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1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招标文件VIP专享VIP免费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
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
核查项目
招 标 文 件
2023zfcg00178
招 标 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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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7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31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37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4
第六部分 合同文件 .............................................................................81
第七部分 投标供应商网上开评标手册及固化手册 ........................96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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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招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23zfcg00178招标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招标代理: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3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7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4第六部分合同文件.............................................................................81第七部分投标供应商网上开评标手册及固化手册........................96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的委托,对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3zfcg00178标段包含区域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及数量招标金额(万元)1兰州15石化(1家)、有色(2家)、钢铁(2家)、化工(9家)37兰州新区化工(1家)2嘉峪关15钢铁(1家)、有色(1家)45酒泉石化(3家)甘肃矿区化工(1家)张掖化工(2家)金昌化工(5家)、钢铁(1家)、有色(1家)3武威17化工(17家)324白银13有色(2家)、化工(5家)36定西有色(2家)庆阳石化(1家)平凉造纸(1家)、化工(1家)临夏化工(1家)5复核评估2020家企业现场复核;核查机构工作评估30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服务对象(重点排放单位)存在碳资产管理、碳咨询、人员、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须声明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4、近三年内从事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与双碳工作相关的任务时,未受到省、部级及国家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处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获取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日00:00-23:59:59,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之前(北京时间)3、网上开标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6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整(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6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八、联系方式采购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人:张慧颖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联系电话:0931-4811697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101号联系人:付丽梅联系电话:13519669193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3月2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一、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所需采购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3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180万元。4投标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服务对象(重点排放单位)存在碳资产管理、碳咨询、人员、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须声明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4、近三年内从事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与双碳工作相关的任务时,未受到省、部级及国家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处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7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采购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并在线上传。网上递交采购响应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6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整;操作事项: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10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操作事项(一)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三)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3日9时整。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6电子开标厅(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12招标文件澄清各投标供应商于2023年4月6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统一答复。逾期不再受理。邮箱地址:321130882@qq.com13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得进入评审环节。1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整15项目交付期第1-4包:线上数据填报完成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60家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碳核查报告,按要求提交工作成果;第5包: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要求,结合采购人提出的复核需求开展复核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20家企业核查报告的复核工作。按生态环境厅要求时限,完成对参与甘肃省2022年度核查工作的所有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等评估工作。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全国碳排放管理平台内完成核查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18存档要求中标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存档。存档内容:纸质文件三套。19注意事项如果评标期、中标后、签订合同期、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投标人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将供应商计入黑名单不良记录,同时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损失。1、投标人存在违反承诺书相关条款的。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而成交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二、投标供应商须知1.说明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投标范围。1.2定义1.2.1“采购人、需方”系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1.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1.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1.2.4“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的法人。1.2.5“供方”指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合同一方的当事人。1.2.6“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软硬件、工具、手册及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等。1.2.7“服务”指招标文件和招标内容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附加工作(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他类似义务)。1.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条件:1.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1.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2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3.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服务对象(重点排放单位)存在碳资产管理、碳咨询、人员、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须声明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1.3.4近三年内从事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与双碳工作相关的任务时,未受到省、部级及国家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处罚;1.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6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招标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更改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供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3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1.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1.3.6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除外。1.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4.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1.4.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生产、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1.4.3就本招标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集成、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41.4.4“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1.4.5“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4.6通过签署投标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有关投标。