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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稳步推进国家、省(区、市)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南方区
域电力市场启动试运行,研究制定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
场建设方案,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推动完
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机
制促进新能源消纳。
(五)深化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
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修订
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规范交易组织,丰富交易品种,
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多年中长期交
易合同,科学引导电力规划和有效投资。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
试点建设,推动用电侧有效参与现货市场。进一步完善辅助服务
市场机制,抓紧修订“两个细则”,规范和丰富调频、备用、爬
坡、转动惯量等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
担共享机制,全面推动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调节负荷、新
型储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提供辅助服务。推
进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启动南方区域备用市场、川渝一体化
调峰市场试运行。
(六)积极推进天然气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地方天然气
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实现管网运销分离,引导和推进省级管
网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公司。完善天然气管网设施公
平开放制度,制定天然气管网设施托运商准入规则和天然气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