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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2021年,国际绿色合作取得了可喜进展。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
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先后成功举行,向世界传递出团结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坚定信
念。碳中和理念进一步夯实,更多国家致力于实现碳中和目标或承诺碳减排,更加积
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行动。
在2020年9月我国提出“30·60”目标1后,2021年可称为我国碳中和元年2。实现碳
达峰碳中和,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
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也
是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央先后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纲领性
文件,碳达峰碳中和的顶层设计逐步完善,“1+N”政策体系陆续构建。碳达峰碳中
和影响全球格局、经济模式、产业结构、社会发展,金融业应当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经济社会稳健、有序转型。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所提供
的金融服务”3。随着世界各国和企业纷纷设定净零目标,人们对金融助力绿色发展的
认识不断深化,支持产业绿色转型、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也成为绿色金融新的发展目标和
要求。开展环境与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为投资决策提供标准化、透明数据支持成为绿色
金融的重要基础工作。
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2017年成为首家签署支持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气
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建议声明的中资金融机构,深度参与起草并于
2019年首批签署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行动倡议《负责任银行原则》(PRB),在发展实
前 言
通过完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统筹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产品创新与风
险管理,服务国家‘双碳’目标,本行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有效发
挥了开创者、引领者的作用。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
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2据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碳中和”元年与金融业的绿色升级》。
3 2016 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进行了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