放因子与企业采用的不一致。A公司的火电中还包括一部分气电机组,此处直接全按煤电机组进行计算,煤炭排放因子为2.64tCO2/tce(2.64吨二氧化碳/吨标煤),天然气排放因子为1.63tCO2/tce,燃气发电的排放显著低于燃煤机组,导致计算结果偏高。(二)碳排放行业估算按照相似思路,表2.7计算了电力行业中其他相关企业的碳排放情况。根据《指南》,按照清洁能源发电不计算排放的假定,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发电公司无排放25。在考虑到企业的售电收入后,可以计算单位售电收入下的碳排放。表中可看出,9家样本企业中有5家涉及燃煤发电,尽管单位收入碳排放有较大差异,但单位排放均呈现持平或者下降趋势。25清洁能源为主的发电公司无生产过程排放,但仍存在范围二排放如公司用电产生的排放,和范围三排放如员工出差。这里仅考虑范围一的排放。碳排放=供电煤耗×排放系数×发电量表2.7样本企业单位碳排放202020192018上市公司10.00330.00340.0035上市公司20.00190.00190.0020上市公司30.00260.00260.0028上市公司40.00250.00260.0024上市公司50.00120.00120.0012企业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万元售电收入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6课题组进一步拓展到其他火电发电企业。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2021版),电力行业中火力发电的上市公司共有27家,16家发布CSR报告的企业中,仅有6家在CSR报告中详细披露了供电/发电煤耗的有关数据。(其中1家企业披露了两个省份的不同供电煤耗;标蓝的1家企业为发电标准煤耗)如图2.6所示,行业间企业的能耗存在差异,从282.7克/千瓦时至320克/千瓦时不等。根据《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1》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4.9克/千瓦时。企业在供电标准煤耗上的差异,也反映出减排潜力的不同。图2.627家火电发电企业的能耗情况2.3煤炭开采行业碳排放计算2.3.1煤炭开采行业的碳排放现状(一)“富煤贫油少气”的现状我国煤炭储量丰富(图2.7左)。“富煤、贫油、少气”的自然禀赋和以高耗能为主的产业现状,决定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煤炭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处于核心位置,是能源供应和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我国的煤炭消费和储量在地区上存在不平衡的现状,如图2.7右图所示,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山西、内蒙等省份。图2.7全球和中国煤炭储量(亿吨)和各省煤炭储量和消费量(亿吨)020406080100全球煤炭产量中国煤炭产量煤炭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着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等下游产业。各行业的煤炭消费量如图2.8所示。煤炭行业最主要的消费行业是电力和热力部门,其次是制造业。02004006008001,000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北江苏新疆陕西河南辽宁广东安徽黑龙江宁夏浙江贵州湖北湖南吉林福建广西江西四川云南甘肃重庆上海天津青海海南北京西藏储量(亿吨)消费量(万吨)消费量储量250260270280290300310320样本企业单位:克/千瓦时供电标准煤耗未披露2021年CSR报告(11家)2021年CSR报告中未披露能耗数据(10家)平均煤耗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7图2.8分行业煤炭消费总量(万吨)从煤炭的直接消费桑基图26(图2.9),可以更直观地看到我国煤炭的消费情况。最主要的终端消费在热电联产,其次是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6来源:章景皓,麻林巍,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27樊金璐,孙键,赵娆.我国煤炭行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与碳流通图[J].煤炭经济研究,2017,37(09):34-37.图2.92020年中国煤炭直接消费桑基图根据煤炭的消费结构和排放系数,利用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我国煤炭开发利用全产业链碳排放的研究27显示,开采洗选环节年排放二氧化碳7.5亿吨、电力行业37.75亿吨、燃料工业锅炉和民用等分散燃烧13.25亿吨、钢铁行业12.50亿吨、建材行业10.65亿吨、化工行业5.57亿吨。0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300,000350,000400,000450,000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其他居民生活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8(二)上市煤炭开采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现状同样基于市值、资本市场的关注度和数据可得性,课题组考察了5家煤炭开采行业头部上市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情况。5家企业均发布了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有3家企业披露了当年二氧化碳排放相关定量信息,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等。2.3.2煤炭开采行业的测算原则(一)煤炭开采排放源分析煤炭行业可分为开发和利用两大环节。煤炭开采、洗选是开发环节,开发环节的碳排放占煤炭行业碳排放总量的10%左右。该环节碳排放主要来自甲烷排放,排放量占能源活动CH4总排放量的80%以上,约占中国CH4总排放量的1/328,其余部分碳排放来自煤炭燃烧。煤炭行业中主要的碳排放来自利用(消费)环节,包括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占煤炭行业总排放的90%。在煤炭消费行业中,电力行业是煤炭利用行业的主要碳排放来源,占排放总量的44%29。煤炭开采和生产环节主要包括开采和洗选两个阶段。地下煤层通过井工开采或露天开采得到未经加工的原煤。原煤通过筛选加工和分级得到大块煤、粉煤等。原煤经过水洗加工得到洗选煤,经过洗选的煤能够用于燃烧、炼焦和其他再加工。开采过程并不能完全释放煤炭中的温室气体,另有少量气体从采出煤体的后处理过程(又称矿后活动)排放,包括煤炭加工处理、储存以及运输逃逸到大气等产生的排放。其他过程的排放包括低温氧化和废弃矿井的排放。低温氧化是指煤炭暴露到空气中部分被氧化产生温室气体。当低温氧化产生的热量聚积到一定程度可能引起煤炭燃烧,该部分称为非控制燃烧排放。煤炭开采停止后,废弃矿井依然会通过自然或人为通道继续释放温室气体,此部分为废弃矿井排放。根据《IPCC2006指南》,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按照排放环节划分为煤炭开采过程、矿后活动、低温氧化、非控制燃烧以及废弃矿井等5类排放源。根据研究,各环节的主要的气体排放如图2.10所示:28任世华,谢亚辰,焦小淼,谢和平.煤炭开发过程碳排放特征及碳中和发展的技术途径[J].工程科学与技术,2022,54(01):60-68.29樊金璐,孙键,赵娆.我国煤炭行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与碳流通图[J].煤炭经济研究,2017,37(09):34-37.30马翠梅,戴尔阜,刘乙辰,王亚慧,王芳.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甲烷逃逸排放研究[J].资源科学,2020,42(02):311-322.图2.10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示意图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29(二)相关指南煤炭开采行业主要参考《中国煤炭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该指南适用于我国“煤炭开采和洗选活动”的企业。报告主体为“通过煤炭开采(井工开采、露天开采)和洗选活动,生产各类煤炭产品的企业”。主要的排放源如表2.8所示:表2.8煤炭行业企业主要的碳排放源根据《中国煤炭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煤炭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核算边界如图2.11所示:图2.11煤炭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和核算边界3131发改委《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排放源类别气体种类燃料燃烧CO₂排放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中(如锅炉、燃烧器、涡轮机、加热器、焚烧炉、煅烧炉、窑炉、内燃机等)与氧气充分燃烧生成的CO₂排放火炬燃烧CO₂排放煤层气(煤矿瓦斯)火炬燃烧产生的CO₂排放CH₄和CO₂逃逸排放煤炭生产中CH₄和CO₂的逃逸排放,包括井工开采、露天开采和矿后活动的排放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₂排放本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生产这些电力或热力的企业,但由报告主体的消费活动引发,此处依照规定也计入报告主体的排放总量中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0煤炭开采企业的核算公式如下式:根据各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将估算方法分为三种,优先级依次降低(如图2.12)。方法一是参照《指南》方法学,从不同生产环节的排放源的类别角度来计算产生的二氧化碳,需要收集企业各类化石燃料净消耗量、电力/热力净购入量,监测火炬燃烧排放、生产过程中逃逸排放量。由于大多数企业并未披露火炬燃烧的活动水平和井工开采的甲烷逃逸排放活动水平,但披露了分类别的能耗消费量,因此设计方法二。方法二从企业能耗入手,通过供电煤耗和总发电量计算煤炭消耗量,结合企业公布的消耗油品总量、消耗天然气总量,得到企业的化石能源消耗量,并通过乘以不同化石能源的排放因子进行计算,此外,通过企业公布的总耗电量可以对企业的电力隐含排放进行大致计算。方法二可以计算企业的燃料燃烧排放和电力隐含排放,且可以区分具体能源使用类型,避免使用一种排放因子计算排放导致的误差,但无法纳入生产过程和火炬燃烧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对于未披露具体能耗类型的企业,设计方法三。方法三从企业综合能耗消费量入手,计算包括一次和二次能源投入的二氧化碳排放。此方法没有区分具体能源使用类型,但可以反映企业的能耗差异,可以对企业的排放水平做大致估算。图2.12方法选择和数据需求1.化石燃料净消耗量2.火炬燃烧排放量3.生产过程中逃逸4.电力/热力净购入量方法一:根据《指南》要求1.供电煤耗、消耗油品、消耗天然气总量2.电力/热力净购入量方法二:企业能耗1.综合能耗消费量方法三:企业综合能耗使用方法数据需求𝐸𝐸𝐺𝐺𝐺𝐺𝐺𝐺=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燃烧+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火炬+𝐸𝐸𝐶𝐶𝐶𝐶4_逃逸×𝐺𝐺𝐺𝐺𝐺𝐺𝐶𝐶𝐶𝐶4+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逃逸+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净电+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净热式中,𝐸𝐸𝐺𝐺𝐺𝐺𝐺𝐺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𝐶𝐶𝐶𝐶2当量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燃烧为化石燃料燃烧的𝐶𝐶𝐶𝐶2排放量,单位为吨𝐶𝐶𝐶𝐶2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火炬为火炬燃烧的𝐶𝐶𝐶𝐶2排放量,单位为吨𝐶𝐶𝐶𝐶2𝐸𝐸𝐶𝐶𝐶𝐶4_逃逸为CH4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CH4𝐺𝐺𝐺𝐺𝐺𝐺𝐶𝐶𝐶𝐶4为CH4相比𝐶𝐶𝐶𝐶2的全球变暖趋势值,等于21𝐸𝐸𝐶𝐶𝑂𝑂2_逃逸为CO2逃逸排放量,单位为吨CO2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净电为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𝐶𝐶𝐶𝐶2排放量𝐸𝐸𝐶𝐶𝐶𝐶2_净热为企业净购入热力隐含的𝐶𝐶𝐶𝐶2排放量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12.3.3煤炭开采行业上市公司碳排放的测算(一)估算案例企业B在煤炭开采行业的案例企业中,案例企业B的信息相对丰富,分析以B公司为例。企业B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各类能源消耗、范围一的总碳排放、碳市场的参与情况等信息。课题组注意到,在关注的企业中,很少有企业按照指南进行直接信息披露。例如直接披露企业的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火炬燃烧的二氧化碳及甲烷逃逸等。因此,无法直接应用指南进行计算。同时大部分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都披露了能耗相关信息。所以这些信息也提供了一种简便的方式,即通过能源消耗数据估算碳排放。如下所示:企业B按照公式由上得出的计算值,与企业的披露值误差在8%-14%范围内。用能耗数据判断企业的碳排放虽然仅包括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但是在数据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一个近似值估算企业的总排放。用综合能耗消费量计算碳排放值,仍可能与真实值存在差异。课题组总结可能导致差异的原因如下:(1)综合能耗消费量只计算化石能源燃烧的排放量,除化石能源燃烧外还有其他生产活动会产生碳排放,如火炬燃烧CO2排放、逃逸排放等。这一部分的排放量并未纳入计算中,导致主要的计算偏差。(2)在计算中,综合能耗消费量以标准煤表示,标准煤是一种能源表达方式,属于能源等价值核算单位,可以理解为标准折算能量单位,用于反映能源消耗水平的评价和能源消耗量的计量。综合能耗消费量计算并未细分不同能源种类,考虑到不同能源种类的热值和含碳量差别较大,因此排放因子差异很大32。因此本报告选取现有的2.64tCO2/tce作为标准煤碳排放因子进行大致碳排放量估算,容易出现较大偏差,是比较粗略的做法,仅可作为示意性测算。课题组同时注意到,按照以上方法计算时,B公司2018年计算数值与公布数值相差很大。同时对比三年综合能耗消费量指标,其变化并不大,但碳排放却大幅降低(接近一半)。在能耗变化很小而碳排放变化很大的情况下,可能的原因在于综合能耗消费仅代表企业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直接排放无法计算,如果企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高排放资产进行了剥离清退,会引起碳排放的大幅降低。此外,可能的原因还有企业采用的排放因子发生了改变。目前国内的排放因子并未有统一标准,存在不同的数值,同时企业计算时采用的标准体系和排放因子也并未在报告中说明。课题组在计算时采用同一排放因子,可能造成与企业公布有较大的差值。因此,当外界想要获得较准确的计算结果,需要基于企业进一步公布计算的以下细节:(1)碳排放的核算范围。企业并未公布其综合能耗消费量的分解组成,对于范围一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提供了供电煤耗、消耗油品总量、消耗天然气总量这三项。对于范围二的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报告中提到了总耗电量(可以当作购入电力的参考值)。若将这四项全部折算成标煤,计算结果与企业公布的综合能耗消费量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可能有其他能源消耗并未被企业公布,如煤耗中只有供电煤耗数据,热力能耗和32李继峰,郭焦锋,高世楫,顾阿伦.国家碳排放核算工作的现状、问题及挑战[J].发展研究,2020(06):9-14.碳排放=综合能耗(单位万吨标煤)×排放因子(单位吨CO2/吨标煤)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2图2.13煤炭行业综合能耗信息0246810样本企业生产综合能耗单位:千克标准煤/吨2021年CSR报告中未披露生产综合能耗(10家)未披露2021年CSR报告(14家)年报中披露了综合能耗(2家)平均能耗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耗数值缺失。二是可能计算中采用的参考标煤折标系数与企业计算不一致,导致计算出现误差。如果企业可以考虑公布综合能耗的组成,并给出折算标煤的折算系数,可以对应计算每一类能源的碳排放,总体碳排放计算结果也会更加准确。(2)碳排放的核算边界。按综合能耗计算的碳排放仅包括生产活动产生的碳排放,此外还有除生产外其他活动产生的碳排放情况。对于煤炭生产企业来说,碳排放计算需报告燃料燃烧、火炬燃烧、逃逸、净购入电力和热力这四项,目前火炬燃烧和逃逸这两项并未在报告中提及,不确定是否纳入了企业公布的碳排放数据中,核算边界不清晰。(3)建议在数据允许的前提下,对应发改委的24个《行业指南》进行分行业披露。对于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内部涉及的行业也并不单一。由于不同行业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进行分行业计算可以最大程度提高计算的精确程度,提供集团内不同行业的排放水平,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程度。(4)在数据允许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对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目前企业的信息披露的标准很多,《行业指南》是对相关信息披露的折中处理,其他标准还包括ISO的指南和应对碳市场的指南。行业领先企业会选择披露其产生的所有排放,除《行业指南》中要求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也会公布范围三排放,即除外购电力和热力之外的其他间接排放,如上游供应链产生的排放、员工通勤产生的排放、产品运输和使用产生的排放等。(二)行业估算在案例B的基础上,课题组还对另外四家煤炭开采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碳排放的计算。一方面,企业的综合能耗信息并未披露细节,造成误差;另一方面,企业并未披露范围一的排放,也无法对结果进行比对。因为数据的缺失,估算结果在预期内会产生很大的误差,这里不展示。课题组进一步拓展到申万二级分类中所有的煤炭开采行业企业。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2021版),28家煤炭开采的企业中,有14家发布了CSR报告,其中有4家披露了综合能耗的相关信息。另2家未披露CSR报告的企业,在年报中披露了综合能耗的信息。行业间企业的生产综合能耗存在差异,从3.5千克标准煤/吨到8千克标准煤/吨不等。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20年我国大型煤炭企业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在10.51千克标准煤/吨。样本中的企业能耗由优于平均水平。企业生产综合能耗上的差异,也体现出减排潜力的不同。整体的行业的能耗信息如图2.13所示: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32.3.4煤炭开采和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碳排放的总结和建议企业层面核算方法包括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由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和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共同发布的温室气体议定书(GHGProtocol)系列标准、由国家标准组织(ISO)建立的温室气体管理标准体系(ISO14064)。IPCC报告中专门提出一章对质量保证进行阐述,指出清单应包括使用的方法汇总以及源数据参考,且计算步骤可具有可追溯性。GHGProtocol要求信息披露应当充分,以使第三方能够运用同样的原始数据推导出相同的结论。ISO14064中对核算报告内容有比较详细的要求,包括温室气体种类、不同种类的排放量、不确定性分析以及如何处理由生物质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并进一步细分排放源类型以及活动类型。此外,可以披露的信息还包括排放抵消和碳汇信息,可以进一步体现企业在减排方面做出的行动。国内核算方法主要以发改委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主,发电行业主要依据生态环境部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指南中附录建议企业按排放源类别对CO2排放情况进行披露,计算范围一和范围二排放,并进一步公布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尽管国内已经建立了相关核算指南,规定了碳排放计算方法和原则一致,但在企业信息披露层面并未存在统一标准,造成相关信息缺乏。另外,披露的主题边界、范围以及企业碳排放管理情况都没有统一的界定,也造成计算上的误差。关于企业的核算和披露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障碍这一问题,在对煤炭开采和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调研中,课题组了解到,相关信息并不是强制性公开披露是企业不披露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企业的顾虑在于,当信息披露越详细,其生产经营状况和关键技术指标也会被倒推计算而获得。2.4钢铁行业碳排放计算2.4.1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碳排放现状(一)上市企业是钢铁行业碳减排主力军在世界钢铁协会发布的《WorldSteelinFigures2020》中,对2020年全球钢铁企业粗钢产量进行了排名,前50名企业中,中国有29家企业上榜,而其中有22家为上市公司。这22家上市公司粗钢总产量达5亿吨,占全球粗钢总产量约30%,占中国粗钢总产量的50%(图2.14右图)。图2.14中国上市企业粗钢产量占比现状上市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情况无社会责任报告17有碳排放披露6无碳排放披露22有社会责任报告28全球其它地区粗钢产量上榜上市企业粗钢产量其它企业粗钢产量中国粗钢产量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4上市企业规模大产能大,是行业主要的碳排放源。一方面,上市企业与上下游公司形成更稳定的协作网络,具有规模效应,盈利能力较强,也更有能力实现技术升级,带动行业整体减排。因此上市企业对钢铁行业整体碳减排起重要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上市企业的年度总二氧化碳排放、吨钢能耗、吨钢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能够定量地体现上市企业在温室气体减排上付出的努力和达到的水准,这些信息的披露也能够影响投资决策,促进行业内的技术学习与良性竞争。