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24〕24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安徽铁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铁路是国家战略性、先导性、关键性重大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大动脉、重大民生工程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为加快“轨道上的安徽”建设,全面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持续提升铁路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奋力开创全省铁路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到2027年,全省铁路运营里程6600公里以上,通达各市和90%以上县,其中高速铁路3600公里以上,通达各市和80%以上县,合肥市与省内其他市实现高铁直达。基本形成省内城市之间1小时、至长三角其他地区城市2小时、至中部其他地区城市3小时、至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及部分西部地区城市4小时通达的高铁出行圈。普速铁路运能利用率提高至75%左右,铁—2—路货运量增长至1亿吨左右。铁路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水平有效提升,新能源机车试点运营,新一代高速铁路技术研发应用取得积极进展。铁路电气化率提高至85%左右,绿色铁路、绿色站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省级铁路运营管理、综合开发等职能逐步健全完善,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到2035年,以主要枢纽为纽带,以关键节点为支点,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一体衔接、互联互通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全面形成。高效率的全程服务体系和高品质的产品供给体系更加完善,通达全国主要城市的高铁出行圈和快运物流圈全面形成。全省铁路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二、科学规划路网布局(一)完善路网规划体系。优化路网架构设计,全面对接国家路网规划,统筹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专用线,完善全省路网规划体系。做好铁路规划与国土空间、产业布局、自然保护地等规划的衔接,以及与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的融合。开展重点铁路枢纽总图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充分预留未来发展空间。节约集约利用过江通道资源,鼓励铁路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合并过江,充分预留中远期铁路线位。(二)明确路网建设重点。全面贯通安徽境内京港、沿江等国家干线铁路通道,完善长三角地区及省内城际铁路网,有序建—3—设区域高铁连接线和市域(郊)铁路,完善多层次轨道交通客运体系,加快提升铁路综合客运枢纽一体化衔接水平和多元化服务功能,实现枢纽“零换乘”目标。大力提升铁路网货运能力,加快推进联网补网强链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相关市与铁路部门合作建设铁路物流基地,完善铁路集疏运体系,推动货运站场向综合物流枢纽转型升级。支持重点港口、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引入铁路专用线。(三)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27号)等要求,适度超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建设标准,严格论证项目功能定位、客货运量、投资效益、资金来源,避免盲目攀比或重复建设。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并经铁路部门审定的线路和设站方案、站场站房规模以及其他重要方案,作为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据,原则上不得调整。三、优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四)适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自2025年起连续6年,省级财政每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统筹安排40亿元,用于铁路建设、运营补亏投入以及融资贴息。各市要根据铁路项目建设和运营需要,适度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省、市政府铁路出资人代表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4—金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筹措铁路建设项目资本金。(五)健全分类分层投资体制。自2025年起,对新开工的路省合资干线铁路,省方自主投资建设具有路网功能的区域高铁连接线、城际铁路、普速铁路,省、市按照4:6比例承担铁路建设项目资本金省方出资。都市圈城际、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专用线,由相关市或企业筹资建设。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