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凡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办理
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www.szzfcg.cn)。
2. 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第 22 条。
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
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关于促进残 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 ( 财 库
〔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6.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www.szzfcg.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7.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A410
联系方式:常老师,0755-2655138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 10A、B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