(二)上市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现状当前,我国并未对钢铁行业上市企业做出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要求和具体报告规范,导致钢铁行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差异化较大。根据申银万国(2021)行业分类,课题组共考察了45家钢铁行业上市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情况。其中,有28家企业中企业发布了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只有6家企业披露了当年二氧化碳排放相关定量信息,如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钢二氧化碳排放等(图2.14左图)。其余企业或是未披露碳排放信息,或是停留在定性层面。而这6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虽给出了结果,却也并未明确核算方法,或提供更多计算所需信息。碳排放信息披露相对较少。相较于碳排放信息的披露,企业更加高频披露的指标是“吨钢综合能耗”,这与我国当前对钢铁各工序的清洁生产要求均以能耗为标准有关。考虑到能源消费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这一指标也能侧面体现企业碳排放现状。根据Mysteel数据,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中钢铁企业的吨钢综合能耗存在较大的差异(图2.15),从480千克标准煤/吨到630千克标准煤/吨不等。平均值在550千克标准煤/吨左右,与2019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平均水平548.88千克标准煤/吨相当。图2.15上市钢铁企业披露吨钢综合能耗信息33同时,传统污染物如SO2、NOx、颗粒物、氨氮信息在各企业的年度报告中大部分得到披露。630618611611604596592592569561560557553553548545544531527526524521505501488450500550600650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样本企业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52.4.2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一)钢铁行业的生产流程钢铁的生产过程可大致总结为原材料准备、炼铁、炼钢、轧材过程。原材料包括铁矿石、煤炭、废钢、石灰石等。生产流程分为长流程和短流程两类,如图2.16所示。长流程中,铁矿石原料经过烧结、球团处理后制成烧结矿或球团矿,炼焦煤经过洗煤、配煤工序后经过焦炉干馏,得到焦炭,石灰石直接用于高炉炼铁的造渣溶剂,将以上材料送至高炉冶炼铁水,完成炼铁过程。铁水经过预处理后,由转炉炼钢、炉外精炼使之成为成分合格的钢水,完成炼钢过程。短流程可根据原材料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铁矿石经直接熔融还原后得到铁,再采用电炉或转炉炼钢,目前应用较少,大约占钢产量的10%以下;第二类是以废钢为原料,由电炉熔化冶炼后,得到钢水,此工艺流程约占钢产量的20%。钢水后续由连铸浇注成不同形状的铸坯,最终成为可用的各种形状的钢材。钢铁主要的下游应用行业包括建筑基建、汽车、其他金属制品加工等。图2.16钢铁的生产过程(改编自世界钢铁协会)(二)钢铁行业的生产工艺钢铁的生产工艺可以总结为炼焦、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连铸和轧钢,各个工艺的具体工序如下:炼焦:指炼焦煤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加热到1000℃左右(高温干馏),通过热分解和结焦产生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炼焦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烧结/球团:烧结,指将各种分装含铁原料,配入适量的燃料和溶剂,加入适量的水,经混合、制粒后在烧结设备上使物料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变化,最终使矿粉颗粒烧结成块的过程。球团,指将细磨铁精矿粉或其他含铁粉料添加少量的添加剂混合,在加水湿润的条件下,通过造球机滚动成球,再经过干燥焙烧,固结成为具有一定强度和冶金性能的球型含铁原料。此工艺的目的是扩大炼铁用的原料种类,改善矿石的冶金性能,适应高炉冶炼对铁矿石的质量需求。炼铁:指把烧结矿和块矿中的铁还原出来的过程,将焦炭、烧结矿、球团矿连同少量的石灰一起送入高炉中,期间铁和其他非铁元素得以还原、脱硫、渗碳,炉料中的非金属氧化物则熔化、造渣,最终冶炼出铁水。铁矿石炼焦煤石灰石炼焦烧结/球团烧结厂/球团厂炼焦厂高炉冶炼高炉氧气转炉吹炼转炉连铸连铸机轧制铁矿石熔融还原废钢铁矿石直接还原电弧炉冶炼长流程炼钢短流程炼钢钢材炼铁炼钢轧材原材料准备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6炼钢:指通过冶炼减低原料(生铁和废钢)中过多的碳,并脱出硫、磷等有害杂质元素,再根据对钢性能的要求加入适量的合金元素,使其成为具有高强度、高韧性或其他特殊性能的钢材。目前普遍采用的炼钢方法主要为氧气转炉炼钢和电弧炉炼钢。连铸:指将钢水经过中间罐连续注入用水冷却的结晶器中,凝成坯壳后,从结晶器中以稳定的速度拉出,再经二次喷水冷却,待全部凝固后,剪切或火焰切割成指定长度的连铸坯。轧钢:指把连铸坯以热轧方式在不同的轧钢机轧制成各类钢材,后续还可以热轧钢卷为原料,经酸洗去除氧化皮后进行冷轧,形成钢铁制品。不同的生产工艺组成两种较典型的钢铁生产流程,长流程为高炉—转炉—连铸—轧制工艺流程,短流程为电炉—连铸—轧制工艺流程。目前,我国钢铁以长流程生产工艺为主(约90%),原因在于废钢资源的缺乏。我国钢铁产能较大,对原材料需求较为旺盛,废钢资源难以支撑钢铁对原材料的需求,导致我国钢铁行业制钢过程以长流程为主,最终造成铁钢比过高,废钢比远小于世界平均水平。对比两种流程,高炉+转炉、电弧炉分别是长流程和短流程的核心设备,而长流程额外需要炼焦、烧结/球团、高炉工序,这些炼钢工艺的前置步骤消耗了钢铁生产70%以上的能源,将导致额外的原料消耗、空气污染、能源消耗及CO2排放。因此,电炉炼钢有利于生产清洁化,电炉炼钢占比提升需求较高。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到2025年,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争达到20%;废钢比达到30%。两种炼钢流程的优缺点比较如表2.9。表2.9炼钢流程比较2.4.3钢铁行业的碳排放测算原则2013年,发改委制定了十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其中包含了《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下简称为《指南》)。《指南》参考借鉴了《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中使用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了企业层面碳核算的方法学,具体明确了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计算过程、数据收集方式、缺省值使用规则等等。课题组对钢铁行业企业的碳测算主要参考《指南》。冶炼方式长流程短流程纯铁水冶炼,钢水纯度较高有效二次利用废钢合金元素冶炼周期短,生产节奏较快可精确控制炉内温度,工艺柔性强耗电量较低二氧化碳排放低炉温较低,不适用于冶炼高熔点合金冶炼周期较长,效率较低单炉规模大,冶炼柔性较差耗电量较大二氧化碳排放高原材料(废钢)资源匮乏能耗较大成本较高优点缺点数据来源:《钢铁生产工艺装备新技术》(冶金工业出版社)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7根据《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如下:图2.17钢铁行业生产过程(摘自《指南》)相应的计算公式如下:ECO2=E燃烧+E过程+E电和热−R固碳式中:ECO2为企业CO2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E燃烧为企业所有净消耗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过程为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E电和热为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R固碳为企业固碳产品隐含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在钢铁企业的核算边界方面,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全部工序中的二氧化碳排放都应囊括在碳排放核算边界内。在这些工序中,需要消耗化石燃料、投入电力和热力、投入含碳原材料,这些投入都会产生二氧化碳。与此同时,生成的固碳产品如生铁、粗钢、甲醇,可以固定一部分本该排放的二氧化碳。因此,企业碳核算的四部分主要分为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热力排放、固碳产品隐含排放。具体计算中,总碳排放为前三环节排放之和减去固碳产品隐含排放。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82.4.4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测算(一)估算方法和思路根据《指南》中所示的计算框架,碳排放计算主要需要囊括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电力/热力消耗、固碳产品生产四个部分,分别需要获取企业分类型化石燃料消耗量、含碳原料购入量、电力/热力净购入量、固碳产品生产量等数据。考虑到大规模企业生产所得的粗钢等固碳产品一般用于继续投入冶炼,而非出售,因此忽略固碳排放。考虑到我国钢铁生产中电炉钢占比仅为10%,因此也忽略熔剂和电极的碳排放。目前也有许多第三方机构通过与企业直接沟通和搜集相关信息,以达到计算和核查的目的。本研究试图收集企业从各个渠道披露的公开信息,估算各企业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主要的数据来源包括企业自身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报告,以及第三方发布的企业信用评级报告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等。根据各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将估算方法分为三种,优先级依次降低(如图2.18)。方法一是参照《指南》方法学,从能源和原料投入的角度来计算产生的二氧化碳,需要收集企业各类化石燃料净消耗量、含碳原材料净购入量、电力/热力净购入量。由于大多数企业并未披露详细的化石燃料采购或使用信息,但披露了钢产量和吨钢综合能耗,因此设计方法二。方法二从吨钢综合能耗指标入手,结合钢产量,来计算包括一次和二次能源投入的二氧化碳排放,同时根据含碳原材料净购入量计算工业过程碳排放。方法二并没有区分具体能源使用类型,但仍能够反映企业的技术选择与应用所导致的能耗差异。对于其他仍未披露“吨钢综合能耗”这一指标的企业,设计方法三。方法三采用世界钢铁协会与2021年11月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的钢铁:可持续发展指标2021与可持续发展之路》中吨钢温室气体排放这一指标,结合企业粗钢产量进行估算。世界钢铁协会根据94家钢铁企业贡献的数据,计算得吨钢温室气体排放约为1.89吨二氧化碳/吨粗钢。该指标在仅可获得企业粗钢产量的情况下提供二氧化碳排放的近似计算,计算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该指标作为钢铁产品生产的总体环境绩效指标,仅具有说明性意义,并不提倡用于特定研究。另外,此指标作为提供数据的世界钢铁协会企业的平均值,无法体现不同钢铁企业在工艺流程、技术路线、用能结构等多方面的差异。图2.18方法选择和数据需求1.化石燃料净消耗量2.含碳原材料净购入量3.电力/热力净购入量方法一:根据《指南》要求1.企业钢产量2.企业吨钢综合能耗3.含碳原材料净购入量方法二:吨钢综合能耗1.企业粗钢产量方法三:吨钢温室气体排放使用方法数据需求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39(二)估算案例C公司在被考察的钢铁行业上市公司中,C公司的数据披露情况相对较好。以《指南》方法学为指导,使用方法一估算C公司碳排放。1.信息来源第一部分是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企业的焦炭和煤炭净消耗量均使用2021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的采购量来代替。企业的煤气净消耗量使用已披露的2019年数据代替2020年。计算中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因子均来自《指南》缺省值,含碳原料排放因子来自世界钢铁协会《二氧化碳排放数据收集指南(第十版)》,电力排放因子使用了生态环境部《2019年度减排项目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所给的东北电网、南方电网、华中电网缺省排放因子。第二部分是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企业的外购铁矿石量信息来源于企业2021年信用跟踪评级报告。第三部分是净购入电力/热力。企业的购入电力来自2021年信用跟踪评级报告。2.估算过程根据以上披露信息,对企业分别应用两种方法估算。具体计算结果如下:其中第一种估算方法得到结果比披露值高15%,第二种估算方法比披露值高30%。两种估算方法与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披露值均有较大差异。(1)产生误差的原因对企业使用方法一进行估算所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其社会责任报告中所披露的排放量。这一误差主要是由于估算所用数据与《指南》要求的数据存在定义不一致所导致。尤其是化石燃料这一主要排放源中,采用了焦炭和煤炭的采购量来代替净消耗量进行计算,而实际生产中,企业出于囤货需求,实际消耗量可能低于采购量,与排放因子结合后计算排放则会进一步扩大误差,导致高估,因此这一误差的存在较为合理。方法二同时也高估了排放量,主要原因在于吨钢能耗的计算并未披露细节。在不明确其如何将能源消费折算标煤的情况下34,直接用吨钢能耗计算会造成偏差。(2)是否可以参考企业自行披露的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另有某上市公司D,企业社会责任披露二氧化碳总排放量,根据吨钢二氧化碳排放倒推企业的钢产量,远少于公司公布的粗钢和钢材产量。因此两种估算方法与企业自行披露的排放总量均有差异还可能存在其他原因。(三)两种方法在应用中的障碍1.基于企业公开信息披露不足导致的障碍方法一的计算结果通常会大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结果。产生误差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1)烟煤和焦炭的消耗值作为主要数据输入,在不可得的情况下近似用企业的购入量代替,结果算出的排放量偏高。因此在净消耗量数值不可获取并用采购量代替时,方法一计算结果将偏大。(2)鉴于企业并没有按照燃料品种提供直接信息,使用披露的喷吹煤代替烟煤,也会导致误差。34例如,电力按当量值(0.1229kgce/kWh)和等价值(0.3420kgce/kWh)计算结果差3倍左右。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0方法二的计算结果通常会小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排放量。其主要的误差来源于吨钢能耗的计算问题,企业公布的吨钢综合能耗数值并未提供计算公式。参考《国家节能中心能效评价技术依据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吨钢综合能耗计算公式为: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粗钢合格产出量(吨),故而应按粗钢产量计算。企业披露的吨钢综合能耗的计算没有具体计算过程,一方面对吨钢综合能耗能源数据统计范围不够明确,另一方面不清楚其如何将能源消费折算标煤,电力按当量值(0.1229kgce/kWh)和等价值(0.3420kgce/kWh)计算结果差3倍左右,均会造成按吨钢综合能耗计算二氧化碳排放的偏差。2.应对信息披露(缺失值)不足的解决方法方法一需要的数据大多数企业并未公布或难以获取,因为不同企业采取的不同工艺流程、原料结构、产品结构均会导致能耗差异,估计或推算缺少的数值较为有限。方法二计算出的综合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在缺少工业生产过程数据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能源消费排放占比估算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计算公式为:钢铁企业碳排放=粗钢产量×吨钢综合能耗×单位能耗排放因子能源消费排放占比根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公布的钢铁企业碳流图(图2.19),可知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二氧化碳占总排放的81.24%左右,工业生产过程占13.96%,净购入电力排放占4.80%。根据此比例,可得能源消费排放占比为81.24%,可估算企业总碳排放。图2.19钢铁企业碳流图烟煤濊濁濉濅澸无烟煤濅濃濁濇濋澸冶金焦濉濃濁濊濄澸其他濉濁濊濈澸电濇濁濋澸烧结濄濅濁濋濌澸炼铁濊濅濁濇濆澸炼钢濌濁濃濃澸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濋濄濁濅濇澸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濄濆濁濌濉澸净购入电力排放濇濁濋濃澸球团濃濁濃濇澸轧钢濄濁濅濅澸辅助濃濁濌濄澸石灰濆濁濈濃澸烟煤碳流向无烟煤碳流向冶金焦炭流向电力炭流向其他炭流向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13.两种计算方法应用小结方法一的计算基于企业层面,用物料平衡计算方法统计企业的能源与物料消耗,数据体现钢铁企业整体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在所需数据均可获得的情况下,操作性强。对比方法二则造作性较低,准确性较高。方法二的计算只能粗略地衡量企业的能耗水平,适合在生产结构基本不变的情况在企业内部做历年能耗水平的纵向对比,因此准确性较低。在企业相关数据获取困难时,可提供大致估算结果,因此可操作性高于方法一。(四)关于吨钢能耗的分析吨钢能耗信息对判断企业的碳排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根据Mysteel数据对国内重点钢铁企业的统计(图2.20),钢铁企业的吨钢能耗及各工序能耗都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图2.20钢铁行业重点企业能耗统计课题组将估算扩展到了申万二级分类中的钢铁行业。根据可获得的企业信息,应用前述方法尝试,计算出19家的企业碳排放总量。为横向比较,结合粗钢产量计算出企业的吨钢二氧化碳排放(总碳排放/粗钢产量)。如图2.1所示,大部分企业的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集中在1.4-1.9吨,平均水平约为1.71吨,接近《冶金杂志》统计的2020年中国钢铁企业平均吨钢二氧化碳排放(1.765吨二氧化碳/吨钢),低于世界钢铁协会发布的2020年钢铁企业平均水平(1.89吨二氧化碳/吨钢)。图2.21上市企业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估算结果-10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能耗(千克标准煤/吨)吨钢综合能耗烧结球团炼焦炼铁转炉电炉1.441.461.481.491.491.491.521.521.571.581.581.601.611.611.621.771.871.892.442.592.6000.511.522.53中信特钢河钢新余钢铁包钢方大特钢三钢闽光太钢杭钢山东钢铁首钢南钢凌源安阳钢铁宝钢酒钢中国钢铁企业马钢世界钢铁协会华菱柳钢鞍钢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吨)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2钢铁行业企业也可以通过提升相关信息披露水平,提升企业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如针对钢铁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排放情况,目前有所披露的企业均只给出总量,即“吨钢综合能耗”和“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但无论是中国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还是欧盟发布的披露指引,均对生产中具体到每个工序中的能耗和排放要求作出了限制。企业仅公布全部工序的综合情况是无法说明各环节是否达标的,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计算的碳排放信息准确度也有限。2.4.5钢铁行业的碳排放测算总结与煤炭开采和燃煤发电企业类似,由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的披露并非强制性,钢铁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有限。相较于传统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氮、总氮、总磷等)均披露了明确的排放量,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指标则披露很少。本研究调研范围内仅有少数几家企业披露了碳排放总量。而一些可以用于计算碳排放总量的指标也未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得到体现,导致估算存在较大误差。课题组根据可获得的企业信息,计算出19家的上市公司碳排放总量及吨钢二氧化碳排放。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集中在1.4-1.9吨,低于接近中国钢铁企业平均吨钢二氧化碳排放,低于世界钢铁企业平均水平。与煤炭开采和燃煤发电企业不同,钢铁行业的碳排放计算有其明显的行业特征:钢铁行业生产工艺复杂。第一个挑战是,不同的生产工艺产生的碳排放不同,因此需要区分不同企业采用的生产工艺。第二个挑战是,即使是同一工艺,在不同企业进行的应用也有所不同,从而也会带来排放差异。例如,以长流程工艺为例,长流程工艺在公司之间存在差异,计算得长流程工艺的吨钢排放量在1.8~2吨二氧化碳的区间内。又例如燃料的燃烧,不同的企业的燃烧效率不同,也带来排放差异。钢铁行业产品门类丰富。钢铁企业的产品不同,排放也会有异。例如,特种钢为主的企业,相对以普通钢为主要产品的企业,排放量会相对更多。相关输入信息为区间值。企业在生产报表、能源报表、财务报表的披露的信息是一个平均值或者区间值。因此,应用相关信息做输入,应用指南进行计算,结果也是得到一个区间值。基于以上的行业特征,计算值与企业披露值不一致是预期范围内的。目前监管部门正在组织相关核算工作,按照钢铁各个工序,按照平衡和监测的方法,重新计算每个工序、每种产品的排碳量。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3绿色金融政策与绿色收入计算第三章43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43.1国内绿色金融政策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多次进行了绿色产业界定的相关政策部署。