1.5招标的费用1.5.1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应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或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5.2招标代理公司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见下表),向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包中标金额核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本项目每个包的中标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5成交金额(元)服务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以下(含100万)1.5%1.5%1.0%100万~500万1.1%0.8%0.7%500万~1000万0.8%0.45%0.55%1000万~5000万0.5%0.25%0.35%5000万~10000万0.25%0.1%0.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收款人: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101462000695171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泉支行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公告2.1.2投标供应商须知2.1.3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2.1.4评审办法2.1.5投标文件格式2.1.6合同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质疑的,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中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6要求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者均属无效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2.2供应商应在其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3.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3.投标和招标总则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3.1.3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范围进行投标。3.1.4投标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投标。若由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作为投标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7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报价部分(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①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项目要求的合同项下投标供应商提供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②投标供应商每种设备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货物说明一览表3.2.2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偏离表(2)技术文件;(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3.2.3商务部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8(1)商务偏离表(2)投标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售后服务与培训计划投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机构、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②说明投标产品及软件服务系统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③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5)资格证明文件;(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4其他部分(1)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3)投标保证金特别情况延长退还时间承诺函;(4)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确认书格式;(5)投标供应商可在满足“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对项目的整体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3.3采购响应3.3.1供应商采购响应时间网上提交的全部材料及操作事项:(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9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03.3.2采购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并在线上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采购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3.3.3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3.3.4中标公告发布后,将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用于存档,投标文件一式三份。3.3.5投标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投标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投标供应商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投标供应商都应该按照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3.4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3.5投标的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供应商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有的权利及责任也相应延续。3.6投标文件的修改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1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3.7投标的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撤回其投标,但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投标。3.8招标过程及评审3.8.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3.8.2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后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得进入评审环节。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3.8.3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审。3.8.4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3.8.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也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不完整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4)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人授权的;(5)开标一览表及招标文件中要求须签字盖章的,无签字盖章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条件的;(9)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材料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的。3.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33.8.7评标委员会将按已定的原则及方法进行评审,详见评审办法。3.8.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有权根据采购的需要、实际情况及匹配性,在征得投标供应商同意的前提下,对投标供应商所报个别货物的品牌/和型号/和数量进行调整或替换。3.8.9评标委员会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此造成对投标供应商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不做任何解释。3.8.10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8.11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解释不中标的理由。3.9招标、评标过程的保密3.9.1接受投标后,直至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招标、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9.2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供应商止,投标供应商不得与参加招标、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供应商方面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4.合同的签约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44.1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4.2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询问、质疑5.1综合说明5.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5.1.2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可以是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1.3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5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5.1.4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2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5.3质疑与答复5.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招标编号:包号:)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5.3.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6或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5.4补充5.4.1第5.3.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a.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c.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5.4.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申请回避。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5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5.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承担:a.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b.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c.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d.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6.政府采购政策6.1、采购进口产品政策6.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76.1.2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活动,并实施监督管理。6.1.3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除需要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专家论证意见外,还要同时出具进口产品所属行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主管部门的意见。6.1.4招标文件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其加以限制,应当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6.1.5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6.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甘财采〔2022〕12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具体比例见评标办法),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6.2.2根据财库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8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具体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6.2.3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优惠政策:6.2.