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观氢系列三:国内氢能政策变迁——氢程万里VIP专享VIP免费

联合研究丨行业深度
[Table_Title]
长江观氢系列三:
国内氢能政策变迁——氢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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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1
丨证券研究报告
报告要点
[Table_Summary]
2019 年至今多项涉及氢能的政策纷纷出台,各部委对燃料电池产业链都给予了财政支持并列
明了技术考核量化指标要求,从燃料电池到零部件研发,到零部件批量制备指标要求,再到储
运设备及制氢设备技术突破都启动了各类专项项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贴政策的出台,
表明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根据各自适宜的应用场景独立发展已经是未来国家的重要战略
方向,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降本而非仅仅是车企及加氢站。考虑到全国其他省份相关规划未来
陆续出台,全国氢能产业产值 2025 年或达万亿以上。
分析师及联系人
[Table_Author]
徐科
邬博华
马军
SACS0490517090001
SACS0490514040001
SACS0490515070001
任楠
贾少波
SACS0490518070001
SACS04905200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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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观氢系列三:
国内氢能政策变迁——氢程万里
联合研究丨行业深度
[Table_Summary2]
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国家级氢能示范城市群陆续落地
氢能政策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 2002-2014 年(氢燃料电池作为前沿技术研
发)“十五”期间确立电动汽车三纵三横战略,首次将燃料电池作为国家级研发重点十余年
间新能源汽车的重点在于推进纯电动汽车等产业化,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前沿技术攻关阶段;
2第二阶段为 2014-2019 年(从燃料电池到制储运用全产业链研发): 多部委多次出台文件,
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技术攻关,实现革命性突破,表明燃料电池逐渐走出“实验
室”,而在落地应用的过程中需要全产业链配套集体降本;3)第三阶段为 2019 年至今(明确
将氢能列为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重要领域,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2019 年国务院首次将
动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氢能源的发展拉开了新篇章,
2020-2021 年多项涉及氢能的政策纷纷出台。
产业法规及产品标准对标欧美,目标全线自主可控
氢能标准不断完善理顺底层逻辑:目前我国氢能标准体系中储运、燃料电池系统和整车应用方
面的标准相对较完善,但基础与管理、制备和加注方面的标准比较缺失,为此广东省按照“战
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关键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了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规划路线图,
2023-2024 年研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少于 25 项,推动标准体系融入产业政策。此外氢能
4项关键技术列入国家能源局《2022 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随着相关标准的确立,
行业将有标可依,有利于未来健康高速成长。技术研发支持来看,各部委(主要是科技部)
燃料产业都给财政支列明术考核量指标求,从燃电池到零件研
发,到零部件批量制备指标要求,再到储运设备及制氢设备技术突破都启动了各类专项项目。
示范群以奖代补政策出台,车辆补贴向积分奖励过渡
城市群奖励顶层政策主导产业发展:往氢方向补贴政策主要跟随汽车策发
布,补贴主要集中在燃料电池汽车终端采购环节,且有退坡的趋势。2020 年燃料电池示范城
市群以奖代补政策出台,单个城市群四年奖励国补上限 18.7 亿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
贴政策的出台,表明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根据各自适宜的应用场景独立发展已经是未来国
家的重要战略方向。更加重要的是,其中以奖代补的积分政策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降本而非仅
仅是车企及加氢站。此外,配合国家氢能政策,各地方省市推出相应支持政策,地方补贴目前
力度仍较大,也涉及产业链多个方面,如加氢站建站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规模约建站投资的
30%-50%,加氢运营补贴 10-20 /kg
多个省市出台氢能规划,2025 年产值或超万亿
国家各部委密集发布氢能相关政策的同时,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北京、广东、河北、河南等多
个省市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或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已经披露了车辆推广及加氢站
建设规划的 13 个省份,对应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行业产值分别可达 7,922 亿元和 9,316 亿元,
考虑到全国其他省份相关规划未来陆续出台,全国氢能行业产值 2025 年或达万亿以上,相比
发达国家推进力度相当,可以适当关注各地文件中提到的领先企业竞争优势。
风险提示
1、氢能政策出台进度低于预期风险;
2、氢能产业链降本速度低于预期风险。
相关研究
[Table_Report]
《长江观氢系列一:日升月恒,氢风破浪2021-
12-17
《长江观氢系列二:全球视角下的氢能——云奔
潮涌》2022-01-06
2022-02-06
联合研究丨行业深度[Table_Title]长江观氢系列三:国内氢能政策变迁——氢程万里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31丨证券研究报告丨报告要点[Table_Summary]2019年至今多项涉及氢能的政策纷纷出台,各部委对燃料电池产业链都给予了财政支持并列明了技术考核量化指标要求,从燃料电池到零部件研发,到零部件批量制备指标要求,再到储运设备及制氢设备技术突破都启动了各类专项项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贴政策的出台,表明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根据各自适宜的应用场景独立发展已经是未来国家的重要战略方向,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降本而非仅仅是车企及加氢站。考虑到全国其他省份相关规划未来陆续出台,全国氢能产业产值2025年或达万亿以上。分析师及联系人[Table_Author]徐科邬博华马军SAC:S0490517090001SAC:S0490514040001SAC:S0490515070001任楠贾少波SAC:S0490518070001SAC:S0490520070003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丨证券研究报告丨更多研报请访问长江研究小程序cjzqdt11111[Table_Title2]长江观氢系列三:国内氢能政策变迁——氢程万里联合研究丨行业深度[Table_Summary2]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国家级氢能示范城市群陆续落地氢能政策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为2002-2014年(氢燃料电池作为前沿技术研发):“十五”期间确立电动汽车三纵三横战略,首次将燃料电池作为国家级研发重点,十余年间新能源汽车的重点在于推进纯电动汽车等产业化,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前沿技术攻关阶段;2)第二阶段为2014-2019年(从燃料电池到制储运用全产业链研发):多部委多次出台文件,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技术攻关,实现革命性突破,表明燃料电池逐渐走出“实验室”,而在落地应用的过程中需要全产业链配套集体降本;3)第三阶段为2019年至今(明确将氢能列为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重要领域,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2019年国务院首次将“推动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自此氢能源的发展拉开了新篇章,此后2020-2021年多项涉及氢能的政策纷纷出台。产业法规及产品标准对标欧美,目标全线自主可控氢能标准不断完善理顺底层逻辑:目前我国氢能标准体系中储运、燃料电池系统和整车应用方面的标准相对较完善,但基础与管理、制备和加注方面的标准比较缺失,为此广东省按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关键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了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规划路线图,2023-2024年研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少于25项,推动标准体系融入产业政策。此外氢能4项关键技术列入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随着相关标准的确立,行业将有标可依,有利于未来健康高速成长。技术研发支持来看,各部委(主要是科技部)对燃料电池产业链都给予了财政支持并列明了技术考核量化指标要求,从燃料电池到零部件研发,到零部件批量制备指标要求,再到储运设备及制氢设备技术突破都启动了各类专项项目。示范群以奖代补政策出台,车辆补贴向积分奖励过渡城市群奖励顶层政策主导产业发展:过往氢能方向国家补贴政策主要跟随新能源汽车政策发布,补贴主要集中在燃料电池汽车终端采购环节,且有退坡的趋势。2020年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以奖代补政策出台,单个城市群四年奖励国补上限18.7亿元。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贴政策的出台,表明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根据各自适宜的应用场景独立发展已经是未来国家的重要战略方向。更加重要的是,其中以奖代补的积分政策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降本而非仅仅是车企及加氢站。此外,配合国家氢能政策,各地方省市推出相应支持政策,地方补贴目前力度仍较大,也涉及产业链多个方面,如加氢站建站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规模约建站投资的30%-50%,加氢运营补贴10-20元/kg。多个省市出台氢能规划,2025年产值或超万亿国家各部委密集发布氢能相关政策的同时,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北京、广东、河北、河南等多个省市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或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已经披露了车辆推广及加氢站建设规划的13个省份,对应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行业产值分别可达7,922亿元和9,316亿元,考虑到全国其他省份相关规划未来陆续出台,全国氢能行业产值2025年或达万亿以上,相比发达国家推进力度相当,可以适当关注各地文件中提到的领先企业竞争优势。风险提示1、氢能政策出台进度低于预期风险;2、氢能产业链降本速度低于预期风险。相关研究[Table_Report]•《长江观氢系列一:日升月恒,氢风破浪》2021-12-17•《长江观氢系列二:全球视角下的氢能——云奔潮涌》2022-01-062022-02-06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4/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目录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国家级氢能示范城市群陆续落地...................................................................62002-2014:政策支持氢燃料电池作为前沿技术研发....................................................................................62014-2019:从燃料电池到制储运用全产业链研发........................................................................................72019至今:国家、省市、示范群齐推进,氢能政策骈兴错出......................................................................8产业法规及产品标准对标欧美,推广节奏逐渐加速......................................................................9多项涉氢标准空缺,广东率先明确标准化规划路线图..................................................................................10燃料电池标准逐步对标发达国家,目标全线自主可控..................................................................................12示范群以奖代补政策出台,车辆补贴向积分奖励过渡.................................................................15过往氢能国补主要集中在燃料电池汽车方向,主要跟随新能源政策发布....................................................15补贴强度未下滑,但技术要求等标准有所提升,进一步差异化推进补贴....................