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VIP专享VIP免费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
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济科发〔2022〕11 号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
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2 号)精神,
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进“科
创济南”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
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
2022 年 4 月 8 日
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
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2 号)
精神,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
进“科创济南”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补助是指为鼓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市财政
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济南市境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当年入库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
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应积极填报研发统计数据。
(三)年销售收入 2 亿元以上企业,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
收入的 4%(含)以上,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
2 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 6%(含)以上。
第四条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成果产出以及重点支持领域等因素,设
置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一)符合第三条的年销售收入 2 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 2 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 300 万
元,不足 5000 元的企业不再补助
(二)当年新增Ⅰ类知识产权 1 项(含)以上的或当年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的按 3%给予补助;当年新增Ⅱ类知识产权 5 项(含)以上的按 2.5%给予补助;其他
企业设基准补助比例,基准补助比例最高为 2%,其中对软件、微电子技术、医药生物
技术、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存储技术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先进制造工艺与
装备、关键新材料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具有一定引领作用的企业在基准补助
比例基础上提高 0.5 个百分点。
第五条 申请补助程序:
1.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通知后,
市科技局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补助申请,并通过山东省科
技云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经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
线提交至省科技厅。
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对辖区企业补助资金申报中研发
费用加计扣除总额、销售收入等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并确定推荐补助对象、补助比例及
省、市两级财政补助金额,汇总后(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单独汇总)报送市科技局,并出
具书面推荐函(三部门会签)。
4.市科技局会同市税务局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复
核,并对省级财政补助申报情况进行汇总(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单独汇总)填写《山东
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连同推荐函(三部门会签)一并报送省科
技厅。
5.省科技厅下达省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计划后,市科技局根据我市获得省级财政补
助企业、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情况,提出市级财政补助方案,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
公示 5 个工作日。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科发〔2022〕11号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进“科创济南”建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2年4月8日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科字〔2021〕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进“科创济南”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补助是指为鼓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的补助资金。第三条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济南市境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应积极填报研发统计数据。(三)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含)以上,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第四条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成果产出以及重点支持领域等因素,设置补助标准,具体如下:(一)符合第三条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300万元,不足5000元的企业不再补助。(二)当年新增Ⅰ类知识产权1项(含)以上的或当年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按3%给予补助;当年新增Ⅱ类知识产权5项(含)以上的按2.5%给予补助;其他企业设基准补助比例,基准补助比例最高为2%,其中对软件、微电子技术、医药生物技术、氢能、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存储技术、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关键新材料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具有一定引领作用的企业在基准补助比例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第五条申请补助程序:1.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通知后,市科技局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2.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补助申请,并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在线申报。经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对辖区企业补助资金申报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销售收入等数据信息进行核对,并确定推荐补助对象、补助比例及省、市两级财政补助金额,汇总后(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单独汇总)报送市科技局,并出具书面推荐函(三部门会签)。4.