关于绿色产业的界定,发改委等七部门于2019年3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该文件界定了绿色产业的内涵、产业形态以及核心指标参数等内容,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为后续相关文件的出台提供了重要依据。为了明确银行业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原银监会于2012年1月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银保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了《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年版)》。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相应修订了《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进一步促进绿色贷款支持实体经济绿色发展。关于绿色项目的界定,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于2021年4月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该目录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统一了绿色债券发行中关于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同时与国际相关标准接轨。该目录是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目录的基础和依据。在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我国的绿色产业的界定越来越完善,并逐渐朝着“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方向进行。同时,市场参与方对绿色的界定需求也更加深入和多样化。各类目录中对绿色活动的界定,是对绿色活动资金支持的基础。3.2可持续金融国际指引和政策为了促进国际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动员更多的私营部门投资于绿色转型,中国与欧盟、印度、加拿大、阿根廷等经济体于2019年10月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2021年11月4日,由IPSF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期间,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气候变化减缓》(CommonGroundTaxonomy:ClimateChangeMitigation),包括了中欧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在采纳了基于公开征集收到的反馈意见后,2022年6月3日,IPSF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简称“《共同分类目录》”)。与之前的版本相比,《共同分类目录》完善了现有目录,新增加了17项建筑业和制造业活动。更新版目录最终包含了中欧共同认可的72项对减缓气候变化有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共同分类目录》增强了不同经济体之间可持续金融活动之间的可比性,是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趋同路径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以下简称“《欧盟分类方案》”)是欧盟委员会为了引导投资投向可持续的项目和活动推出的、旨在建立环境可持续经济活动的清单。该方案确立了一个标准,界定哪些活动被认为是环境可持续的(绿色的),从而为企业、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提供适当的定义。该方案于2019年推出,并于2020年7月开始生效。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5《欧盟分类方案》确定了经济活动要有助于实现六个环境目标,包括: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向循环经济转型;控制污染排放;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符合分类条例的“环境可持续”经济活动需要符合技术筛选标准。该技术筛选标准使得被考虑到经济活动同时满足:对所讨论的环境目标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不(会对其他环境目标)造成重大损害”。对环境目标“重大贡献”的技术筛选标准,要求确保经济活动要么对环境产生实质性的积极影响,要么大幅度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不造成重大损害”的技术筛选标准,要求确保经济活动不会妨碍其他环境目标的实现,即不会对其他环境目标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共同分类目录》《欧盟分类方案》等官方指引对于绿色和可持续活动的定义,都为市场主体披露绿色或者可持续经营活动、发行绿色金融产品提供了参考和引用。这也是课题组后续关于绿色收入计算的基础。3.3为什么关注绿色收入作为应对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者,欧盟在“巴黎协定”之后持续推进可持续金融的政策体系。2020年3月,欧盟技术专家组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欧盟分类方案》为金融机构在可持续投资实践提供了关键的参考基础。欧盟的另一项关键政策是2021年3月10日起分阶段实施的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条例》(SustainableFinanceDisclosureRegulations,SFDR)。SFDR要求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提高金融产品的信息透明度。2021年2月4日,欧盟监管机构(EuropeanSupervisoryAuthorities,ESA)发布了最新的RTS法案(DraftRegulatoryTechnicalStandards,DraftRTS),并于2021年3月生效。该政策内容包含SFDR下的可持续性相关的披露内容和方法,通过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披露,改善投资者对相关投资决策的不利影响、各种金融产品的可持续特征的了解,满足投资者对可持续产品的需求,减少洗绿风险。SFDR将金融产品分为三类:一般产品(Article7)、促进投资的环境或者社会特性的金融产品(Article8)、以可持续投资为目标的金融产品(Article9)。金融产品需要在不同的地方(机构官网、定期报告)和阶段(合同签订前和定期报告)分别披露可持续相关信息,具体如下表所示: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6表3.1SFDR对于不同基金类型的信息披露要求欧洲境内的可持续主题的基金(第8条和第9条),按照监管要求,需与《欧盟分类方案》保持一致,并披露投资于相应的资产比例。对于打上“可持续性”(“Sustainable”)标签的金融产品包括基金等,金融机构必须相应披露以下内容:一是可持续性特征是如何通过应用《欧盟分类方案》来界定的;二是该金融产品对《欧盟分类方案》确认的哪(几)个环境目标有贡献;三是该产品与《欧盟分类方案》保持一致的比例,或者说该产品有多少比例是投资于由《欧盟分类方案》确认的可持续性的标的的,同时披露该标的与《欧盟分类方案》一致的扶持(enabling)、转型(transition)行为的细节。尽管欧洲的投资行业正在适应SFDR的监管要求,市场预期未来可持续主题基金将会持续增长。根据晨星对卢森堡交易所注册的11500支开放式基金和ETF基金的统计35,SFDR定义下欧洲境内的可持续主题基金市值高达2.5万亿欧元,被分类第8条和第9条的基金已分别占欧洲基金总额的18%和3.6%。长期来看,这一监管要求会显著影响位于欧洲且对中国企业有投资行为或者意向的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中国的企业能按照要求,披露符合欧盟监管要求的“可持续”活动相关信息,包括与“可持续”相关的收益和成本。那么,该企业就可能成为欧洲“可持续”基金公司的投资标的。中国作为主要牵头方发布的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具备国际可比性和兼容性,为中国企业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提供了信息基础。如果中国市场的企业能够按照《共同分类目录》的进行相关披露,欧洲投资者对中国企业的投资也可以纳入SFDR的要求范围,从而帮助企业获得国际投资机会。35https://www.morningstar.co.uk/uk/news/211061/finding-esg-funds-just-got-easier.aspx类型要求一般产品(Article7)在既有决策中纳入可持续发展带来的风险因素的考虑【合同签订前】在既有决策中纳入可持续发展带来的风险因素的考虑该金融产品如何满足环境、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属性的构建一个指数作为基准,披露如何使基准指数与可持续属性保持一致【官方网站】关于环境、社会责任等可持续属性的说明评价金融产品可持续属性的方法金融产品可持续属性的数据来源、选择标准;方法和数据的局限性【定期报告】可持续属性是否满足及程度该金融产品对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合同签订前】在既有决策中纳入可持续发展带来的风险因素的考虑基准指数如何与可持续目标保持一致基准指数与大盘指数的区别解释【官方网站】关于环境、社会责任可持续属性的说明评价产品可持续属性的方法金融产品可持续属性的数据来源、选择标准;方法和数据的局限性【定期报告】对该金融产品的投资对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比较对基准指数与其他大盘指数的投资对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促进环境或者社会责任的金融产品(Article8)具有可持续目标的投资(Article9)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7除了SFDR这类监管机构通过立法确认的披露要求,国际上关于信息披露倡议还包括负责任银行原则(PRB)、负责任投资原则(PRI)、可持续保险原则(PSI)等等。与此同时,我国也在探索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信息要求。为了促进银行业保险业推进绿金金融,银保监会于2022年6月出台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的同时,要求“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特别是要求“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针对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风险进行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作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客户,企业相关信息的披露,也有助于获得银行保险机构的融资支持。特别对于高排放行业,该指引将对未来企业包含环境风险在内的整体风险评价、能否获得银行融资提出新的要求。企业的绿色收入及其他可持续方面的信息,将补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现状和机会,帮助银行保险等机构全面衡量企业的环境风险。为提升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7月22日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金融行业标准。该指南分别定义了“绿色投资36(greeninvestment)”和“绿色融资”37(greenfinancing),并要求金融机构(银行、资产管理、保险、信托、期货、证券等)进行相关披露。要求银行披露“代客户管理的绿色投资资产及变动情况”、“绿色投融资政策执行效果”、“绿色投融资案例”;要求资产管理公司披露“绿色投资策略执行效果”;要求保险公司披露“绿色投资策略及执行效果”。为了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监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绿色投资和绿色融资情况。作为被配置资源的企业,如果能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信息披露,将有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绿色化资源配置。课题组提出企业绿色收入的计算,是基于两方面考虑:首先,增强ESG相关信息披露的国际趋势日益明显。随着全球可持续金融和ESG投资的快速发展,关于企业包括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披露力度将会不断加大。一些国际倡议组织,包括PRB、PRI、G20金融稳定理事会支持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都提出了相应的披露框架和要求。通过监管立法,欧盟的SFDR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在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进展显著。银保监会(包括原银监会)等相继出台的《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等文件,证监会持续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不断完善信息披露要求。在此背景下,进一步补充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表现和机遇,符合当前国际国内的趋势。第二,《共同分类目录》为可持续信息披露提供了基础。“绿色”目前是一个比较泛化的概念38,明确绿色投资的基础概念是践行相关投资的基础。《共同分类目录》是中欧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的清单。《共同分类目录》实现了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兼容性、可比性和一致性,为进一步促进国际绿色投融资的提供基础。金融机构可以基于《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经济活动的识别,发行和创新相关绿色金融产品。实体企业可以基于《共同分类目录》,按照自愿的原则,统计被国际市场认可的可持续经营活动39;也可在披露可持续经营活动时,参照和引用《共同分类目录》的内容,获得更多国际投资者的关注。36“以促进企业环境绩效、发展绿色产业和减少环境风险为目标,采用系统性绿色投资策略,对能够产生环境效益、降低环境成本与风险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的行为”。37“为支持发展绿色产业以及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38倪培根,秦二娃,程锐.推进绿色基金环境信息披露[J].中国金融,2022(09):52-53.39马骏,王博璐.《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J].中国金融,2021(24):34-35.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83.4绿色收入计算的国际实践现有企业层面绿色收入(GreenRevenue)的界定和核算主要是富时(FTSE)的GRCS分类系统中绿色收入40。富时的绿色收入分类体系(GreenRevenuesClassificationsSystem,GRCS),主要关注了10个行业、64个部门、133个子部门。该评价体系主要是根据欧盟的环境目标即《欧盟分类方案》,通过获取这些产品或服务在整个产业链中对气候的减缓及适应的影响,进行自下而上的评价。以能源行业为例,关于绿色活动的界定如表3.2所示。表3.2FTSE中对于绿色活动的界定示范40FTSE.GreenRevenuesClassificationSystem2.0(课题组根据FTSE官网信息整理)子部门细分部门绿色级别描述一般生物燃料3级使用除泥炭外的非化石有机材料,进行的与发电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生物气2级利用有机物的主动分解产生的气体,进行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通常发生在垃圾填埋过程中生物质(作物)3级以作物为燃料,进行与发电的运营和供电有关的创收活动生物质(余热)2级利用农业和其他系统的有机副产品,进行的与发电的运营和供电有关的创收活动一般电热联产2级利用废热进行的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达到大规模加热和/或冷却目的热电联产(生物质)1级主要利用生物质进行的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其中废热用于大规模加热和/或冷却目的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1级主要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的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其中废热用于大规模加热和/或冷却目的热电联产(天然气)2级主要利用天然气进行的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其中废热用于大规模加热和/或冷却目的一般化石燃料-使用化石有机材料,与发电设施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只有清洁化石燃料(EG.03.1)才会被视为绿色收入清洁化石燃料1级使用化石有机材料,与发电设施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其中烟囱排放为零(或实际上为零),例如通过碳捕获和储存地热地热1级利用地球内部产生的能量,进行与发电的运行和供应有关的活动,不包括小型热泵系统一般水电2级利用流动淡水,进行与发电的运行和供应有关的活动大型水电2级利用流动淡水,进行与发电的运行和供应有关的活动,其中系统的发电能力大于10兆瓦小型水电1级利用流动淡水,进行与发电的运行和供应有关的活动,其中系统的发电能力小于10兆瓦核电一般核电3级利用原子核或其组成部分中存在的能量,进行与发电的运行和供应有关的活动海洋能与潮汐能一般海洋能与潮汐能1级利用波浪、潮汐或其他海洋和海流力量产生的能量,进行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太阳能一般太阳能1级利用太阳辐射,进行的与电力的运营和供应相关的创收活动,例如太阳能光伏或聚光太阳能系统,但不包括太阳能热供暖系统废弃物能源一般废弃物能源1级利用城市垃圾焚烧所产生的能量或由此产生的燃料来源,进行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特别相关的创收活动风能一般风能1级利用空气的流动,进行与发电的运营和供应特别相关的创收活动回收设备一般回收设备1级与设计、开发、制造、安装或操作设备相关的创收活动,以将材料返回到循环过程的前一阶段回收服务一般回收服务1级与设计、开发、制造、安装或运营服务相关的创收活动,以将材料返回到循环过程的前一阶段废弃物与污染控制能源生产生物燃料热电联产清洁化石燃料水电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493.5绿色收入的计算课题组关于中国上市企业的绿色收入的核算,是基于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同时参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欧盟分类方案》等条例,借鉴富时(FTSE)GRIS分类系统中绿色收入(GreenRevenue)的相关内容。课题组提出的企业“绿色收入”是对《共同分类目录》使用场景的创新探索,即通过对企业活动与目录进行匹配,并对收入来源分类,计算企业从符合“减缓气候变化”的产品和服务中获得的财务收入,以此识别和评价企业的可持续经济活动表现。“绿色收入”是基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一步识别企业符合“减缓气候变化”的可持续活动,是对企业活动的进一步细分。3.5.1电力行业绿色收入计算根据《共同分类目录》,“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中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能发电”等等。因此,电力行业的绿色收入可以近似将非化石能源发电的部分作为绿色收入的部分。电力行业的样本企业在年报中,都分别列出了不同发电来源的收入。将火电收入以外的收入纳入绿色收入,即可得出每家企业的绿色收入占比。水电发电为主的企业,绿色收入较高。另外,对于以水电发电企业,尽管目前披露收入均为水电收入,绿色收入占100%。但在调研中课题组也获知,水电企业也有非常小比例的火电。基于数据不可得,目前暂时没有放入绿色收入计算中。图3.1电力样本企业的绿色收入占比0%5%8%18%100%100%64%100%100%0%20%40%60%80%100%绿色收入占比样本企业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0表3.3钢铁行业技术筛选标准“减缓气候行动”关键指标翻译参考《欧盟分类方案》,钢铁行业基于“对其他环境目标没有重大损害”技术筛选标准,要求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满足欧盟最佳可行性技术参考文件的规定。该规定是欧盟的“最佳可行性技术”,与我国的相关规定有所差异,在本文中并不展开。(2)参考《共同分类目录》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中,对于钢铁行业中的指标有以下表述(表3.4)。在比较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与《欧盟分类方案》时,发现中欧《共同分类目录》也分为两个方面,但在一些工艺环节的关键指标有所不同41。阈值/单位铁水环节(Hotmetal)碳排放1.328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烧结环节(Sinteredore)碳排放0.171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铸铁环节(Ironcasting)碳排放0.325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电弧炉(EAF)高合金钢(ElectricArcFurnace(EAF)highalloysteel)碳排放0.352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电弧炉(EAF)碳钢(ElectricArcFurnace(EAF)carbonsteel)碳排放0.283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焦化(不包括褐煤焦化)环节(Coke(excludinglignitecoke))碳排放0.286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废钢应用90%及以上的铁含量来自废钢钢铁产量(使用电炉(EAF)生产)吨EU-ETS标准指标3.5.2煤炭开采绿色收入的计算根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7月起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高碳项目不再纳入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近几年来,国际与国内资本退出煤电领域渐成趋势。