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VIP专享VIP免费

2021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
2021 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 10.63
亿千瓦,同比增长约 13.8%,占全部电力装机的 44.8%;其中,
水电装机 3.91 亿千瓦(抽水蓄能 0.36 亿千瓦)、风电装机 3.28
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06 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 3798 万千
瓦。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 2.48 万亿千瓦时,占全
部发电量的 29.7%;其中水电发电量 1.34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
发电量的 16.0%;风电发电量 6556 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7.8%;光伏发电量 3259 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3.9%
物质发电量 1637 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2.0%
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
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 24446 亿千瓦时,
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29.4%,同比提高 0.6 个百分点;全国非水
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 11398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
比重为 13.7%,同比增长 2.3 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可再生能源
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
号)公布的 2021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
纳责任权重,综合考虑各省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
1
消纳情况,经核算,除西藏免除考核外,全国 28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
重,甘肃和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
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低 2.6 个和 1.8 个百分点;全国 29 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非水电消纳
责任权重,新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
低消纳责任权重低 0.6 个百分点。
据统计,30 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
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 80%以上的 140-80%720-
40%12 10-20%10 个;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
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 20%以上的 710-20%15 个、5-
10%75%以下的 1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
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 1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
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 2
1 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省(区、市)
实际消纳量
(亿千瓦
时)
实际完成
情况
同比增加
百分点
下达的最低总量
消纳责任权重
实际完成情况超出
下达最低权重指标
的百分点
四川 2633 80.4% -1.4 74.0% 6.4
云南 1657 77.5% -3.1 75.0% 2.5
青海 662 77.1% -7.6 69.5% 7.6
甘肃 701 46.9% -5.6 49.5% -2.6
湖南 1000 46.4%* -0.7 45.0% 1.4
重庆 610 45.5% -5.9 43.5% 2.0
广西 964 43.1% -0.2 43.0% 0.1
2
省(区、市)
实际消纳量
(亿千瓦
时)
实际完成
情况
同比增加
百分点
下达的最低总量
消纳责任权重
实际完成情况超出
下达最低权重指标
的百分点
湖北 1026 41.5% -1.7 37.0% 4.5
贵州 629 36.1% -4.6 35.5% 0.6
上海 558 31.9% -3.7 31.5% 0.4
吉林 252 29.9% -0.4 28.0% 1.9
江西 546 29.3% 4.1 26.5% 2.8
河南 1058 29.0% 7.4 21.5% 7.5
广东 2281 29.0%* -4.1 29.0% 0.0
宁夏 334 28.8% 2.1 24.0% 4.8
陕西 525 26.7% 1.8 25.0% 1.7
山西 649 24.9% 6.1 20.0% 4.9
内蒙古 954 24.1% 3.0 20.5% 3.6
黑龙江 254 23.3% -0.1 22.0% 1.3
新疆 712 20.2% -0.3 22.0% -1.8
北京 244 19.8% 3.4 18.0% 1.8
天津 191 19.5% 3.4 17.0% 2.5
安徽 524 19.3% 1.7 16.0% 3.3
辽宁 492 19.1% 1.9 15.5% 3.6
福建 539 19.0%* 0.0 19.0% 0.0
浙江 1042 18.9% -0.7 18.5% 0.4
江苏 1321 18.6% 1.8 16.5% 2.1
河北 756 17.6% 3.4 16.5% 1.1
海南 71 17.5% 1.3 16.0% 1.5
山东 1167 15.8% 3.4 13.0% 2.8
西藏 95 94.1% 7.0 不考核 不考核
全国 24446 29.4% 0.6
备注:1.湖南计入贵州点对网 45.5 亿千瓦时水电;
2.福建省加上了安徽省转让的 36 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总量超额消纳量;
3.广东省加上了云南省转让的 49 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总量超额消纳量。
2 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省(区、市)
实际消纳量
(亿千瓦
时)
实际完成
情况
同比增加
百分点
下达的最低总量
消纳责任权重
实际完成情况超出下
达最低权重指标的百
分点
青海 251 29.3% 3.9 24.5% 4.8
宁夏 303 26.2% 4.8 22.0% 4.2
山西 610 23.4% 6.6 19.0% 4.4
黑龙江 253 23.2% 1.7 20.0% 3.2
内蒙古 890 22.5% 3.0 19.5% 3.0
3
