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引言
為甚麼淨零排放是企業的關鍵策略?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1於2021年
8月發佈的報告,明確地證實了我們多年來已經了解
的情況:氣候變化帶來日益加劇的實體風險是人類活
動所導致,而且前景令人擔憂。不過報告亦指出,雖
然時間短促,但人類仍能在有限的時間內採取有效行
動。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稱該報告是「對
人類發出的紅色警報」。
為回應愈來愈多的科學證據、造成經濟損失的火災及
洪災,以及不斷增加的公眾憂慮,全球多國政府已公
佈達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日期。
於2020年9月的聯合國大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
平宣佈,中國致力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同年11
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亦在其施政報告中宣佈香港特
別行政區將致力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
1 請參閱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第六次評估報告《氣候變化2021:自然科學基礎》 (IPCC AR6 Climate Change 2021: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2 更多詳情請參閱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官方網站。
3 除非另外說明,否則就本指引而言,使用「碳排放」一詞時,可與「溫室氣體排放」互相替換,且包含《溫室氣體核算體系》中的七種溫室氣
體: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及三氟化氮(NF3)。
目前連同中國,日本、韓國、歐盟及若干其他國家
(合計共佔全球排放量的70%以上),已經公佈了淨零
排放的目標日期。它們傳達的信息很清晰:實現淨零
排放刻不容緩,而且須馬上採取行動。
為加強政府有關淨零排放目標的政策,七國集團的財
長已同意強制規範企業必須依據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
作小組(TCFD)的建議2,就氣候相關財務信息進行匯
報。全球各地的金融管理局及市場監管機構,包括香
港金融管理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正
在計劃將氣候相關財務披露工作小組的匯報建議納入
其法則及規條。
簡括而言,淨零排放目標是指某國家或公司承諾將碳
排放3盡可能減少至接近零的水平,然後利用碳移除
或碳封存技術,以中和剩餘的排放量。為了將全球暖
化控制在科學界主流認可的1.5°C(相較於工業化前水
平)安全限度內,全球必須不遲於2050年達成淨零排
放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