包括煤电在内的高碳行业不属于传统绿色金融的支持范围,煤电等高碳行业如何在低碳转型中获得融资支持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转型金融”的概念应运而生。相关介绍将在第七章展开。3.5.3钢铁行业绿色收入的计算(1)参考《欧盟分类方案》参考《欧盟分类方案》,钢铁行业的生产活动分类为“基本钢铁和铁合金的制造”、“钢铁初加工其他产品的制造”、“各类管材和相关配件的制造”等等。参考《欧盟分类方案》,钢铁行业基于“对减缓目标作出重大贡献”技术筛选标准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鉴于EU-ETS基准是针对特定生产步骤设定的,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建议金融机构参考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衡量的标准(EN19694-2:2016)中的方法,分析为整个钢铁厂设置阈值的可能性。《欧盟分类方案》关于钢铁行业技术筛选标准“减缓气候行动”关键指标原文翻译如表3.3所示。相关的信息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EU-ETS标准(前六个指标),这些指标是关于生产的关键排放是否超过阈值。如果排放量在阈值范围内,则所有新钢生产或新钢和回收钢生产的组合都符合条件。例如第一个维度,铁水环节每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应小于1.328吨二氧化碳当量。第二个方面是钢的二次生产即使用废钢(第七个指标),如果该产品90%以上的铁含量是来自废钢的电炉过程生产的话,该项标准即得到满足,也即符合“减缓气候行动”的标准。41根据IPSF《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常见疑问解答(http://www.greenfinance.org.cn/upfile/file/20220605192220_111683_80329.pdf),在中国标准比欧盟标准更严格情况下,《共同分类目录》采纳了中国标准。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1表3.4中欧《共同分类目录》钢铁行业关键指标课题组尝试对我国钢铁行业的31家上市公司进行绿色收入计算。使用信息均来自企业的公开年报、社会责任报告和气候行动报告。分析中发现,31家上市公司中有15家公司披露了废钢使用量,可以借鉴表3.4中(b)的内容。表3.4中(a)关于流程环节的碳排放信息披露基本没有,也无法与阈值比较。根据表3.4中(b),如果在钢铁生产中添加一定比例废钢,高合金钢的废钢投入不低于70%,碳素钢的投入不低于90%,则相应的钢铁产品为“可持续”。在目前没有相关技术细节的前提下,课题组近似使用废钢消耗量与钢材总产量代替计算绿色收入占比,结果如图3.2所示,行业内的废钢消耗占比存在较大差异。另外,根据Mysteel对211家钢厂的样本数据统计,57家独立电弧炉企业废钢比平均在95%左右,130家纯高炉企业废钢在13.5%左右。因生产工艺的不同,企业的废钢利用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图3.215家上市公司废钢产品占比本目录有待进一步分析,并可能补充更多的活动和(或)解释说明。本目录是在《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使用说明》范围内识别共同可持续经济活动的索引工具。16《共同分类目录》编号和活动名称C1.2钢铁制造说明钢铁制造“实质性贡献”技术界定标准钢铁制造如下产品的制造活动:(a)根据《2019/331欧盟(EU)条例》8附件VII的第10.1.5(a)条在采取措施实现流程过程废气排放减少后,对于不同工艺流程环节的钢铁(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不应超过以下值:(i)铁水=1.331tCO2e/t;(ii)烧结矿=0.163tCO2e/t;(iii)焦炭(不包括褐煤焦)=0.144tCO2e/t;(iv)铸铁=0.299tCO2e/t;(v)电弧炉(EAF)高合金钢=0.266tCO2e/t;(vi)电弧炉(EAF)碳素钢=0.209tCO2e/t。(b)生产电炉碳素钢或电炉高合金钢的电弧炉用废钢原料投入,根据《2019/331欧盟(EU)条例》所定义,以产出产品为计算基准,单位产量的废钢投入不低于:(i)生产高合金钢的废钢投入不低于70%;(ii)生产碳素钢的废钢投入不低于90%。如果制造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被捕获并被地下封存,则二氧化碳运输及地下封存活动应按照本文件第X门类中规定的技术筛选标准。8译者注: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2019R0331#:~:text=Commission%20Delegated%20Regulation%20%28EU%29%202019%2F331%20of%2019%20December,EEA%20relevance.%29%20Commission%20Delegated%20Regulation%20%28EU%29%202019%2F331%206%7%7%8%8%8%8%10%10%11%13%14%15%16%58%0%10%20%30%40%50%60%70%废钢消耗占比样本企业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2课题组同时注意到,直接应用废钢比例作为绿色收入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国内废钢作为原料的应用是复合的,即炼一炉钢的原料包括一定的废钢、铁损、生铁矿。搭配的比例取决于废钢的成本,废钢价格低时过程中添加的废钢量就多。如果企业能进一步按照《共同分类目录》的要求做相关披露(例如废钢投入不低于70%的高合金钢的产量或者废钢投入不低于90%的碳素钢的产量),则能够给市场和投资机构传递企业的可持续生产的相关内容,也便于计算企业的绿色收入。另外,《共同分类目录》3.5中(a)的部分,进一步披露相关流程环节的排放量信息,则绿色收入的占比将进一步提高。从这个角度看,钢铁行业内企业如果能按照中欧《共同分类目录》披露相关信息,将有助于市场和外部机构判断企业的可持续性为,有助于外部投资机构计算企业的绿色收入,引导资金投入至钢铁行业中绿色经济活动表现更好的企业。3.6绿色收入计算的建议课题组对企业绿色收入的计算是《共同分类目录》的使用场景的一个探索。是在中欧《共同分类目录》对可持续经济活动目录分类基础上,借鉴FTSE等金融机构的做法,对企业的可持续活动产生收益的划分。对企业来说,绿色收入的评价是在行业和项目层面进一步补充了企业层面的绿色评价。增加了对企业内部绿色活动的界定,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绿色活动带来的相关收入的重视,鼓励企业进行更多的绿色研发和投资,并鼓励企业进行更详细的信息披露。绿色收入的界定,有助于外界识别更加环境友好的企业,引导资金在行业内流入更绿色、更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企业。对于银行来说,监管机构对管理和评估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引(银保监会于2022年6月出台的《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在识别企业环境风险、制定评估标准的同时,企业从收益角度对绿色收入的界定和识别,有助于银行对客户的的环境风险进行全面、动态地管理和评估。对于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者来说,绿色收入的评价是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可持续发展特征的进一步界定,有助于投资机构进一步了解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绿色转型潜力,有助于投资机构评估企业未来现金流和投资潜力。同时,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创新和发展更加适用的金融工具,获得投资收益。从更广的意义上,不论是煤电还是钢铁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均对行业先进技术提出了指引性的文件,例如《“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一方面企业可以进一步披露在相关先进技术上的投资,显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潜力。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可以将这一部分绿色技术投资纳入对企业的绿色收入和投入的评价,识别行业内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促进绿色投资的增长及企业向低碳发展转型。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3企业信息披露趋势第四章53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44.1我国对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的引导。关于上市公司企业的环境、社会信息披露政策整理如下:表4.1上市公司企业的环境、社会信息披露政策整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是上市公司公开持续信息披露的编制依据。该准则经过了历次修订,近十年来,其中对环境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也做出了越来越丰富和具体的指引。发布时间机构政策文件内容摘要2003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定期公布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按照本公告要求公布环境信息。2006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公司应按照本指引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08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披露指引》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矿产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大行业的公司应当披露环境相关信息并重点说明公司在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2008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主要包括:管理体系、制度体系、信息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完善社会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2017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格式准则(2017修订)》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需披露:1.排污信息。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鼓励企业披露报告期内履行扶贫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2018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以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2019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出现违背社会责任重大事项时应当充分评估潜在影响并及时披露,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2020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是否主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是否主动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履行情况。2020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等《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第二版工业企业应在经营决策中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影响,并对决策和活动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承担责任;工业企业应进行负责任的投资,综合分析和评估投资项目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影响。2021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主体,确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及时披露重要环境信息,完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形式,强化企业内部环境信息管理,依法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名单,强化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行业管理,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2021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格式准则(2021修订)》鼓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2022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规定了关键环境信息提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应当披露的具体内容。上市企业环境、社会信息披露政策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5近年来年度报告的披露要求中,关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调整如下表所示。表4.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于相关信息的披露内容调整4.2信息披露的国际要求国际上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从约束的强度可以分为立法类和倡议类。除了SFDR这类监管机构通过立法确认的披露要求,国际上关于信息披露倡议还包括负责任银行原则(PRB)、负责任投资原则(PRI)、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这些国际倡议,要求签署的成员单位按照其信息披露框架进行披露。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由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UNEPFI)牵头,为银行业提供了如何在“战略、投资组合和交易层面及所有业务领域”纳入“可持续发展元素”42。签署银行通过承诺按照实施指南,通过关键步骤“影响分析”、“目标设定与实施”、“透明与负责”的实施43,增进对社会的影响和贡献。目前全球共有两百余家银行签署了该原则。负责任投资原则(PRI)将“负责任投资”定义为“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和积极所有权的投资策略和实践”,并获得联合国的支持。PRI提出六项原则,为如何纳入ESG问题提供一整套可行方案。签署方在符合受托人责任的情况下做出承诺。目前签署机构已有4000多家,管理的资产超过120万亿美元44。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国际地位,也是人民银行推进气候信息披露政策制度的重要参考。2015年12月,G20成员国组成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设立了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2017年6月,工作小组发布了第一份正式报告,即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TaskForceonClimate-RelateFinanceDisclosures,TCFD)。TCFD设立的目标,是关注金融机构和企业面临的气候风险、气候机遇,及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工作小组制定了适用于所有产业的建议披露指引。在建议报告中,TCFD建议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维度将重心聚焦在投资者关心的对企业的财务影响上,对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都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年份环境层面社会责任层面1.鼓励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包括公司在保护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方面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公司在防治污染,加强生态保护,维护社会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2.公司应当披露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包括在职员工的数量、专业构成、教育程度、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新增】明确六条披露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1.排污信息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新增】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新增】一条环境披露要求(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披露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新增】碳减排:鼓励公司自愿披露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2012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环境问题及整改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同行业环保参数比较等环境信息。20172021【新增】社会责任工作情况:鼓励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主动披露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变化】乡村振兴鼓励公司积极披露报告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新增】按要求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并披露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新增】社会责任工作情况:鼓励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主动披露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的情况。【新增】精准扶贫:鼓励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人才与资源优势等开展各项精准扶贫工作,并积极披露报告期内履行扶贫社会责任的具体情况。【新增】公司应当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具体实施情况。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64.3ISSB关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新趋势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2022年4月20日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构建“可持续发展的ESG主题”讨论时表示,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ISSB)计划年底出台一套ESG披露准则,很可能会被全球采用。目前已经在国际上征求意见,预计2022年年底颁布,方星海表示该准则会对公司的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关于企业如何披露ESG信息,全球有多个组织发布了气候相关的报告框架和指引细则,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近年来,投资者、监管机构和市场均表现出了对高质量、全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强烈需求。2021年11月3日,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45(IFRS)宣布成立一个新的标准制定委员会——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ISSB),来制定一套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方案。ISSB准则将被纳入以往公认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体系之中,包括TCFD、SASB以及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ISSB旨在制定要求企业提供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重大的与可持续相关的标准。企业可持续性发展信息不仅存在于在财务报表中,还存在于一些具有前瞻性的可持续发展事项之中,这些事项可能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影响企业价值。因此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将影响投资者的选择与决策。ISSB统一标准框架的建立将给企业提供标准化的披露模板,使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更加完善和科学,能够让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更好地评估相关的风险和机遇。根据ISSB指引,企业能够通过制定短期、中期和长期计划将使企业进一步明确转型路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提供高质量ESG信息披露报告也能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给企业带来更多投资者的关注。2022年3月,ISSB发布了两份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征求意见稿,分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IFRSS1)、《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IFRSS2)。