2021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0.6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3.8%,占全部电力装机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9.7%;其中水电发电量1.34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16.0%;风电发电量6556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7.8%;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9%;生物质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0%。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2444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29.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139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3.7%,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公布的202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综合考虑各省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1消纳情况,经核算,除西藏免除考核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甘肃和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低2.6个和1.8个百分点;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新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低0.6个百分点。据统计,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1个、40-80%的7个、20-40%的12个、10-20%的10个;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20%以上的7个、10-20%的15个、5-10%的7个、5%以下的1个。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1,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2。表1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省(区、市)实际消纳量(亿千瓦时)实际完成情况同比增加百分点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情况超出下达最低权重指标的百分点四川263380.4%-1.474.0%6.4云南165777.5%-3.175.0%2.5青海66277.1%-7.669.5%7.6甘肃70146.9%-5.649.5%-2.6湖南100046.4%-0.745.0%1.4重庆61045.5%-5.943.5%2.0广西96443.1%-0.243.0%0.12省(区、市)实际消纳量(亿千瓦时)实际完成情况同比增加百分点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情况超出下达最低权重指标的百分点湖北102641.5%-1.737.0%4.5贵州62936.1%-4.635.5%0.6上海55831.9%-3.731.5%0.4吉林25229.9%-0.428.0%1.9江西54629.3%4.126.5%2.8河南105829.0%7.421.5%7.5广东228129.0%-4.129.0%0.0宁夏33428.8%2.124.0%4.8陕西52526.7%1.825.0%1.7山西64924.9%6.120.0%4.9内蒙古95424.1%3.020.5%3.6黑龙江25423.3%-0.122.0%1.3新疆71220.2%-0.322.0%-1.8北京24419.8%3.418.0%1.8天津19119.5%3.417.0%2.5安徽52419.3%1.716.0%3.3辽宁49219.1%1.915.5%3.6福建53919.0%0.019.0%0.0浙江104218.9%-0.718.5%0.4江苏132118.6%1.816.5%2.1河北75617.6%3.416.5%1.1海南7117.5%1.316.0%1.5山东116715.8%3.413.0%2.8西藏9594.1%7.0不考核不考核全国2444629.4%0.6备注:1.湖南计入贵州点对网45.5亿千瓦时水电;2.福建省加上了安徽省转让的36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总量超额消纳量;3.广东省加上了云南省转让的49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总量超额消纳量。表2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省(区、市)实际消纳量(亿千瓦时)实际完成情况同比增加百分点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情况超出下达最低权重指标的百分点青海25129.3%3.924.5%4.8宁夏30326.2%4.822.0%4.2山西61023.4%6.619.0%4.4黑龙江25323.2%1.720.0%3.2内蒙古89022.5%3.019.5%3.03省(区、市)实际消纳量(亿千瓦时)实际完成情况同比增加百分点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情况超出下达最低权重指标的百分点河南78021.4%7.718.0%3.4吉林17721.0%-0.321.0%0.0北京23919.4%3.317.5%1.9甘肃28318.9%1.118.0%0.9天津18118.4%3.316.0%2.4陕西35217.9%4.315.0%2.9河北72116.8%3.316.0%0.8安徽43416.0%2.414.0%2.0云南32115.0%-0.115.0%0.0山东110014.9%3.512.5%2.4湖南30214.0%2.913.5%0.5辽宁36114.0%0.413.5%0.5江西24413.1%2.512.0%1.1江苏85912.1%3.110.5%1.6新疆42011.9%1.012.5%-0.6广西25511.4%2.510.0%1.4湖北26910.9%1.810.0%0.9贵州1719.8%2.58.5%1.3海南389.4%2.08.0%1.4福建2589.1%1.87.5%1.6浙江4748.6%1.18.5%0.1四川2337.1%1.06.0%1.1广东4485.7%0.35.0%0.7上海915.2%0.44.0%1.2重庆584.3%0.14.0%0.3西藏2120.8%-0.8不考核不考核全国1139813.7%2.3备注:1.福建省加上了安徽省转让的30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2.云南省加上了广东省转让的28亿千瓦时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4三、全国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年可利用小时数情况表32021年全国风电重点地区年利用小时数情况省(区)资源区地区2020年实际利用小时数2021年实际利用小时数实际利用小时数增加值内蒙古I类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外其他地区23182626308II类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2378240729新疆I类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26162781165III类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以外其他地区2178224163甘肃II类嘉峪关市、酒泉市20162153137III类除嘉峪关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区16381861223宁夏III类宁夏16532018365黑龙江III类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22552063-192IV类黑龙江省其他地区22702254-16吉林III类白城市、松原市23022280-22IV类吉林省其他地区2355242772辽宁IV类辽宁2243229350河北II类张家口市20321995-37山西IV类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175023175675表42021年全国光伏重点地区年利用小时数情况省(区)资源区地区2020年实际利用小时数2021年实际利用小时数实际利用小时数增加值内蒙古I类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外其他地区16261568-58II类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16191562-57新疆I类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16551597-58II类除I类外其他地区1414145541甘肃I类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1535156227II类除I类外其他地区12631389126青海I类海西1436147438II类除I类外其他地区13871248-139宁夏I类宁夏1390147181陕西II类榆林、延安14661455-11黑龙江II类黑龙江15071503-4吉林II类吉林1477153760辽宁II类辽宁13881327-61河北II类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14851343-142山西II类忻州、朔州、大同14701424-466四、全国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情况2021年,全国及重点省份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情况良好。