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1、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
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
企业。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
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
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监狱
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5、本采购包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的规定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采购声明函
中的“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第
一章《采购标的一览表》(如有多品目的“标的名称”须逐条填列)
中规定准确填写,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应准确填写
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明确填写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准确填写,
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
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
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
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