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VIP专享VIP免费

2022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
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KFW2023-07-008
招 标 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022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
购买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KFW2023-07-008
采 购 人: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2023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
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KFW2023-07-008招标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招标代理: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3月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KFW2023-07-008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3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KFW2023-07-008项目名称: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26.9万元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碳市场基础性工作,确保核查工作科学合理、高效公正、有序开展,现拟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按照本项目要求,对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电(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采购需求:本采购项目共分为8包。包号行业企业数量(家)预算(元)单价总价1其他48185008880002其他417585003其他346290004其他315735005发电34200006800006发电306000007发电306000008发电27540000合计2755269000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其中:核查工作发电行业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备注:①“企业数量”为预计数量,最终以实际为准。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5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验收标准:须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四包、第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注:①核查机构不得从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不应开展的活动。②投标人近三年核查工作未因存在问题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06日18时00分00秒至2022年03月13日18时00分59秒,(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联系人:崔先生联系电话:0351-63711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联系方式:0351-27725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殷联系电话:15035180023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27层联系人:杨殷150351800233招标内容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4招标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四包、第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注:①核查机构不得从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不应开展的活动。②投标人近三年核查工作未因存在问题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7投标文件递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8:30时8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3月27日8:30时-9:00时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9开标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10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一份加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1装订要求/12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出具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资信证明;★3、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所缴纳的纳税凭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零纳税申报表、抵税凭证等有一即可,至少提供一个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凭据,有一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7、良好的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9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8、本项目相关承诺书;★9、联合体协议书(如是)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3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服务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服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招标文件格式’);★5、保证金汇款凭证(见‘招标文件格式’);6、投标截止日期相同/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企业简况;8、企业实力(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业绩、机构实力等);9、企业服务能力综合评价(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专业团队的组建及人数、团队小组的组成、团队成员的职称及专业等,按评分办法一一对应,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二)技术服务部分: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工作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相关承诺、后续服务等;2、商务及服务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材料。14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2、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或支票倒送的方式等非现钞形式交纳。10开户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9555666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351-27725513、投标人的保证金交纳后,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5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1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格式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格式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11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部分)。(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属于上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5%-20%的价格折扣,工程项目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货物及服务类给予联合体5%-6%的价格扣除,工程类给予1%-2%的价格扣除(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标准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折扣:R15%给予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R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少于3/2。从山西省财政厅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采购人代表1人。19中标单位确定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传政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0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21本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实行分包控制,超出预算视为投标无效。预算总额:总价526.9万元补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13应符合本项目所有资格条件并作出承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业绩以联合体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资料打分,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下的业绩不重复加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补2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操作不当的原因导致专家无法读取响应文件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履行的义务和承诺。2.2“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四包、第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①核查机构不得从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不应开展的活动。②投标人近三年核查工作未因存在问题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5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15(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16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6.7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所有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7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所有内容应按照格式部分进行编制,根据政采云平台上传要求进行加密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文件。