市科技局会同市税务局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企业补助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对省级财政补助申报情况进行汇总(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单独汇总),填写《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连同推荐函(三部门会签)一并报送省科技厅。5.省科技厅下达省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计划后,市科技局根据我市获得省级财政补助企业、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情况,提出市级财政补助方案,并在市科技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6.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下达市级企业研发资金补助计划并同时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据此下达市级补助资金拨付至各区县(功能区)。7.各区县(功能区)接到市级补助资金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企业。第六条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等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鼓励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同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获得补助的企业应对该资金及其发生的支出进行单独核算,加强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第七条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必要时可以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科技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提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复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市税务局会同科技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企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第八条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建立管理信息交流通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第九条鼓励各区县(功能区)结合自身财力实际,对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支持,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第十条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有关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追回财政补助资金。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按照本办法予以补助。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科发〔2019〕74号)同时废止。附件:重点高新技术领域附件重点高新技术领域参照鲁科字〔2021〕2号文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提出我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如下:一、软件1.基础软件服务器/客户端操作系统;通用及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生命周期的开发、测试、运行、运维等支撑技术,以及各种接口软件和工具包/组、软件生成、软件封装、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定义网络、虚拟化软件、云服务等支撑技术;中间件软件开发技术等。2.嵌入式软件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嵌入式数据库管理技术;嵌入式网络技术;嵌入式软件平台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环境构建技术;嵌入式支撑软件生成技术;嵌入式专用资源管理技术;嵌入式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设计技术;嵌入式设备间互联技术;嵌入式应用软件开发技术等。3.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工程管理软件用于工程规划、工程管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等的软件工作平台或软件工具支撑技术;面向行业的产品数据分析和管理软件;基于计算机协同工作的辅助设计软件;快速成型的产品设计和制造软件;专用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工具支撑技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系统软件;计算机辅助工程(CAE)相关软件;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执行制造系统(MES)技术等。4.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中文、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识别、处理、编码转换与翻译技术;语音识别与合成技术;文字手写/语音应用技术;多语种应用支撑技术;字体设计与生成技术;字库管理技术;支撑古文字、少数民族文字研究的相关技术;支撑书法及绘画研究的相关技术;语言、音乐和电声信号的处理技术;支撑文物器物、文物建筑研究的相关技术;支撑文物基础资源的信息采集、转换、记录、保存的相关技术等。5.图形和图像处理软件基于内容的图形图像检索及管理软件;基于海量图像数据的服务软件;多通道用户界面技术;静态图像、动态图像、视频图像及影视画面的处理技术;人机交互技术;裸眼3D内容制作技术;3D图像处理技术;3D模型原创性鉴定技术;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技术;虚拟现实与现实增强技术;复杂公式图表智能识别转换技术;位图矢量化技术和工程文件智能化分层管理技术;实现2D动画和3D动画的自主切换和交互技术等。6.地理信息系统(GIS)软件网络环境下多系统运行的GIS软件平台构建技术;组件式和可移动应用的GIS软件包技术;基于3D和动态多维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构建技术;面向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空间数据库构建技术;电子通用地图构建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行业应用技术等。7.电子商务软件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平台构建技术;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事务处理、支付服务等支撑与应用技术;行业电子商务、基于云计算的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支撑与协同应用技术等。8.电子政务软件电子政务资源、环境、服务体系构建技术;电子政务流程管理技术;电子政务信息交换与共享技术;电子政务决策支持技术等。9.企业管理软件企业资源计划(ERP)软件;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的商业智能(BI)软件;基于RFID和GPS应用的现代物流管理软件;企业集群协同的供应链管理(SCM)软件;基于大数据和知识管理的客户关系管理(CRM)软件;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企业资源协同管理技术;跨企业/跨区域供应链/物流管理技术;个性化服务应用技术;商业智能技术等。10.物联网应用软件基于通信网络和无线传感网络的物联网支撑平台构建技术;基于先进条码自动识别、射频标签、多种传感信息的智能化信息处理技术;物联网海量信息存储与处理技术;物联网行业应用技术等。11.云计算与移动互联网软件虚拟化软件;分布式架构和数据管理软件;虚拟计算资源调度与管理软件;云计算环境下的流程管理与控制软件;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信息采集、分类、处理、分析、个性化推送软件;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大数据获取、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软件;人工智能技术等。