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3)资源产
出、循环利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减污降碳等方面的指
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完成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
排目标任务;(4)循环经济产业模式特色明显,引领性强。
(三)重点任务。试点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1)开
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建设,包括工作推进机制建设、组
织管理工作策划并实施、工作人员标准化意识强化、工作模式
持续改进;(2)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基础性工作,包括建立
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制修订循环经济相关标准;(3)开展循
环经济标准的宣传及贯彻应用,包括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宣传
和培训、推进节能节水环保循环利用等相关标准贯彻实施、采
用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4)建设循环经济标
准化信息平台,包括信息平台的建立、宣传及有效应用。
(四)试点建设时间。试点项目建设一般不超过1年。
(五)项目考核评估。项目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循环经济
标准化试点考核评估方案》进行考核评估。
三、示范项目创建任务
(一)申报条件。以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中通过验收
且效果显著的试点项目作为示范创建的对象,且应符合(1)近
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和质量事故、经济效益较好、循环降碳成效显著,作为申报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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