................................162020年4月后国补退出,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独立发布........................................................................17地补目前力度仍较大,涉及产业链多个方面................................................................................................19多个省市出台氢能规划,2025年产值或超万亿..........................................................................23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是未来推广应用重点..........................................................................................23三大示范城市群精心打造氢能规划...............................................................................................................26附:各省氢能规划重点支持公司.................................................................................................28图表目录图1: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提出的“三纵三横”研究开发布局及其组织管理模型................................................................6图2: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8图3: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规划路线图........................................................................................................11图4:北京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新形态...............................................................................................................24图5:河北省氢能产业布局示意图..............................................................................................................................24图6:2020-2030年欧洲氢能战略投资额...................................................................................................................25图7:日美韩欧加氢能战略路线图..............................................................................................................................26表1:2002-2014涉及燃料电池的国家相关宏观产业引导政策文件情况.....................................................................6表2:2014-2019涉及燃料电池的国家相关宏观产业引导政策文件情况.....................................................................7表3:2019至今涉及燃料电池的国家相关宏观产业引导政策文件情况.......................................................................8表4: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需求明细表...............................................................................................................10表5:“十二五”专项规划中要求下一代燃料电池汽车突破的主要技术指标.................................................................12表6:“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对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考核指标............................................12表7:“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对于燃料电池零部件考核指标..............................13表8:“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对于加氢设备考核指标.........................................14表9:2021年“氢能技术”重点专项项目及其考核指标情况.........................................................................................14表10: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15表11: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16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5/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表12:2013-2015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16表13:2016-2017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17表14:燃料电池汽车获得中央补贴需要满足的续航条件及技术要求情况..................................................................17表15: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18表16:制氢环节各地方补贴......................................................................................................................................19表17:氢气储运环节各地方补贴...............................................................................................................................19表18:部分地方加氢站建设补贴政策........................................................................................................................20表19:加氢站运营各地补贴(终端氢气补贴).........................................................................................................21表20:各地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22表21:其他氢能地方补贴..........................................................................................................................................23表22:各省市氢能产业链2025年业务规划指标.......................................................................................................24表23:2025年13省份规划氢能产值或达9,000亿元..............................................................................................25表24:全国首批获批的三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26表25:其他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情况..................................................................................................27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6/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国家级氢能示范城市群陆续落地2002-2014:政策支持氢燃料电池作为前沿技术研发“十五”期间确立电动汽车三纵三横战略,首次将燃料电池作为国家级研发重点。早在2002年,“十五”国家高科技技术研究发展规划(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确立了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为“三横”的电动汽车“三纵三横”研发布局。期间已经实现了氢-空气燃料电池发动机“零”的突破,已研制成功净输出60kW客车用、净输出30kW轿车用氢-空气燃料电池发动机并装车运行。图1: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提出的“三纵三横”研究开发布局及其组织管理模型资料来源: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总体组、电动汽车重大专项办公室:《“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进展》,长江证券研究所此后氢能作为前沿技术进行研发,氢能政策发展缓慢。2006年10月《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列入超前部署的前沿技术,开展重点研究;2011年3月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储氢材料列入鼓励发展类;2012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燃料电池汽车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总体来看,2002-2014年十余年间,新能源汽车的重点在于推进纯电动汽车等产业化,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前沿技术攻关阶段。表1:2002-2014涉及燃料电池的国家相关宏观产业引导政策文件情况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政策名称相关内容2002-07科技部“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规划(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确立了以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为“三横”的电动汽车“三纵三横”研发布局。重点发展“三纵”的产业化技术,建立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技术平台。2006-02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将新能源汽车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先主题,将氢燃料电池作为前沿技术,将燃料电池发电及车用动力系统集成技术和燃料电池汽车整车设计、集成和制造技术作为重点研究对象,积极推进形成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规范与标准。2006-10科技部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列入超前部署的前沿技术,开展重点研究。开展全氟树脂在氢燃料电池膜电极产业化应用技术研究。能源领域重点研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规模经济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7/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利用,氢能规模无污染制备、输运和存储等方面的关键科学问题。2010-10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列为战略新兴产业,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发展。2011-03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将储氢材料列入鼓励发展类2012-06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积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制定实现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燃料经济性显著改善等主要目标,开展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核心技术研究。继续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2012-07国务院“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燃料电池汽车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等产业化,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研究试验基地建设,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2014-0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资料来源:各政府网站,长江证券研究所2014-2019:从燃料电池到制储运用全产业链研发从前沿技术到全产业链攻关研发。