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产品所在清单的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后,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甘肃政府采购网(www.gszfcg.gansu.gov.cn/)查询。6.2.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6.2.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条第6.1.1款、6.1.2款、6.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报价明细表》中提供相应数据。(a)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29(b)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6.2.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比例详见评标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五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3相同品牌投标产品有效供应商的认定:6.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06.3.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6.4变更事项6.4.1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便能够及时获取项目变更事项。四、投标人网上开评标操作事项(一)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二)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1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四)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五)确认开标记录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等待开标组织人员核验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函由代理机构确认有效性),如果对保证金核验情况有异议,请加入“保证金到账异常信息查询”专用群解。(六)开标完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2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七)在线质疑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八)询标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链接http://ggzyjy.gansu.gov.cn/f/front/information/newsInfo?informationId=882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3第三部分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4技术参数要求一、项目背景及目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及2023年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3〕3号)文件要求开展,第三方核查机构应严格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2014〕2920号和〔2015〕1722号)的相关要求,对我省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中2021和2022年任一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行业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开展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同时开展核查复核和评估工作。企业核查工作包括文件评审、现场核查及企业和核查机构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核查报告。复核工作共计两个部分:一是对20家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报告开展现场复核;二是对参与2022年度核查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等进行评审。其中,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全部复核,在此之外由省生态环境厅依据核查实际情况选取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复核。二、包号划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5包),是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及2023年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5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3〕3号)文件附件确定的60家企业(不包含电力和建材行业),按区域进行了划分。第1包至第4包为不同市州的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第5包为复核和评估。核查企业招标数量和金额(按照区域划分)标段包含区域企业数量行业分布及数量招标金额(万元)1兰州15石化(1家)、有色(2家)、钢铁(2家)、化工(9家)37兰州新区化工(1家)2嘉峪关15钢铁(1家)、有色(1家)45酒泉石化(3家)甘肃矿区化工(1家)张掖化工(2家)金昌化工(5家)、钢铁(1家)、有色(1家)3武威17化工(17家)324白银13有色(2家)、化工(5家)36定西有色(2家)庆阳石化(1家)平凉造纸(1家)、化工(1家)临夏化工(1家)5复核评估2020家企业现场复核;核查机构工作评估30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总计预算金额180万元。包含(第1包:37万元;第2包:45万元;第3包:32万元;第4包:36万元;第5包:30万元)。四、核查期限第1包至第4包:线上数据填报完成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60家重点排放单位2022年度碳核查报告,按要求提交工作成果;第5包: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要求,结合采购人提出的复核需求开展复核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20家企业核查报告的复核工作。按生态环境厅要求时限,完成对参与甘肃省2022年度核查工作的所有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合规性、及时性等评估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6五、内容与要求2022年度碳核查内容及管理要求如下: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规定的核查依据、核查流程、核查要点、存档要求等开展核查与复核工作。(一)质量要求(1)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核查,提交的核查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及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要符合国家相关格式、核算方法、核查指南、质量控制等技术规范,应满足国家及甘肃省有关规定;(2)核查服务合同订立后,不得转包核查业务,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不得外聘其他机构的核查人员开展核查工作;(3)供应商提供的核查报告及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需要通过复核审查。核查报告复核过程中,发现核查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相关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若再次不合格,供应商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损失。(二)成果要求:(1)温室气体排放报告;(2)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表及补充数据计算表;(3)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4)《核查结论》;(5)被核查企业和核查机构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核查报告(内含《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不符合详清单》及核查过程中的记录、支撑材料等);(6)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报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7(7)包内分区域、分行业碳排放数据分析报告(8)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三)管理要求(1)核查工作档案制度(核查报告、现场工作台账、能源台帐、交叉验证资料、内部技术审核记录等要分类归档),妥善保存;(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3)供应商应当与被核查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各种能源消费、经济、产能产量、碳排放量数据、技术工艺参数、生产经营数据等)均为保密数据,据双碳工作相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391.评标委员会1.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评标报告。1.4投标文件的澄清1.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1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格,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2.4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0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2.6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3.2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技术”、“价格”和“商务及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3.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价格调整的原则是: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供货范围内所有内容。2)投标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3)投标供应商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供应商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计入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价。4)供应商如果是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1业发展的通知》(甘财采〔2022〕12号)的规定,其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以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甘财采〔2022〕12号)的规定的规定,对其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投标报价按106%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价。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按下述方法测算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值。5)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4综合评审评标办法序号评分项目基础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部分10分报价得分(1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所有有效投标人中投标单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有效投标人是指满足以下两个要求:1.投标人须通过有效投标审查,未被废除投标资格。2.声明符合中小微企业资格的投标人,按《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该投标人的报价给予10%的扣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2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商务部分40分业绩(30分)近三年(2020年4月以后)投标单位参与过省级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组织的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复核)且核查(复核)企业数量超过50家(含)以上的得30分,30-49家的得20分,10-29家以下(含)的得10分,1-10家以下得5分,未开展过核查的不得分。(满分30分)注:以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明确家数)为准。