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厂区能源生产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至 2025 年,创建全电绿
色工厂 16 家,实现全市散煤清零。
(二)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
加快推进公路、水上电气化交通运输工具规模化发展,促进车船充
换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全力构建绿色低碳立
体交通网。加快绿色交通充电设施布局。统筹推进新建小区、老旧小
区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桩推广,从无序充电转向有序充电,充分
保障居民充电需求。推动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公务用
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求。引导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
充电设施,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停车场等场所建设
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推动公交、出租、
环卫、物流、景区等领域新增和更换的公共交通车辆、特种作业车辆
优先使用新能源,促进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持续强化港口岸电
技术设施建设与应用。新、改、扩建码头工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
建设岸电设施,加强靠港船舶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加强船岸协作,提
升岸电服务水平。实现船舶使用岸电综合成本低于燃油发电成本。至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达到汽车销售总量的 30%左右,累计
建成各类充电桩约 4 万个,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及标准化改造率 90%
以上。
(三)加快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