2014年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正式将“氢能与燃料电池”作为能源科技创新战略方向,此后工信部、能源局、发改委、科技部等多部委多次出台文件,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技术攻关,实现革命性突破,并实现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行和推广应用。表明燃料电池逐渐走出“实验室”,而在落地应用的过程中需要全产业链配套集体降本。表2:2014-2019涉及燃料电池的国家相关宏观产业引导政策文件情况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政策名称相关内容2014-11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抓住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围绕保障安全、优化结构和节能减排等长期目标,明确燃气轮机、先进核电、光伏、太阳能热发电、大容量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能源基础材料等20个重点创新方向。2015-05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核心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2016-04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研究基于可再生能源及先进核能的制氢技术、新一代煤催化气化制氢和甲烷重整/部分氧化制氢技术、分布式制氢技术、氢气纯化技术,开发氢气储运的关键材料及技术设备,实现大规模、低成本氢气的制取、存储、运输、应用一体化,以及加氢站现场储氢、制氢模式的标准化和推广应用。研究氢气/空气聚合物电解质膜燃料电池(PEMFC)技术、甲醇/空气聚合物电解质膜燃料电池(MFC)技术,解决新能源动力电源的重大需求,并实现PEMFC电动汽车及MFC增程式电动汽车的示范运行和推广应用。研究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技术,实现示范应用并推广。2016-05国务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发展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开发氢能、燃料电池等新一代能源技术。2016-1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加强燃料电池基础材料与过程机理研究,推动高性能低成本燃料电池材料和系统关键部件研发。加快提升燃料电池堆系统可靠性和工程化水平,完善相关技术标准。推动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推进加氢站建设。到2020年,实现燃料电池汽车批量生产和规模化示范应用。2017-04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逐步扩大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范围,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全产业链技术攻关,实现革命性突破,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集成控制水平和正向开发能力。2018-12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探索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转化为热能、冷能、氢能,实现可再生能源多途径就近高效利用。2018-12生态环境部、发改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鼓励各地组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批加氢示范站。积极发展替代燃料、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机动车船技术。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8/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2019-03发改委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包括氢气安全高效储存、氢能储存与转换、氢燃料电池运行维护、氢燃料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电池发电、氢掺入天然气管道等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包括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直接甲醇燃料电池、碱性燃料电池、熔融碳酸燃料电池、磷酸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的制造。资料来源:各政府网站,长江证券研究所2019至今:国家、省市、示范群齐推进,氢能政策骈兴错出2019年,国务院首次将“推动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自此氢能源的发展拉开了新篇章。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氢能,202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氢的能源属性。按照我国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氢气被定义为危险化学品,其生产运输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加氢站建设投资、审批时间等成本增高,影响了氢能行业的发展速度。后续政策正式出台后预计将能够有效推动相关法规标准的修订,推动氢能应用加速落地。图2: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资料来源:应急管理部,长江证券研究所此后2020-2021年多项涉及氢能的政策纷纷出台,2020年9月16日,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2021年3月,国家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氢能列为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重要领域,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表3:2019至今涉及燃料电池的国家相关宏观产业引导政策文件情况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政策名称相关内容2019.03国务院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加氢等设施建设。2019.10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及车用清洁替代燃料加注站;燃料电池发动机(质量比功率≥350W/kg)、燃料电池堆(体积比功率≥3kW/L)、膜电极(铂用量≤0.3g/kW)、质子交换膜(质子电导率≥0.08S/cm)、双极板(金属双极板厚度≤1.2mm,其他双极板厚度≤1.6mm)、低铂催化剂、碳纸(电阻率≤3MΩ·cm)、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泵、氢气引射器、增湿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DC/DC、70MPa氢瓶、车载氢气浓度传感器;2020.03发改委、司法部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2020.04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将氢能定义为能源2020.05发改委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并支持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发展,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9/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06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氢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关键技术装备攻关,积极推动应用示范。能源革命试点深入推进。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2020.07发改委、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从上游的氢气制储运,中游的加氢站、燃料电池系统,到下游的新能源汽车,氢能与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均纳入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2020.09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突破风光水储互补、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与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2020.09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能源创新平台的认定范围包括:储能、氢能等前瞻性、颠覆性技术;信息、交通等与能源交叉融合产生的新技术;先进可再生能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安全高效核能技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技术;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先进能源材料和高端能源装备等。2020.10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发展愿景: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等瓶颈,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攻克氢能储运、加氢站、车载储氢等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支撑技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2020.1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加速发展绿氢制取、储运和应用等氢能产业链技术装备,促进氢能燃料电池技术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发展。支持能源各环节各场景储能应用,着力推进储能与可再生能源互补发展。2020.12工信部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创新发展。促进氢冶金、非高炉炼铁、洁净钢冶炼、无头轧制等前沿技术取得突破进展。支持建设钢铁低碳冶金创新联盟,加强对氢能冶炼、非高炉炼铁以及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低碳冶炼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2021.0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2021.07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2021.0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推动加氢站建设;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2021.10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2021.12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1、鼓励传统加油站、加气站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2、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完善氢能制、储、输、用一体化布局,结合工业、交通等领域典型用能场景,积极部署产业链示范项目;3、深入开展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现代煤化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绿色氢能示范验证和规模应用,推动建设低成本、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资料来源:各政府网站,长江证券研究所产业法规及产品标准对标欧美,推广节奏逐渐加速我国相比发达国家,在氢能产业链多个环节仍有一定差距,燃料电池发动机功率、寿命和续航里程有待提高、氢气的储存和运输技术存在瓶颈、基础设施不完善、规模效益尚未形成、氢能利用成本较高等等。现阶段尚需政策补贴,尤其是在应用推广阶段,政策支持下才能够实现量产-降本-扩大生产的正向激励循环。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0/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多项涉氢标准空缺,广东率先明确标准化规划路线图根据《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2020—2024年)》,将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各级标准进行筛选分类,整理了涵盖氢燃料电池汽车国家标准127项、行业标准11项、地方标准2项、团体标准3项、待制定标准94项的标准体系明细表。就目前标准体系情况而言,储运、燃料电池系统和整车应用方面的标准相对较完善,基础与管理、制备和加注方面的标准比较缺失。因此,待制定标准中需求程度较大的多集中在基础与管理、制备和加注方面。(注:下表仅整理了需求程度较高的氢燃料电池标准,三星及以下仍有大量标准亟待出台,在此不做罗列。)