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190100900900881257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
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
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
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技术服务的目标:根据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及雨花区相关政策文件要
求,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和行动方案研究。
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按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按时、按质完成
报告编制,并出具技术报告。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
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本项目有关的规划和数据等相关资料。
2、提供工作条件: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情况介绍等。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
日内。提供方式为书面方式。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2、技术服务期限:2021 年11 月30 日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止。
3、技术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报告编制所
需的相关资料等,并为乙方现场工作提供协助;乙方应于 2022 年3月31 日前提
交《雨花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中和的研究报告》。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