人员能力(10分)拥有正高级工程师1名,得2分;拥有高级工程师1名,得1分,拥有工程师2名,得1分;(满分10分)注:职称证书、核查员必须出具本单位在社保部门1年的社保缴纳凭证(从招标公告月往前推算12个月,不含招标公告月)3技术部分(50分)碳核查内部管理制度(20分)1、按照核查技术指南,企业是否建立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技术工作组、是否建立现场核查组,是否对核查人员实施有效管理、是否对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每1项得1分,以此累加,最高5分。2、企业内部制度是否制定有核查文件存档、核查记录保存的管理制度,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3、企业内部制度是否制定有核查记录签字及报告分级审核制度,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4、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是否有《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核查结论》、《不符合项清单》、《内部技术评审记录单》,每1项得1分,以此累加,最高5分。碳核查技术方案(30分)方案设计完整性、符合性评价(30分)。1、(方案完整性10分)投标人的工作安排明确、核查程序步骤准确,核查要点安排清晰,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能完全满足工作要求得10分,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得5分,不满足得0分。2、(实施进度10分)项目技术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合理明确,投标人承诺的交付时间优于招标要求的得4分,按时限完成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对整个服务过程相关数据资料的保密性做出有效承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在项目实施阶段能够保证在我省驻地工作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团队能力10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具有近12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从招标公告月往前推算12个月,不含招标公告月)。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核查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碳排放及节能相关工作经验满3年(含)以上。上述核查人员不少于5人,得5分,每增加一名核查人员,加1分,加至10分为止。注:核查员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业绩证明以及2022年9至2023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33.5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将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最高的两个投标供应商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本项目招标设5个包,第一包至第四包为核查包,第五包为复核包,投标人可投所有包,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其所中包号的确定方式以投标人第一个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包为准,此投标人的其他标包的投标文件可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5封面格式: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6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及投标文件应答表…………………………………………………()1、2、……二、报价格式……………………………………………………………………………………()1、2、……三、资格证明文件……………………………………………………………………………()1、2、……四、技术部分文件……………………………………………………………………………()1、2、……五、商务部分文件……………………………………………………………………………()1、2、……六、其他部分………………………………………………………………………………()1、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7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及投标文件应答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8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企业性质员工总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49(投标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将重要内容填写在此表中,方便专家查找)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是否有投标文件页码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0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1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编号:包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三)技术、商务响应文件;(四)技术说明文件;(五)资格证明文件;(六)法人授权书及;(七)投标供应商情况介绍文件;(八)其他。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的投标;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小写);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向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账号:日期: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3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核查内容数量单价(元)投标总价(元)需要完成核查工作天数备注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报价应包括差旅费用、住宿费、人员费用、打印装订费以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投标费用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4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包号:序号具体核查项目所需人员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5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6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格式关于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致:关于贵方2023年月日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授权代表)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单位名称(公章):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邮编: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72、资格证明文件要求2.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20年或2021年或2022内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8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服务对象(重点排放单位)存在碳资产管理、碳咨询、人员、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须声明承诺,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2.5、近三年内从事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与双碳工作相关的任务时,未受到省、部级及国家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处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59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致: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0声明承诺书据招标文件,我公司(单位)认真阅研后,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全部接受,并作出郑重承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2、遵守招投标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招投标有关活动程序安排,遵守开标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4、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5、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分包。6、投标人中标后,该技术服务机构如存在以下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排名按照投标总得分排序,依次递补。(1)向重点排放单位提供碳排放配额计算、咨询或管理服务;(2)接受任何对核查活动的客观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资助、合同或其他形式的服务或产品;(3)参与碳资产管理、碳交易的活动,或与从事碳咨询和交易的单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4)与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等;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1(5)为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有关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监测、测量、报告和校准的咨询服务;(6)与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共享管理人员,或者在3年之内曾在彼此机构内相互受聘过管理人员;(7)使用具有利益冲突的核查人员,如3年之内与被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或为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供过温室气体排放或碳交易的咨询服务等;(8)宣称或暗示如果使用指定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的核查将更为简单、容易等。7、近三年内从事碳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等与双碳工作相关的任务时,未受到国家、省部级及相关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承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致: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做出以下郑重声明:如我方获得中标资格,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特此证明。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45、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特此声明。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5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第包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6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单位的XXX项目(第包)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7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8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要求及技术参数”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无差异的填写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标书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技术说明材料所在页码注:请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内容逐条响应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69第一包至第五包碳核查部分技术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业绩;3、人员能力;4、供应商碳核查内部管理制度;5、碳核查技术方案;6、团队配备;7、投标供应商觉得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0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11、商务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说明〕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照招标文件除“招标要求及技术要求”外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无差异的填写无偏离。