表4: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需求明细表大类小类需求程度标准号及标准名称基础与管理接口与通讯★★★★★燃料电池汽车加氢通讯协议气体品质检测★★★★★氢气品质检测光腔衰荡光谱技术★★★★★气体颗粒物检测方法★★★★高压氢气质量快速检测仪器制备天然气和重油制氢★★★★★天然气水蒸气重整制氢转化炉★★★★★甲烷部分氧化制氢技术要求★★★★★重油重整制氢技术规范工业副产气制氢★★★★★石脑油转化制氢技术要求★★★★★焦炉煤气提纯技术要求★★★★★氯碱工业副产气提纯工艺流程水电解制氢★★★★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要求★★★★固体氧化物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要求甲醇制氢★★★★甲醇水蒸气重整制氢系统技术要求生物质制氢★★★★生物质气化制氢技术要求★★★★生物质降解制氢技术要求储运压缩★★★★氢气压缩用隔膜式压缩机性能要求★★★★氢气压缩用往复式压缩机性能要求存储★★★★氢液化存储工艺流程★★★★挥发氢气处理工艺流程★★★★液氢储罐材料★★★★液氢储罐结构设计★★★★液氢储罐绝热性能加注加氢设施★★★★★加氢站经济运行规范★★★★★氢油/气合建站运营管理规范★★★★加氢车设计规范★★★★加氢车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通用加注系统★★★★★加注系统用仪表技术规范燃料电池系统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系统★★★★★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系统高压气瓶安装要求★★★★★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系统用泵技术规范★★★★★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系统用阀门技术规范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模块★★★★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性能要求★★★★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系统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整车客车★★★★★燃料电池公交车维保技术规范★★★★★燃料电池公交车测试方法★★★★★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1/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燃料电池城际客车维保技术规范★★★★燃料电池城际客车测试方法★★★★燃料电池城际客车运营管理规范物流车★★★★★燃料电池物流车维保技术规范★★★★★燃料电池物流车测试方法★★★★★燃料电池物流车运营管理规范资料来源:《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2020—2024年)》,长江证券研究所(注:按标准需求程度待制定标准划分为不同星级,星级越高表示需求程度越大。文件发文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按照“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关键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了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规划路线图。2020-2021年研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少于15项、2023-2024年不少于25项,推动标准体系融入产业政策。图3: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化规划路线图资料来源:《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标准体系与规划路线图(2020—2024年)》,长江证券研究所氢能4项关键技术列入国家能源局《2022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2022年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其中氢能关键技术领域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包括:电解质制氢及综合应用,氢电耦合技术,氢燃料电池发电站,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随着相关标准的确立,行业将有标可依,有利于未来健康高速成长。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2/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燃料电池标准逐步对标发达国家,目标全线自主可控技术研发支持来看,各部委(主要是科技部)对燃料电池产业链都给予了财政支持并列明了技术考核量化指标要求,从燃料电池到零部件研发,到零部件批量制备指标要求,再到储运设备及制氢设备技术突破都启动了各类专项项目。前期燃料电池汽车以整车为突破重点。早在2012年发布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就要求面向高端前沿技术突破需求,研制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燃料电池轿车和客车。掌握车载供氢系统技术,实现关键部件的自主开发,掌握下一代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技术,研制下一代燃料电池轿车和客车产品,并进行运行考核。其中示范考核指标包括:燃料电池电堆比功率及系统比功率分别为1000W/kg、300W/kg,-10℃低温贮存与启动,不少于5000小时使用寿命;整车乘用车续驶里程不低于350公里,示范考核经济性百公里耗氢低于1.2kg。表5:“十二五”专项规划中要求下一代燃料电池汽车突破的主要技术指标指标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平台轿车客车燃料电池电堆比功率1000W/kg(L)(面向示范考核)、1500W/kg(L)(面向技术突破)系统比功率300W/kg(面向示范考核)、450W/kg(面向技术突破)低温贮存与启动-10℃(面向示范考核)、-20℃(面向技术突破)寿命≥5000h整车平台最高车速≥160km/h≥80km/h纯电续驶里程≥350km≥350km经济性≤1.2kg/100km示范≤8.8kg/100km示范≤1.1kg/100km下一代≤8.5kg/100km下一代资料来源:《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长江证券研究所2017-2018年燃料电池系统为突破重点。2017年10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主要对各类型车辆的燃料电池系统做了详细的技术要求规范,例如乘用车需要开发出2款全功率燃料电池轿车,对燃料电池额定功率、使用寿命、续驶里程及耗氢量均作了一定考核要求,相比“十二五”电动汽车专项规划中的要求均有所提升。表6:“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对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全功率轿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增程式燃料电池轿车动力系统燃料电池公交车电-电深度混合动力系统公路客车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开发出全功率燃料电池轿车2款燃料电池额定功率≥80kW(发动机)≥30kW(增程器)≥50kW(净输出)≥80kW(发动机)最高效率-≥55%装车使用寿命≥5000h≥10000h≥10000h(实车测试≥1000h,根据系统实测数据测算寿命)≥10000h(实车测试≥1000h,根据系统实测数据测算寿命)整车最高车速-≥160km/h整车30分钟最高车速≥180km/h≥120km/h≥90km/h0-100km/h加速时间≤12秒(轿车)或≤14秒(SUV)≤12秒(轿车)或≤14秒(SUV)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3/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0-50km/h加速时间≤20秒≤20秒最大爬坡度≥30%≥30%≥15%≥20%续驶里程≥650km≥450km≥400km(工况法,SOC变化≤10%)≥500km(工况法,SOC变化≤10%)耗氢量≤1.0kg/100km(轿车)或≤1.2kg/100km(SUV)≤7.5kg/100km(工况法,12米公交客车)≤8.0kg/100km(工况法,10m公路客车)低温冷启动能力≤-20℃≤-30℃≤-30℃≤-30℃平均无故障里程≥5000km≥5000km获得国家公告产品至少1款1款以上1款以上1款以上开展小批量示范运行≥10辆≥5辆资料来源:《“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长江证券研究所2019年后集中突破燃料电池零部件为重点。2019年科技部发布《“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重点针对氢能产业链中燃料电池膜电极、空压机、氢气再循环泵、70MPa车载高压储氢瓶、车载液体储供氢技术、70MPa加氢站用加压加注关键设备等研发方向启动专项项目,并也给出了考核指标,如膜电极铂载量需要降至0.4mg/cm2以下、空压机压缩不小于2.5等等,要求加氢机、氢气压缩机基于自主研发,性能不低于国际同类产品。表7:“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对于燃料电池零部件考核指标车用燃料电池膜电极考核指标考核值车用燃料电池空压机考核指标考核值燃料电池车用氢气纯化考核指标考核值质子膜质子传导电阻≤0.02Ωcm2额定流量≥125g/s氢气纯度≥99.999%氢渗透≤2mA/cm2压缩比≥2.5氢气中总S(以H2S计)≤0.004ppm化学机械混合耐久性≥20000循环出口压力波动偏差≤2%甲醛≤0.01ppm膜电极活性面积≥200cm2噪声≤70dB(A)(测试标准:GB/T1859-2000,1米法)总卤化物(以卤离子计)≤0.05ppmPt载量≤0.4mg/cm2振动最大均方根加速度≤1g,抗振等级符合ISO16750标准NH3≤0.1ppm0.62V电压下电输出性能≥2A/cm2怠速至额定转速响应时间≤3sCO≤0.2ppm0.8V电压下电输出性能≥0.3A/cm2控制器输入功率≤16kW甲酸≤0.2ppm抗反极时间≥100分钟(75℃,0.2A/cm2)寿命≥8000h颗粒物≤1.0mg/kg抗200次反极电流循环后膜电极性能损失≤5%起停次数≥10万次纯化成本≤2.0元/kgH2寿命≥2万小时(按燃料电池客车工况测试5000小时,性能衰退≤2.5%)空压机系统(不含控制器)重量≤15kg其他实现氢气品质的在线监控膜电极产能≥20万平方米/年空压机系统配套主机厂交付量20套--车用燃料电池氢气再循环泵考核指标考核值70MPa车载高压储氢瓶考核指标考核值车载液体储供氢考核指标考核值出口压升≥0.20bar(1400NL/min条件下)公称工作压力70MPa单台车载系统供氢能力≥30kg系统效率≥60%(控制器输入端到再循环泵出口,台架测试结果)单位质量储氢密度≥5.0wt%(包括瓶口阀)供氢速率≥10kg/h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4/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噪声70dB(A)(测试标准:GB/T1859-2000,1米法)压力循环次数≥7500次供氢能耗每立方米氢气小于1.5kwh/m3(H2)寿命≥5000h安全性能满足UNGTR13要求液体储供氢系统的质量储氢密度≥6%wt工作介质温度-30~90℃其他建立国家/行业产品标准(送审稿)一次加满储氢液体后不释放氢气时间≥5天(或者日蒸发率≤6%)工作介质湿度0%~120%RH----资料来源:《“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长江证券研究所表8:“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对于加氢设备考核指标分类70MPa加氢站用加压加注关键设备考核指标考核值加氢机加氢精度不低于±1%(加注压力70MPa)其他符合国家标准并兼容国际主流标准和加注协议氢气压缩机压缩机排气压力≥87.5MPa排气流量≥每小时200标方(进气压力15MPa时)轴功率≤46.5kW氢气压缩机连续无故障运行≥500h其他加氢机、氢气压缩机基于自主研发,性能不低于国际同类产品资料来源:《“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长江证券研究所随后发布的2020年度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针对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的批量化生产技术进行重点突破外,开始对高压大容量管束集装箱氢气储存、液氢制储运装备及技术突破做了一定要求;2021年项目申报中围绕氢能绿色制取与规模转存体系、氢能安全存储与快速输配体系、氢能便捷改质与高效动力系统及“氢进万家”综合示范等4个技术方向拟启动18个项目,拟安排国拨经费7.95亿元。表9:2021年“氢能技术”重点专项项目及其考核指标情况考核指标光伏/风电等波动性电源电解制氢材料和过程指标研制适应波动性输入的水电解制氢试验装置水电解电解堆额定电流密度1.5A/cm2额定功率≥100kW操作压力≥3.5MPa产氢纯度≥99.99%额定功率连续调节范围5%~150%稳态工作时间3000h水电解堆平均单节电压衰减率≤15μV/h考核指标低成本PEM水电解制氢电堆关键材料制备技术指标质子膜树脂交换容量(IEC)≥0.9mmol/g厚度≤80μm偏差≤±5%(采样面积≥300cm2)质子电导率≥0.2S/cm@80℃拉伸强度≥50MPa弹性模量≥300MPa(50%RH,25℃)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5/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面向尺寸变化率≤5%(50%RH至100%RH)成本≤2300元/m2考核指标中低压纯氢与掺氢燃气管道输送及其应用关键技术指标建成纯氢管道输送试验平台管径≥300mm最高压力≤4MPa长度≥4km输氢总量≥5000吨/年安全运行60天气密性试验1.1P下泄漏率<0.3%/h(试验时间24h)材料满足实际输氢工作条件下抗氢脆等要求建成掺氢综合实验平台掺氢比5~20%稳压精度±2%氢气分离纯度≥99.999%资料来源:《“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长江证券研究所示范群以奖代补政策出台,车辆补贴向积分奖励过渡过往氢能国补主要集中在燃料电池汽车方向,主要跟随新能源政策发布早在2009年开始,燃料电池汽车就开始享受部分国家补贴。2009年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发布《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符合标准的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纯电动汽车补贴可达6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更是多达25万元/辆,10米以上的公交客车补贴标准为60万元/辆。