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零碳排放区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优化空间布局、
使用清洁能源、发展低碳产业、开发近零碳建筑、采用绿色交通、
倡导低碳生活等综合性措施,实现该区域内碳排放快速降低并
逐步趋近零。为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深化河池市绿色发
展先行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城市,推进近零碳排放
区试点建设,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
优先、绿色发展,紧抓河池市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重大历史
机遇,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
为关键,通过系统提升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公共机构、商业
场所等领域绿色低碳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
综合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探索具有河池特色的“近零碳”
建设路径,进一步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河池以先行示
范标准实现绿色低碳城市目标。
(二)基本原则。
分类推进,示范引领。选取碳排放统计及数据基础较好或减
排潜力较大的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商业场所、工业企业等,
有序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
鉴经验以点带面,多领域多层次推动“近零碳”“零碳”发展,形
成示范带动效应。
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发展定位等因素,
采取多种对策支持各试点项目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