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碳汇100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课题研究与应用VIP专享VIP免费

【招标•碳普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机构
碳普惠体系课题研究与应用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C-ZB-2023(059)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课题研究与
应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课题研究与
应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格描碳普惠绿汇)题研用,绿疆碳一期
上,开展项目二期建设,丰富低碳应用场景和碳币消纳场景,开展“绿疆碳汇”机制运营推广活
动,探索碳普惠或公共机构碳减排相关工作内容研究等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至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研究成果、指标并通过验收。
2023-11-21 07:02 发表于天津306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111820231124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登录https://www.zcygov.cn/在线购文项目
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用全程不见面子开标,投标应商要使CA加密设,供商可过新
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
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
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
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
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
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
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对不面开标系技术作咨,可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
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
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
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
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200万的货和服采购目,该部采购目预总额30%以专门向中
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购人、采代理构应对符规定小微业报价给10%~20%(程项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
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
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
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8号
联系方式:18999903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科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201/205商业,商务办公楼20层办公
8室
联系方式:15981703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潇潇
电 话:15981703305
#2023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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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KC-ZB-2023(059)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课题研究与应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课题研究与应用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开展碳普惠(绿疆碳汇)体系课题研究及应用,在原绿疆碳汇项目一期基础上,开展项目二期建设,丰富低碳应用场景和碳币消纳场景,开展“绿疆碳汇”机制运营推广活动,探索碳普惠或公共机构碳减排相关工作内容研究等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至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研究成果、指标并通过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8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北路8号联系方式:18999903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科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201/205商业,商务办公楼20层办公8室联系方式:159817033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潇潇电话:1598170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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