同时文件要求地方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表10:公共服务用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类型节油率最大电功率比BSG车型10%-20%20%-30%30%-100%混合动力汽车5%-10%0.4――――――10%-20%2.83.2――20%-30%――3.23.64.230%-40%――――4.24.540%以上――――――5纯电动汽车100%――――――6燃料电池汽车100%――――――25资料来源:《2009: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长江证券研究所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6/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表11: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类型节油率使用铅酸电池的混合动力系统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的混合动力系统最大电功率比20%-50%最大电功率比50%以上混合动力汽车10%-20%520――20%-30%7253030%-40%8303640%以上――3542纯电动汽车100%――――50燃料电池汽车100%――――60资料来源:《2009: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长江证券研究所2010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在杭州、合肥、上海、长春和深圳五个城市试点针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6万元/辆,政策未提及燃料电池车辆。2013年财政部、科技部下发文件《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补贴标准逐年退坡,其中2013年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商用车的补贴标准为20万元/辆和50万元/辆,2014年和2015年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拟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即分别为18万元/辆和16万元/辆)。2014年进一步出台的政策中,将2014和2015年的补贴退坡比例分别调整为5%和10%(即分别为19万元/辆和18万元/辆)。表12:2013-2015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车辆类型20132014拟执行2015拟执行20142015燃料电池乘用车20.018.016.019.018.0燃料电池商用车50.045.040.047.545.0资料来源:《2013: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长江证券研究所(注:拟执行退坡补贴为2013年文件要求,实际2014年进一步推广政策中调整了补贴退坡幅度,并从2014年开始执行)2014年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对于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的新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每个站奖励400万元,国家层面第一次提出加氢站的补贴。补贴强度未下滑,但技术要求等标准有所提升,进一步差异化推进补贴2015年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补贴标准,并计划从2017年开始实行退坡机制,以2016年为标准,2017-2018年下降20%,2019-2020年下降40%,以倒逼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7/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新能源汽车车企的发展。但燃料电池汽车暂不退坡,其中2016年燃料电池乘用车、轻型客货车、中重型客货车补贴分别为20万元/辆、30万元/辆和50万元/辆。同时对纳入中央补贴的燃料电池汽车的行驶里程做了进一步要求,其中乘用车和客车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不低于150公里,货车和专用车不低于200公里。2017年执行的补贴政策虽然没有退坡,但是对补贴要求进一步细化,提升续驶里程至300公里以上的同时,对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度功率也进行了进一步划分。(其实早在2013年《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中对于电动乘用车已经开始用行驶里程代替原有标准进行差异化补贴了,但当时对燃料电池汽车没有进行差异化区分)。2018年四部委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针对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其中燃料电池乘用车改为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补贴上限为2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补贴标准仍为30万元/辆、50万元/辆。表13:2016-2017燃料电池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车辆类型2016201720182019.3.26-2020.4.22过渡期燃料电池乘用车20206000元/kw(上限20万元/辆)4800元/kw(上限16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303024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505040资料来源:《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长江证券研究所表14:燃料电池汽车获得中央补贴需要满足的续航条件及技术要求情况要求201620172018续航乘用车&客车≥150;货车&专用车≥200;≥300km;≥300km;技术要求无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不小于30kW;2、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大于10kW但小于30kW的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6000元/kW给予补贴。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3、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资料来源:财政部,长江证券研究所2020年4月后国补退出,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独立发布2019年新能源车辆地补取消,国补要求逐渐退坡。2019年四部委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指出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这也是加氢站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后,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再次被特别点出。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随后政策又将此补贴标准延长至2020年4月22日。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8/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以奖代补政策逐步酝酿。2020年4月23日出台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表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此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政策独立成章,单独出台。燃料电池+氢能示范城市群补贴政策出台,四年奖励国补上限18.7亿元。2020年五部委(相较之前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增加能源部)出台《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核心要义有:✓支持方式: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内容:1)构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实现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产品研发突破及初步产业化应用;2)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新技术、新车型的示范应用,明确合适的应用场景,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3)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不断提高经济性;4)完善政策制度环境,建立氢能产业链支持政策体系,要明确氢的能源定位,出台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示范城市群选择: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申报城市应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产业链上优秀企业所在城市进行联合;✓示范期限及区域外补贴政策:为推进产业合理布局,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示范期暂定为四年;我们认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补贴政策的出台,表明燃料电池汽车与电动汽车根据各自适宜的应用场景独立发展已经是未来国家的重要战略方向。更加重要的是,其中以奖代补的积分政策着眼于促进全产业链降本而非仅仅是车企及加氢站,针对整车2021年度1.2分/辆标准车,针对双极板(奖励积分0.20分/辆),膜电极、空气压缩机、质子交换膜(0.25分/辆),催化剂、碳纸、氢气循环系统(0.30分/辆),针对用氢端2021年度奖励积分6分/百吨(成本达标加增奖励1分/百吨,清洁氢加增奖励3分/百吨,运输半径<200km加增奖励1分/百吨)。表15: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目标和积分评价体系领域关键指标城市群示范目标奖励积分标准补贴上限(分)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推广应用车辆技术和数量1、示范期间,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领域取得突破并实现产业化。车辆推广规模应超过1000辆;2、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3、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4、燃料电池乘用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400W/kg;燃料电池商用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堆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5、燃料电池汽车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对最大1.2020年度1.3分/辆(标准车,下同),2021年度1.2分/辆,2022年度1.1分/辆,2023年度0.9分/辆。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大于80kW的货运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12-25(含)吨按1.1倍计算,25-31(含)吨按1.3倍计算,31吨以上按1.5倍计算;2.关键零部件产品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综合测试,每款产品在示范城市群应用不低于500台套,产品实车运行验证超过2万公里,技术水平和可靠性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给予额外加分。其中:电堆、双极板奖励积分标准0.20分/辆;膜电极、空气压缩机、质子交换膜奖励积分标准0.25分/15000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19/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设计总质量31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以及矿山、机场等场内运输车辆,经认定后可放宽至不低于200公里;6、燃料电池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商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7、平均单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超过3万公里;8.鼓励探索70MPa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辆;催化剂、碳纸、氢气循环系统奖励积分标准0.30分/辆。每款关键零部件产品最多额外奖励1500分;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关键零部件产品技术、质量和安全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每类关键零部件最多给予5款产品加分。氢能供应氢能供应及经济性1、车用氢气年产量超过5000吨。鼓励清洁低碳氢气制取,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15公斤;2、车用氢气品质满足《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T37244-2018)要求;3、车用氢能价格显著下降,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按照车用氢气实际加注量给予积分奖励:1、2020年度7分/百吨,2021年度6分/百吨,2022年度4分/百吨,2023年度3分/百吨;2、成本达标,奖励1分/百吨;3、清洁氢(每公斤氢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于5公斤)奖励3分/百吨;4、运输半径<200km,奖励1分/百吨。2000资料来源:《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长江证券研究所(注:1、原则上1积分约奖励10万元,示范期间将根据示范进展情况适度调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2、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予以额外奖励,按照超额完成的任务量和奖励积分标准进行测算,额外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应获得资金的10%;)地补目前力度仍较大,涉及产业链多个方面除了国补外,各省市对氢能产业链各环节也出台了各类政策予以补贴支持,补贴涉及制氢、氢气储运、加氢站建设、终端用氢、燃料电池车辆购置、燃料电池零部件等方向,其中以加氢站建站及运营补贴为主。