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上海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
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项目采购招标
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https://www.sha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03 日 15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05054017
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
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7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件一:钢铁、航空等领域企业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
(24 家)
数量:壹项
包件预算金额:RMB 750,000.00
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 750,000.00
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
市于 2012 年 8 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
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
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
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
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
开展本市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 2022 年
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
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
碳交易试点企业 2021 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
包件二:交通领域企业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5 家)
数量:壹项
包件预算金额:RMB 750,000.00
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 750,000.00
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
市于 2012 年 8 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
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
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
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
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
开展本市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 2022 年
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
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
碳交易试点企业 2021 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
包件三:石化、化工等领域企业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
(24 家)
数量:壹项
包件预算金额:RMB 760,000.00
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 760,000.00
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
市于 2012 年 8 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
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
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
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
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
开展本市 2021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 2022 年
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ha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05054017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预算金额:780.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件一:钢铁、航空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4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75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75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二:交通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5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75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75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三:石化、化工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4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76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76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四:化工、造纸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3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76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76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五:化工、橡胶、纺织、水生产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6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56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56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六:建筑、食品、医药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40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64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64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七:热力、电气领域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25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56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56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八:玻璃、建材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31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64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64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九:电子、有色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34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64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64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十:汽车、设备制造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33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64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64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十一:船舶、制造业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19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20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20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十二:化工、制造业等领域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19家)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20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20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包件十三:2021年度上海碳排放复核评审数量:壹项包件预算金额:RMB700,000.00包件最高限价金额:RMB700,000.00主要规格参数: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于2012年8月启动了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的各项工作,并正在积极推进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相关具体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明确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由第三方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向主管机构提交核查报告。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根据本市2022年度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资金预算安排,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机构承担本市钢铁、航空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1年度碳排放状况核查。详见公告附件本项目分13个独立包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任选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但为确保各包件的服务质量和项目进度,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最多中标两个包件。若某一合格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包件的评标中获得最高综合得分,则按包件序号从1到13依次排序中标,其他包件则由除去这家投标人以外的最高综合得分者中标,以此类推。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16日前完成各项上海碳交易核查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10月13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22年10月13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5)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habidding.com)方式:线上领购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habidding.com)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为市级财政预算单位,本项目的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潜在投标人,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1)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24:00时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habidding.com)(以下简称官网)注册并在线领购招标文件。(2)网站首次注册需要提供《注册专用-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供应商被授权人手机号快速注册后,可从待办中的供应商补全信息流程页面下载)、供应商注册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网站注册审核需1个工作日,请尽早办理,以免影响领购招标文件。(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入在线领购招标文件流程,在线领购招标文件需提供《供应商授权和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承诺书的格式可直接从公告附件内下载)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出售招标文件。请按承诺书格式注释的说明将承诺书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注:在线领购招标文件为人工受理,工作日提交的申请最迟将在当日17时前处理,敬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4)若有任何关于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的操作问题,请致电86-21-32173705,咨询相关老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联系方式:林立021-231156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联系方式:何沛霖、徐迪32173620、321737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迪电话:17717905528资料来源: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210/t20221013_18812071.htmhttps://www.shabidding.com/ekp/resource/news/sys_news_main/sysNewsMain.do?method=view&fdId=183d0282c3a72245bd66e1144be88e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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