IFRSS1文件要求企业提供所有与重大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会相关的重要信息,以TCFD的建议为基础,包括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个主题。IFRSS2文件基于SASB准则中与环境气候相关的行业实质性议题,针对不同行业(11大类行业及68个细分行业)提供定量或定性的披露标准。同时在IFRSS2文件的附录B文件中提供了分行业的具体披露要求。ISSB采用了和SASB一样的基于行业的信息披露方法,选取不同行业中与企业价值最相关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标,使企业能够向投资者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一系列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决策信息。42UNEPFI《负责任银行原则塑造我们的未来征询意见稿》43UNEPFI《负责任银行原则实施关键步骤》44UNEPFI《负责任投资原则》45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sFoundation,IFRSFoundation)是成立于2001年的非营利组织,通过制定全球公认的报告标准,满足投资者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对信息透明性和可比性的需求,从而为公众利益服务。IFRS基金会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两个独立的准则制定专家委员会为基础。IASB准则和ISSB准则相互补充,为投资者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全面的信息。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74.4ISSB对钢铁行业信息披露的最新要求和企业表现IFRSS2文件的附录B文件对于行业的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信息均做出了披露建议,建议包括“可持续披露主题和指标”和“活动指标”两方面内容。ISSB关于钢铁行业的可持续主题信息披露建议中,除了温室气体范围一的排放,还包括: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供应链管理。活动指标的信息披露包括:生产的粗钢产量、铁矿石、炼焦煤等信息。关于钢铁行业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如表4.3所示。表4.3钢铁行业环境信息披露要求主题指标类别单位全球范围1排放总量;在限制排放条例下的百分比定量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百分比(%)有关管理范围1排放的长期和短期战略或计划、减排目标的讨论,以及对这些目标的绩效分析讨论和分析不适用(1)总能耗(2)电网电量百分比(3)可再生能源百分比定量千兆焦耳(GJ);百分比(%)(1)总燃料消耗(2)煤炭百分比(3)天然气百分比(4)可再生能源百分比定量千兆焦耳(GJ);百分比(%)水资源管理(1)取水总量(2)循环利用百分比(3)基准用水压力高或极高的地区各占的百分比定量千立方米(m³);百分比(%)供应链管理关于管理由环境和社会问题引起的铁矿石和/或炼焦煤采购风险的流程的讨论讨论和分析不适用类别单位粗钢产量,百分比:(1)转炉;(2)电炉定量公吨(t),百分比(%)铁矿石总产量定量公吨(t)炼焦煤总产量定量公吨(t)温室气体排放能源管理可持续披露主题和指标活动指标尽管目前该信息披露要求并不会对国内上市公司短期内有直接影响,但是ISSB的要求向市场释放了未来特别是全球市场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标准的统一性和趋同性的信号。基于此,课题组尝试对报告内的钢铁行业进行企业信息披露表现评价,了解当前企业信息披露情况。申万二级分类中钢铁企业共有45家,相关信息披露如图4.1所示。对于一些国内市场关注的问题,例如企业的减碳目标和策略、企业的总能耗、循环利用、粗钢产量等指标,企业的披露较多。另外,对于“基准用水压力高或极高地区各占的百分比”等指标,企业对认知较少,从而披露较少。另外,头部的钢铁企业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认识较全面,每个主题都有相应的信息披露。如果企业提升对可持续披露主题的全面认知,并按照建议披露,企业的信息披露可以再进一步靠近ISSB的指引。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8图4.1钢铁行业的可持续披露主题和指标披露4.5信息披露的总结根据课题组对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调研的反馈,目前对ISSB信息披露指引关注较多的是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实体企业层面主要关注国内监管的要求,较少关注ISSB信息披露指引。从企业的角度看,ISSB反映了当前国际市场ESG信息的披露趋势。及时关注当前最新趋势有助于企业应对未来的监管新要求,获得先发优势。ISSB目前的信息披露的准则并不是最终的要求,课题组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评价也只是初步尝试。在ISSB刚刚结束关于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的收集,共有来自全球监管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的超过1300条评论。在公开的反馈意见中,也有许多关于指标适用性的讨论,ISSB将按计划在近期进行完善。与此同时,如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一样,在我国实施ISSB标准,也有必要逐步探索,对可行性和实用性进行研究论证,并得出相应适时的反馈。课题组将持续关注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更新。减碳目标及策略的讨论粗钢产量全球范围排放总量循环利用百分比总能耗对环境和社会问题引起风险的讨论取水总量电网电量百分比可再生能源百分比总燃料消耗煤炭百分比天然气百分比铁矿石总产量可再生能源百分比电炉百分比炼焦煤总产量在限制排放条例下的百分比基准用水压力高地区所占百分比转炉百分比披露企业数量钢铁行业披露情况信息披露相对较好信息披露有较大提升空间认知水平有待加强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59煤炭开采和燃煤发电企业低碳转型路径分析第五章59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05.1政策指引2022年俄乌冲突的爆发搅乱了全球能源地缘政治,凸显出能源安全与能源转型的困境,直接导致全球各国将能源安全置于第一政策优先级。从当前形势来看,俄乌冲突所造成的能源地缘政治困境并不会在短期内得到缓解,这导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煤炭的问题上出现分化。发达国家和地区例如欧盟基于对能源安全的考量,开始加快能源清洁转型和技术创新步伐,与此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将会继续依赖煤炭来确保能源安全。基于能源安全考量,我国短期内煤炭消费会出现反弹,但是长期来看,煤炭行业低碳转型发展的战略方针不会改变。从历史来看,我国一直在积极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与2005年相比,2020年煤炭消费比重从72.4%下降到56.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由7.4%提高到15.9%。当前,我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中长期对能源需求依旧强劲。同时,我国的“富煤、贫油、少气”的自然禀赋也决定了煤电的成本优势和安全优势短时间不可动摇。2021年7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要纠正运动式“减碳”,并提出坚持“先立后破”,要“全国一盘棋”,通盘谋划。实现“既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又落实科学减碳”。自2021年以来,中央多次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严控煤电项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能源电力发展方向与目标,对电力部门绿色低碳转型提出了明确要求。关于煤炭消费,中央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的目标。“十四五”规划明确设立目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是“1+N”政策体系的重点行动。对于煤炭消费的目标是:“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逐步减少”。同时,“1+N”政策体系对包括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消费等在内的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细化的目标和任务,指引细则整理如表5.2所示。政策体系一方面通过“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进行煤炭减量发展,另一方面强调通过“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进行转型升级发展,实现“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政策体系同时明确,推进煤炭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电力市场改革。根据《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左右,较2020年减少700处左右。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1表5.2“1+N”政策体系中关于煤炭开采和燃煤发电领域的相关指引(课题组整理)5.2减少碳排放的技术路径5.2.1排放源分析煤炭开采分为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煤炭产品也分为精煤、洗选煤、原煤、低质煤等多个品种,不同开采方式和产品类别的单位能耗和单位碳排放不具有可比性。中国85%左右的煤炭产量来自井工煤矿,露天煤矿所占比重较低。煤炭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能源消耗(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碳排放和煤炭开采过程中的逸散排放。这里的能源消耗主要指开采中使用的原煤、汽油、柴油和电能等,其中原煤、汽油和柴油为直接碳排放源,电能为间接碳排放源;煤炭开采过程中的逸散排放是指伴随煤炭开采,将原来吸附在煤体中的甲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释放到大气中引起的排放。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甲烷逸散是煤炭开采企业的最大排放源。在我国,煤炭行业甲烷逃逸排放占全国甲烷总排放的38%。从排放趋势来看,煤炭行业甲烷逃逸排放在2012年后已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从煤炭行业甲烷排放占比来看,井工开采是最大排放源,占煤炭系统甲烷逃逸排放83%左右;井工煤矿的矿后活动排放,占比13%;废弃井工矿井排放占比1%;露天煤矿开采排放占比3%。煤炭开采过程中的抽采瓦斯和通风瓦斯排放是煤炭行业甲烷逃逸排放的主要来源。当前煤炭企业主要基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对煤矿瓦斯进行抽采,多以高浓度瓦斯利用为主,低浓度瓦斯利用较少,通风瓦斯更是绝大部分直接排空。因此,尽管煤炭甲烷回收利用量不断增长,但整体利用率仍然偏低,2016年煤炭行业甲烷回收利用量达到603万吨,占煤炭系统甲烷排放的27%,仍有73%的甲烷排放到了大气中46。46马翠梅,戴尔阜,刘乙辰,王亚慧,王芳.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甲烷逃逸排放研究[J].资源科学,2020,42(02):311-322.制定能源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开展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出台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煤制烯烃等项目。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装机规模,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完善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推进煤炭等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能源统一市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健全法律法规抓紧修订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和资源型地区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实测水平。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等高碳项目投资。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完善经济政策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投资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1”“N"推动产业机构优化升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25.2.2技术路径总结(1)政策指引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和科技部印发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提出了2025年前能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制定了相关的技术创新和规划。该规划有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明确了总体目标。第二,明确了技术的成熟程度与应用时间。规划将技术分为“集中公关”“示范实验”和“应用推广”三种。第三,突出了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关于煤炭的高效开发和利用(表5.3),规划分别从煤炭的绿色智能开采技术、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技术、先进燃煤发电技术三方面进行了政策指引。表5.3煤炭开采领域科技创新规划2022年8月,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确立要“立足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并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表5.4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方案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技术(19)煤矿智能开采关键技术与装备(20)煤炭绿色开采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21)煤矿重大灾害及粉尘智能监控预警与防控技术(22)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煤炭清洁高效转化技术(23)煤炭精准智能化洗选加工技术(24)新型柔性气化和煤与有机废弃物协同气化技术(25)煤制油工艺升级及产品高端化技术(26)低阶煤分质利用关键技术(27)煤转化过程中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先进燃煤发电技术(28)先进高参数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29)高效超低排放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技术(30)超临界CO2(S-CO2)发电技术(31)整体煤气化蒸汽燃气联合循环发电(IGCC)及燃料电池发电(IGFC)系统集成优化技术(32)高效低成本的CO2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33)老旧煤电机组延寿及灵活高效改造技术(34)燃煤电厂节能环保、灵活性提升及耦合生物质发电等改造技术绿色高效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加强煤炭先进、高效、低碳、灵活智能利用的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研究。实现工业清洁高效用煤和煤炭清洁转化,攻克近零排放的煤制清洁燃料和化学品技术;研发低能耗的百万吨级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全流程成套工艺和关键技术。研发重型燃气轮机和高效燃气发动机等关键装备。研究掺氢天然气、掺烧生物质等高效低碳工业锅炉技术、装备及检测评价技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3(2)学术结论课题组整理了现有文献47中,碳中和背景下煤炭行业低碳技术路径。如图5.1所示,为了实现煤炭绿色低碳开发利益和净零排放,需要突破3个基础理论、聚焦5个科技创新方向,以及开展12项有待重大突破的技术。聚焦5大科技创新方向煤炭绿色发展突破3个基础理论开展12项重大技术突破达到1个目标智能高效采煤煤炭清洁低碳利用与转化节能降耗与技术创新煤炭绿色、高效、智能化发展理论碳捕获、利用和储存煤炭资源与低碳利用与转化理论碳捕获、利用和储存理论绿色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高效采煤与智能矿山建设关键技术煤炭高效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煤炭地下气化开采关键技术大规模低成本碳捕集关键技术二氧化碳利用与封存关键技术超高参数超临界发电技术智能灵活的燃煤发电技术新型动力循环燃煤发电技术煤基特种燃料开发关键技术煤基大宗特种化学品关键技术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科技自力更生实现煤炭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和净零排放图5.1碳中和背景下煤炭行业低碳技术路径(3)国内案例:华能国际华能提出了“三支撑一优化”的战略。“三支撑”是指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开发水电,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一优化”是指优化发展煤电,促进煤电三改。大力发展CCUS推动煤电的低碳、零碳和负碳。在中长期技术路径方面,主要是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绿色低碳创新,在氢能、CCUS、储能大规模布局。华能国际非常重视碳排放标准和检测,并在碳排放计量和监测上开拓新的试点。目前正在探索碳监测试点的技术,以支持国家碳排放统计和核算。目前,华能国际已成立碳足迹核算、检测实验室,致力于探索计算火电、其他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排放。47Li(2021)Theviewoftechnologicalinnovationincoalindustryunderthevisionofcarbonneutralization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448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49李清亮,柳妮.双碳背景下煤炭企业转型路径与发展方向[J].煤炭经济研究,2021,41(07):45-51.程蕾.碳中和背景下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策略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21,41(07):34-38.50胡振琪,肖武.关于煤炭工业绿色发展战略的若干思考——基于生态修复视角[J].煤炭科学技术,2020,48(04):35-42.5.3相关建议当前中国经济还处在高速发展阶段,未来对能源需求依然强劲。一方面,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经济发展对煤炭的依赖性短时间不会改变。另一方面,从保证供应和能源安全的角度来看,火力发电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测算,“十四五”期间,煤炭年消费量将维持在42亿吨原煤左右48,但煤炭消费占比会降低,同时能源消费总量将由可再生能源进行补充。2022年6月,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煤炭先进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升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能力”,进一步指引在保供和增效的同时进行减碳和绿色发展,并重视能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在稳定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企业应当立足于自身特征和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拓宽转型路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49。(1)完善企业创新链煤炭企业应关注提高生产能效、降低排放方面的技术研发,如煤炭开采、洗选和燃烧过程的清洁化技术、煤炭清洁利用、煤炭行业的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等技术。与此同时,充分利用转型金融、碳金融等金融工具获得资金支持,加强技术研发投入,增加对煤矿智能化、清洁利用、环保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激活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企业创新链。(2)建强企业产业链企业要抓住能源转型机遇,聚焦绿色低碳产业链上某一环节作为新领域切入点,利用煤电稳定灵活的优势协同布局新能源产业,促进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开展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建设以及符合条件的风电、光伏项目建设,介入新能源产业链。(3)优化企业生态链50企业应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地质勘探、矿山设计与建设和采选加工,到矿山闭坑后的生态环境恢复重建的全过程建设绿色矿山。企业应通过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动态监管,持续提升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处理率等指标,实现矿山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开发深林碳汇,利用煤炭矿区发展森林碳汇,优化企业生态链。