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服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商务、技术服务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出具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资信证明;★3、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所缴纳的纳税凭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零纳税申报表、抵税凭证等有一即可,至少提供一个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凭据,有一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18★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7、良好的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8、投标人相关承诺书;★9、联合体协议书(如是)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招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格式’)★4、开标一览表(见‘招标文件格式’);★5、保证金汇款凭证(见‘招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从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相同/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企业简况;8、企业实力(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业绩、机构实力等);9、企业服务能力综合评价(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专业团队的组建及人数、团队小组的组成、团队成员的职称及专业等,按评分办法一一对应,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证明材料。(3)技术服务部分:19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工作方案、质量保障措施、相关承诺、后续服务等;2、商务及服务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货物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材料;8.3为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编写。8.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2)该保证金须采用银行电汇或支票倒送的方式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开户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城支行账号:14001815208059555666联系人:程女士联系电话:0351-2772551(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5)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0(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5投标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3)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数量价格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21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在指定位置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22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1.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编制,重要文件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11.7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1.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要求进行加密上传。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1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23回。五、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本次开标为全流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并在线确认开标一览表。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组建评标委员会16.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7.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服务审查17.1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17.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1.2对投标文件中有资格不合格的或未对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做出明确响应的,将作不合格投标处理。17.2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服务审查17.2.1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4(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B、投标有效期不足的;C、投标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D、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E、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2.2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8.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9.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0.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26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评标过程保密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4.中标通知24.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27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中标服务费25.1本次招标收取中标服务费,服务收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5.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向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25.3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人收取。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5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6.6履约验收:按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第六条规定验收。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28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9.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9.4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29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1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等因素对投标人及其所投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和各种服务能力等;3、投标人的业绩情况;4、投标人的实施方案和服务方案的合理性;5、所提供服务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6、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投标人的方法。综合评估法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1、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价评审,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3、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若发生得分相同的情况,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果报价也相同,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在前。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并严格按照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审,总分为100分。三、政策性要求的评定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山西省财政厅晋财购【2022】6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部分)3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属于上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5%-20%的价格折扣,工程项目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货物及服务类给予联合体5%-6%的价格扣除,工程类给予1%-2%的价格扣除(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3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标准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R15%给予小微企业联合体的价格扣除:R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四、评分细则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评审因素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出具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资信证明;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所缴纳的纳税凭证,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零纳税申报表、抵税凭证等有一即可,至少提供一个月,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2)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凭据,有一即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5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6良好的信用记录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7投标人相关承诺书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要求的各项承诺书;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第四包、第八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联合体协议书(如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投标人近三年核查工作未因存在问题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详见相关文件)。