2021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同比提升0.4个百分点;尤其是湖南、甘肃和新疆,风电利用率同比显著提升,湖南风电利用率99%、甘肃风电利用率95.9%,新疆风电利用率92.7%、同比分别提升4.5、2.3、3.0个百分点。2021年,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8%,与上年基本持平。新疆、西藏等地光伏消纳水平显著提升,光伏利用率同比分别提升2.8和5.6个百分点。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7.9%,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表52021年全国风电并网消纳情况2020年实际利用率2021年实际利用率全国96.5%96.9%北京99.7%100.0%天津99.8%100.0%河北95.3%95.4%山西97.0%97.5%山东96.8%98.5%蒙西93.0%91.1%蒙东97.7%97.6%辽宁99.0%98.0%吉林97.6%97.1%黑龙江99.5%98.1%上海100.0%100.0%江苏100.0%100.0%浙江100.0%100.0%安徽100.0%100.0%福建100.0%100.0%江西100.0%99.9%河南99.8%98.3%湖北100.0%100.0%湖南94.5%99.0%重庆100.0%100.0%四川100.0%100.0%陕西96.7%97.7%72020年实际利用率2021年实际利用率甘肃93.6%95.9%青海95.3%89.3%宁夏97.8%97.6%新疆89.7%92.7%西藏100.0%100.0%广东100.0%100.0%广西100.0%100.0%海南100.0%100.0%贵州99.7%99.5%云南99.4%99.9%表62021年全国光伏并网消纳情况2020年实际利用率2021年实际利用率全国98.0%98.0%北京100.0%100.0%天津100.0%99.9%河北98.7%98.2%山西97.0%99.1%山东99.0%99.1%蒙西96.4%96.5%蒙东99.6%99.4%辽宁100.0%99.6%吉林98.8%98.9%黑龙江100.0%99.6%上海100.0%100.0%江苏100.0%100.0%浙江100.0%100.0%安徽100.0%100.0%福建100.0%100.0%江西100.0%100.0%河南100.0%99.9%湖北100.0%100.0%湖南99.9%100.0%重庆100.0%100.0%四川100.0%100.0%陕西97.1%98.0%甘肃97.8%98.5%青海92.0%86.2%宁夏97.5%97.5%新疆95.4%98.3%西藏74.6%80.2%82020年实际利用率2021年实际利用率广东100.0%100.0%广西100.0%100.0%海南100.0%100.0%贵州99.4%99.6%云南99.5%99.8%表72021年全国主要流域水电利用情况主要流域2020年有效水能利用率2021年有效水能利用率金沙江99.20%99.99%雅砻江93.54%96.96%大渡河86.81%92.83%乌江98.34%99.75%长江干流上游99.85%99.97%黄河干流上游93.14%99.73%南盘江-红水河99.26%99.61%澜沧江99.88%99.95%五、直流特高压线路输送可再生能源情况2021年,17条直流特高压线路年输送电量4887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2871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8.3%,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部直流特高压线路总输送电量的58.7%。国家电网运营的13条直流特高压线路总输送电量4048亿千瓦时,其中可再生能源电量2032亿千瓦时,占总输送电量的50.2%;南方电网运营的4条直流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839亿千瓦时,全部为可再生能源电量。表82021年直流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情况序号线路名称年输送电量(亿千瓦时)可再生电量合计(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占比占比同比增长(百分点)91复奉直流283.0283.0100.0%0.02锦苏直流361.9361.9100.0%0.03宾金直流271.6271.399.9%-0.14天中直流446.1159.735.8%-4.95灵绍直流504.1116.423.1%6.06祁韶直流271.970.926.1%-1.27雁淮直流285.750.417.6%3.98锡泰直流185.941.622.4%22.19鲁固直流265.4101.038.0%20.910昭沂直流319.6107.833.7%-13.811吉泉直流550.6172.931.4%13.112青豫直流151.5148.998.3%-1.713雅湖直流150.5146.097.0%/14楚穗直流217.6217.6100.0%0.015普侨直流156.2156.2100.0%0.016新东直流237.9237.9100.0%0.017昆柳龙直流227.1227.1100.0%0.0全国4887287158.7%12.8注:1-13项数据为国家电网报送,14-17项数据为南方电网公司报送。/表示由于线路新投产等原因没有同比数据。六、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落实情况浙江。2021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1042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8.9%,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474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四川。2021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633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0.4%,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33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1%,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宁夏。2021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334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8.8%,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303亿千瓦时,占本省全10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2%,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甘肃。2021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701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46.9%,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83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8.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青海。2021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662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77.1%,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251亿千瓦时,占本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约为29.3%,同比上升3.9个百分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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