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其中,发电侧并网主体是指南方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
调度机构(含按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管理的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
直接调度的火电(含燃煤、燃气、燃油和生物质发电等,其中生
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
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
发电、抽水蓄能、自备电厂;地市级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容
量为 10 兆瓦及以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
自备电厂等。
负荷侧并网主体是指南方区域地市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
直接调度的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
充电网络等的可调节负荷(含通过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
可调节负荷包括非直控型和直控型,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包括直控
型电力用户和直控型聚合平台;直控型聚合平台是指通过聚合商、
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多个负荷侧资源的集中控制平台,作为响应
调度指令对聚合范围内各类负荷侧资源进行统一控制和运营的
主体,包括直控型负荷聚合商、直控型虚拟电厂等。
新型储能是指电化学、压缩空气和飞轮储能等。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风电、
光伏发电、新型储能和可调节负荷等相关专项实施细则中未明确
的按照本细则执行。并入南方电网运行的电源纳入电力辅助服务
管理范围,条件具备时启动相关工作。具备条件的自备电厂应配
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完成技术改造,安装相关计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