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总体情况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 10.6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 13.8%,占全部电力装机的 44.8%;其中,水电装机 3.91 亿千瓦(抽水蓄能 0.36 亿千瓦)、风电装机 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06 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 3798 万千瓦。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 2.48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29.7%;其中水电发电量 1.34 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16.0%;风电发电量 6556 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7.8%;光伏发电量 3259 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3.9%;生物质发电量 1637 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 2.0%。二、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实际消纳量为 24446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29.4%,同比提高 0.6 个百分点;全国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 11398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 13.7%,同比增长 2.3 个百分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704号)公布的 2021 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综合考虑各省本地生产、本地利用以及外来电力1消纳情况,经核算,除西藏免除考核外,全国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甘肃和新疆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低 2.6 个和 1.8 个百分点;全国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新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际完成情况较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低 0.6 个百分点。据统计,30 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 80%以上的 1 个、40-80%的 7 个、20-40%的 12 个、10-20%的 10 个;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 20%以上的 7 个、10-20%的 15 个、5-10%的 7 个、5%以下的 1 个。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 1,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非水电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如表 2。表 1 2021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省(区、市)实际消纳量(亿千瓦时)实际完成情况同比增加百分点下达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情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