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央视网,信达证券研发中心
3、首提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耗“双控”向碳“双控”转
变
本次会议提出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
量控制,前者即“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际在 10 月
8日的国常会上便已提出,先前要求是:完善地方能耗双控机制,推动新增
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值得注意的是后者“原
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为首次提出。所谓“原料用能”主要针对煤
化工、石油化工等产业领域,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用于转化为原材
料的部分,如煤质烯烃、煤制甲醇,石油制橡胶、纤维等转化用能,但其
过程中存在的用于燃料的能源消耗依然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长期以来,原料用能都是纳入全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伴随现代煤化工
和石油炼化的快速发展以及近两年国内能耗形势趋紧,产业越来越受制于
能源“双控”政策,产业自身也有从能源消费口径上区分原料和燃料用能的
诉求,且实际上从碳排放角度,并不是 100%的能源消耗排放二氧化碳到空
气中,一般只有 20%(排放),80%是转化成原料固定其中。因此,如果在
“双碳”大背景下,从控制碳排放角度,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中剔除原料用
能是非常合理的,也有利于为相关行业提供更大发展空间,满足经济社会
发展需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会议只表达了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对于
是否纳入强度控制未给与明确,此问题在当前以强度为主、总量为辅的新
的能源“双控”导向下值得关注,且如何完整准确认定原料用能(及是否
也是针对新增)也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文件予以明确。
本次会议同样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
强度“双控”转变。能耗“双控”源自 2015 年,从最初的“能源消费总量
和强度双控制度”演变完善为如今“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际
上是在严格强度指标同时给与总量更多弹性,包括前文提到的新增可再生
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也说明了这一点。至于为何是创
造条件尽早实现,简言之:能源活动排放的 CO2占CO2总体排放的 90%
左右,因此一定阶段的能耗“双控”可以等同于碳“双控”,而且我国能耗
“双控”有基础、有条件且在不断调整完善,反观碳“双控”基础和条件还
比较薄弱,但考虑到新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其消费过
程不产生碳排放,原料用能中固定在原材料中的能源消耗部分也不产生碳
排放,从更加精准推动双碳工作和鼓励发展新能源角度,创造条件尽早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