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在产品层面有序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统一制定认证
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识,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逐步
开展产品碳足迹等碳标识认证;在组织、服务等层面逐步建立碳相关管理体系
和服务认证制度。
(五)统筹协调间接涉碳类认证制度体系
充分发挥产品、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对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治理能力的支撑
作用,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力,统筹完善现有的绿色产品、能源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制度,针对不同对象科学组合、综合运用,形成“一
揽子”间接涉碳类认证制度体系。
(六)规范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
加强认证机构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管理,针对认证规则的合规性与科学性,
进一步明确备案要求,加强质量评估,规范和引导认证机构自主研发面向市场、
科学合理的涉碳类认证制度。
(七)加大创新研发力度
大力开展涉碳类认证技术研究,鼓励认证机构与产学研用等各方面紧密协
作,针对产品、组织、服务等不同认证对象,创新研发满足市场需求的绿色低
碳认证项目,增加认证制度供给。
(八)开展认证试点示范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行业先行先试,以实践为基础,在重点领域和成熟行
业率先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碳中和认证试点,为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体系
建设积累经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头雁效应”,在重点领域创建一批质
量认证服务行业和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的示范工程。
(九)建立认证评估机制
建立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制度体系实施效果评估机制,从先进性与适用性等
方面确定量化指标,定期评估体系建设、实施与应用效果,促进碳达峰碳中和
认证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十)推动认证结果采信
充分发挥认证认可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
面的碳达峰碳中和认证采信机制。鼓励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等在集采评价时
将认证结果作为评价指标项。推动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向获证企业倾斜,通
过碳普惠机制培育消费者低碳行为,引导国际贸易、行业管理、市场采购、社
会治理等多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十一)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立足国情实际,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认证国际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国际涉碳
类认证规则和相关认证依据标准的制定与衔接工作。积极培育认证国际化人才
和从业机构,支持具有国际市场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的认证机构参与国际合作
互认,打造国际知名的认证品牌,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推动建立公
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十二)强化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涉碳类认证评价活动的规范和引导,加大认证机
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认证有效性抽查力度,推动认证有效性和公
信力提升。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并依法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