35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无法辨认,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提供的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不符合审查标准,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评审因素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投标服务内容、服务方案、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63、评标标准(总分100分)(一)价格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每个企业核查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0。(二)技术分:47分1、核查团队成员(30分):基本要求:所有项目成员需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简历及在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1)人员构成要求(5分):项目团队人员构成合理,每具有1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2)项目负责人要求(8分):①项目负责人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以上碳核查经验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②项目负责人业绩经验:项目负责人作为组长或技术负责人牵头开展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每提供参与的5个项目印证资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③项目负责人专业度:项目负责人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有较深的认识,参与过省级及以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研究课题的得2分。(以上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3)核查团队人员要求(15分):本项目要求核查团队人员具有2年以上碳核查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要求的核查员数量不足10名,不得分;10名以上的,每增加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本项得分与项目负责人不重复计算。(注:需提供核查员信息汇总表,按照汇总表人员排序依次附每名团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及核查团队成员基本要求所需资料,未提供不得分。)(4)办公场所要求(2分):在山西省内具备设立一年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得2分。(若为投标人自有资产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若为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2、服务方案(17分):(1)开展核查相关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3分):方案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方案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2)阐明核查工作内容及核查工作的重点难点(3分):内容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3)开展核查工作的进度计划(3分):内容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4)服务质量控制(5分):内容优于项目需求得5分,内容符合项37目需求得3分,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5)后续服务(3分):内容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内容符合项目需求得1分,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三)商务分:43分1、业绩(33分):(1)承担过省级应对气候主管部门组织的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或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八个行业中,核查行业5—8个得8分,3—4个得4分,1-2个得1分。(需提供相关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3)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省级或以上国家行政机关委托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规划编制、低碳类课题等相关领域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委托文件等证明材料)(4)2019年1月至今从事过碳汇项目开发、能评、节能、环评、环保工程等相关业绩,每提供5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具有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和核证资格的,得2分。(6)投标人具有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定和核证资格的,得1分。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3分):管理制度优于项目需求得3分,管理制度符合项目需求得2分,管理制度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综合能力要求(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其综合能力进行评定,能力优于项目需求得5分,能力符合项目需求良好得3分,能力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4、投标供应服务响应能力要求(2分):能力优于项目需求得2分,能力符合项目需求良好得1分,能力不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38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做好碳市场基础性工作,确保全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的核查机构。中标单位应秉承“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的原则,按照本项目要求对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电(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开展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核查全流程各项工作,确保程序符合规范、数据真实有效。(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1、工作形式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以及山西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依据规范性技术文件要求,对碳交易纳入企业2022年度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提交核查报告。具体工作包括文件审核、现场核查:(1)文件审核。技术工作组应根据相应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相关技术规范,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等支撑材料进行文件评审,初步确认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的符合情况,识别现场核查重点。技术工作组可根据核查工作需要,调阅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如组织机构图、厂区分布图、工艺流程图、设施台账、生产日志、监测设39备和计量器具台账、支撑报送数据的原始凭证,以及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文件和记录等。(2)现场核查。现场观察企业排放设施、查阅排放设施运行和监测原始记录(例如皮带秤原始底码数据、燃煤购销存原始记录台账或其他相关数据来源)、查阅活动数据产生、记录、汇总、传递和报告的信息流过程、评审排放因子来源以及与现场相关人员进行会谈,判断和确认企业报告期内的实际排放量。现场核查组应验证现场收集的证据的真实性,确保其能够满足核查的需要。2、工作程序(1)建立核查技术工作组。技术工作组至少由2名成员组成。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重点排放单位所在的行业领域、工艺流程、设施数量、规模与场所、排放特点、核查人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等方面的因素,确定技术工作组成员及任务分工。(2)文件评审。技术工作组应根据相应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相关技术规范,通过管理平台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排放报告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等支撑材料进行文件评审,初步确认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的符合情况,识别现场核查重点,提出现场核查时间、需访问的人员、需观察的设施、设备或操作以及需查阅的支撑文件等现场核查要求,分别填写完成《文件评审表》和《现场核查清单》。(3)建立现场核查组。现场核查组应至少由2人组成。为了确保核查工作的连续性,现场核查组成员原则上到少有1人应为核查技术工作组的成员。(4)实施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组应按照《现场核查清单》做好准备工作,明确核查任务重点、组内人员分工、核查范围和路线,准备核查所需要的装备,如现场核查清单、记录本、交通工具、通信器材、录音录像器材、现场采样器材等。40现场核查组可采用以下查、问、看、验等方法开展工作。查:查阅相关文件和信息,包括原始凭证、台账、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保存证据时可保存文件和信息的原件,如保存原件有困难,可保存复印件、扫描件、打印件、照片或视频录像等,必要时,可附文字说明。参与核查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项目组成员。(5)出具《不符合项》及《核查结论》。技术工作组应根据如下要求出具《不符合项清单》及《核查结论》并提交采购人。对于未提出不符合项的,技术工作组应在现场核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成《核查结论》;对于提出不符合项的,技术工作组应在收到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不符合项清单》“整改措施及相关证据”一栏内容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写完成《核查结论》。如果重点排放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或整改措施不符合要求,技术工作组应根据核算指南与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缺省值,按照保守原则测算排放量及相关数据,并填写完成《核查结论》。3、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关方法和指南要求,核查机构应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和进度通过线上及线下提交项目成果。线上:通过管理平台提交《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不符合项清单》《核查结论》;线下: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纸质版《碳排放核查报告》,同时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分析报告。4、工作要求(1)独立完成核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作再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2)核查机构需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文件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并线上填报核41查信息、编制核查报告,确保核查全过程电子化留痕;(2)工作成果提交进度要求“时间过半,进度过半”。初始报告需要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3)要求实际参与核查人员与投标文件内项目班子配备人员严格一致,中标人不可擅自更改参与核查人员名单;(4)核查人员在企业现场拍照留存,一家企业至少保证一天现场核查时间。