制氢地方补贴:广东省发改委对制氢加氢一体化站电解制氢设施谷期用电量超过50%的免收基本电费;内蒙古对制氢关键设备进口免关税;四川省对电解水制氢企业电价方面有一定优惠,实现到户电价0.3元/kwh左右水平;表16:制氢环节各地方补贴省份地区制定部门日期制氢广东省-省发改委2021-11制氢加氢一体化站电解制氢设施谷期用电量超过50%的免收基本电费内蒙古-人民政府2021-11)进口关键设备和原材料的,免征进口关税;2)对氢能制备、装备制造中直接相关环节、零部件生产示范项目,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四川省成都市市经信局等9部门2020-9电解氢企业:增量用电量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kwh(含线损),到户电价实现0.3元/kwh左右水平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长江证券研究所氢气储运地方补贴:✓氢气运输车辆:北京对运氢车辆给予一次性补贴(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输氢管道:山东潍坊对天然气掺氢管道和纯氢管道输氢站设备补贴30%投资额;✓氢气运输运营:山东潍坊、山东淄博及四川成都按照实际氢气运载量给予1.5元/kg补贴(年最高150万元)。表17:氢气储运环节各地方补贴省份地区制定部门日期储运氢北京市大兴区区人民政府2020-12氢气运输车购置补贴,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为500万元山东省潍坊市潍坊市发改委2021-101)天然气管道掺氢:按照按掺混站设备投资额30%补贴,单个掺混站补贴≤200万元;2)纯氢管道(总长度<5公里):按照设备投资额30%补贴,补贴总额≤300万元;3)设备补贴: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4)运营补贴:按照年度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1.5元/kg,最高≤150万元的运营补贴(备注:适用于从事氢气运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0/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输的拥有20辆氢气运输车辆以上的企业)淄博市市人民政府2021-91)储氢: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根据审核的实际设备(软件)投资额,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2)运氢:按照年度累计实际承运量,给予1.5元/kg、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四川省成都市市经信局等9部门2020-91)对从事高压氨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2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按照累计氢气实际承运量,给予企业1.5元/kg、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长江证券研究所加氢站建设地方补贴:✓补贴条件:大部分地方政府对加氢站补贴有一定规模要求,主要集中针对加氢能力500~1000kg/日及1000kg/日以上的加氢站给予补贴;✓建站补贴:建站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上海分三年拨付),补贴规模约建站投资的30%-50%,且有一定金额上限。如:上海对加氢站建设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30%投资额(不超过500万,2022年),潍坊补贴160万元(500~1000kg/日,2022年),淄博补贴20-30%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广东补贴250万元(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2025年前建成)等;✓逐年退坡:或考虑到未来加氢站建设成本逐年下降趋势,部分城市对加氢站建设补贴逐年退坡,如:上海对2022-2024年分别建成的每座加氢站补贴上限为500万元、400万元和300万元;潍坊市对规模为1000kg/天的加氢站2022年及2023年建设补贴金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表18:部分地方加氢站建设补贴政策城市补贴政策明细(补贴金额单位:万元)上海市时间2022年底之前建成2023年底之前建成2024-2025年底之前建成补贴金额≤500≤400≤300不超过核定的设备购置和安装投资总额30%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向具备70MPa加注能力的加氢站适当倾斜广东省加氢站类型补贴金额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250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200撬装式加氢站150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佛山市南海区加氢站类型加氢能力Q建设类型2019年底前建成2019年底之后建成固定式Q<500kg/d新建500300改建400300Q≥500kg/d新建800500改建600450撬装式Q≥250kg/d新建250无改建200无山东潍坊加氢站类型日加氢能力(公斤)2022年建成2023年建成固定式200≤Q<5004030500≤Q<1000160120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1/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Q≥1000350300山东济南加氢站类型日加氢能力(公斤)2021年底之前建成2022年底之前建成固定式500≤Q<10004003001000≤Q600400山东青岛西海岸区加氢站类型加氢能力Q建设类型2020年底前建成2021年底之前建成固定式Q<500kg/d新建700500改建500400Q≥500kg/d新建900700改建600500撬装式Q≥350kg/d新建400300改建300200四川成都加氢站类型加氢能力Q补贴方式35MPa固定式加氢站Q≥500kg/d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35MPa临时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70MPa加氢站、“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建设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氢-油-气-电”综合能源站按加氢功能部分实际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长江证券研究所加氢站运营补贴:✓补贴力度:终端氢气销售价格补贴集中在10-20元/kg,如:2022年上海补贴标准为15元/kg,潍坊市补贴标准为15元/kg,淄博市10元/kg,佛山市18元/kg,广州18元/kg,嘉兴市15元/kg,成都市20元/kg;✓补贴要求:用氢成本长期将呈下降趋势,但短期终端用氢成本较高,补贴核心意图在降低当前终端用氢价格至相对经济的情况。但为了促进成本快速下降,政策对补贴后价格也有一定要求,否则不予补贴,如:上海要求2025年前终端价格降低至35元/kg以下,潍坊要求2022年补贴后价格不超过38元/kg,佛山要求不超过36元/kg,广州市要求不超过30元/kg等;✓补贴退坡:每年的运营补贴降低2-5元/kg。表19:加氢站运营各地补贴(终端氢气补贴)省份地区制定部门日期加氢运营(氢气销售价格P)北京市北京市市城市管理委2021-8给予加氢站每千克氢气运营补贴上海市上海市市人民政府2021-112025年前,P≤35元/kg的加氢站运营主体,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补贴。其中,2021年为20元/kg;2022—2023年15元/kg;2024—2025年10元/kg山东省潍坊市潍坊市发改委2021-102022年,补贴标准为15元/kg,补贴后P≤38元/kg;2023年,补贴标准为10元/kg,补贴后P≤35元/kg;注:加氢补贴每年每座站≤200万元淄博市市人民政府2021-9对Q≥500且P≤45元/kg的,2021年度氢气补贴为15元/kg,2022年度氢气补贴为10元/kg,每年每座加氢站氢气补贴≤200万元青岛区管委办公室2020-62020年度,P≤40元/kg,补贴20元/kg2021年度,P≤35元/kg,补贴14元/kg济宁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1220元/kg进行补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2020-52018-2021年度,氢气销售价格40元/kg及以下,补贴20元/kg;2022年度,销售价格36元/kg及以下,补贴18元/kg。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2/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1-32020-2021年,P≤35元/kg,补贴20元/kg;2022年,P≤30元,补贴18元/kg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2021-4按15元/kg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从2021年开始),每年补助标准降低3元/kg平湖市市人民政府2020-12对于P≤35元/kg的,市财政按20元/kg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加氢补贴,每年补助标准降低5元/kg。四川省成都市市经信局等9部门2020-9Q≥500,且P≤40元/kg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20元/kg、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长江证券研究所车辆购置补贴:✓配套中央补贴:地方支持力度较高,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山东济宁、山东济南及浙江嘉兴按照1:1进行补贴(公交车、物流车),上海按照1积分20万元奖励车辆生产企业;✓考核行驶里程:与示范城市群一样,地方补贴也逐渐精准化,要求车辆行驶已订购里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奖励或补贴,如:上海针对2025年前行驶里程不低于2万公里/年的重卡,可以获得不超过2万元/年的奖励,广东佛山针对年行驶里程1-5公里的重卡给予2.3元/公里的补贴。表20:各地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省份地区制定部门日期车辆购置北京市北京市市城市管理委2021-8正在研究补贴政策,重点鼓励引导在城建物流、长途运输、远郊客运等场景的应用和批量示范。市人民政府2019-6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大兴区区人民政府2020-12对企业2021-2023年购买区内认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分别按照国家补贴额度的40%、30%、20%补贴上海市上海市市人民政府2021-11整车购置奖励:每1积分20万元标准奖励相关车辆生产厂商。车辆运营奖励:2025年前,行驶里程>2万公里/年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运营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其中,中型卡车奖励≤0.5万元/年,重型卡车奖励≤2万元/年,通勤客车奖励≤1万元/年。支持不少于5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比照同类柴油车成本,对相关车辆增加的综合成本进行补助山东省潍坊市潍坊市发改委2021-10乘用车2021年起纯氢行驶里程每满1万公里补贴0.6万元,逐年按20%退坡,三年累计3万元封顶轻型/中型货车、小型客车2021年起纯氢行驶里程每满1万公里补贴0.8万元,逐年按20%退坡,三年累计10万元封顶大中型客车2021年起纯氢行驶里程每满1万公里补贴1.5万元,逐年按20%退坡,三年累计20万元封顶。重型货车12吨-25吨2021年起纯氢行驶里程每满1万公里补贴1万元,逐年按20%退坡,三年累计30万元封顶。25吨-32吨2021年起纯氢行驶里程每满1万公里补贴1.2万元,逐年按20%退坡,三年累计35万元封顶32吨以上2021年起纯氢行驶里程每满1万公里补贴1.5万元,逐年按20%退坡,三年累计40万元封顶淄博市市人民政府2021-9氢燃料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用车等车辆购置款,按照国家标准1∶1享受地方财政补贴济宁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12对氢能公交车、物流车购置款按照国家标准1:1补贴济南市市人民政府2021-6对于燃料电池车:同期财政补贴标准给予1∶1的地方购置补贴广东省佛山市市交通运输局2021-9氢燃料电池的货车,最高每年奖补12.5万元/辆。轻型/中型/重型氢燃料电池货运车辆/电池冷藏车行驶里程1万-5万公里,分别1.5/2.0/2.5/2.3元每公里;车辆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分别7.5/10/12.5元/11.5每公里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2021-4对氢能公交车、物流车购置款按照国家标准1:1补贴四川省成都市市经信局等9部门2020-9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长江证券研究所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3/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除了上述产业链环节补贴外,部分地方也对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也给予了补贴支持。表21:其他氢能地方补贴省份地区制定部门日期其他产品上海市上海市市人民政府2021-11关键零部件,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每1积分奖励3万元山东省淄博市市人民政府2021-9对氢燃料电池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列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目录的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300万元。设备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申请首套保险补偿,在享受省保险补偿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的配套保险补偿,最高≤100万元。