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所在页码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22、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类别职务姓名职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33、优惠、售后服务承诺3.1优惠条件承诺书致:经仔细阅读你们的招标文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优惠条件的要求,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1)…(2)………特此承诺!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承诺方名称:承诺方印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43.2服务承诺(格式自拟)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5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6其他部分内容及格式1)非联合体声明函;2)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4)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确认书格式。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71)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格式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82)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格式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资料、技术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793)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确认书格式代理服务费确认书致: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协商,同意本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若我单位中标,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费率向贵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0注:本附件仅为合同的格式内容,在编制合同时除包含以下内容外,还应包括其他如工艺流程、供货周期、检验检测、验收标准等方面的内容,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在不违反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制订。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1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第包)招标文件编号:合同编号:HT-需方: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供方:×××××××招标代理: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合同编号:HT-采购人(全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供应商(全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3(需方)(供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甘肃省生态环境厅XXXX项目(2)招标文件编号:(3)项目内容:2.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交货时间:2022年度碳核查工作供方核查期限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完成所有核查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核查报告(含补充数据表)、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和相关核查数据等全流程材料。3.货物内容及管理要求: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规定的核查依据、核查流程、核查要点、存档要求等开展核查与复核工作。(一)质量要求(1)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核查,提交的核查报告(含补充数据表)及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要符合国家相关格式、核算方法、核查指南、质量控制等技术规范,应满足国家及甘肃省有关规定;(2)核查服务合同订立后,不得转包核查业务,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不得外聘其他机构的核查人员开展核查工作;(3)供应商提供的核查报告及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需要通过复核审查。核查报告复核过程中,发现核查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相关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若再次不合格,供应商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损失。(二)成果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4(1)温室气体排放报告;(2)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表及补充数据计算表;(3)经审核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4)《核查结论》;(5)被核查企业和核查机构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核查报告(内含《文件评审表》、《现场核查清单》、《不符合详清单》及核查过程中的记录、支撑材料等);(6)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审核报告;(7)包内分区域、分行业碳排放数据分析报告(8)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三)管理要求(1)核查工作档案制度(核查报告、现场工作台账、能源台帐、交叉验证资料、内部技术审核记录等要分类归档),妥善保存;(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成果转让给第三方;(3)供应商应当与被核查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各种能源消费、经济、产能产量、碳排放量数据、技术工艺参数、生产经营数据等)均为保密数据,据双碳工作相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对外泄密。4.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万元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及装卸费、售后服务等货物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全国碳排放管理平台内完成核查工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5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供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6此页无正文需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供方(公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开户行:账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7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京天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地址: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需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供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投标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需供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需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8(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招标结果一致,具体的(服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需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供方应当在需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供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需方在收到供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需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方应负责按照需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需方在供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需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89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需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供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供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供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供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供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供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需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供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供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供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3)供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0(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承担,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供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供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需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需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供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需方使用供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供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害的,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需方委托供方开发的产品,需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需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需供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供方出具正规发票给需方,凭需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需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供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需方自行支付的部分,需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1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供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供方要求变更,则供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需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供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需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需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了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供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需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需供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2③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供方负担。