(5)核查机构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每周调度进度、质量,保证各项工作按期完成;(6)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本次工作要求完成核查工作,出具核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提交报告;(7)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企业实际情况,做好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8)核查机构应指定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员;(9)核查机构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碳排放关键数据弄虚作假的、不配合提供原始数据及核查工作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反映有关情况,并同步抄送采购人。5、人员要求投标供应商或其在本项目中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核查团队成员应具备开展碳核查工作能力且具有丰富的碳核查工作经验。核查团队成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应熟练掌握碳核查技术指南,熟悉核查方法及核算方法。所有项目成员需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简历及在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2022年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核查团队成员不得同时受聘于2家(含)以上的核查机构。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格式要求提供本项目核查团队成员名单和相关材料。42(三)其他要求1、与碳核查相关的各项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1)审核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2)核查企业提交的年度碳排放报告和补充数据表;(3)编写碳排放核查报告;(4)内部技术评审;(5)提交报告初稿;(6)根据复查意见修改相关报告;(7)提交碳排放核查报告终稿。投标供应商提供开展上述各项工作的实施思路、方法和实施方案,方案应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2、重难点识别:投标供应商应熟悉碳核查技术指南和相关要求,深入了解核查工作内容,核查过程规范、核查和核算方法正确,符合国家及山西省的各项要求,核查结论准确。对核查工作的重点难点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加以具体的阐述。3、开展核查工作的进度安排: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开展核查工作的要求,发电行业、其他行业核查工作应分别于5月20日、11月30日前完成管理平台填报,并分别于7月30日、12月31日前完成纸质资料提交。核查机构需制定科学工作计划和合理时间进度安排,计划及进度主要节点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对计划方案和进度安排出现的突发状况有应对方案和应对能力。4、服务质量要求: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供应商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并明确管理层和核查人员的职责、分工、权限和任务。(2)投标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核查活动管理,文件和记录管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不符合及纠正措施处理以及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相关制度。(3)投标供应商具有严格的公正性管理制度,确保其不参与核查服务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确保其高级管理人员及实施核查的人员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其客观独立判断的活动。(4)投标供应商具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从事核查43活动时获得的信息予以保密,并通过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落实保密管理制度。(5)中标人不得利用所获取、掌握的主管部门的任何保密内容从事主管部门授权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方使用。(6)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核查技术规范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核查工作质量自查,编制年度公正性自查报告,并通过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5、后续服务:投标供应商应针对该项目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全面的服务内容。(2)完善的服务体系。(3)明确的服务措施等。上述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6、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活动的要求:不得与从事碳资产管理与碳交易公司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存在股权关系、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7、投标供应商往年核查工作未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存在突出问题(详见相关文件)。8、服务绩效考评要求:核查工作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对核查报告的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并依据合同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四)商务条款及要求1、服务期、服务地点(1)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核查进度:发电行业应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核查,其他行业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核查。(3)服务地点:山西省2、业绩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案例。44包含但不限于:受省、市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委托(1)担任碳核查/复查机构或类似委托项目;(2)开展碳核查相关工作的行业数量;(3)自2019年1月起至今,承担省级及以上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课题、低碳类课题研究;(4)碳汇项目开发、能评、节能、环评、环保工程的案例。3、投标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具有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架构;(2)业务培训或交流机制;(3)质量管理体系;(4)财务管理制度;(5)廉政纪律、风险控制制度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4、投标供应商综合能力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1)学习交流能力:组织开展或参加各层次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方面的能力培训、论坛研讨、考察调研、国际交流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水平。(2)业务工作能力:承担或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重点产品碳足迹等项目或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水平。(3)企业文化方面:积极开展企业文化活动,加强团队协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凝聚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5、服务响应能力要求在碳核查工作开展过程中,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一定时间内(次数不定),针对企业需求、沟通答疑、意见反馈、报告修改、核查方法、数据校验等情况,提出相关服务需求。投标供应商应当能够迅速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服务需求,并且具有相应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6、合同款的结算和考核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45(2)结算价格由乙方实际完成的核查企业数量和合同单价确定,即结算价格=乙方实际完成的核查企业数量×合同单价;合同单价不予调整。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尾款支付给乙方。(3)乙方提交的核查报告经复查或复核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视情形扣减存在问题单价的30%—100%(4)因乙方原因导致核查结果有严重错误,造成甲方或被核查重点排放单位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5)以上价款用人民币结算。46附件专家评审评分表一、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报告年度核查机构二、评审内容指标标准分评分报告完整性5边界合理性5核查过程规范性8核查方法正确性10核算方法正确性10排放量准确性10报告美观性2不符合清单合理性5补充数据表核查15核查结论准确性20(结论出现严重偏差可倒扣分)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10总分100三、评审结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专家(签字):评审日期:年月日47注:评分大于90分(含)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含)-79分为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等将根据核查工作要求进行调整)48第五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编号: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2023年月1合同正文甲方:乙方:(联合体协议详见附件)根据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经依法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包括:2.本合同所涉项目的服务期限为:自2023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共计天。其中发电行业须于2023年5月20日之前完成,其他行业须于2023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单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以中标价格为准)元(¥元)核查企业数量为家。总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以中标价格为准)元(¥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以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为准,详见附件1.、附件2.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2(2)发布开工通知;(3)为乙方调查、研究和实地核查事宜提供便利;(4)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2)全面、按时履行合同,确保各类报告质量和数据准确;(3)及时提交进度报告;(4)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方案论证;(5)乙方应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纳税。第五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50%预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50%服务费。