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节假日保电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五)不断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
理规定和判定标准,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不断提高电力工程施
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火电、新能源、抽水蓄能、储能电站、重
要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四不两直”督查检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工作,着力防范遏制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开展水电站大坝安
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病、险坝和乙级注册大坝安全监管。
(六)着力夯实电力安全工作基础。加快推进电力安全监管规
章制度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电力安全监管执法,完善事故统计分析和执法案例公开制度,有
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电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好电
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试应用和电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深化电力可靠性管理,提升相关数据质量。
(七)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
产法》,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电力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市、
县(区)层面电力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落实海上风电等新业态监管
主体。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衔接,采取联合发文、联合检查
联合执法等形式,不断完善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电力安全监管工
作机制。
三、聚焦行业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国家重大能源规划、政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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