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手续办理工作,根据下游需求稳妥加快产能释放和有序扩产。鼓励硅料与
硅片企业,硅片与电池、组件及逆变器、光伏玻璃等企业,组件制造与发电投
资、电站建设企业深度合作,支持企业通过战略联盟、签订长单、技术合作、
互相参股等方式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引导上下游明确量价、保障供应、稳定预
期。指导协会、企业等定期发布真实客观的供需信息,严禁发布不实信息,解
决信息不对称和对接不通畅等问题,加快建立产业链供需对接和智能光伏产业
公共服务等平台,支持上下游企业以资本、技术、品牌为基础开展联合攻关,
推进产业提质、降本、增效。
四、支持协同发展,稳定产业供需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要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产业经济发展,
引导企业稳固供应链,提升产业链水平,共同推进产业协同发展,保障光伏产
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转。加强企业跟踪服务保障,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企业
难题,确保企业稳定生产运行。加强区域协调和部门协同,共同推动解决疫情
期间的复工复产、物流配送等问题,确保重点区域畅通循环,维护供应链安全
稳定。加强光伏行业运行监测,推进实现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政府决策快速
响应,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光伏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碳足迹核算,
加快废弃组件回收技术、标准及产业化研究。
五、坚持统筹发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效市场和有
为政府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
用,积极引导企业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新困难和问题,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研究院所、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技术机构、产业计量测试
中心等专业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指导适时开展高峰论坛、专项对接等活动,
推进行业交流合作。鼓励各专业媒体开展光伏科普宣传和政策报导,提高公众
认知水平。坚持企业在市场开拓和上下游配套协作中的主体地位,相关企业要
增强责任意识,合理确定生产目标和价格指标。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事实、
不跟风炒作,共同营造和谐共生、产业共赢的光伏产业新发展格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将及时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
况,适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及企业开展约谈、告诫,对违法违规企业开展执法
检查,对有关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 年 8 月 17 日
资料来源: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d799b68c80e64159ad818166b743a5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