济南市市人民政府2021-6设备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2000万元广东省-省发改委2021-11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加分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国家奖补标准1:1给予配套资金,省内示范城市相关地市财政按照国家和省的奖补标准1:1给予配套补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2021-3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按投资总额的1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投资落户最高奖励1亿元;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要求并获得国家示范奖励扶持的关键零部件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投资落户最高奖励1亿元。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2021-4支持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按照设备投资额20%进行补助,最高≤300万元,并且从项目建成并设入运行开始,连续3年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单个项目年最高补贴≤50万元。关键零部件或终端产品项目1亿元≤投入≤5亿元,按实际设备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总投资≥5亿元,按实际设备投资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四川省成都市市经信局等9部门2020-9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掺氢及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年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官网,长江证券研究所多个省市出台氢能规划,2025年产值或超万亿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是未来推广应用重点国家各部委密集发布氢能相关政策的同时,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北京、广东、河北、河南等多个省市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或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部分省市如广西、吉林、辽宁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或“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均提到了氢能产业的发展目标。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4/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图4:北京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新形态图5:河北省氢能产业布局示意图资料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长江证券研究所资料来源:河北省发改委,长江证券研究所据不完全统计,发布规划的各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布了燃料电池推广计划,计划到2025年合计推广10.1万辆燃料电池车辆,其中北京、河北、广东、河南、江苏、山东、上海及内蒙古分别计划累计推广1万辆;14个省份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设1,104座加氢站,广东省计划推广300座,全国居前,另外河南、河北、江苏、山东分别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设100座;全产业链产值来看,7个省份规划到2025年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链产值达4,700亿元(部分省市规划为2025年前目标,实际2025年产值会更高)。表22:各省市氢能产业链2025年业务规划指标地区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辆)加氢站累计建设数量(座)氢能全产业链产值(亿元)培育龙头企业数(家)备注北京10,000741,00010~15北京2025年产值240亿元,京津冀突破1000亿元天津1,000102~32022年目标河北10,00010010~152025年产值500亿元广东10,000300河南10,0001001,0002~3培育龙头企业数为2023年目标,其他为2025年江苏10,0001005001~2全产业链产值、培育龙头企业数目标为2021年,其他指标为2025年辽宁100重庆1,5001515宁夏2山东10,0001001,00010山西7,500332024年目标上海10,00070四川6,0006025浙江5,00050100产值为2022年目标内蒙古10,000901,000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5/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合计101,0001,1044,70070~88涉及省份数量131498-资料来源:各省市人民政府、发改委,长江证券研究所2025年氢能及燃料电池行业产值或过万亿元。如果以同时公布燃料电池推广数量、加氢站及全产业链产值的6个省市测算(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和内蒙古),到2025年累计推广燃料汽车5.1万辆,累计投运加氢站474座,全产业链产值4,000亿元,则产业链产值与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数量及累计投运加氢站数量比例分别为784.31万元/辆及8.44亿元/座,按照此比例线性外推至前述已经披露了车辆推广及加氢站建设规划的13个省份(宁夏仅披露建设2座加氢站,暂做剔除),对应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行业产值分别为7,922亿元和9,316亿元,考虑到全国其他省份相关规划未来陆续出台,全国氢能产业产值2025年或达万亿以上。表23:2025年13省份规划氢能产值或达9,000亿元分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测算按加氢站测算六省市推广量合计(辆)51000474六省氢能产业链产值合计(亿元)40004000单位产值784.318.44单位万元/辆亿元/座13省份产值合计(亿元)7,9229,316资料来源:各省市人民政府、发改委,长江证券研究所欧洲2020-2030年氢能战略投资涵盖制氢、储运氢、加氢的全产业链,以及碳捕集技术升级改造、氢能炼钢等,预计总投资规模约3200-4600亿欧元。参考欧盟氢能战略的投资计划,未来我国氢能万亿产值中风电光伏占比超过70%,此外占比较高的是氢气储运加氢(16.7%),电解槽(8.5%)及碳捕集技术(2.8%)。图6:2020-2030年欧洲氢能战略投资额资料来源:《欧洲氢能战略》,《德欧氢能发展规划新动向》(陆颖),长江证券研究所电解槽投资新建80-120GW太阳能和风能发电机组碳捕集技术改造升级氢运输、储存、分销设施和加氢站钢铁:报废高炉转换为氢能冶金设备新建400个交通运输领域小型加氢站240-420亿欧元2200-3400亿欧元110亿欧元650亿欧元1.6-2.0亿欧元8.5-10亿欧元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6/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对比欧美国家规划,中国氢能产业规划奋起直追。美国规划到2025年投运加氢站1000座(不含叉车),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5万辆及叉车12.5万辆;欧洲规划到2025年投运约1500座加氢站;日本规划到2030年建设加氢站约900座。中国13个省份计划到2025年合计推广10.1万辆燃料电池车辆,14个省份计划到2025年累计建设1,104座加氢站,相比发达国家推进力度相当,故对全国来讲,我国目标也是世界领先水平。图7:日美韩欧加氢能战略路线图资料来源:各国氢能发展战略路线图,长江证券研究所三大示范城市群精心打造氢能规划2021年8月国家五部委正式批复北京、上海及广东作为全国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主要原因在于这三个城市群产业布局优势明显,示范应用体系成熟,例如上海截至文件批复时,已有16座加氢站建成投运,年氢气产能达300万吨,已推广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数量达1,908辆。2021年12月25日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启动会议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召开,标志着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正式启动,至此,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工作全部启动。表24:全国首批获批的三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参与城市(区域)京津冀城市群北京市北京大兴、海淀、经开区、延庆、顺义、房山、昌平,天津滨海新区以及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和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12个城市(区)2018202020222025203020402050/未来愿景日本氢能主要来自于化石能源的副产品和天然气整合;氢气年产量4000吨开拓国际氢能供应链;开发国内电制气提供可再生的氢能供应;氢气商业化供给能力30万吨/年氢气年供给能力500-1000万吨美国1100万吨需求量1200万吨需求量1300万吨需求量1700万吨需求量韩国13万吨/年47万吨/年526万吨/年欧洲7%体积的天然气被氢气替代,氢气供应中无碳氢占比33%,可再生能源电解槽装机≥40GW,年制氢量1000万吨32%体积的天然气被氢气替代,氢气供应中无碳氢占比63%加拿大国内供氢量2000万吨/年,占全国能源比例30%日本160座约900座(较2020年增长4.6倍)全面取代加气站美国63座(汽车)120座(叉车)165座(500kg/d,汽车)300座(叉车)1000座(500kg/d,汽车)600座(叉车)4300座(1000kg/d,汽车)(较2020年增长67倍)1500座(叉车)韩国14座310座1200座(较2018年增长约86倍)欧洲~1500座~3700座(较2019年初增长30倍)~15000座加拿大建立全国加氢网络日本汽车4万辆公交100辆叉车500辆(合计占2020年总销量0.9%)汽车80万辆公交1200辆叉车1000辆(合计占2020年总销量17.4%)取代传统汽油燃料车引入大型燃料电池车美国汽车2500辆(占2020年轿车和卡车销量的0.02%)叉车25000辆汽车30000辆叉车50000辆汽车15万辆叉车12.5万辆汽车120万辆(占2020年轿车和卡车销量的8.1%)叉车30万辆韩国1800辆81000辆620万辆欧洲乘用车中氢燃料电池车比例1/22,(约4.5%)4.5万辆卡车和公交车,570辆氢能列车乘用车中氢燃料电池车比例1/7,(约14.3%)45万辆卡车和公交车,2000辆氢能列车4500万辆乘用车,650万辆轻型商用车,25万辆公交车,170万辆卡车加拿大超过500万辆日本当前23万家庭530万家庭(占全部家庭10%)取代传统居民的能源系统美国韩国7MW50MW2.1GW以上欧洲200万家庭;25万台1100万家庭;256万台5200万家庭(约占天然气管网接入户的58%)加拿大家用燃料电池装置国家120座(2019年初)氢气供应加氢站燃料电池车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7/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上海城市群上海市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淄博市、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6个城市(区)广东城市群佛山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福州、淄博、包头和六安等城市资料来源:北京市财政局,上海经信委,广东省发改委,长江证券研究所据媒体报道1,国家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评审工作已完成,由郑州市牵头的河南城市群以及由河北张家口牵头的河北城市群近期获批,形成“3+2”的全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格局。第二批示范城市群获批或标志着我国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全面提速。此外,据统计,另有山东等多个城市群同时申报了示范应用城市群,未来或将陆续获批。表25:其他申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情况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参与城市(区域)山东济南青岛、潍坊、淄博、济宁、聊城川渝成都重庆市、阿坝州、资阳市、内江市、乐山市、攀枝花、凉山、雅安、绵阳、眉山、自贡、德阳湖北武汉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黄冈市、荆门市、孝感市、淄博市、岳阳市、潍坊市、聊城市浙江嘉兴宁波、杭州、金华、绍兴、衢州江苏苏州南京、无锡、徐州、南通、盐城、扬州安徽合肥芜湖、六安、淮北、铜陵、滁州、马鞍山、阜阳、蚌埠市山西大同太原、长治、晋中、阳泉内蒙鄂尔多斯上海市嘉定区、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辽宁大连沈阳(沈抚新区)、鞍山、营口、朝阳、阜新、葫芦岛、七台河(黑龙江)、六安、上海资料来源:高工产研氢电研究所,长江证券研究所全产业链发展核心推动氢气终端成本下降我们认为本次积分政策是中央吸取了纯电新能源车辆骗补的经验教训后精心制定的政策,最终目的是通过全产业链降本,降低终端氢气使用价格。北上广预计2025年终端成本使用价格或降低至30/35元/kg以下,届时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经济性将非常有竞争力。