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5钢铁行业低碳转型路径分析第六章65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66.1政策指引“1+N”政策框架中,对钢铁行业的减碳路径和措施做出了具体指引,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1+N”政策体系中关于对钢铁行业的指引细则整理如表6.1所示:表6.1“1+N”政策文件中关于钢铁行业的相关细则(课题组整理)目标方向政策细则"N"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钢铁、煤炭去产能“回头看”,巩固去产能成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提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推进钢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行业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N"推进钢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行业整体节能"N"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钢铁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清洁能源替换"N"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生产工艺和过程——电炉炼钢"N"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深挖节能降碳潜力。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延长产业链"N"鼓励钢化联产。先进适用技术——直接还原技术"N"探索开展氢冶金等试点示范。先进适用技术——碳捕集技术"N"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1"健全钢铁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N"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严控煤电等高碳项目投资。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完善经济政策"N"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财税价格政策"1"研究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N"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保障性措施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完善投资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1""1"调整产业结构产能调整"1""N"技术提升先进适用技术——节能改造"N"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7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2月发布了《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2030年前碳达峰的目标。文件中的具体意见整理如下:图6.1《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主要内容量化目标措施创新能力行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产业结构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绿色低碳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有序发展电炉炼钢重点区域提高淘汰标准严防过剩产能复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动超低排放改造与其他产业耦合发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推进低碳冶炼技术研发钢结构建筑标准体系鼓励建设创新平台加强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建立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大创新资源投入产学研用一体引导下游产业用钢升级落实差别化调控政策资源保障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鼓励开展港口混矿业务建立铁矿产能储备制度强化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源支持智能矿山建设加强国际资源开发合作完善期货市场建设供给质量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树立品牌引领意识支持钢铁企业瞄准下游产业升级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健全产品质量评价体系(课题组整理)6.2碳排放来源分析6.2.1排放源分析根据《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钢铁生产中的碳排放有四大类来源: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电力的排放、固碳产品隐含的碳排放。化石燃料燃烧是钢铁行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钢铁生产过程中净消耗的化石燃烧产生的CO2排放,包括焦炉、烧结机、高炉等炉窑燃烧的洗精煤、无烟煤、烟煤、焦炭的排放,以及厂内用于生产运输的火车、汽车用汽柴油产生的排放。其中,焦炭是高炉炼铁消耗最多的化石能源,约占64.7%,煤炭约占33.9%,因此煤炭和焦炭是钢铁行业产生CO2排放的主要来源。根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公布的钢铁企业碳流图,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二氧化碳占总排放的81.24%左右,文献按《钢铁核算指南》计算不同钢铁企业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二氧化碳占总排放在85%~94%之间。具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环节见表6.2。碳排放分类工艺过程设施原料和能源种类炼焦过程焦炉洗精煤、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烧结过程烧结机焦炭、焦炉煤气炼铁过程高炉焦炭、无烟煤、烟煤、高炉煤气炼钢电炉电极、合金炼钢转炉合金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全过程用电设备电力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炼焦、炼钢焦炉、转炉焦油、焦炉煤气、粗钢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表6.2生产中的碳排放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86.2.2现状分析2020年,我国高炉生铁产量为88752万吨,高炉生铁与粗钢比为0.833,2019年比值为0.812,远高于同期全球的0.684的水平。目前国内的生成工艺以长流程炼钢为主,长流程主要包括焦化工序、烧结工序、球团工序、高炉炼铁工序、转炉炼钢工序、连铸工序、轧钢工序几个工序。根据文献51中的调研案例,该钢铁企业长流程吨钢碳排放量为3.102吨/吨钢,焦化、烧结、球团及高炉炼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炼铁系统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82.785%。由此可见,长流程工艺需要以煤炭为能源、焦炭为还原剂来进行辅助冶炼,这是造成行业较高碳排放强度的主要原因。因此,以长流程为主的钢铁企业降低碳排放的重点工作应放在对高炉炼铁工序的减排上。表6.3钢铁企业高炉—转炉长流程碳排放表6.4钢铁企业短流程碳排放情况工序吨工序产品碳排放量(t/t-工序产品)钢比系数吨钢碳排放量(t/t-钢)比例(%)焦化0.5680.3350.1906.125烧结0.1811.4660.2658.543球团0.1350.2490.0341.096高炉炼铁2.0281.0252.07967.021转炉炼铁0.2281.0000.2889.284轧钢0.2500.9850.2467.931长流程3.102100短流程工艺是将回收再利用的废钢经破碎、分选加工后,经预热加入电弧炉中,电弧炉利用电能融化废钢,去除杂质(如磷、硫)后出钢,再经二次精炼(如LF/VD)获得合格钢水。相比长流程,短流程工艺原料为废钢,所需能源为电力,工艺流程简捷,高效节能,生产环节少,CO2排放更少。近年来,中国电炉钢占比虽有所上升,但仅维持在10%左右,而目前世界电炉钢的平均比例约为30%。因此,提高短流程工艺在钢铁行业中占比也是实现钢铁行业碳排放减量的另一条重要途径。51那洪明,何剑飞,袁喻兴,孙竞超.钢铁企业不同生产流程碳排放解析[C]//.第十届全国能源与热工学术年会论文集,2019:402-408.工序吨工序产品碳排放量(t/t-工序产品)钢比系数吨钢碳排放量(t/t-钢)比例(%)电炉炼钢2.7481.0002.74891.783轧钢0.2500.9850.2468.217短流程2.994100国内典型的短流程工艺如表6.4所示,碳排放量为2.994吨/吨钢,电炉炼钢碳排放量为2.748吨/吨钢,占整个短流程的91.783%。因此对于钢铁企业降低短流程的碳排放的重点应放在电炉炼钢上。在此例中,长流程与短流程吨钢碳排放量差异不大,这是因为短流程电炉炼钢工序中加入了铁水,且铁水含量占原料消耗的53.7%,而生产铁水的过程会产生碳排放量。因此,在短流程工艺中,含铁水的电炉炼钢工序必须考虑上游炼铁系统碳排放量。综上,在长流程工艺中,减少钢铁行业碳排放的重点为高炉—转炉流程中工序的技术进步;在短流程工艺中,减排的重点在于发展全废钢电炉短流程。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6952https://www.iea.org/data-and-statistics/charts/cumulative-emissions-reduction-by-mitigation-measure-in-the-net-zero-scenario-2021-20506.3如何减少碳排放6.3.1行业产能进入平台期,行业集中度提高我国钢铁产业产能整体过剩。如前所述,工信部和发改委先后发布了关于产能管理的规定,包括《关于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的意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方法》等等,主要的目标仍是降低产能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钢铁行业作为能源消耗高密集型行业,要坚决压缩粗钢产量,确保粗钢产量同比下降。政策中也提出促进企业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可以预期,钢铁行业的整体产能在未来将进入平台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在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钢铁行业过去几年的兼并重组频繁发生。兼并重组是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扩大规模和合理化产能重要途径之一。根据2016年我国下发的《关于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2020年至2025年是大规模推进钢铁产业兼并重组实施阶段。其目标是,到2025年,中国钢铁产业60%~70%的产量将主要集中在10家左右的大集团内。国泰安数据库的数据显示,近五年钢铁行业并购重组发生频繁,如图6.2所示。2018—2021年期间,钢铁行业(申万一级行业分类)并购重组企业行为共发生314次,股权转让形式发生频率最高(143次)。图6.22018—2021年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情况图6.3可持续情境下各类减排相关技术的累积减排量2421192925354142209131233120020010203040502018201920202021资产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吸收合并资产置换6.3.2提升工序能效根据国际能源署统计52,可持续情境下的各类减排相关技术的累积直接减排量如图6.3所示。钢铁行业减少碳排放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提升能效。能源服务需求变化,11%科技,13%氢能,6%可再生能源,35%电气化,19%CCUS,11%其他燃料转化,5%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0根据2021年钢协会员单位能源消耗评述,国内重点钢企烧结工序能耗是48.50千克标煤/吨,最低能耗为38.48千克标煤/吨(广西盛隆);焦化工序能耗为105.55千克标煤/吨,最低能耗为74.76千克标煤/吨(新余钢铁);球团工序能耗为25.23千克标煤/吨,最低能耗为15.29千克标煤/吨(中信泰富);炼铁工序能耗为387.94千克标煤/吨,324.6千克标煤/吨(广东阳春)。整体来看,国内钢企在炼铁、焦化等工序的能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优秀钢企能耗水平大幅低于平均水平,这也意味国内钢铁行业未来在工序能效上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钢铁企业可通过进一步降低工序上的化石能源消耗,最终带动碳排放减少。6.3.3生产过程中的减碳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推广实用性技术,带动钢铁制造流程工艺的优化,同时提升各工序能效,减少化石燃料消耗,能够有效降低钢铁生产中的碳排放强度。1、促进全废钢短流程炼钢发展“1+N”政策中提出“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的指引。全废钢电炉工艺是指基于废钢为原材料的电炉炼钢工艺。在表4.1中提及,相比于长流程,该工艺的优势在于有效二次利用废钢合金元素、工艺柔性强、二氧化碳排放低,但是该工艺的劣势在于该工艺的应用在我国的发展受限于电力和废钢资源的不足。根据2021年3月16日中国工程院殷瑞钰院士在张家港举办的《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宣贯暨技术研讨会上所做的专题报告数据,全废钢电炉短流程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只有0.5~0.7吨,远远低于长流程吨钢排放2.0~2.4吨的水平。因此,全废钢电炉短流程的CO2排放更少,绿色低碳优势更突出。此外,工信部《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力争2025年将电炉钢产量比例提升至15%且力争达到20%。相对应的,三部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将废钢利用量从2020年的2.6亿吨提高到3亿吨,以鼓励纯废钢短流程的发展。随着废钢资源、电力等支撑条件逐步完善,钢铁工艺流程结构调整将逐步向纯废钢短流程方向发展。2、推进直接还原铁技术示范“1+N”政策体系中同时提到,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主要指气基还原冶炼工艺(DRI)的电炉工艺。气基DRI的电炉工艺是基于气基还原冶炼工艺,即以气体作为还原剂的直接还原冶炼工艺。其主要优点是操作容易、能耗低、效率高,是DRI生产中最重要的方法。气基DRI可进一步区分为天然气还原、氢气还原。基于天然气的气基还原工艺仅应用在南美、中东等天然气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在国内采用直接还原炼铁的工艺较少,这与我国“贫矿多、组分杂”的铁矿资源特点和“多煤少气”的能源结构有关,国内天然气成本较高,导致国内直接铁生产并无成本优势。基于氢气的气基还原铁技术,是指将氢气代替煤炭用作还原剂,减少甚至避免二氧化碳的排放。但在大规模工业化制氢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之前,缺乏经济性的获取氢的途径是制约氢气还原铁技术发展的问题所在。2021年我国公布了多个氢基直接还原铁试点项目,预计最早可以在2025年实现商业化。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的持续推进,钢铁行业面临碳排放配额限制,低碳的、直接还原冶炼的工艺气成本劣势在高碳价下将逐步缩小、甚至逆转于高炉生铁。同时在氢能的发展下,氢气还原铁技术的未来发展也将迎来更多机遇。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13、在高炉流程中利用球团工艺代替烧结工艺在我国,焦炭资源丰富、长流程单位成本相较短流程更低、产量一定时速度更快,因此我国长流程仍占主导地位。因此,探索长流程中高炉的工艺改进,对降低能耗有现实意义。相比目前的国内主流矿物加工工艺——烧结,球团在制造环节上具有工序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节能减排效果好等优势,同时在高炉冶炼上增加球团比能够实现渣比低、煤气利用率高、燃料比低、综合经济效益好等优点,推动高炉冶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球团工艺各项污染物都处于较低水平,明显优于烧结工艺。当从造块环节减少碳排放时,采用球团矿代替烧结矿作为高炉主要原料能带来巨大的碳减排效应。根据文献,2015年,我国烧结球团比总体为89:11,而北美和欧盟国家均以球团矿为主,可见我国球团比整体大幅低于欧美国家水平,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因此,在长流程中,提升球团比,优化钢铁制造的原料结构,能够进一步降低高炉能耗,减少碳排放。表6.5我国烧结和球团工序能耗指标54指标名称2015201420132012烧结工序能耗47.2048.9049.9850.42球团工序能耗27.6527.4928.4728.844、其他技术提升自发电比例。目前钢铁企业的自发电主要有三类:一是回收的可燃气体,主要是焦炉、转炉和高炉煤气;二是余热,各工序用于设备、产品冷却的余热及加热炉产生的高热烟气、废气等,如烧结余热、焦炭余热、加热炉烟气余热等;三是余压,如高炉炉顶余压等。目前,高温段余热余压发电技术成熟,钢铁企业可以利用余气或余热提高自发电比例,降低能耗,增加收入,实现低碳生产。根据《中国钢铁工业节能低碳发展报告(2020)》,我国2019年钢铁吨钢耗电量为455度/吨,其中依靠余热发电等方式自发电比例为53%,而行业内先进水平自发电比例约70%,钢铁企业在提升自发电比例方面还有发展空间。数字转型提升能效。进一步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管理的创新应用,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能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现原料供应、能源使用、产能释放等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匹配,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发展固碳技术,如CCUS/CCS等。广义CCUS技术是指将二氧化碳从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层以实现二氧化碳永久减排的一系列技术的总和。根据《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年度报告(2021)》,钢铁行业的二氧化碳除了进行利用与封存外,还可以直接用于炼钢过程。如果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技术,能够减排5%~10%。然而,受制于经济、技术、环境等影响,尤其是成本相对过高,目前大规模化发展CCUS的时机还不成熟。53许满兴,张玉兰.新世纪我国球团矿生产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2方向路径代表性技术措施原料结构增加废钢等铁素资源高效回收利用量清洁能源与生物质能源替代富氢燃料利用清洁能源与钢铁煤气余热发电调峰自供逐步优化长短流程比例(鼓励发展“先进的”电炉短流程)逐步增加球团比例(减少烧结)界面技术更高效衔接匹配的界面技术的升级应用各类钢铁二次能源利用提升改造煤气脱碳与脱硫脱硝等协同高值资源化利用高效电能转换高效电机及电气化改造升级低碳突破性创新氢冶金等低碳技术非高炉冶炼技术基于煤气分离循环利用低碳高炉关键技术氢在钢铁冶炼流程高效利用的关键技术减碳固碳高值资源化利用碳技术公转铁、清洁燃料运输技术低温余热余能利用技术智能制造、大数据优化控制技术智慧物流仓储智慧能管中心建设绿色低碳钢材消费研发应用推广低碳高性能钢材用钢高效化、轻量化、减量化技术智能制造赋能低碳5G智能制造管控优化组织优化能源结构工艺结构能效提升副产煤气等二次能源多产业低碳合作与建材、建筑、化工、机械、农业的社会协同减碳表6.6钢铁行业减排路径和技术(根据文献整理)5、国内外减碳路径和技术总结根据国内最新学术成果54,钢铁行业低碳发展主要方向、路径与代表性技术如表6.6所示:类似的,国际期刊文献55对钢铁行业节能措施总结如表6.7所示:表6.7钢铁行业节能措施及技能潜力节能措施能流类型应用节能潜力高温空气燃烧(HTAC)BFG,COG,LDG再加热高炉、热风炉热能效率提高20%-30%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TRT)BFGBFG减压大约能产生30KWh/t电高炉煤气(BFG)干燥除尘回收BFG原始BFG除尘TRT产能增加约30%;低位热值增加5%-8%转炉煤气(LDG)干燥除尘回收LDG原始LDG除尘蒸汽产生增加45t/h;低位热值增加约5%焦炭干式熄火(CDQ)焦炭焦炭熄火每吨焦炭产电90-105kWh煤粉喷吹(PCI)煤高炉PCI增加15kg/顿铁,焦炭比率减少10kg/吨铁余热回收烧结矿与板坯的显热带式烧结机;板坯输送机每吨烧结矿标准煤耗减少15-20kg;电力生产增加53.7%有机兰金循环(ORC)余热、热水、蒸汽流分布式低温源火用效率为30%-55%强化传热废热、废气热交换对流传热系数增加6%-24%储能气体、蒸汽、电、余热需要储存能量流的地方能源效率为65%-85%节能设备电流、水流风扇和泵电力消耗减少近半BFG高炉煤气;COG焦炉煤气;LDG转炉煤气54吴启兵,陈卉,魏炜.钢铁企业碳达峰及降碳行动方案前期研究工作的内容与方法[J].工业安全与保,2021,47(S1):10-15.55GuevaraOpinska,L.,etAl.2021,MovingtowardsZero-EmissionSteel,PublicationforthecommitteeonIndustry,ResearchandEnergy(ITRE),PolicyDepartmentforEconomic,ScientificandQualityofLifePolicies,EuropeanParliament,Luxembourg.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3在一些具体细分方向,例如如何发掘废物流的减碳潜力及可能的减碳路径,文献56也有研究。文献同时预测了在不同的场景下(2035年、2050年)不同路径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与2度目标要求的比例。