同时,供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果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供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供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需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供方迟延交货,需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供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需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供方签订补充合同,供方不得拒绝。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3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需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需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供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供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4)如果供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供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供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供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需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4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5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6附件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户手册1.准备工作准备一台携有摄像头及耳麦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采用windows7以上版本,浏览器建议采用360安全浏览器,安装钉钉、办公软件(wps或office)。2.系统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投标人有两种登录方式:①账号+密码+验证码;②证书+密码+pin码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7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8说明:①登录账号是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注册的账号(11位手机号码),密码是对应设置的密码。②证书登录的前提是对应的证书必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做过CA互认(绑定)的锁。(文锐、成兴、江苏翔晟、国泰新点、交易通、金润)用户注册、用户查询、密码重置、CA互认的操作请全部详见《CA互认操作手册》。甘肃省公共资源主体共享平台的链接地址:http://ggzyjy.gansu.gov.cn/f/shuzikey/web.html选择角色,登录系统。3.我要投标找到要参加的项目,如图提示操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99说明:确认投标标段时,切记要一次性勾选全部要参与的标段,不可分批次操作,请谨慎操作。确认投标-“进入网上开标厅”下载成功。4.固化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固化(具体操作参见《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5.上传哈希值(hash)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0复制哈希值的方法有两种:①可在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导出之后的界面直接复制;②在固化导出后的文件夹路径下,打开txt文档进行复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1登录到开标系统,找到要参与的项目-“进入网上开标厅”-“点击提交HASH编码”-粘贴-立即提交。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2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3说明:①生成的哈希值被保存至区块链上,任何人无法篡改。②在开标前可撤回投标重新上传哈希值,以开标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哈希值为准。投标人哈希值上传成功,等待开标。6.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之后,投标人登录到开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5以上情况代表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前上传的哈希值为一一对应关系,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6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出现上图情况,代表所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前提交的哈希值不对应,请重新选择上传与哈希值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说明:哈希值需要在开标之前提交到开评标系统,并且当前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对应唯一一个哈希值,在此期间电子投标文件但凡更改过任何信息,生成之后的哈希值都会发生变化。7.确认开标结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7如果对本次开标结果无异议,需确认开标结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8本次开标结束。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09附件2: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用户手册1.系统安装提示:如果您的电脑安装了360安全卫士之类的软件,在下载和安装过程中请先关闭这些软件,否则在下载或安装过程中可能会被误判拦截,导致下载和安装失败。操作系统建议采用windows7以上版本。在线下载软件安装包(点击这里下载)。打开安装程序(),如果您没有关闭360安全卫士等软件,请在提示窗口中选择“允许程序运行”。如下图所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0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1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21.使用说明系统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设置和固化服务。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3在您的电脑桌面上双击打开系统,显示如下图所示界面。选择导入您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下载的“固化后招标文件”,并设置“您的投标文件保存位置”,当前项目的标段数量,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开始工作。您也可以在右侧“打开历史固化项目”栏选择并打开以前做过的历史项目。如果您有一个新项目要在线开评标,您要新建一个投标文件固化项目,先选择这个项目的“固化后的招标文件”(注意:是扩展名为zbvt的文件,要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下载。不是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PDF版式文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4如果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方式,您要选中,系统将容许您同时导入两个信封的固化招标文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5点击“选择招标文件”按钮,打开文件选择窗口选中您下载的这个项目的“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如下图所示:选择完成后,您要选择当前投标文件对应的标段。再设置固化后投标文件的保存路径及文件名,方便您找到自己的投标文件。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6完成上述设置以后,点击“确定”按钮,打开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例①例②完成投标文件的固化,需要完成4部分工作:导入投标文件、填写网上开标信息、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函、导入法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7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信息。(注意:系统所需的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8导入投标文件:点击“请导入你编制好的投标文件”,选择您编制好的投标文件(PDF文件),系统自动打开文件,您可以在系统中预览。如果上传有误,您可以重新上传。(注意:必须导入您的投标文件!)填写开标一览表:如下图所示,您要按照“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上传对应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表格格式与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不一定如下图所示)。(注意: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整,不能漏填任一项!为保证投标报价的一致性,投标人在填写完开标一览表后,应将填写完成的开标一览表原版打印,然后按要求在打印的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盖章,并上传签字、盖章的开标一览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19如果当前项目采用双信封开标方式,您需要分别填写每个信封的开标信息,并上传对应的开标一览表电子版,请注意报价或日期的单位(元、万元、日历天、工作日、月、年等),不要填错了。如下图所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20导入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保函:您需要导入您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的扫描件,用于开标时帮助工作人员核对保证金到账信息。(注意:必须导入此项内容!)导入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信息:您需要导入您的投标文件中的法人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代理人信息,点击“保存身份信息”按钮保存。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21如下图所示。(注意:所有内容必须导入和填写完整,不能漏填任一项!)完成上述4项操作后,点击“导出固化文件”按钮。注意:固化后的投标文件(扩展名为.tbvt)必须由当前“投标文件固化工具”软件自动生成,不要进行任何人为修改操作,否则会导致其HASH编码(电子文件的指纹)变化,将肯定无法通过系统核验,因此导致的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固化投标文件及其对应的HASH值已经保存到您设置的工作目录,投标时请准确选择,防止投标失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22!单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打开你的工作目录,显示固化后的投标文件及对应的哈希值(HASH编码),您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在线投标时要打开txt文件拷贝并提交哈希值(HASH编码);核验投标文件有效性时,要使用“固化后的投标文件(.tbvt文件)”。如下图所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23完成了投标文件的固化后,您就可在在线进行投标和开标工作了。(具体参见《网上开评标系统用户手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2022年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5大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项目124附件3:联系方式1、“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技术支持客服联系电话:0931-4267890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各投标供应商于开标前一天加钉钉号,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钉钉账号:付丽梅1351966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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