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投资理念、机制与实践
一、ESG 理念框架的演变历程
可持续发展概念在 1983 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上的《我们共同
的未来》报告中正式提出后,通过联合国、IPCC 与WTO 等国际组织共同发布的
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相关倡议等多方面推动,于 20 世纪 90 年代在世界各地成为共
识。21 世纪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各国实践中不断发展凝练,在联合国契约组
织等国际组织推动下,逐步形成相辅相成的,从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国家与地区
等不同主体出发的,以“全球契约十项原则”、ESG 以及 17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构
成的共识度较高的可持续发展框架。
2000 年7月,联合国契约组织(UNGC)成立,为进一步推动与规范企业在可
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披露,联合国契约组织于 2000 至2004 年间共提出了“全球
契约十项原则”(Ten Principles)以指导企业将劳工标准、环境和反腐败等方面的
管理纳入实际经营活动中去,并指引企业披露相关可持续信息。
2004 年,联合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联合瑞士银行、
德意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汇丰银行、高盛以及摩根史坦利等 20 家大型金融
机构发布的《关怀者胜》(Who Cares Wins)报告,正式提出了 ESG 概念,并呼
吁金融机构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充分考虑所覆盖上市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
相关的各方面的具体表现。
2015 年,联合国契约组织进一步拓展“全球契约十项原则”为17 个具体的可
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呼吁所有国家(不论该
国是贫穷、富裕还是中等收入)行动起来,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保护地球。目
标指出,消除贫困必须与一系列战略齐头并进,包括促进经济增长,解决教育、
卫生、社会保护和就业机会的社会需求,遏制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目前 SDGs
是全球上市公司 CSR 或ESG 报告中广泛引用标准。