表6.8废物流的减碳路径和潜力202020352050路径一高炉矿渣-玻璃态/水冷+钢矿渣-玻璃态/水冷252/8.8%268/14.3%273/20.7%路径二高炉矿渣-玻璃态/水冷+钢矿渣-结晶态/干冷191/6.7%202/10.8%206/15.6%路径三高炉矿渣-玻璃态/水冷+钢矿渣-结晶态/干冷-高经济价值回收295/10.3%313/16.7%319/24.1%路径四高炉矿渣-玻璃态/干冷+钢矿渣-玻璃态/水冷306/10.7%324/17.3%331/25.0%路径五高炉矿渣-玻璃态/干冷+钢矿渣-结晶态/干冷244/8.5%259/13.8%264/20.0%路径六高炉矿渣-玻璃态/干冷+钢矿渣-结晶态/干冷-高经济价值回收348/12.1%370/19.7%377/28.5%路径七高炉矿渣-结晶态/干冷+钢矿渣-玻璃态/水冷165/5.8%176/9.4%179/13.5%路径八高炉矿渣-结晶态/干冷+钢矿渣-结晶态/水冷103/3.6%110/5.9%112/8.5%路径九高炉矿渣-结晶态/干冷+钢矿渣-结晶态/水冷-高经济价值回收208/7.3%221/11.8%225/17.0%简述路径减排量(Mt)与2℃要求的减排量比率欧盟57也总结了钢铁行业实现零碳目标的各项措施及财务可行性,如表6.9所示:表6.9a钢铁行业实现零碳目标的措施及财务可行性技术选项示例(发达/发展中)正在试点/应用给定技术的示例技术准备水平(1-9,1最不成熟,仅有基本原理;9已经可以实际应用)可能进入市场的年份温室气体减排潜力1.增加对可回收废钢的使用开发良好,已在一些电弧炉厂使用技术已经可用现在可达55%2.近净成形铸造Castrip公司,Salzgitter公司,ARVEDIESP公司8-9现在相比于传统热轧工艺排放减排60%,总工艺排放减少20%3.(高炉)炉顶气回收ULCOS-BF,IGAR72025+可达30%(结合CCUS可高达65%)4.熔融还原法结合碳捕集封存(CCS)HIsarna5-62030-2035可达85%5.碳捕集封存和/或使用(CCU)Carbon2Chem,SteelanolSTEPWISEEVEREST(目前停止使用,转而采用DRIH2方法)7-82025-2030CCU可实现63%最高可达90%6.从高炉(BF)转向电弧炉(EAF)瑞典钢铁公司SSAB宣布2025之前替换1.5Mt的钢铁产能已经可用现在63%-73%7.用氢和电弧炉直接还原铁HYBRIT,GrINHy,H2Future,SuSteel,SALCOS,SIDERWIN,ULCOWINDRI-氢:7DRI-电:6DRI-氢:2030-2035DRI-电:2040-204587%-97%8.用天然气直接还原铁ArcelorMittal,Hamburg已经可用现在2025之前最高66%9.生物质共燃SHOCOM,GREENEAF2,ACASOS2-7之间,取决于生物质的应用方式203020%-42%,取决于替代率56Sun,W.,Wang,Q.,Zhou,Y.,&Wu,J.(2020).Materialandenergyflowsoftheironandsteelindustry:Statusquo,challengesandperspectives.AppliedEnergy,268,114-129.57GuevaraOpinskaet.al.2021.Movingtowardszeroemissionsteel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4表6.9b钢铁行业零碳目标的措施及财务可行性(课题组根据原文件翻译)6.4相关建议三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建议》是钢铁行业未来发展引领性的文件。根据文件,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的可行路径包括生产中节能技术的应用、能源结构的挑战、智能管控和生产、碳捕集和利用等几方面。为了分析企业的转型路径,课题组随后对行业内的专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调研和访谈,形成如下建议。短期措施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生产中节能技术的应用。未来的五至十年,钢铁行业减碳最重要的是节能技术的应用。从流程工艺上,既不会是完全的短流程,也不会是保持长流程,而是长流程和短流程相结合的方式。能源结构调整。钢铁企业里的碳排放主要由燃料燃烧产生,剩下是由外购电力排放。调整能源结构,将燃料燃烧替换成制氢、光伏发电、新能源、清洁供热等清洁方式,碳排放将显著降低。智能管控。无论是能源利用还是生产工艺,都可以通过智能管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长期的主要措施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钢化联产是未来趋势,同时也是需要金融工具和服务支持的重要方面。成本(展望)技术障碍资金障碍管理障碍可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无无对行业中废钢的长期供应及其质量的担忧;缺乏提高材料质量的激励措施和建筑垃圾和车辆的报废拆解规定。≤50€/吨无无无80-110€/吨(结合CCUS110-115€/吨)高炉注气系统、炉顶气加工(清洁、分离、压缩)、以及项目工业示范等方面有研发需求资金主要与项目去风险化相关生物气、绿氢、绿色电力可用性问题101-500€/吨需要进行更多的工业测试和示范项目非常高的单位产出成本;目前还需要更多的资金渠道CCS基础设施可用性不足,不足以整合到钢铁工艺从而实现高比例减排低技术准备程度高成本储存地点和化学品回收路线需要部署需要更多的资金渠道,因为技术将变得不可或缺需要二氧化碳运输的基础设施及其可得性;公众对该技术的支持度较低可以较低的成本实现EAFs只能在高炉中加工已经从铁矿石还原为生铁的钢材,或使用氢气或废料无无技术可用但成本较高单位产品成本:101-500€/吨运营成本:490-590€/吨无氢气和电解剂成本高资金不仅需要覆盖产品成本,还需要覆盖运营成本与氢气基础设施和可再生电力的认证和可用性有关已经可用无,但天然气需要尽快被氢气替代无,成本较低无暂时不可商业使用单位产品成本较低运营成本主要取决于原料可得性研发需要关注不同的选项,如预处理(如干燥);通过测试、扩大和优化工艺来升级生物质,同时专注于钢铁厂的智能集成验证。测试也可用主要取决于生物质的可得性及成本(运营成本)未来是否会促进将生物质用于工业应用(替代燃料或替代材料)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影响对这一技术选择的投资和研究决策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5金融支持高碳排放行业转型第七章75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67.1绿色金融支持工具为实现“双碳”目标,央行确立了绿色金融“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发展政策思路。“三大功能”之首就是“资源配置”,即通过各类政策包括“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强制披露、绿色评价、行业自律、产品创新等”,实现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先项目、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通过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等方式,“助力我国和其他国家共同实现各自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期,为了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双碳”目标,监管机构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指引和工具。为了促进银行业保险业推进绿色金融,银保监会于2022年6月出台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不仅要求“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还需要“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并注重“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了提升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央行于2021年7月22日正式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金融行业标准,并编制了《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为金融机构核算自身及其投融资业务相关的碳排放、碳减排量提供了指引,并要求金融机构按年度编制碳核算报告。央行于2021年11月发布了《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聚焦三大重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减排贷款”。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后,国常会提出设立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专项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加工、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和推进煤层气开发利用”,在保障资金精准性和直达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的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证监会于2022年4月发布《碳金融产品》标准(JR/T0244-2022),碳金融工具包括融资工具(碳债券、碳资产抵质押融资、碳资产回购、碳资产托管)、碳市场交易工具(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掉期、碳互换、碳借贷等金融衍生品)、碳市场支持工具(碳指数、碳保险、碳基金)。碳金融产品的出台,将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引导市场资金进入绿色投资领域,推动实体经济的低碳转型。国务院国资委于2022年5月发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对央企的ESG体系的发展提出要求。不仅要求央企自身“完善ESG工作机制、提升ESG绩效”,同时还要求“央企在资本市场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77.2转型金融7.2.1提出背景随着国内外相关监管机构陆续加强对绿色活动分类的指引,绿色金融有较快的发展。然而,绿色活动目录并不能完全覆盖整个经济的可持续活动。近几年,国际与国内资本退出煤电领域渐成趋势,许多金融机构采取的措施是剥离煤炭相关资产。包括煤电在内的高排放行业,相关活动和行为在减碳中发挥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活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绿色”。同时,金融机构担心对这些活动的支持被指为“洗绿”,因此相关活动很难获得绿色金融的支持。2021年3月中金公司“碳中和2060”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指出,“相对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具有更好的灵活性、针对性和适应性”58,可以更大范围地支持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等高碳排部门转型的资金需求。以钢铁行业为例,一方面钢铁行业为其他行业包括建筑、汽车等行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市场对钢材的需求巨大;另一方面钢铁行业属于高碳排放行业,碳排放占我国碳排放的15%以上。钢铁行业总体上不符合绿色金融直接服务的分类和要求,但是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也需要大量投资,转型金融就可以有效发挥作用59。目前推出的转型债券、与可持续发展挂钩的债券60让高碳排企业获得资金支持。2021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指出,“要深入研究金融如何支持经济低碳转型高碳行业和企业的低碳转型,目前的绿色金融体系尚不能充分覆盖转型金融需求,应该深入研究如何建立转型金融的界定标准、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配套措施。”高碳行业的转型离不开金融的支持。目前国际上在金融支持高碳行业转型方面有一定的进展和实践经验,相关概念也在国内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7.2.2转型金融最新进展2021年10月,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批准了由中美(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共同牵头的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提交的《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和《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综合报告指出,转型金融是全球可持续金融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提出了包括建立转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发展方向和19项具体行动。《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包含五个关键领域,第一个关键领域是全球可持续金融界定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路线图建议,有兴趣采用和开发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的国家和地区遵循六条基本原则。第六条原则为“纳入转型金融的考量”,该原则旨在鼓励各国在未来的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中容纳更多可以支持气候转型的经济活动。根据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61,G20层面所讨论的转型金融框架的五大基本要素,包括界定标准、披露要求、金融工具、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同时,马骏强调,转型金融需要额外注意“公正转型”。58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lt/cyhz/202103/t20210326_215037.html59https://finance.southcn.com/node_bd56cdafac/f9124e840c.shtml60https://finance.sina.com.cn/china/gncj/2022-05-04/doc-imcwipii7959716.shtml61根据马骏在第二届“绿天鹅”国际会议上的讲话整理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8相比绿色金融框架,转型金融框架中的“公正转型”指解决“努力克服环境问题”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和不平等现象,并为以前依赖污染行业的地区带来经济、环境和社会收益,通过倡导基于“公正可持续性”的政策来综合构建环境、劳动者权益和社会公正框架。目前,央行62将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发展多样化金融工具,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近期,央行正在制定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农业四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更好地支持“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2022年11月,《G20转型金融框架》获得G20领导人峰会批准,为各成员国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转型金融的具体政策提供指导。7.2.3转型金融工具目前国际市场转型金融相关的金融工具主要有“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ustainability-LinkedBond,SLB)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Sustainability-LinkedLoans,SLL)。2020年6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自愿性流程指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的指引。根据该原则,该债券工具承诺在预定时期内改善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表现。对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将通过预设关键绩效指标(如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来衡量,并根据预设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s)进行比对评估。根据CBI统计63,2022年上半年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挂钩和转型(GSS+)债券累计发行量达1.4万亿美元,2022年第一季度共有61%的SLB与温室气体目标挂钩。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目前并无全球统一的定义。欧洲贷款协会(LMA)等机构2022年3月更新了《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根据该原则,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用来支持借款人实现预定的可持续性绩效目标。对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将通过预先确定关键绩效指标(KPI)来衡量,并根据预设的可持续发展绩效目标(SPTs)进行比对评估。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不预设确定收益的具体用途,而是通过将贷款条款与借款人在相关预定SPTs方面的表现相一致,来改善借款人的可持续性状况。国际国内金融市场对于转型金融内涵及产品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2019年9月,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ENEL)发行首支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原则》的基础上,于2021年4月推出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2021年5月,长江电力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全国首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62http://www.pbc.gov.cn/redianzhuanti/118742/4489076/4500507/index.html63https://www.climatebonds.net/files/reports/cbi_susdebtsum_h1_2022_cn.pdf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79建议第八章79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0本报告基于煤炭开采、燃煤发电、钢铁三个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在国际国内相关指引下,应用排放因子法计算企业的碳排放。研究总结了企业的碳排放现状,分行业比较了企业碳排放的计算差异和行业特征。报告借鉴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识别企业的可持续经济活动并计算企业的绿色收入。参照ISSB关于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最新要求,对企业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分析。最后分行业总结企业的低碳转型路径。通过研究发现,切实推进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发展,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提升转型意识、制定转型目标与路径、积极实践并进行信息披露,另一方面也需要金融机构等的协同支持。基于此,课题组提出以下建议。8.1对于高排放企业的相关转型建议8.1.1基于企业层面(1)制定低碳转型目标和战略在“1+N”的顶层设计下,在满足各类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应制定减碳目标和实施战略。分别从企业管理和技术转型路线等方面设置目标和规划,引入并获得外部关于转型路径和融资方式的相关技术、财务、法律支持。大型国企和央企应设置长远目标,尝试探讨多元化经营的可能性,并在相关能力建设、信息披露规则、绩效评级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2)能力建设——加强企业的碳核算能力、企业的可持续活动的识别能力企业的碳排放现状是企业设置转型目标、获取外部转型金融支持的基础。企业应在相关文件指引下,完善企业内的碳排放总量计算。同时,可以根据《共同分类目录》等相关指引披露企业内部的可持续活动。通过增加对企业内绿色和可持续活动的识别和披露,向金融市场展示企业应对“双碳”目标的积极举措。此外,不论是煤炭开采、燃煤发电,还是钢铁行业,相关监管部门均对行业先进技术提出了指引性的文件(包括《“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等)。同时,金融机构也有支持实体经济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要求。企业可以进一步披露在相关先进技术上的已有表现(包括既有投资)和未来计划(包括投资计划、战略等),显示企业的可持续方面的技术发展能力和潜力。(3)加强信息披露企业可以通过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加强以下三方面的信息披露:一是规范已有的信息披露;二是加强关于企业自身减碳转型目标的设立、采取的措施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的信息披露;三是加强企业碳排放信息及可持续活动信息的披露。遵循指引进行披露。企业可以遵循相关指引(例如TCFD或者ISSB等),进行能力建设,并通过年报或者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向公众和投资者披露企业的碳排放现状、未来的转型目标、规划和战略等情况。通过ISSB的披露指引可以看出,除了企业的碳排放现状,企业的转型目标和策略也是市场关注的因素。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164对于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除了当年的实际碳排放量,还需要披露上一年实际的排放量。同时还需要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核算与报告标准或技术规范,披露排放设施、核算方法等信息,以及配额清缴情况。丰富碳排放相关信息。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2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办法和准则中提到了符合要求的企业在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中,需要披露要包括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64。