✓北京: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4月出台《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在2023年前,实现质子交换膜、压缩机等氢能产业链关键技术突破,全面降低终端应用成本超过30%,2025年氢能经济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上海:上海发改委在《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提出,2025年底前,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按照年度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加氢站运营主体补助;1氢云链:《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全面启动,第二批近期获批》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8/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广东:省发改委在《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到示范期末目标:广东年供氢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约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元/公斤以下。附:各省氢能规划重点支持公司河北:1)制氢环节,在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基地布局河北建投风电制氢、海珀尔风电制氢、中智天工风电制氢等多个绿氢项目;2)在唐山、邯郸、石家庄、邢台、定州等地依托河钢、华丰能源、金石化工、旭阳焦化等企业重点布局多个高效低成本工业副产氢项目;3)中船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电解水制氢技术处于国内第一的领先地位。储运加注环节,依托新兴能源装备、中集安瑞科、中船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保定长城汽车等企业加大储氢、运氢、加氢研发力度,提高了技术水平,正在研制的70兆帕Ⅳ型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4)燃料电池汽车环节,保定长城、张家口亿华通、唐山东方氢能、定州长安、福田欧辉、张家口聚通科技、金士顿等重点燃料电池、空压机、发动机和整车研发生产项目相继落地,目前已有样车下线。长城汽车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高性能膜电极、双极板、引射器、空压机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已取得突破,产品性能已达国际领先水平。金士顿空气压缩机和氢气循环系统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以长安汽车、庆铃汽车、上汽红岩等为代表的整车企业,已启动多款氢燃料电池整车产品开发;雪人股份、德燃动力等配套企业先后落户我市,正加快形成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能力;中国汽研、重庆车检院等国家级汽车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已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试验检测能力,氢能动力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启动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福建:以福州氢能产业基地等为核心打造制氢、储氢、运氢、加氢全产业链,推进加氢机、控制阀组、氢气压缩机、液(气)氢贮罐等装备的研发制造。发挥厦门金龙、重汽海西汽车、雪人股份等重点企业作用,壮大氢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含冷链物流)、专用车等生产规模,加快引进和培育制氢、储运氢、加氢站相关设备、氢燃料动力电池系统、电堆及其核心部件等产业化项目,打造海峡西岸重要的氢燃料电池及汽车产业制造高地、核心技术创新区和示范应用基地。(《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广东:多渠道增加氢源供应,加快推进东莞巨正源丙烷脱氢制丙烯二期、茂名东华丙烷脱氢制丙烯等项目建设。(《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贵州:推进贵阳(经开)氢能产业聚集区、六盘水盘南工业园区煤制氢、盘江天能焦化氢气提纯(制氢工厂)、黔西煤制乙二醇尾气制氢等项目建设。(《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河南:支持宇通客车推进氢燃料客车产业化,加强自动驾驶关键技术及整车开发,推出面向园区微循环公交、固定线路公交的自动驾驶客车。(《河南省新能源及网联汽车发展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29/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湖南:1)湖南安淳公司生产的制氢系列催化剂行业内占有突出地位;2)利用绿色化工园区氢气产能的提升和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加氢技术在煤化工和石油化工中的推广应用,建设选择性氢化特种酚、氢化增塑剂、氢化环氧树脂、氢化高聚物等化工新材料集群,服务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湖南省先进储能材料及动力电池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吉林:中国一汽红旗自主品牌乘用车、解放自主品牌商用车已试制出氢燃料电池样车,中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正在研究制定加氢设施发展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江苏集聚了重塑科技、弗尔赛、氢璞创能、江苏清能、势加透博、金通灵、国富氢能等一批骨干企业,燃料电堆、空压机、加氢站成套设备等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显著。(《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宁夏:宁东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工程,日盛高新氢能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山西:重点建设晋能控股(潞安)化工新材料R—GAS下游制氢、山西美锦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雄韬氢能大同产业园等项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由上海神力、上汽集团旗下的捷氢科技、重塑能源、航天氢能(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青氢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清志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6个“示范应用联合体”获得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拟支持单位公示》)天津:1)聚焦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打造产业集群。加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一代氢燃料电池产业化项目落地,实现规模化生产。推进中氢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加速研发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品。推动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先进氢燃料电池系统产业化。鼓励引入丰田汽车公司国际先进氢燃料电池相关技术产品。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开展氢燃料电池电堆及动力系统产品研发生产。2)大力推动整车产业发展:加快推动蓝鲸(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氢燃料电池客车、中氢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氢燃料叉车的样车开发及市场投放。3)加快培育制储运装备产业:鼓励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法国液化空气集团、比欧西气体(天津)有限公司、海德利森(天津)检测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技术突破,降低产业化成本。鼓励中能普发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加氢站成套装备研发生产制造。4)培育本市氢能相关企业,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优势企业。加强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优势企业对接,积极与美国戈尔公司、加拿大水吉能公司等国际先进企业合作,鼓励氢能科研院所来津建立孵化机构。(《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30/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浙江:爱德曼成功开发了七种金属板燃料电池产品并全部实现量产;峰源氢能研发的100-150kW金属双极板电堆,体积比功率密度达到4.5kW/L;巨化集团自主研发生产的98MPa高压储氢罐技术全球领先,质子交换膜全氟磺酸树脂技术打破国际垄断。(《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山东:潍柴集团初步具备了“基础部件-电堆-发动机-整车”的全套研发和测评能力,形成了覆盖30-120kW的系列化燃料电池发动机产品,建成了2万台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工厂;东岳集团的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质量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潍柴集团的发动机、东岳集团的功能膜、山东重工旗下的重型卡车和工程机械、中通客车的公交物流等商用车、冰轮集团的压缩机等产品覆盖全国,占有重要市场份额。(《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四川:氢气制备领域,拥有天一科技、亚联高科、蜀泰化工等国内领先企业;氢气储运领域,聚集了东方锅炉、中材科技、四川能投等国内领先企业;氢气加注领域,具有四川金星、华气厚普等设备制造企业和四川能投、亿华通等加氢站建设运营企业;燃料电池领域,东方电气掌握燃料电池全套关键技术,研制了技术达国内领先、国际同步水平的燃料电池电堆;整车制造领域,汇聚了成都客车、南充吉利、中植一客、现代商用车等整车企业,具备燃料电池客车、货车和专用车设计开发及产业化能力。(《四川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31/31联合研究行业深度投资评级说明行业评级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股票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为: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中性:相对表现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持平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公司评级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为: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大于10%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10%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在-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小于-5%无投资评级: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办公地址[Table_Contact]上海武汉Add/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29层P.C/(200122)Add/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11楼P.C/(430015)北京深圳Add/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15层P.C/(100032)Add/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3期36楼P.C/(518048)分析师声明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作者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不将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特此声明。重要声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10060000。本报告仅限中国大陆地区发行,仅供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包含作者对证券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并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以发出其他与本报告所载信息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所反映研究人员的不同观点、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本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的立场;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措施的利益冲突。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长江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刊载或者转发本证券研究报告或者摘要的,应当注明本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日期,提示使用证券研究报告的风险。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报告的,本公司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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