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汇195万-咸阳市林业局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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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林业局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2023年11月29日 19:4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
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XLZB2023010
项目名称: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
位)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咨询服务 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
价值GEP核算体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50,000.00 1,9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
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
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
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许可证;
(4)依法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
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
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获取
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林业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3号
联系方式:1509180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和鑫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110901室
联系方式:029-88680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金玲
电话:029-88680368
陕西秦和鑫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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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HXLZB2023010项目名称: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5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95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技术规格、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位)数及要求1-1其他咨询服务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详见采购文件1,950,000.001,950,000.001(项)价值GEP核算体系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碳普惠平台建设-咸阳市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体系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4)依法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90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各供应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获取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咸阳市林业局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3号联系方式:150918035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秦和鑫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以南先河之星110901室联系方式:029-886803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金玲电话:029-88680368陕西秦和鑫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9日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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