碳排放信息是碳交易市场的基础。真实准确的碳排放信息,将有助于碳交易市场的有效性和流动性。除了排放总量,还可以有选择性地披露排放因子的估算、能耗的构成等因素,以此帮助金融机构和外部企业更好地判断企业的转型现状。加强可持续经济活动和先进技术投资的披露。可持续经济活动信息的披露,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在企业的ESG信息基础上进一步甄别企业的可持续活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例如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计算绿色收入,银行可以判断贷款用途是否满足绿色要求)。企业先进技术投资的披露将企业的低碳转型进展程度提供更多给外部企业和机构,金融机构也可以将这一部分绿色技术投资纳入对企业的绿色收入和投入的评价,识别行业内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使其获得融资机会。注重信息披露质量,平衡信息安全和信息披露。碳排放信息的规范披露,有助于加强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对企业自身低碳转型进展的了解,有助于获得外部的融资机会。另外,国际国内的趋势均表明,未来,随着监管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的碳排放信息和其他可持续信息的强制披露的可能性非常高,提前做好能力建设有助于企业获得主动权。同时,金融机构越来越关注企业的气候目标相关表现带来的投资风险和机遇。相关信息披露可以帮助降低投资者识别碳排放信息与可持续活动信息的成本,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投资者缺乏决策的信息基础,帮助企业获得更多市场资金的支持。碳排放的相关信息涉及企业的运行情况。企业应在平衡信息披露内容和信息安全后,注重信息披露质量。以碳排放因子为例,IPCC提供了参考性的因子,《指南》中提供了行业的因子,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监测的,提供厂站级别的、最精确的排放因子。如若排放因子在现阶段也不便披露,可以披露企业在减碳方面的其他量化指标。以电力行业为例,可以披露新增新能源装机的数量、化石能源发电总额的减少量等,更好地帮助外部机构和金融市场对企业的减碳措施进行量化分析。(4)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可持续金融工具的开发,离不开对企业可持续活动的理解。目前转型金融工具和服务的创新还在初始阶段。转型工具的开发,需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加深对企业可持续活动的理解,共同开发和创新转型金融工具。8.1.2基于行业层面煤炭开采及燃煤发电企业的低碳转型,是一个在多目标约束(保供、环保、低碳、控煤等)下的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当前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未来对能源需求依然强劲。在保供、增效的政策指引下,行业进行减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在稳定能源供应的前提下,立足于自身特征和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拓宽转型路径。完善企业创新链、建强企业产业链、优化企业生态链。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相关工具,获得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2钢铁企业的低碳转型应在控制产能的基础上,布局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和转型路径。短期来看,应该注重调整能源结构和节能技术的应用,并通过智能管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率。长期来看,要注重钢化联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的发展。同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充分利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相关工具,助力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和发展机会。8.2对于金融机构的相关建议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发展,对金融机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推进高碳排行业低碳发展和转型,除了企业需要提高自身转型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转型目标策略以外,还需要金融机构的协同支持。煤炭开采、燃煤发电、钢铁行业的体量巨大,转型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传统的绿色金融框架下,更多支持的是纯绿的活动,高碳行业的转型活动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支持。在2021年的《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中》中国际社会形成共识,通过建立“转型金融框架”,动员金融资本支持高碳行业和企业实现低碳转型。金融机构应主动引导企业制定转型计划,帮助企业进行转型能力建设。同时,帮助企业在提高转型活动的透明度,降低外部机构识别企业转型活动的成本。有效规避“假转型(transition-washing)”和“洗绿(green-washing)”的发生。金融机构应该进一步创新支持转型的金融产品。在金融产品中引入转型的奖惩机制,对于转型成果好的企业实施优惠,鼓励企业努力实现转型目标。金融机构应丰富转型金融工具。目前转型金融工具以债务型融资工具为主,还可以设计和发展股权类融资工具、保险类融资工具等。同时,金融工具的定价,应与企业的转型业绩挂钩,例如提供科学可执行的转型计划,并满足披露要求。对于基金公司等投资机构,一方面可以通过关注企业的碳排放现状、转型目标和减碳规划等信息,判断企业转型计划的客观性和可行性、企业低碳转型风险和收益,评估企业未来的估值变化和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深入了解行业先进技术和转型路径的基础上,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有良好前景的技术、项目或者企业,并积极探索创新转型金融工具。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3参考文献[1]An,R.,Yu,B.,Li,R.,&Wei,Y.-M.PotentialofenergysavingsandCO2emissionreductioninChina’sironandsteelindustry[J].AppliedEnergy,2018,226,862-880.[2]GuevaraOpinska,L.,etAl.MovingtowardsZero-EmissionSteel,PublicationforthecommitteeonIndustry[EB/OL].2021,ResearchandEnergy(ITRE),PolicyDepartmentforEconomic,ScientificandQualityofLifePolicies,EuropeanParliament,Luxembourg.[3]IEA.TheRoleofLowEmissionCoalTechnologiesinaNetZeroAsianFuture[EB/OL].2022.[4]IFRSFoundation.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Prototype[OL/R].www.ifrs.org,2021.[5]IFRSFoundation.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Prototype[OL/R].www.ifrs.org,2021.[6]IFRSFoundation.Industry-basedDisclosureRequirements[OL/R].www.ifrs.org,2021.[7]BP.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EB/OL].2021.[8]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EB/OL].2015.[9]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EB/OL].2018[10]IPSF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工作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气候变化减缓[EB/OL].2021.[11]ISO14064-1.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EB/OL].2006[12]安英莉.煤炭全生命周期环境行为及其对土地资源的影响[D].中国矿业大学,2017.[13]白伟荣,王震,吕佳.碳足迹核算的国际标准概述与解析[J].生态学报,2014,34(24):7486-7493.[14]蔡博峰,朱松丽,于胜民,董红敏,张称意,王长科,朱建华,高庆先,方双喜,潘学标,郑循华.《IPCC2006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19修订版》解读[J].环境工程,2019,37(08):1-11.[15]陈健华,孙亮,陈亮,林翎,刘玫,鲍威,郭慧婷.国内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的比较分析[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6,12(06):545-553.[16]程蕾.碳中和背景下煤炭企业转型发展策略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21,41(07):34-38.[17]董文娟,李政,孙铄,张丹玮,唐若瑶.能源行业甲烷排放清单编制研究[EB/OL].2020.[18]樊金璐,孙键,赵娆.我国煤炭行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与碳流通图[J].煤炭经济研究,2017,37(09):34-37.[19]工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EB/OL].2022.[20]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S2)[EB/OL].2022.[21]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一般要求(征求意见稿)[EB/OL].2022.[22]国家发改委.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EB/OL].2013.[23]国家发改委.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EB/OL].2013.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4[24]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两年更新报告[EB/OL].2018.[25]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EB/OL].2018.[26]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两年更新报告[EB/OL].2016.[27]国家发改委气候变化司.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EB/OL].2011.[28]国家发改委.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EB/OL].2015.[29]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EB/OL].2021.[30]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EB/OL].2019.[31]国家节能中心.国家节能中心能效评价技术依据钢铁行业(征求意见稿)[EB/OL].2013.[32]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EB/OL].2021.[33]胡振琪,肖武.关于煤炭工业绿色发展战略的若干思考——基于生态修复视角[J].煤炭科学技术,2020,48(04):35-42.[34]李继峰,郭焦锋,高世楫,顾阿伦.国家碳排放核算工作的现状、问题及挑战[J].发展研究,2020(06):9-14.[35]李清亮,柳妮.双碳背景下煤炭企业转型路径与发展方向[J].煤炭经济研究,2021,41(07):45-51.[36]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组织(UNEPFI).负责任投资原则[EB/OL].2019.[37]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EB/OL].2016.[38]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1996修订版)[EB/OL].1996.[39]刘强,陈亮,段茂盛,郑晓奇.中国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指南的对策建议[J].气候变化研究进展,2016,12(03):236-242.[40]马翠梅,戴尔阜,刘乙辰,王亚慧,王芳.中国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甲烷逃逸排放研究[J].资源科学,2020,42(02):311-322.[41]马骏,王博璐.《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应用[J].中国金融,2021(24):34-35.[42]那洪明,何剑飞,袁喻兴,孙竞超.钢铁企业不同生产流程碳排放解析[C]//.第十届全国能源与热工学术年会论文集.2019:402-408.[43]倪培根,秦二娃,程锐.推进绿色基金环境信息披露[J].中国金融,2022(09):52-53.[44]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B/OL].2019.[45]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工作小组.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TCFD[EB/OL].2017.[46]任世华,谢亚辰,焦小淼,谢和平.煤炭开发过程碳排放特征及碳中和发展的技术途径[J].工程科学与技术,2022,54(01):60-68.[47]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EB/OL].2022.[48]生态环境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1年修订版)[EB/OL].2021.[49]生态环境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EB/OL].2022.[50]生态环境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EB/OL].2021.[51]世界钢铁协会.2020LCA报告[EB/OL].2020.[52]世界资源研究所(WRI),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EB/OL].2011.[53]网易研究局.网易碳中和报告[EB/OL].2021.[54]吴启兵,陈卉,魏炜.钢铁企业碳达峰及降碳行动方案前期研究工作的内容与方法[J].工业安全与环保,2021,47(S1):10-15.[55]许满兴,张玉兰.新世纪我国球团矿生产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J].烧结球团,2017,42(02):25-30+37.[56]银保监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年版)[EB/OL].2020.[57]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EB/OL].2012.[58]中电联.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EB/OL].2022.[59]中共中央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EB/OL].2021.[6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EB/OL].2021.[6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2[EB/OL].2022.[62]中国煤炭工业协会.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EB/OL].2021.[63]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EB/OL].2021.[6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0227—2021[EB/OL].2021.[65]中国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EB/OL].2018.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5本报告为课题组受景顺集团委托“双碳目标下重点行业上市公司的转型压力和绿色收入研究”研究成果。课题组感谢由景顺集团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提供的全力支持和赞助。近一年的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咨询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行业协会、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许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他们为课题的研究思路、方法和结论,提出宝贵的意见。在此,感谢他们对本课题贡献的经验和智慧。课题组感谢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博士对课题研究开展、结论政策建议的指导和意见。课题组感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博士对三个行业碳排放计算的指导。课题组感谢生态环境部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柴麒敏主任对课题研究难点的指导、后续深入研究的启发。课题组感谢以下专家直接参与讨论、对课题组的启发与建议(按姓氏拼音排序):蔡琼(三峡集团国际清洁能源研究室主办)、黄俊灵(三峡集团国际清洁能源研究室主任清华三峡气候与低碳中心副主任)、姜德旺(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梅德文(北京绿色交易所总经理)、邱波(中国华能集团能源研究院一级职员)、孙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能环部能源管理室主任)、唐睿(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袁建丽(国家电投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规划咨询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张承鹫(国家电投集团战略研究院科研部主管)、赵良(华能集团碳中和研究所所长)。课题组感谢来自景顺集团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专家的积极参与,他们的讨论和分享给课题组以启发和参考。感谢以下来自景顺集团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专家的宝贵意见(按姓氏拼音排序):陈浩扬、黎海威、NorbertLing、苏莹莹、田宁、AndrewTong、周春泉。鸣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6后续相关研究课题组将持续关注高排放高耗能行业的碳排放现状、转型问题,同时将持续关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的最新应用,企业ESG信息披露的最新进展及评价方式。相关研究将继续得到景顺集团及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的支持,预期一年后发布研究成果。关于我们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enterforGreenFinanceResearch,CGFR)成立于2018年底,致力于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学术与政策研究、工具创新、产研结合与国际合作。伴随着国家30-60“双碳”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中心将全力以赴服务于国家战略、世界发展,在碳中和实现机制与路径、环境气候风险分析、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标准开发、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科技赋能碳中和、转型金融、绿色金融产品创新、ESG投融资研究、生物多样性与金融稳定关联关系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支持国家相关部委、金融监管和头部金融机构的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版权与声明本报告内容基于清华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下称“中心”)认为可信的公开信息编制,但中心对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若无特别声明,报告中陈述的观点仅代表课题组成员的个人意见,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承诺或投资意见。对依据或使用本报告内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清华大学、中心、其他关联机构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报告版权为清华大学和中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或再次分发等任何形式侵犯本报告版权。清华大学和中心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7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88联系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77号双清大厦2号楼1001室邮编:100084电话:010-83021703邮箱:greenfinance@pbcsf.tsinghua.edu.cn网页:http://greenfinance.pbcsf.tsinghua.edu.cn/关注我们绿色金融研究中心CGFR【微信公号】名称:绿色金融CGFRID:Tsinghua_CG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