12.Web服务与集成软件Web服务发现软件;Web服务质量软件;Web服务组合与匹配软件;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软件;服务总线软件;异构信息集成软件;工作流软件;业务流程管理与集成软件;集成平台软件等。二、微电子技术1.集成电路设计技术集成电路辅助设计技术;集成电路器件模型、参数提取以及仿真工具等专用技术和工艺设计技术。2.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新型通用与专用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集成电路设备技术;高端通用集成电路芯片CPU、DSP等设计技术;面向整机配套的集成电路产品设计技术;用于新一代移动通信和新型移动终端、数字电视、无线局域网的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3.集成电路封装技术小外形封装(SOP)、塑料方块平面封装(PQFP)、有引线塑封芯片载体(PLCC)等高密度塑封技术;新型封装技术;电荷耦合元件(CCD)/微机电系统(MEMS)特种器件封装工艺技术等。4.集成电路测试技术集成电路测试技术;芯片设计分析与验证测试技术,以及测试自动连接技术等。5.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工艺技术MOS工艺技术、CMOS工艺技术、双极工艺技术、BiCMOS工艺技术、HKMG工艺技术、FinFET工艺技术,以及各种与CMOS兼容的SoC工艺技术;宽带隙半导体基集成电路工艺技术;GeSi/SoI基集成电路工艺技术;CCD图像传感器工艺技术;MEMS集成器件工艺技术;高压集成器件工艺技术等。6.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半导体大功率高速激光器、大功率泵浦激光器、超高速半导体激光器、调制器等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高速PIN和APD模块、阵列探测器、光发射及接收模块、非线性光电器件等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平面波导器件(PLC)液晶器件和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器件的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等。三、医药生物技术1.新型疫苗新型高效基因工程疫苗、联合疫苗、减毒活疫苗研发技术;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治疗性疫苗技术;疫苗生产所使用新型细胞基质、培养基以及大规模培养生产的装备开发技术;疫苗生产所使用的新型佐剂、新型表达载体/菌(细胞)株开发技术;疫苗的新型评估技术、稳定和递送技术;针对突发传染病的疫苗快速制备和生产技术;其他基于新机理的新型疫苗技术。2.生物治疗技术和基因工程药物基因治疗技术;基因工程药物和基因治疗药物技术;基因治疗药物的输送系统技术;重组蛋白、靶向药物、人源化及人源性抗体药物制剂研制技术;单克隆抗体规模化制备集成技术和工艺;新型免疫治疗技术;新型细胞治疗技术;疾病治疗的干细胞技术;小RNA药物开发技术;降低免疫原性的多肽的新修饰技术;ADC抗体偶联药物研制及工程细胞株建库技术等。3.快速生物检测技术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快速早期检测与诊断技术;新型基因扩增(PCR)诊断试剂及检测试剂盒制备技术;新一代测序技术与仪器开发技术;生物芯片技术等。4.生物大分子类药物研发技术蛋白及多肽药物研究与产业化技术;细胞因子多肽药物开发技术;核酸及糖类药物研究与产业化技术等。5.天然药物生物合成制备技术生物资源与中药资源的动植物细胞大规模培养技术;基因工程与生物法生产濒危、名贵、紧缺药用原料技术;生物活性物质的生物制备、分离提取及纯化技术等。6.生物分离介质、试剂、装置及相关检测技术专用高纯度、自动化、程序化、连续高效的装置、介质和生物试剂研制技术;新型专用高效分离介质及装置、新型高效膜分离组件及装置、新型发酵技术与装置开发技术;生物反应和生物分离的过程集成技术与在线检测技术等。四、氢能天然气制氢技术,化工、冶金副产煤气制氢技术,低成本电解水制氢技术,生物质制氢、微生物制氢技术,金属贮氢、高压容器贮氢、化合物贮氢技术,氢加注设备和加氢站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以氢为燃料的发动机与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等。五、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1.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高性能绿色电池(组)技术;其它新型高性能绿色电池技术;先进绿色电池材料制造工艺与生产技术等。2.新型动力电池(组)与储能电池技术动力电池(组)技术;新型高性能炭铅动力电池(组)技术;液流储能电池技术;电池管理系统技术;动力与储能电池高性价比关键材料技术等。3.燃料电池技术燃料电池催化剂技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去质子膜燃料电池技术;直接醇类燃料电池技术;微型化燃料电池技术;中低温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技术;微生物燃料电池技术;光催化-燃料电池联用技术;燃料电池管理及工程技术等。4.超级电容器与热电转换技术新型高比能、高功率超级电容器技术,高性价比超级电容器关键材料及制备技术;热电材料及热电转换技术等。六、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1.现场总线与工业以太网技术符合国际、国内主流技术标准的现场总线技术;符合IEEE802.3国际标准的工业以太网技术等。2.嵌入式系统技术基于DSP、FPGA、CPLD、ARM等嵌入式芯片的各种高性能控制与传感器系统关键技术;用于流程工业的高性能测控系统、智能型执行器、智能仪表技术等。3.新一代工业控制计算机技术以CompactPCI、PXI、ATCA、PCIExpress、PXIExpress等总线技术为核心,可使用多种操作系统和图形编程语言,具有丰富的外部接口和“即插即用”功能,可构成安全性高、容错能力强的新一代高可用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关键技术等。4.制造执行系统(MES)技术面向机械制造、汽车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制品制造、金属冶炼等行业的制造执行系统技术等。不具有通用性的应用软件除外。5.工业生产过程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基于现场总线及工业以太网,面向连续生产过程、离散生产过程或混合生产过程的多功能组态软件、仿真技术与软件、具有冗余容错功能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等。七、先进制造工艺与装备1.高档数控装备与数控加工技术高档数控系统、精密伺服驱动系统等高档数控设备关键功能部件及配套零部件技术;超精密数控机床、超高速数控机床、大型精密数控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高效精密立卧式加工中心、超硬材料特种加工机床等高端数控装备技术;高档数控装备关键功能部件和整机性能测试实验技术;大型特殊部件精密加工技术;兵器设计与制造先进技术等。低端数控及应用系统除外。2.机器人机器人伺服驱动系统、高精度减速器与绝对值编码器、开放式机器人控制器、视觉系统等工业机器人关键部件技术;先进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先进服务机器人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四自由度以下的低端机器人系统除外。3.智能装备驱动控制技术高压、高频、大容量电力电子器件技术;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技术;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技术;高效节能传动技术与应用系统技术;用于各类专用装备的特种电机及其控制技术。采用通用电机的普通调速系统除外。4.特种加工技术激光器、大功率等离子束发生器、超高硬度刀具等特殊加工装备单元技术;激光加工技术;面向精密加工和特殊材料加工的特种加工技术;柔性印刷设备技术等。5.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相关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关键装备与制造技术;新型及专用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6.增材制造技术基于三维数字化设计、自动化控制、材料快速堆积成形工艺的增材制造技术等。7.高端装备再制造技术盾构机/TBM再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关键件再制造技术;其他高端装备再制造技术。八、关键新材料及其它根据省科技厅确定的年度重点支持的关键新材料及其它具体领域,研究确定我市重点支持领域。资料来源:http://jnsti.jinan.gov.cn/art/2022/4/9/art_11686_4771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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