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文件资料归属除合同本身外,乙方通过网络、电话、实地核查所取得的被核查机构的各种信息、碳排放报告、碳排放核查报告、碳排放补充数据表、监测计划及监测计划审核报告等相关资料始终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条件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材料及数据、图片、影音等核查相关材料)交付甲方。第八条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被核查单位碳排放相关数据3和技术参数以及甲方为履行合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透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履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第八条每一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用于其他途径。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提交仲裁。2.甲乙双方提交仲裁的争端,均应由仲裁委员会按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中国山西省太原市,仲裁机构为太原仲裁委员会。3.仲裁裁决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协商,考虑双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合理对已履行合同部分进行清算。第十二条其他1.政府采购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附件(4)投标文件及附件(5)其他文件。4.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4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太原市。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2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1份,山西省财政厅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日期:2023年月日日期:2023年月日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或每包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重新起草。5附件1:投标文件响应承诺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投标文件须保证目录科学合理、页码编排清晰、索引方便快捷,以便评标专家查阅评审,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2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单位公章)二O二三年月日3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二、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三、纳税凭证或依法免税证明……………………………………………………………★四、社保缴纳凭证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六、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相关承诺书………………………………………………………★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是)………………………………………………………………★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开标一览表……………………………………………………………………★五、投标保证金……………………………………………………………………六、投标人从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相同/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七、投标人企业简况…………………………………………………………………八、企业实力(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业绩、机构实力等)…………………………九、企业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4技术服务部分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施配备…………………………………………………三、商务及服务偏离表………………………………………………………………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材料……………………………5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二、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三、纳税凭证或依法免税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四、社保缴纳凭证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6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自行填写)致:(采购人全称)内容包括:书面说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7六、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致:(采购人全称)我单位参与项目(招标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应的服务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8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相关承诺书(格式自拟)7.1投标人未从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不应开展的活动的承诺书7.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承诺书7.3投标人不参与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活动承诺书7.4投标人管理制度承诺书7.5投标人综合能力承诺书7.6投标人响应能力承诺书9八、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10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1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90个日历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一览表。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退。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2(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13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说明: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4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日期:说明: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5四、开标一览表单位:万元包号服务内容单价企业数量总价(小写/大写)备注服务期限: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16五、投标保证金(一)保证金汇款凭证致:(投标单位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倒送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支票倒送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17(二)投标保证金退回及中标服务费发票要素函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保证金时汇款人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全称开户银行行号保证金金额(元)★中标服务费增值税发票信息普票□专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注1:增值税专票、普票均请提供全部开票信息)18六、投标人从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相同/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备注123…………………………注:一个完整的业绩案例需要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9七、投标人企业简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注册资金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一),投标人不是中小微企业不须填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须填写。20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_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_的具体情况如下:_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在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1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22八、企业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业绩、机构实力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3九、企业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专业服务团队的组建及人数、团队小组的组成及人数,团队成员的职称及专业等,按评分办法一一对应,具体内容按“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填写。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小组名称本项目所任何职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职称执业资格/专业技能备注………………………注:本表所填写人员需要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须依次排列,方便查阅,由混乱排版引起的误读或查找不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5技术服务部分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分办法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自行描述,格式自拟。注:方案编写须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依次排列,且标注醒目,以便查阅,由混乱排版引起的误读或查找不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二、商务、技术服务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27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证明材料28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名称内容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账号开户行汇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汇出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名称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单独递交招标代理公司。)29资料来源: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303/t20230306_19517725.htm发票开具1、费用支付完成后,如需开票,投标人自行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并联系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票金额、联系方式等信息。2、联系人:冯女士电话:0351-2772551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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